公司公告☆ ◇002441 众业达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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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52 │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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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5 │众业达(00244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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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4 │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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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4 │众业达(00244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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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4 │众业达(0024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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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4 │众业达(00244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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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1 │众业达(00244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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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 │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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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26 │众业达(00244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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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众业达(002441):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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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52│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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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6 年 6月 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母公
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变动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4,543,6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27 吴开贤
2 01*****631 颜素贞
3 01*****930 吴森杰
4 01*****432 吴森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证券部
2、咨询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 1号
3、咨询联系人:张海娜、韩会敏
4、咨询电话:0754-88738831
5、传真电话:0754-88695366
七、备查文件
1、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b152ce4-5798-4ddd-b3ea-19b22e9c57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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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5│众业达(00244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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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朱俊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后,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7418605-442f-4aba-9fde-55a6561d80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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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4│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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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67dd43e-3010-4dad-83c0-dae18f773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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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4│众业达(00244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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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02ef9fe-b2c9-4aca-8234-5828d7161d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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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4│众业达(0024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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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号》”)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它原因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及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公司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司将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六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四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
连任的,自新一届董事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条 相关董事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
不计入出席人数。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
建议。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者任职资格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并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第七
条及《自律监管指引 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
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并认为解除职务理由不当的,可以提出异议和理由,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第九条 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任),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
可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解聘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
手续,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
单及其它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
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一条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
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第十二条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承诺、增持计划、股份锁定、同业
竞争承诺等)及其它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
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其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
务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它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
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
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
户、 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第十五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任期届满离职的,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条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它规定。
第十六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
作出的承诺。
第十七条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当继续遵守其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限制条款,除需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外,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赔偿实际损失
,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它制度等相关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移交存在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有权对其继续追偿,追
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
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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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4│众业达(00244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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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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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1│众业达(00244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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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及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
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4日下午 15:2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
,本次会议通知在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参加的董
事人数为 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 9人,公司全体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吴开贤先生主持。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开贤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森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
候选委员意见,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王宝玉先生和张宪民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吴开贤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委员:姚明安先生、沈忆勇先生和朱俊波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姚明安先生
(3)提名委员会
委员:沈忆勇先生、姚明安先生和陈钿瑞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沈忆勇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张宪民先生、姚明安先生和黄海鹏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张宪民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海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钿瑞先生、林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宝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张海娜女士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最近三十
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同意聘任张海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张海娜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4-88738831
传 真:0754-88695366
电子邮箱:stock@zyd.cn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 1号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制定以下方案:
总经理税前基本薪酬为不超过 200 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税前基本薪酬为不超过 100 万元;另外,可根据 2
026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绩效奖励。关联董事黄海鹏、王宝玉、陈钿瑞回避了表决过程。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黄海鹏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 6票,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晓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会敏女士为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韩会敏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4-88738831
传 真:0754-88695366
电子邮箱:stock@zyd.cn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 1号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上述议案涉及的选举、聘任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63dc175-1820-455b-ab38-d58740078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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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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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c6dab08-73ad-4f5f-8afb-3ebff5198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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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26│众业达(00244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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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及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
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4日下午 15:2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
,本次会议通知在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参加的董
事人数为 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 9人,公司全体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吴开贤先生主持。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开贤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森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
候选委员意见,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王宝玉先生和张宪民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吴开贤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委员:姚明安先生、沈忆勇先生和朱俊波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姚明安先生
(3)提名委员会
委员:沈忆勇先生、姚明安先生和陈钿瑞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沈忆勇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张宪民先生、姚明安先生和黄海鹏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张宪民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海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钿瑞先生、林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宝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张海娜女士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最近三十
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同意聘任张海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张海娜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4-88738831
传 真:0754-88695366
电子邮箱:stock@zyd.cn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 1号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制定以下方案:
总经理税前基本薪酬为不超过 200 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税前基本薪酬为不超过 100 万元;另外,可根据 2
026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绩效奖励。关联董事黄海鹏、王宝玉、陈钿瑞回避了表决过程。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黄海鹏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 6票,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晓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会敏女士为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韩会敏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4-88738831
传 真:0754-88695366
电子邮箱:stock@zyd.cn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 1号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上述议案涉及的选举、聘任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6adcdb1-d9ad-4cf2-82b4-5b705babab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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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众业达(002441):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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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6aea254-1b15-42c4-b844-a38436c946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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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众业达(00244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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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cd766d1-08b3-47ef-ba8c-d5eb0cb8d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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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众业达(00244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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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55ff7a-8a4e-449e-8373-85dd00d75c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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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0│众业达(00244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众业达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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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业达”)全资子公司众业达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供应链”)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众业达
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供应链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
电气”)签订的《2026 年产品销售协议》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为不超过 13,645 万元,期限自苏州供
应链因《2026 年产品销售协议》形成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3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
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的权限,无需经过股东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众业达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1 年 1月 24 日
3、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国际物流园海盛路 426 号
4、法定代表人:汤贵雄
5、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软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报检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苏州供应链为众业达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7,689,395.40 156,378,590.87
负债总额 78,305,061.74 57,417,107.1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77,173,278.91 56,247,174.3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其中:担保 - -
抵押 - -
诉讼与仲裁事项 - -
净资产 99,384,333.66 98,961,483.71
营业收入 73,174,801.86 248,572,881.66
利润总额 334,701.71 -704,183.05
净利润 422,849.95 -754,085.94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0、苏州供应链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满足苏州供应链业务发展需要,支持苏州供应链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苏州供应链与天正电气签订的《2
026 年产品销售协议》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苏州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此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含对苏州供应链及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4,345 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担保余额为 4,780.4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7%。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13,64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比例不超过 3.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0f75a70-f4a0-4d26-a345-013c57e49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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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0│众业达(00244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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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众业达设备”
)经营需要,汕头众业达设备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 3,7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上
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项
下所担保的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属于
董事会的权限,无需经过股东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7月 15 日
3、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路 16 号
4、法定代表人:黄海鹏
5、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高压电器设备、低压电器设备及元件、消防应急电源,仪表仪器、五金工具;机器设备租赁;场地
租赁;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研发及设计;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
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维护;电器设备、仪器仪表、信息化技术的研发及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7,873,881.64 118,927,004.41
负债总额 3,726,141.62 4,639,464.6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726,141.62 4,639,464.6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其中:担保 - -
抵押 - -
诉讼与仲裁事项 - -
净资产 114,147,740.02 114,287,539.72
营业收入 3,674,127.14 16,925,608.37
利润总额 -41,656.26 -3,340,650.33
净利润 -139,799.70 -2,568,971.95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0、汕头众业达设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债务人: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一)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之间自2026年4月28日起至 2027 年 1月 22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二)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
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2026 年 4月 28 日起至 2027 年 1月 22 日。
(三)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种:人民币。
(大写)叁仟柒佰万元整。
(小写)¥37,000,000.00 。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
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下列第 1 项:
1、连带责任保证。
2、一般保证。
(五)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六)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汕头众业达设备在日程经营中,因业务特点经常需要对外开具信用证、保函,此外,因生产经营需求,可
能也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支持汕头众业达设备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 3,7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汕头众业达设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资产质量优良,内控制度完善,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且符
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含对众业达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及汕头众业达设备的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
4,345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担保余额为 4,780.4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7%。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3,7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 0.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87c6f3-96d6-4e1d-95f5-1011c3291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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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0│众业达(00244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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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8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素,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方式: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及子公司具体实施操作。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
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在实施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理财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定期对所有理财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222975e-666a-4cf5-905e-0239ec9ad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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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9│众业达(00244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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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
人
6.01 选举吴开贤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6.02 选举吴森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6.03 选举黄海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6.04 选举王宝玉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6.05 选举陈钿瑞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7.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人
7.01 选举姚明安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7.02 选举张宪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7.03 选举沈忆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8.00 《关于制定<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其他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
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议案 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15:00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张海娜、韩会敏
(2)联系电话:0754-88738831
(3)传 真:0754-88695366
(4)电子邮箱:stock@zyd.cn
5、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6b02b78-3251-42a2-b8fa-42e851540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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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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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
水平,结合实际情况,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具
体规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3、中期分红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分红事
宜,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8934c41-f323-4f93-b7ea-3a0695b064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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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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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明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f80c792-bef7-4781-afe9-9f5f0903c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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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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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于 2026 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解释 19 号文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985c931-933d-4987-9a0e-17ed560c9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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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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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切实对司
农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OYP8X3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司农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同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同年 12 月 31 日,司农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92 人。
3、业务规模
2025 年度,司农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
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
费总额 5,407.17 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主要人员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于 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现任司
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曾签署众业达 2011 年度、2
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的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过高新兴、ST 福能、甘化科工、地铁设计、润本股份、众业达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于 201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中途转非,2022 年重新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1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曾为新媒股份、天禾股份、众业达、地铁设计等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
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媒股份、地铁设计、众业达的审计报告。
(二)执业诚信记录
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上述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 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 次,
除上述情况外,司农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司农对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
职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续聘司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建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年报编制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年度报告的事前
沟通、事中沟通以及事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
(三)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
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审计,体现了良
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d5eebec-fc70-4ead-bffd-899d40fcd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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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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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对被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被提名的 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被提名的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提名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黄海鹏先生、王宝玉先生、陈钿瑞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姚明安先生、张宪民先生、沈忆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be48386-6132-4ee4-9bf3-d8f565ddf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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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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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忆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ea22696-c33b-4d1a-a3f5-2cc9f6ec9e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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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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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忆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519d60b-8535-4561-afd2-73fbcefbb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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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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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司农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OYP8X3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司农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同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同年 12 月 31 日,司农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92 人。
3、业务规模
2025 年度,司农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
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
费总额 5,407.17 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主要人员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于 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现任司
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曾签署众业达 2011 年度、2
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的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过高新兴、ST 福能、甘化科工、地铁设计、润本股份、众业达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于 201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中途转非,2022 年重新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1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曾为新媒股份、天禾股份、众业达、地铁设计等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
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媒股份、地铁设计、众业达的审计报告。
(二)执业诚信记录
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上述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 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 次,
除上述情况外,司农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水平
1、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
司农制定了明确的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的执业规程。在复核过程中现场负责人与项目负责经理出现的争议,由项目合伙人
处理。项目组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质控与技术部复核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的,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会同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研究
处理;如仍未解决,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负责提交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组才能出具报告
。
2、项目质量复核
司农制定了《项目复核制度》,复核工作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组内复核工作围绕审计
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重点内容展开,确保审计工作记录真实、完整,财务报表合规且公允反映,审计结论恰当并具备充分、适当的
证据基础。项目质量复核人由质量控制委员会委派,通过阅读并了解与项目组独立性、重大判断相关的信息,复核财务报表及拟出具
的审计报告,与项目组讨论重大事项(及判断),选取部分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评价项目组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技术复
核由质控与技术部执行,同时在不损害其独立性的前提下,提供业务咨询与问题解答。
3、项目质量检查
司农制定了《质量监控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由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质量监控包括: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具有相关性和
适当性、运行的有效性。司农每年定期选取若干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质量考评,在质控与技术部负责人的领导下,从各业务部门、分所
(若有)抽取审计项目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实施。每三年作为一个考评周期,每周期要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
务中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司农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独立性操作规程、业务委派、业务承接
与保持、信息与沟通、质量控制和质量监控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司农完整、全面的质
量管理体系。
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司农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工作方案
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司农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商誉减值、存货相关认定、货币资金相关认定、合并报
表等。司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司农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
、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经理担任。
司农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资产评估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
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四)信息安全管理
司农制定了涵盖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资源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组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
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司农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司农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六)审计报告出具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司农对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审计,
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a348b1a-29f7-4ce3-a0d9-5fd4f12bae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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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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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明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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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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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宪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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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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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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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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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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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6│众业达(0024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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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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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6│众业达(0024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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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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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6│众业达(00244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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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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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5│众业达(00244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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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300020 号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
达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众业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众业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2ea5b68-0ff1-4596-a79f-5fb0cf607a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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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5│众业达(002441):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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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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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5│众业达(0024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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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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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4│众业达(0024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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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在年度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
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定期发放。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当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表现、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所处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变动、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通胀水平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贴、福利等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661b141-aa85-4df4-a0a4-4006026eb3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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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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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沈忆勇,男,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律硕士。1989 年 6月至今在汕头大学工作,现任汕头大学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马克思主义学院德法教研室主任。2021 年 9月至今兼任汕头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副主席;2005 年 10月至今兼任汕头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等。2011 年 9月至 2017 年 8月任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广东汕头
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 年 2月至今任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月至今任广东美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任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参加,其中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6
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1
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4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1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本报告期股东会召开次数 2
出席股东会次数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 1/2。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
积极履行委员相应职责、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5次审计委员会、无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专业意见的事项发生,本人无发表独立意见;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内审部门、外审机构保持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时
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
通和讨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关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
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和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 16日。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对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了解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
道,并与公司相关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
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审议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重点关注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减值的计提等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
资料,履行了相应职责。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所有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 2025 年 5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利润分配
1. 公司于2025年 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544,543,609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
配现金股利 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25 年 6月26 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5年 10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544,543,609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
股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25 年 12 月 16日实施完毕。
上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较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
公司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实施。
(五)变更会计政策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关注监管政策动向、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为全体股
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沈忆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cd0efae-1b62-4643-b661-077270a52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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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名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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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名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e113163-dc8d-434f-bf7a-390844ca7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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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4│众业达(0024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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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它原因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及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公司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司将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四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
连任的,自新一届董事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
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九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者任职资格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并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第七
条、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
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并认为解除职务理由不当的,可以提出异议和理由,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第十条 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任),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
可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解聘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
手续,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
单及其它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
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二条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
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第十三条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承诺、增持计划、股份锁定、同业
竞争承诺等)及其它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
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其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
务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它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
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
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
户、 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第十六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任期届满离职的,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条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它规定。
第十七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
作出的承诺。
第十八条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当继续遵守其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限制条款,除需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外,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赔偿实际损失
,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它制度等相关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未履行承诺、移交存在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有权对其继续追偿,追偿金额包括
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
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f045626-a6fa-48ea-8a89-67a486ab5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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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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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昇平,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
委员会委员。曾任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汕头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汕头轻
工装备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
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智能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汕头大学)副主任;2023 年
6月至今任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2 月至今任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任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参加,其中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6
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2
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4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本报告期股东会召开次数 2
出席股东会次数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 1/2。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
求,积极履行委员相应职责、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专业意见的事项发生,本人无发表独立意见;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关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
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及“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充分关注投资者的意见;本人持续积极主动学
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和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对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了解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
报道,与公司相关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
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审议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重点关注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减值的计提等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履行了独立
董事相应职责。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所有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 2025 年 5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利润分配
1. 公司于2025年 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544,543,609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
配现金股利 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25 年 6月26 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5年 10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544,543,609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
股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25 年 12 月 16日实施完毕。
上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较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
公司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实施。
(五)变更会计政策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关注行
业动态,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为
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昇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f55ef01-7a8d-4e83-a826-96d035a61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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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2│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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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54383f9-e5ab-4f39-9cfb-e573d6bdaf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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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2│众业达(00244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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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测试,对 2025 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5,317,239.99 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
类别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
损失的金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209,372.96 1.7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052,753.34 -0.5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597,367.51 2.97%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755,879.06 -0.4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5,598,487.02 -13.59%
商誉减值损失 3,283,138.96 1.74%
合计 -15,317,239.99 -8.13%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531.72 万元,相应将增加2025 年度利润总额 1,531.72 万元。
公司本次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
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1fcc4c3-c0ef-4003-9cfe-3fd05fbfd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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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2│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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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陈名芹先生、李昇平先生、沈忆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名芹先生、李昇平先生、沈忆勇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3d24317-cbdc-426c-9f1b-aa11f514e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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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2│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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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宪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011b76a-66c9-467f-90e3-2dce7e84d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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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2│众业达(002441):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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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
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OYP8X3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92 人。
2025 年度,司农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
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
费总额 5,407.17 万元,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司农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符合相关
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次。
司农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人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火旺、张抒雯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于 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现任司
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曾签署众业达 2011 年度、2
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的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过高新兴、ST福能、甘化科工、地铁设计、润本股份、众业达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于 201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中途转非,2022 年重新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1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曾为新媒股份、天禾股份、众业达、地铁设计等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
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媒股份、地铁设计、众业达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201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现任司农
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次,除
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刘火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3、独立性
司农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 133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4万元,合计 157 万元。2026 年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续聘司农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建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司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司农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593892c-b08b-4df8-8a27-1354d92b4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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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2│众业达(00244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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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众业达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决策机制、授权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下属企业管控、内部环境、内部监督、社会责任等
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运营管理、销售与应收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供应链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法律事务与
合规管理等内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错报的影响程度直接与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挂钩,具体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营 营业收入总额
潜在错报 的5% 业收入总额的2% 的2%>错报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2% 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1%
潜在错报 额的1% >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特点等因素确定。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舞弊行为;(2)重述以前披露的财务报表,更正重大财务错报;(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
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4)内部控制失效而导致集团资产发生重大损失;(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
控制的监督与检查无效;(6)关键或重要不相容岗位未能恰当分离;(7)信息系统的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非法操作和舞弊的行
为;(8)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经济 金额≥资产总额的2% 资产总额的2%>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1%
损失金额 额的1% >金额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3)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严重流失;(4)重要制度或管控缺失,导致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5)以前年度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2026年,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
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管理,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及时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开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3d40044-9728-4eba-a38d-1cd346e58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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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5:42│众业达(002441):关于注销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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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投资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注销了控股子公司
成都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宜宾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鸿达”或“孙公司”)。
一、 注销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宾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90L1Y8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构庄路 7 号国际社区(北区)51 幢 2 单元 2层 4号
法定代表人:杨松
注册资本:1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09 日
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充电站;电力咨询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数字作
品的数据库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宜宾鸿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
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6edec561-2f3f-4eac-8cb9-a86fec58b7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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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07│众业达(00244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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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b5d3430c-79d8-496f-a3b7-42bd95dbd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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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06│众业达(0024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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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4990ffb1-ad26-42e6-9c49-fd04dffeb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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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22│众业达(002441):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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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544,543,609 股为基数
,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变动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44,543,6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12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2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27 吴开贤
2 01*****631 颜素贞
3 01*****930 吴森杰
4 01*****432 吴森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12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证券部
2、咨询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 1号
3、咨询联系人:张海娜、韩会敏
4、咨询电话:0754-88738831
5、传真电话:0754-88695366
七、备查文件
1、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251ee49b-e950-4ae0-8f8e-ad80a44cc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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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41│众业达(0024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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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a500cbee-6e47-4bc4-a24f-3cad94f79ac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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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众业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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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2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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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众业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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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56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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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众业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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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8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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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众业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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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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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众业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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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4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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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众业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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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099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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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众业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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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3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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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众业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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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2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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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众业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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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338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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