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1 众业达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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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9 │众业达(00244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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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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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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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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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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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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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忆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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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忆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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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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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 │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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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9│众业达(00244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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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
人
6.01 选举吴开贤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6.02 选举吴森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6.03 选举黄海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6.04 选举王宝玉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6.05 选举陈钿瑞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7.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人
7.01 选举姚明安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7.02 选举张宪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7.03 选举沈忆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8.00 《关于制定<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其他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
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议案 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15:00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张海娜、韩会敏
(2)联系电话:0754-88738831
(3)传 真:0754-88695366
(4)电子邮箱:stock@zyd.cn
5、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6b02b78-3251-42a2-b8fa-42e851540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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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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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
水平,结合实际情况,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具
体规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3、中期分红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分红事
宜,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8934c41-f323-4f93-b7ea-3a0695b064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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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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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0024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明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f80c792-bef7-4781-afe9-9f5f0903c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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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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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于 2026 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解释 19 号文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985c931-933d-4987-9a0e-17ed560c9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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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7│众业达(0024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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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切实对司
农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OYP8X3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司农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同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同年 12 月 31 日,司农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92 人。
3、业务规模
2025 年度,司农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
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
费总额 5,407.17 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主要人员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于 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现任司
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曾签署众业达 2011 年度、2
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的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过高新兴、ST 福能、甘化科工、地铁设计、润本股份、众业达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于 201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中途转非,2022 年重新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1 年开始在司农执业。曾为新媒股份、天禾股份、众业达、地铁设计等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
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媒股份、地铁设计、众业达的审计报告。
(二)执业诚信记录
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上述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 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抒雯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 次,
除上述情况外,司农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司农对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
职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续聘司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建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年报编制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年度报告的事前
沟通、事中沟通以及事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
(三)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
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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