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2 龙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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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6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预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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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6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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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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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6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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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5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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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11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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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6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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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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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 │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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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48 │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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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6│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预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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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预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40818ae-fb4c-4429-86c8-e24e8584b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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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6│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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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e7e9db9-e084-42c5-b97c-0627f43819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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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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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3236bfd-e7b7-4a3d-b97a-4a07d3552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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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6│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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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未发生调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龙星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于 2024 年
度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龙星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龙星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级时间
为 2025 年 5月 29 日。
联合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出具了《龙星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发行的“龙星转债
”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上次没有变化。
联合资信出具的《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598d5a1-710f-4e4b-9199-877cf9264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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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5│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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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龙星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99be325-4560-4c13-8013-0594deea1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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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11│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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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32,8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渤海信托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19,001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
披露的《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近日,公司收到
渤海信托出具的《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
渤海信托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6月22日 7.43 3,219,001 0.6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渤 海 合计持有股份 72,512,372 14.41% 69,293,371 13.77%
信托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512,372 14.41% 69,293,371 13.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渤海信托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
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渤海信托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
3、渤海信托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e9e86dd-de3e-4ae9-9d25-3c9edb68c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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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6│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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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9b8b6bf-eeb7-437d-81e5-e14c33037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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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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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鹏达先生
6、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85,779,065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
的36.91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2,593,415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30.319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185,65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6.5937%。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1,436,463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6.1808%。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龙星科技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5,680,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龙星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5,681,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81,338,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7%;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9%;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龙星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85,681,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龙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5,49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反对2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81,15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4%;反对2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2%;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龙星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2,174,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7%;反对2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9%;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72,174,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7%;反对27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9%;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5,683,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81,340,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9%;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5,683,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81,340,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9%;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龙星科技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5,681,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9472%;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81,338,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7%;反对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9%;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龙星科技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5,6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81,324,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子公司2026年为龙星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5,680,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81,338,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3%;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龙星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2,22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5%;反对2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
况为:同意72,22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5%;反对2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慧鹏、张顺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bf4d3bf-3341-4d26-98a2-77f20bb11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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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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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b7a0157-9aef-40a5-b5c4-2c0621cc74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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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48│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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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星科技,证券代码:002442)于 2026 年 5月 20 日、20
26 年 5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
况。
二、 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8fab894-3ce1-4e1d-a05d-37f82e6fc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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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6│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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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刘鹏达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刘鹏达先生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64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本次增持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011 万元(不含手续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方式及资金来源: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占总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股) 股本比例(%) (元/股) (万元)
刘鹏达 董事长 2026/5/15 1,648,100 0.33 6.15 1,011
(五)增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刘鹏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刘鹏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48,1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33%。
(六)刘鹏达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实际控制人之弟刘河山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三人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一致行动关系 增持前持股数量 增持前持 增持后持股数量 增持后持
(股) 股比例 (股) 股比例
刘江山 实际控制人 97,897,902 19.45% 97,897,902 19.45%
刘河山 实际控制人之弟 8,965,713 1.78% 8,965,713 1.78%
刘鹏达 实际控制人之子 0 - 1,648,100 0.33%
合 计 106,863,615 21.23% 108,511,715 21.56%
(七)刘鹏达先生在本次增持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刘鹏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亦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
刘鹏达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在本次增持法律法规规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二)刘鹏达先生的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刘鹏达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ba8fcab-a666-4710-9ede-28613cf91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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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40│龙星科技(002442):中泰证券关于龙星科技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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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星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霆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宁文昕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4月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最新监管要求,深入
解析可转债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并介绍了近
期典型监管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2025年度,公司 1、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上市公司相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存在扣非后净利 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绩波动原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润同比下滑50%以 因;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及同行业可
上的情形 比公司业绩预告、财务信息等资料,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分析公司与同行业经营情况趋势一致
性;3、提示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变动
情况,同时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参与可转债认购、稳定控制权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购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 是 不适用
相关规定的承诺
7、公司关于持续满足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关于不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dd996fa-622d-48f2-9146-69fb3a1a8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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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40│龙星科技(002442):中泰证券关于龙星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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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920号),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7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438,723.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15,
17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7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996号)验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科技”、“公
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中泰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
3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
3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刘霆、宁文昕
联系电话 0531-68889230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龙星科技
证券代码 002442
注册资本 50,328.4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主要办公地址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刘鹏达
董事会秘书 王冰
联系电话 0319-8869535
传真 0319-886926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3月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
调查。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
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
提交推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6、按照有关要求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7、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半年度、年度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8、根据有关监管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要求所进行的其他督导或核查工作。
五、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报,公司2025年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滑超50%,下滑的主要原因系: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主要原料煤焦油价格
全年波动剧烈且整体承压,成本端压力持续凸显;叠加下游轮胎行业影响,炭黑市场需求支撑不足,炭黑产品价格涨幅低于原材料涨
幅,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滑。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亦存在利润下降50%以上或亏损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不存
在明显异常。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提请公司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对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
工作的情形。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
查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会议资料、经营资料和信息披露资料等,保荐机构认为,本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龙星科技已披露的公告
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已届满且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额使用完
毕。鉴于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转股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项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f490184-d097-4838-a53e-7e5d03f91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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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龙星科技(0024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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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b7158a7-27a4-49b4-9121-09036c856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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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1│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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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b226b8-3e5f-4870-b4a9-d6d3bd8ee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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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1│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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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b5a1f3f-f536-4daa-a437-bb5771aeeb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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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0│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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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额度,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理财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可预期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
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额度。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6、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开展委托理财活动;
(2)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
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
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
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3fed21-58f2-4242-b171-216a70415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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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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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不会对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5号”),对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5号指出,监管实践发
现,部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对于是否应确认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会计类5号就上述
问题明确了处理意见,公司需适用该规范性文件。
公司自会计类5号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类5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对于会计类5号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
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更前2024年12月31日 变更后2024年12月31日 影响数
/2024年度 /2024年度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50,573.61 18,480,417.27 229,843.66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99,854.76 1,999,854.76 -
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11,981,233.59 8,768,036.92 -3,213,196.67
资本公积 489,811,667.72 489,811,750.27 82.55
盈余公积 93,206,344.68 93,550,640.46 344,295.78
未分配利润 748,923,926.51 752,022,588.51 3,098,662.00
利润:
所得税费用 19,117,005.48 15,674,047.70 -3,442,957.7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8fee4f-dda0-4596-b6cc-48875e384a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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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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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2399d4-72dd-4a11-8430-cc502d0c3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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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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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星科
技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
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76.27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2.2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53.98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金融资产: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考虑包括客户信
用风险组合的划分、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情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等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2025年度计
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1.5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74万元。
2、存货: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存货按上述方法,根据市场情况和存
货实际状况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3.98万元。
3、长期资产: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2025年度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核销坏账情况
本年无坏账核销。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总额576.27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27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576.2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意见
经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和资产核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ae7d50-9cb3-4f27-a7d4-eee2e3c334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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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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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馨子女士、阎丽明女士、刘鹏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f28bc7-9733-4913-ae74-6d0aaea11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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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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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确认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情况
2025 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确定,并按月支付
。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每半年发放一次。 经核算,2025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是否在公司关
报酬总额(万元) 联方获取报酬
刘鹏达 董事长 男 现任 110.84 否
魏亮 董事、总经理 男 现任 106.6 否
杨津 董事、副总经理、财 女 现任 105.71 否
务总监
乔习学 董事 男 现任 78.15 否
彭玉平 董事、副总经理 男 现任 51.53 否
张伟明 职工董事 男 现任 52.42 否
李馨子 独立董事 女 现任 12 否
阎丽明 独立董事 女 现任 12 否
刘鹏飞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12 否
马维峰 副总经理 男 现任 34.14 否
马宝亮 副总经理 男 现任 60.61 否
边同乐 副总经理 男 现任 59.09 否
王冰 董事会秘书 女 现任 39.32 否
孟奎 副总经理 男 历任 13.89 否
刘成友 副总经理 男 历任 3.68 否
合 计 751.98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薪酬管理,确保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相匹配
,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目标,保障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了 2026年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2026 年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差异化管理,根据任职岗位、履职情况设定薪酬结构,符合监管导向与业绩联动要求。公司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独立董事薪酬:固定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除此以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独立董事因履职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审核据实报销。
(2)公司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非高级管理职务或未兼任其他职务的,其薪酬根据所任具体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确定。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根据其在公
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和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核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个人分管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和公司经
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考核周期业绩评定结果确定并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中长期业绩奖金等,旨在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
发展,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确定并履行审批程序。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均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
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其他具体事项参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905375-dde6-48d7-a67f-c6ddb2456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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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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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年 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
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 12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
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情况
截止 2025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13 名、注册会计师 55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1 名。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69,164.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416.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3,821.
20 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87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5 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入 7,384.93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5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次。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家周
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
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家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家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2 万元,与 2025 年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
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e0f944-f60a-4989-a94f-4345aa782f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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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2025年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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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龙星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客观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并认真履行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年 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
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 12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
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
截止 2025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13 名、注册会计师 55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1 名。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69,164.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416.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3,821.
20 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87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5 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入 7,384.93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该
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2025 年报工作安排,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后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及舞弊、年度审计重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听取
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汇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包括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
计范围、审计关注事项等,并就 2025 年度审计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月 1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以线上会议召开了第二次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的初步审计意见,并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关注事项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充
分沟通和交流。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
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议案,并
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自评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
审查,并与会计师在年审期间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相关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a20b0f-d3fd-4aeb-851a-6ac723f2c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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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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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b6315f-9181-4d7b-bf27-cc5def2be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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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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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
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920 号),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47,539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7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438,723.3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
5,315,176.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2月 7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2月 7 日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99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45,315,176.70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749,239,808.01
其中:2024 年 12 月 31日前累计支出 696,565,497.33
本报告期累计支出 52,674,310.68
加:扣除手续费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3,924,670.75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39.4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余额 0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44元已直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均已注销完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3月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及董
事会的授权,公司、山西龙星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 年 3 月,公司、山西龙星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
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城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作,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定期对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均已注销完成,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5月 27日披露的《关于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f67c65-0cb0-4c5e-b9d8-784204b5e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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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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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305240-3f71-4a03-a0be-c163e1051c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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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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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95d66c-476a-41d9-b57b-7932307848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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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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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龙星科技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龙星科技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龙星科技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龙星科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龙星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认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专项报告》
7.00 《关于续聘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龙星科技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龙星科技关于 2026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子公司 2026 年为龙星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龙星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中,议案 2、4、6、7、8、9、10 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提案 5.00 和提案 11.00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5 月 20 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冰 、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260
联系传真: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号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c1b440-873a-4ce4-a0f0-a758bd3b4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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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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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薪酬管理
,确保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相匹配,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目标,保障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相契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内部公平与行业竞争力,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三)合规透明原则: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依法依规披露;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绩效表现紧密挂钩, 强化激励与约束的统一性
,并设立中长期激励与递延支付、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及薪酬方案,监督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并对其年度考评,监督递延支付及追索扣回实施
等。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和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差异化管理,根据任职岗位、履职情况设定薪酬结构,符合监管导向与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 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照第九条执行;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非高级管理职务或未兼任其他
职务的,其薪酬根据所任具体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确定。
(二) 独立董事薪酬为固定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除此以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 社保待遇等
。独立董事因履职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审核据实报销。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领取
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和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核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与个人分管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和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考核周期业绩评定结果确定并发放。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中长期业绩奖金等,旨在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
司长期发展,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确定并履行审批程序。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均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
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一条 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确定。
第十二条 中长期激励实行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 3年,分期发放。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根据经审批的具体方案确定。递
延期间发生应追索情形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并追回。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及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
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十四条 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重述时, 应当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可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 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 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三) 被监管机构认定
应予以追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制度之一,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外部
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
《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433983-d765-43a4-b0a4-03777341ca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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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独立董事刘鹏飞2025年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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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条款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行使职权,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鹏飞,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历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天风证券投行业务部
北京业务部总经理,包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投行业务专职审批官,美林华安(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中鑫同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职于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任职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关联、业务往来、亲属任职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会议 本年应参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次) (次)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会 3 3 0 0
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对2024年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薪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履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现场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购买资产等事项进
行了审议,本人坚持独立立场,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相关事项程序合规、风险可控、披露充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
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
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上市公司独董培训、资本市场新规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
,现场工作时间15天。本人通过考察、座谈,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
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均遵守
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告
,对报告的财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充分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运用的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公司
2025年度各期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充分、详细,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运用保持一贯性,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真实、合规,本人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均无异议。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
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项目进展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核查,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投向与
承诺的一致性。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专款专用、披露及时,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要求,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工作,
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合规开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为公司治
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6年度,本人仍将始终以审慎、客观、独立的态度,忠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
的沟通与合作,立足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合规治理、质量提升等方面给出客观、独立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高质量发展
贡献自己的力量,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鹏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a6e745-262d-4a4a-aa4c-f280b86ba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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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独立董事阎丽明2025年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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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同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科学决策与规范运作提出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阎丽明,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4年6月至2012年1月,先
后在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2年2月至2023年7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23年8月至今仼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会议 本年应参会(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次)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会 3 3 0 0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发表专业性的意见,促进董事
会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
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会议,通过听取公司汇报的形
式,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知悉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事项,对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建议并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履行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现场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
坚持独立立场,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相关事项程序合规、风险可控、披露充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实施进展、审计发现及整改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聚焦募集
资金管理、内控执行、财务核算、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意见沟通,事前就审计范围和
安排,事中就审计工作进展、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合理性、公司舞弊风险和发现的问题等,事后就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交流。确保外部
审计机构能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出具客观的审计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
小股东的诉求,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参加培训情况。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参加了交易所、监管机构、
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上市公司专题培训等,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意识,全面提高了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或其他时间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
间不少于 15 日,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及证券
部工作人员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
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均遵守
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
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相关情况
报告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
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项目进展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核查,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投向与
承诺的一致性。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专款专用、披露及时,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要求,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工
作,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合规开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讨论,客观地做
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
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阎丽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9ada32-77d0-44a7-a5bc-a3c71cd8a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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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独立董事李馨子2025年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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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
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尽职履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馨子,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副教授。2015年参加
工作。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1年5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关联、业务往来、亲属任职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会议 本年应参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次) (次)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会 3 3 0 0
2025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与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此外,对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认
真核查及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对2024年董事、监
事、高管人员薪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履
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龙星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龙星科技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
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问答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
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深入
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十六日。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性的情形发生。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并合理采
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均遵守
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
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相关情况
报告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
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项目进展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核查,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投向与
承诺的一致性。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专款专用、披露及时,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要求,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工
作,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合规开展。
四、总体评价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
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意见,推动公司提高质量和投资价值,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馨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c36a73-a8a3-4233-a690-0a42d1cfe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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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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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
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
)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鹏达先生,总经理魏亮先生,财务总监杨津女士,独立董事阎丽明女士,董事会秘书王冰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
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AxHCbsLZK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b6a34a-8232-4515-9323-2acd3307a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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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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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840407-c857-4cc9-a497-cd14ac47d1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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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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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口头证言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
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5年度报
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446f20-ef11-4768-a5a4-c4ab68adc7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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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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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4e3508-fc72-46f2-b157-7cc2c67c1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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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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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科技”或“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920 号),公司于 2024年 2月 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7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438,723.3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45,315,17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2月 7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2月 7日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9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45,315,176.70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749,239,808.01
其中:2024年 12月 31日前累计支出 696,565,497.33
本报告期累计支出 52,674,310.68
项目 金额
加:扣除手续费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3,924,670.75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39.44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余额 0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44元已直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均已注销完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及董
事会的授权,公司、山西龙星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山西龙星分别与中泰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治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均已注销完成,具体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27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9e6365-154a-4de1-b8d0-c34814ec6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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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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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7225号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星科技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星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
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龙星科技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炭黑的生产和销售,本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29,587.08 万元,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及附
注披露详见附注四、27 和附注六、38。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
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测试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公司销售合同样本,识别销售合同中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3)结合公司产品类型及客户情况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各期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的关键支持性证据;
(5)结合应收账款审计,选取重要的客户对当期销售金额、期末往来款项余额进行函证;
(6)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龙星科技截至本年末的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56,922.3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431.43万元。关于存货的会计政策
及附注披露详见附注四、11和附注六、8。公司的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
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跌价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和测试管理层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并评价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计提的方法是否恰当;
(3)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并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比较同类别产品历史售价,根据产品特征对产品未来售价变动趋势进行分析,对管理层估计的预计售价进行评估;
(5)比较同类别产品的历史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对管理层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进行评估;
(6)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报告期的变化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变化的合理性;
(7)关注存货期后变现情况,验证存货跌价计提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龙星科技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龙星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龙星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龙星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龙星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星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龙星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龙星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
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
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
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
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408525-0a1b-424e-b08f-701d5f5f44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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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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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7226号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58bc6b-b0ee-42e9-892d-8fcdac01b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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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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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
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 7225 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后附的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
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贵公司 2025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所有重
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的理解贵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
目的。
附件: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c46343-d0af-4ca4-b3d7-27d07a991c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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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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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e1aaff-5a6e-416c-802d-54f1871c67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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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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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326cae-e3f3-441b-8307-29e3c728f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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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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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科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科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
运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6)第 722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66,736.92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727,657,001.99 元,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
净利润为 39,888,337.17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31,261,458.64 元。结合行业形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战略规划等多方
面因素的综合考虑,为保障公司稳定经营发展,满足未来资金需求,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
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59,943,489.72 58,877,319.1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9,566,736.92 145,529,473.35 110,401,690.5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27,657,001.9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31,261,458.6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8,820,808.9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8,499,300.2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8,820,808.9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在 202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18,820,808.90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年均净利润的 120.63%,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公司在行业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力,优化公司资金结构,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发展,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通过改善经营业绩以提高股东回报,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统筹好业
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主动提高公司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5e0ec9-7b37-4d43-9195-02279a575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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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6│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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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ccc2e5-ec22-453e-a563-7c3252269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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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5│龙星科技(002442):关于龙星科技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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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龙星科技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 2026 年资金需求情况,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
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保理、保函、商票保贴、融资租赁业务等)额度总量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分次融资自授信申请被批
准或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科技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龙星科技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2484b0-b1c3-48ef-9ca8-b243d5468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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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5│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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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为满足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龙星”)、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
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河北新珑智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珑”)、重庆龙
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龙星”)资金周转需求,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在2026年为上述子
公司提供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科技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龙星科技2
026年拟为子公司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提供不超过8
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河北新珑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重庆龙星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
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
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焦作龙星
公司名称: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3299号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热
力生产和供应;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
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焦作龙星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经审计)
总资产 652,213,974.29
净资产 443,635,186.84
营业收入 1,018,982,440.75
营业利润 25,884,409.49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3,592,616.74
(二)精细化工
公司名称: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点:沙河市南汪村东。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萘、粗酚、炭黑油、轻油、洗油、脱酚酚油、偏氟乙烯、盐酸(30%)的生产销售;煤焦油、蒽油、乙烯焦油、五金
机电、钢材(不含地条钢)、橡胶轮胎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细化工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经审计)
总资产 126,705,851.37
净资产 66,402,811.42
营业收入 197,839,840.85
营业利润 -261,708.89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25,553.82
(三)山西龙星
名称: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法定代表人:魏亮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
口;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龙星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项目 2025 年(经审计)
总资产 1,093,635,338.34
净资产 560,464,573.63
营业收入 900,876,551.89
营业利润 -23,297,995.91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5,530,656.48
(四)河北新珑
公司名称:河北新珑智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玉平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经济开发区兴泰大街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
;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新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经审计)
总资产 150,838,697.58
净资产 104,767,714.57
营业收入 28,694,625.51
营业利润 -2,594,151.14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863,943.14
(五)重庆龙星
1.公司名称:重庆龙星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亮
3.注册资本:肆亿肆仟伍佰捌拾伍万元整
4.住所: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齐心大道50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橡胶制
品销售;轮胎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龙星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经审计)
总资产 107,856,245.51
净资产 28,323,581.54
营业收入 103,813,594.25
营业利润 -4,777,236.54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300,971.91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及未尽事项
1、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
议为准,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时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供子公司解决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
议案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1,461.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22.6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aef1de-b000-4c11-b59d-492d4ee18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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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5│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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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龙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2d6c58-ed2c-41bd-8a1e-5e0a49ca6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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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5│龙星科技(002442):中泰证券关于龙星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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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中泰证券关于龙星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6d7f3ad-e8da-4113-92ec-2c460d51108f.PDF
─────────┬────────────────────────────────────────────────
2026-04-10 16:05│龙星科技(002442):中泰证券关于龙星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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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中泰证券关于龙星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c1b508a-8f0d-46b8-ad20-3ac14656f15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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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龙星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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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3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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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龙星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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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699.pdf
─────────┬────────────────────────────────────────────────
2025-10-31│龙星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8916.PDF
─────────┬────────────────────────────────────────────────
2025-08-30│龙星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1249.PDF
─────────┬────────────────────────────────────────────────
2025-04-29│龙星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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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龙星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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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2/1222984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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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龙星化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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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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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龙星化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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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80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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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龙星化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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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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