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3 金洲管道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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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6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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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金洲管道(00244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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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 │金洲管道(002443):金洲管道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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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 │金洲管道(00244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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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7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参加2025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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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6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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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27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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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27 │金洲管道(00244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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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27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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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27 │金洲管道(00244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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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6│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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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年8月30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
累计已回购股数 8,038,8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54%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941,057.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75元/股~6.50元/股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93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73元/股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5月28日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
3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32)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3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
%,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41,057.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038,800股后的股本 512,496,720
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2,499,344.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02,499,344.00元=512,496,720股×0.20元/股;因公司回
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69113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即0.1969113元/股=102,499,344.00元/520,535,520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1969113元/股。
四、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若公司在回购期间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3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
股现金红利=7.93元/股-0.1969113元/股≈7.7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7.7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5,873,220股,回
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9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7.7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
量约12,936,61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4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5531003b-2452-4d3a-ace8-3df58facf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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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金洲管道(00244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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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
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当前总股本 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 8,038,800 股后的股本 512,496,720 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499,344.00 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69113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69113 元/股=102,499,344.00 元/520,535,520 股)。因此,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11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回购专
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 8,038,800股后的股本 512,496,720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499,344.00元(含税)。在利润分配方
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535,5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38,800 股后的 512,496,72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
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股东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6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69113元计
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69113元/股=102,499,344.00 元/520,535,520股)。因此,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11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 3555号
咨询联系人:叶莉
咨询电话:0572-2061996
传真电话:0572-206528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01370f84-7de8-4c62-bb35-8aba10654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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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金洲管道(002443):金洲管道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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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002443):金洲管道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d9fdf4ea-6bf8-49fe-818d-21b279aeb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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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金洲管道(00244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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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00244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0283b1b0-08a8-4881-a283-82198da0f3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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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7│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参加2025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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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参加2025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00ca7e1b-8ebc-4d68-b3fd-e6eb3a0d1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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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6│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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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
3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32)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3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
%,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41,057.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92515f6a-4f5d-481d-b623-d2fee6496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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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27│金洲管道(00244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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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
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审议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
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长期坚持现金分红,统筹考虑了公司正在实施
的重大项目投资以及研发投入、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保持适度现金分红比例,将更多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后
续发展,有利于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短期回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
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充分保障了
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权。公司计划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情况进行充分说明,此外还可以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渠道表达
对现金分红决策的诉求。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 196,634,492.2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 867,778,802.89 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9,663,449.23 元,减去本期分配 2023 年度股利31,232,131.20 元,截至 2
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3,517,714.74 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772,
750,112.35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520,535,520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4 年经
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
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暂以当前总股本 520,535,52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8,038,800 股后的股本 512,496,720股
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499,344.00元(含税)。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02,499,344.00 元;2024 年度
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39,964,820.84 元。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42,464,164.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0.74%。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499,344.00 31,232,131.20 26,026,77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1,387,429.54 283,779,239.13 235,423,026.6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88,020,353.8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13,517,714.7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59,758,251.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0,196,565.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59,758,251.2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本次利润分派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983,728,000.00 200,000,000.00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00.00 3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 5,900,346.65 7,978,687.61
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金额 989,658,346.65 208,008,687.61
占总资产的比例 21.95% 4.49%
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在制订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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