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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46(盛路通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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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46 盛路通信 更新日期:2024-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2 00:0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446 股票简称:盛路通信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转股价格:6.75 元/股 转股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广 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路通信”)现将 2024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年 7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1 号”文同意,公司 1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8 年 8月 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路转债”,债券代码“12804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盛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88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7 月 15 日《关于“盛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由原来的 6.88 元/股调整为 6.8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关于“盛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向《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11月 26 日起由 6.85 元/股调整为 6.8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关于“盛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向《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授予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进行了股票期权行权,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1 月 21日起由 6.82 元/股调整为 6.83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8 日《关于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盛路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盛路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修 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起由 6.83 元/股向下修正为 6.75 元/股。 二、“盛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第一季度,“盛路转债”因转股减少 22,000 元(220 张),转股数量为 3,222 股。截至 2024 年第一季度末,剩余可 转债余额为 52,453,400 元(524,534张)。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69,935,558 7.65% -2,297,130 67,638,428 7.40%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8,427,178 7.49% -848,750 67,578,428 7.3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08,380 0.16% -1,448,380 60,0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 844,119,789 92.35% 2,274,852 846,394,641 92.60% 通股 三、总股本 914,055,347 100% -22,278 914,033,069 100% 注:本次公司总股本的变动主要是公司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 0757-87744984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盛路通信”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盛路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978d9666-6e07-4f8d-a4e1-f3927c3eca4b.PDF ─────────┬──────────────────────────────────────────────── 2024-03-08 00:0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盛路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 A栋 3 层、4、12 层(邮编:518026)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Boulevard, Futian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Tel: +86 755 2622 4888/499 9 Fax: +86 755 2622 4100/4000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 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 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 性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决定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上 述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时间、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载明的内 容。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与公告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会议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 4 号盛路通信会议室召开。 2.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3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97,224,976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6369%。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89,571,3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996%。经验证,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东身份证明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合法有效,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资格。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统计表,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5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653,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373%。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 验证其股东身份。 3. 中小投资者 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 5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490,4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195%。 (二)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人员均具有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以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 次股东大会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按照《股东大会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 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表 决。根据经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4,176,6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6.8646%;反对票 3,048 ,3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3.135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442,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59.3030% ;反对票 3,048,3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40.6970%;弃权票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表决情况: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fe0b080a-633e-4f4a-9ad8-a073063c6428.PDF ─────────┬──────────────────────────────────────────────── 2024-03-08 00:0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446 股票简称:盛路通信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修正前转股价格:6.83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6.75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8 日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盛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83 元/股向下修正为 6.7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4 年 4 月30 日,如再次触发“盛路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不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盛路转债”再次触发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 解“盛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年 7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1 号”文同意,公司 1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路转债”,债券代码“12804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盛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88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7 月 15 日《关于“盛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由原来的 6.88 元/股调整为 6.8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关于“盛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向《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11月 26 日起由 6.85 元/股调整为 6.8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关于“盛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向《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授予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进行了股票期权行权,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1 月 21日起由 6.82 元/股调整为 6.83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依据 (一)“盛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触发“盛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 自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盛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6.83 元 /股的 90%,即 6.15 元/股的情形,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盛路转债”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持有“盛路转债”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 书》中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将“盛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83 元/股向下 修正为 6.7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 四、本次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6.21 元/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6.74 元/股,因此本次修正后的“盛路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6.74 元/股。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 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将“盛路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6.83 元/股向下修正为 6.7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 同时,董事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日,如再次触发“盛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董事会不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盛路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盛路转债 ”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盛路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18 年 7 月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60716ecf-da5e-4828-9848-a77668a4ac0c.PDF ─────────┬──────────────────────────────────────────────── 2024-03-08 00:00│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6f7abad7-73ac-4b2a-a030-6ac5c0ffa175.PDF ─────────┬──────────────────────────────────────────────── 2024-03-08 00:00│盛路通信(00244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7日 9:15-15:0 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7,224,9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36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9,571,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99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653,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373%。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490,4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19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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