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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46(盛路通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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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46 盛路通信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1 16:03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 ├─────────┼──────────────────────────────────────────────┤ │2025-09-01 16:31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8 20:46 │盛路通信(00244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0:43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20:43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20:42 │盛路通信(00244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8 20:42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8-28 20:42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12 16:4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 ├─────────┼──────────────────────────────────────────────┤ │2025-08-04 19:16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 2025-09-11 16:03│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 一、诉讼背景情况 (一)事实情况及纠纷原因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年 8月 19日召开了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罗剑平、郭依勤转让所持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100%股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 依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以及公司对合正电子享有的全部债权。 上述交易对价共计为 48,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合正电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4,800万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依 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作价为 14,000万元,公司对合正电子债权的交易对价为 29,200万元。 (二)提起诉讼情况 1、经公司反复调查、追缴、诉讼、调解及协商展期后,罗剑平、郭依勤仅支付了 7,800 万元。2021 年 12 月,基于罗剑平、 郭依勤未按照《民事调解书》([2020]粤 06 民初 248 号)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 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 1月,公司收到佛山中院《执行裁定书》,因执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佛山中院裁定驳回公司强制执行的申 请。驳回后,公司于 2023年 1月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水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次诉讼过程中,公司收到了罗 剑平、郭依勤向公司出质的部分资产的处置款 500 万元。2023 年 7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 06 07民初 376号),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因罗剑平、郭依勤并未按照上述判决书要求按时履行偿债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8月 向三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得三水法院受理。2023年 10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划拨的司法强制执行款 54,581,274.67 元。根据 三水法院执行局的调查和评估,罗剑平、郭依勤名下的全部资产(房产+股权)拍卖(含一拍和二拍)价款在优先支付抵押权人、拍 卖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后,没有能够偿债的剩余款项。 2、2024年 8月,三水法院收到了罗剑平、郭依勤提出的《执行和解申请书》,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三水法院的主持下,公 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原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自愿通过寻求第 三方亲友帮助代偿的方式,在 2025年 11月 12 日前以“合法现金人民币 2,500 万元+税后净值 4,000 万元的合法房产”,合计 6, 500万元和解双方剩余的全部债权债务。2024年 11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0607执 4206号之十 五],因公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在执行过程中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且双方与第三方代偿人签署了《代偿协议》,依 照相关规定,三水法院裁定:“(2023)粤 0607执 4206号案终结执行。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若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2024年 12月底,公司收到三水法院执行款 681, 721.95元。 3、在上述和解协议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与代偿资产方未能谈妥,未能在和解协议生效且三水法院委托的 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果之日起 180天内将房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为了确保被执行人不违背和解协议约定的 6,500 万元偿债义 务继续完成,三水法院协调公司与被执行人于 2025 年 5月 9日签署《执行和解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被执行 人提供合法房产一次性提前抵偿原和解协议的全部 6,500 万元债务,该房产须于 2025年 8月 9日前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在房产完成 过户后一个月内现金付清剩余业绩补偿款 173.70 万元,提前完成原和解协议的约定。若上述提及的抵债房产未能提前过户给公司抵 偿 6,500万元债务,则被执行人仍须提供在法院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下的 6,500万元等价资产或现金,在原和解协议约定的最 终到期时间 2025年 11月 12日前偿还 6,500万元债务。 4、因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未能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在 2025年 8月 9日前将房产提前过户给公司抵债,三水法院要求被执行 人出具还款计划说明,继续履行在原和解协议约定的最终到期日 2025 年 11月 12日前偿还债务。在三水法院的督促下,被执行人于 2025 年 8月 7日向三水法院出具了《关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与盛路通信合同纠纷一案还款计划说明》,被执行人计划以其亲 友名下的两处房产作为还款来源,通过挂牌出售、过户给公司的方式偿还债务;在减去两处房产偿还价值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将 尽全力在原和解协议到期日2025年 11月 12日前完成。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收 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应收罗剑平、郭依勤债权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关 于应收罗剑平、郭依勤债权款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收到诉讼执行款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4)、《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4-070、2024-073、2025-026、2025-037) 。 二、最新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于 2020年 5月 18日签署的《关于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罗剑平、 郭依勤合计应支付业绩补偿款为 14,000万元。近日,公司收到罗剑平、郭依勤业绩补偿款 2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业绩 补偿款 13,846.30万元,剩余 153.70万元尚未收回。 公司及三水法院将继续严格监督罗剑平、郭依勤尽快付清剩余业绩补偿款153.70万元,以及在 2025年 11月 12日前偿还剩余 6, 500万元债务。若罗剑平、郭依勤未能在 2025年 11月 12 日前完成偿还剩余债务或没有任何偿债的积极进展,公司有权向三水法院 申请恢复执行或就和解协议未履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若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存在财产情况报告不实 ,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其他逃避债务情形的,公司保留向被执行人追责的权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回款项 13,846.30万元,根据和解协议约定,罗剑平、郭依勤剩余尚未偿还金额为 6,653.70万元。 收回后,视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根据协议的约定,公司不得再向被执行人主张追偿权利。 2、公司与三水法院将持续监督罗剑平、郭依勤业绩补偿款以及用来抵债的房产过户、挂牌出售等关键环节的执行进展,若被执 行人未能在 2025 年 11 月12 日前完成偿还剩余债务或没有任何偿债的积极进展,公司有权向三水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或就和解协议 未履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若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存在财产情况报告不实,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其他 逃避债务情形的,公司保留向被执行人追责的权利。 3、公司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已对罗剑平、郭依勤逾期债务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和解协议的执行涉及以物抵债、第三人代 为清偿等方式,债权实现的具体时间及最终收回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若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完毕全部义 务后,累计总偿还金额为 20,500 万元,将会对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预计冲回坏账准备金额为 6,673.7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影 响金额以和解实施及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公司将严格依照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积极督促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严格按照协 议履行偿债义务,并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bb46d298-af01-4313-b457-e77301d15517.PDF ─────────┬──────────────────────────────────────────────── 2025-09-01 16:31│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11%,最高成交价为 7.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60,2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10.85 元/股(含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49204702-aa19-4ce2-a4be-31ccc7dcd128.PDF ─────────┬──────────────────────────────────────────────── 2025-08-28 20:46│盛路通信(00244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以电话或即时 通讯工具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 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李益兵、董事朱正平、董事韩三平、独立董事周润书、独立董事褚庆 昕、独立董事傅恒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7043d8a-f6a2-42ac-a1d1-29de68cb5250.PDF ─────────┬──────────────────────────────────────────────── 2025-08-28 20:43│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c81d637-0115-41b4-a096-aee7b80a8a23.PDF ─────────┬──────────────────────────────────────────────── 2025-08-28 20:43│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c7c256f0-8790-4ee6-a9f2-08eff21714ea.PDF ─────────┬──────────────────────────────────────────────── 2025-08-28 20:42│盛路通信(00244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盛路通信(00244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ae69a0e-63c4-4b0c-b8fd-d95eec79f53d.PDF ─────────┬──────────────────────────────────────────────── 2025-08-28 20:42│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年 7月 17日公开发行了 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000,000 ,000 元,扣除承销费 13,3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986,7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650,00 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050,000 元。2018 年 7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 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953,706,282.86元,其中 2025 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825, 183.26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产生净收入 50,410,777.6 元,其中 2025 年上半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支出后产生净收入 328,992.61元。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1,854,494.7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 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 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7月,公司与长江保荐及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中国建行银 行佛山山水一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4月,公司与长江保荐及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5 月,公司、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长 江保荐及北京银行南京仙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 8月,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与长江保荐及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年 6月变更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由长江保荐变更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 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航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中航证券及募 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于 2023年 6月、2023年 8月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 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5460188000003109 60,000,000 - 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中国建行银行佛山山水 44050166717200000209 80,000,000 21,177,076.15 一品支行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755917632510602 461,700,000 -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755917632510707 383,35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2510078801900000810 - 35,753,298.99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0349800028514906 - 23,981,478.79 南京仙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301015829100690067 - 942,640.81 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合计 - 985,050,000 81,854,494.74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825,183.26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未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81,854,494.74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ec5bcd54-cc62-40fa-a4ab-04a9ae9696ea.PDF ─────────┬──────────────────────────────────────────────── 2025-08-28 20:42│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80a4f0c-9d42-4322-a3b8-cb4b7025c4fb.PDF ─────────┬──────────────────────────────────────────────── 2025-08-12 16:4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 一、诉讼背景情况 (一)事实情况及纠纷原因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罗剑平、郭依勤转让所持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100%股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 、郭依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以及公司对合正电子享有的全部债权。 上述交易对价共计为 48,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合正电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4,800 万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 依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作价为 14,000万元,公司对合正电子债权的交易对价为 29,200 万元。 (二)提起诉讼情况 1、经公司反复调查、追缴、诉讼、调解及协商展期后,罗剑平、郭依勤仅支付了 7,800 万元。2021 年 12 月,基于罗剑平、 郭依勤未按照《民事调解书》([2020]粤 06 民初 248 号)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 申请强制执行;2022 年 1 月,公司收到佛山中院《执行裁定书》,因执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佛山中院裁定驳回公司强制执行的 申请。驳回后,公司于 2023 年 1 月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水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次诉讼过程中,公司收到 了罗剑平、郭依勤向公司出质的部分资产的处置款 500 万元。2023 年 7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 粤 0607 民初 376 号),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因罗剑平、郭依勤并未按照上述判决书要求按时履行偿债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三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得三水法院受理。2023 年 10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划拨的司法强制执行款 5,458.13 万 元。根据三水法院执行局的调查和评估,罗剑平、郭依勤名下的全部资产(房产+股权)拍卖(含一拍和二拍)价款在优先支付抵押 权人、拍卖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后,没有能够偿债的剩余款项。 2、2024 年 8 月,三水法院收到了罗剑平、郭依勤提出的《执行和解申请书》,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三水法院的主持下, 公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原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自愿通过寻求 第三方亲友帮助代偿的方式,在 2025 年 11 月 12 日前以“合法现金人民币 2,500 万元+税后净值 4,000 万元的合法房产”,合 计 6,500 万元和解双方剩余的全部债权债务。2024 年 11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0607 执 42 06 号之十五],因公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在执行过程中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且双方与第三方代偿人签署了《代偿协 议》,依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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