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6 盛路通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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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7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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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41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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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6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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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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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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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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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1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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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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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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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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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7│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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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 9个月,即延期至 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
化。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
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延长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
展及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2025年 6月 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
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年 6月 25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截至2026年 7月 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837,18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84%,最高成交价为 10.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4,960,432.0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至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既定方案的规定执行,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
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
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837,18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
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上述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
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
年内转让,未按照前述用途转让的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充分
评估资本市场环境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84dea2b-227a-467b-bf9b-6c293b2a3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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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41│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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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591d55b-8f68-4e9b-8e36-1ea60e6ad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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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6│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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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5年 12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 9个月,即延期至 2026 年 9月 30 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
化。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
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延长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予以披露。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611,6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83%,最高成交价为10.6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3,478,228.0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6年 6月 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711,6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1.06%,最高成交价为 10.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3,477,199.0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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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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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 日 14 点 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日 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 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3,735,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下同)的 13.56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1,914,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3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6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820,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
875%。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551,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2%。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向股东会作出专项说明。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
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28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7%;反对 3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43%;弃权 1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3,097,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9%;反对 351,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6%;弃权 1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5%。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23,258,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8%;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34%;弃权 12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3,07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94%;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3%;弃权 12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4%。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254,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2%;反对 3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2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3,06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62%;反对 354,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1%;弃权 12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6%。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122,767,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79%;反对 8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708%;弃权 137,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583,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56%;反对 83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38%;弃权 137,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5%。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22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1%;反对 3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38%;弃权 142,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3,04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20%;反对 363,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34%;弃权 142,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5%。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23,150,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0%;反对 4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39%;弃权 134,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965,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57%;反对 450,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1%;弃权 134,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122,70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52%;反对 8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149%;弃权 148,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518,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13%;反对 884,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66%;弃权 148,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1%。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22,677,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48%;反对 8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267%;弃权 159,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492,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59%;反对 899,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01%;弃权 159,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 31,484,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92%;反对 2,4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10%;弃权 101,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
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34,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000%;反对 2,4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62%;弃权 101,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8%。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亚君、徐磊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2d8e90d-44ca-45a9-b1a6-04cbdf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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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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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9日 14:00,召开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
工业园进业二路 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
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735,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613%。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1,914,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38%。结合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6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1,820,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75%。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
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表决票当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23,28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7%;反对3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43%;弃权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23,258,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8%;反对3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34%;弃权12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23,254,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2%;反对3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61%;弃权12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22,767,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9%;反对8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708%;弃权13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
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23,22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1%;反对3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938%;弃权14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
6《.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23,150,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0%;反对4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39%;弃权13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122,70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2%;反对8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149%;弃权14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22,677,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48%;反对8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267%;弃权15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
9.《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1,484,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92%;反对2,4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1010%;弃权10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已获审议通过。其中,议
案9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
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7c18dcc-fcd5-4ccc-abe8-01901c958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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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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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
online.cn)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华先生、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暾先生、董事会秘书蔡惠琴女士(如遇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FsbJhR3Xy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
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3日前通过同一网址或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111a0fb-4f03-41df-ab00-775706836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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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1│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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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 9个月,即延期至 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
化。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
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延长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33%,最高成交价为 10.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394,36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
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6c91669-3f7f-49ae-9b58-056757e50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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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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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defa18f-a633-4f94-8326-677e667f0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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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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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年 7月 17日公开发行了 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000,000
,000 元,扣除承销费 13,3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986,7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650,00
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050,000 元。2018 年 7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
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983,549,131.85元,其中 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668,032
.25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产生净收入 50,589,021.79元,其中 2025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
净收入 507,236.8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2,189,889.9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盛路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
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7月,公司及长江保荐分别与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佛山山水一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4月,公司与长江保荐
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5 月,公司、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与长江保荐及北京银行南京仙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8 月,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与长江保荐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年 6月变更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由长江保荐变更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
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航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中航证券及募
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于 2023年 6月、2023年 8月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
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5460188000003109 60,000,000 -
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山水 44050166717200000209 80,000,000 3,914,595.19
一品支行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755917632510602 461,700,000 -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755917632510707 383,35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2510078801900000810 - 34,786,936.86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0349800028514906 - 13,434,988.93
南京仙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301015829100690067 - 53,368.96
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合计 - 985,050,000 52,189,889.94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6年 2月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仙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山水一品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6 年 3月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汉
府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6年 4月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4,668,032.25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 1月 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
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2,189,889.94 元(最终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于 2026年 2月 6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部转出节余募
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2,219,656.30元,并办理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52,189,889.94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e086bc-c603-4890-bb40-500595ed6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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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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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
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合计4,540.0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本期”),具体明细如
下(收回或转回金额以“-”号填列):
资产名称 本期发生金额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 4,813.88 69.14
其中:应收账款 5,309.73 76.26
其他应收款 -495.85 -7.12
资产减值损失 -273.83 -3.93
其中:存货 -273.83 -3.93
注:本表分项之和与前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数的差异,系万元单位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4,540.04万元,减少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4,540.0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占 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公司依据
相关规定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原值 92,670.25
资产可收回金额 80,748.38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
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
信用风险;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
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
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
计政策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5,309.7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本期末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和分析,并按单项或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
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
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
,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31817e8-ef1b-4992-8e97-3479d577a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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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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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7,486,940.29元,实收股本为 915,415,72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629,354.68元,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前期商誉减值等因素的影响
,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至 2018年,公司通过外延式扩张陆续收购了 2家微波电子行业子公司,产生了 1,156,945,138.65 元商誉。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须对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2024 年,
公司微波电子行业客户业务规模出现下滑,且客户自研增加、外协采购缩量,导致微波电子业务订单落地不达预期、毛利率下降。经
具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审核评估后,公司确认商誉等资产减值811,194,399.82 元,进而直接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从 2023 年度的42,329,559.64元下降至 2024年度的-707,116,294.97元。2025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未弥补亏损有所减
少。
三、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运转情况正常。2026年,针对公司未弥补亏损的情况,经营管理层将按照董事会的工作部
署和总体安排,实行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与盈利能力,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技术创新:前瞻布局与成果转化并重
公司依托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及省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课题,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打造“成熟应用、重点攻坚、前沿
探索”三位一体的技术发展格局。
在成熟应用层面,巩固优势,拓展市场。一方面,持续迭代 5G-A基站天线技术,推出更具成本竞争力的高性能基站天线,巩固
在互调性能与能效方面的核心优势;同步丰富WLAN系列产品矩阵。通过自动化产线与新工艺创新,推动公司产品向小型化、轻量化、
低成本升级,以匹配未来密集组网需求。另一方面,加速公司在微波领域的技术积淀转化为高附加值产品,重点推进超宽带双频段双
极化 T/R 组件、SIP 的捷变频频率合成模组、太赫兹 W 波段变频通道组件等关键成果的产业化落地。
在重点攻坚层面,突破瓶颈,构筑壁垒。全力推进 Ku/Ka 频段有源相控阵天线的研发与工程化,加速“6G高密度前端集成”与
“毫米波和 C波段融合集成平台”等国家级项目的成果转化,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毫米波领域的技术壁垒。同时,高质量完成省级“无
人机低空通信感知定位区域增强技术”课题的攻坚任务,保障 3.6GHz智能超表面工程样机的研制成功。
在前沿探索层面,长远谋划,厚植根基。针对新兴技术方向进行前瞻性研究与试验验证,重点关注系统级集成(如 SoC/SiP协同
)的技术演进路径,为下一代技术迭代储备方案。此外,持续跟踪光通信、分系统、传感器等交叉技术领域的前沿动态,积极探索将
AI辅助设计工具引入研发流程,并对影响长远发展的关键半导体工艺路径进行专项评估,确保技术路线的先进性与竞争力。
2.市场拓展:稳固基本盘与开拓新赛道协同
在市场拓展层面,公司推行“关口前移”策略,通过精准对接客户痛点,推动订单高效落地:民用通信领域将深化与国际通讯设
备商及运营商合作,稳固基站与微波器件基本盘,并全力抢抓低空经济与卫星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机遇;微波电子领域则在夯实军工基
本盘基础上,系统性开拓商业航天蓝海,通过积极探索与芯片厂商的合作,以低成本策略,优先确保市场规模与生存空间,通过“高
性能+低成本”双轮驱动,快速提升市场份额,以构建多元化收入结构。
3.管理运营:数字化赋能与精益管控深度融合
在管理运营层面,公司全面深化“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四化建设,驱动通信天线与微波电子生产模式转型升级。
通过深度集成数字化系统,打通主要经营单位的研发至生产的全链路数据壁垒,加速构建自动化智能产线,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
息化与决策数据化的闭环协同。同时,公司依托体系认证优势,纵深推进组织扁平化改革以提升决策敏捷度,将全流程精益管理与智
能制造深度融合,系统性压降运营成本并优化现金流结构,以此在通信与微波电子复杂宏观环境下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4.人才培养:梯队建设与产教融合双轮驱动
在人才培养层面,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核心理念,构建“引、育、用、留”全周期人才发展体系,打造与“民用通信
+微波电子”双主业战略相匹配的人才梯队。在新锐培养方面,持续深化“新锐计划”,完善校招新人入职培训、轮岗实践与述职汇
报机制,引导青年员工在5G/6G、卫星互联网等前沿赛道上快速成长,将个人发展融入公司事业蓝图。在核心人才方面,通过内部技
术导师制与外部专家引进相结合,强化核心技术团队的持续创新能力。在校企合作方面,深化与高校的现代学徒制、定向培养合作,
探索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动手能力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在激励机制方面,优化绩效考核与股权激励体系,确保核心技术
人员与管理骨干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深度绑定。通过打造行业领先的人才高地,为公司在复杂竞争环境中稳健前行提供坚实的
智力支撑与组织保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6d2700-2b63-41eb-9835-8dc8fa3d95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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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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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实际工作岗位、行政职务、工作绩效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只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 12万元/年(税前
),因行使董事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因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
度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并结合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与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
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660914-2344-45f0-9d5c-882517c6f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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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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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亚太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月 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中审亚太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0
余人。
中审亚太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7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7.51亿元,2025年度审计业务中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2.96亿
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
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5,851.01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中审亚太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9,490.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
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
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三)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7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1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11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有程序
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中审亚
太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就独立性、
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安排、风险判断、风险测试评价方法、年度审计关键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
了充分沟通,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72a46c-bfae-42ce-bc52-711ccad650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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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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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38148f-a915-43c3-9fba-31b9e7f0c2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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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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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
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核查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一)独立性方面
经核查,中审亚太审计项目组成员均未在公司任职,保持了人员上的完全独立。除正常的审计收费外,中审亚太未获取其他任何
形式的现金或非现金经济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关系,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中审亚太及其审计人员始终恪守独立性原则,符合相关法规及执业标准。
(二)专业性方面
中审亚太审计项目组成员均具备实施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项目团队配备合理,具备充分的时间与资源保障审计质量。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
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
(二)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现场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讨论,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
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严格审查,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4d8905f-2cac-4b3f-84b0-68067f144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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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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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0b25b6-fd0b-4c4d-a13e-e3c23f757b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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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1│盛路通信(00244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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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6d4688d-e877-4091-a256-7f281ad77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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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1│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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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以电话或即
时通讯工具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杨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李益兵、董事朱正平、董事韩三平、独立董事周润书、独立董事褚
庆昕、独立董事傅恒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褚庆昕先
生、周润书先生、傅恒山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
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杨华先生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年度公司落实
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
分析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为保障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 1,122.5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540.0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
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
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金额总计不超过 363,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朗赛微波通信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合计不超过 12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为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十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637,486,940.29元,实收股本为915,415,72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
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以 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7 票回避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杨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董事杨华、李益兵、朱正平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十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19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7aa875a-64f1-459d-aa60-e1e53f664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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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1│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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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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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1│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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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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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0│盛路通信(002446):盛路通信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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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盛路通信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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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0│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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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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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盛路通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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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盛路通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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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0│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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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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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盛路通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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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盛路通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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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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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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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9│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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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c44bf8-3c52-4700-a6f3-271668f273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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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9│盛路通信(00244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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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独
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褚庆昕先生、周润书先生、傅恒山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褚庆昕先生、周润书先生、傅恒山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9b7c05a-d9d7-4072-8c8a-fe76f5681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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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9│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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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履职,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
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润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 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 9月至 2002年 7月在建设银行厦
门分行担任会计师;2002年 8月至 2006 年 1月在惠州学院担任副教授、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学院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
06年 2月至 2023年 12月在东莞理工学院担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珠三角村镇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自 202
0年 8月起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现兼任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
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及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7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委
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2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公司上述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时召集、出席并主持审计委员
会的会议,对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原则,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定期会议与不定期沟通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工作中,重点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就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
题与管理层进行交流,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同时,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交流沟通,对审计重点及关键风险点予
以关注,督促审计工作始终保持客观、独立、专业的立场,切实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与高质量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履职核心。在财务监督方面,本人定期审查财务报
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会议履职方面,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资料,
立足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持续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监督内部管理
流程与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透明。同时,本人密切关注法规动态,深度参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专题培训等
活动,不断增强对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及规范运作提供建
设性意见。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要求,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开展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个工作日。本人积极参与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各项会议的召开。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内容进行独立分析和判断,重点关注并了解公司对外
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事项。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方面,本人积极推进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确
保决策程序合规有效。
在履职期间,公司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针对需董事会决
策的事项,公司均能按规定提前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
情形。
三、2025 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的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存
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 11 月14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审计业务所要求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并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本人认为本次续聘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机制进行绩效考核和薪酬确定,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评
价标准、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公平,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发展阶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
销已自动失效的股票期权 6万份。2025年 11月 12日,公司已完成注销上述 6万份股票期权。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审阅需
要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积极关注公司运营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内部控制与财务状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稳
健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润书
http://disc.st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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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9│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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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履职,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
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恒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7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 7月至 2000年 4月在深圳宝安职业技术
学校担任讲师;2000年 4月起至今在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 2020年 8月起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7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委
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3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公司上述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时召集、出席
并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原则,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本人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重点了解其人员安排及关键
科目审计执行情况,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在与内部审计机构交流方面,本人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有关探讨与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督促公司落实
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要求,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等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透明,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参加
了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和交流,认真聆听中小投资者的声音,主动了解中小投资者所关注的公司
经营、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问题,并就投资者关心的事项进行解答,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有效保障。此外,本人经
公司组织安排,参加了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活动,系统学习公司治理规范、政策制度方案等内容,不
断更新专业知识储备,切实提高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恪守《公司章程》关于独立
董事履职的各项规定,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个工作日。履职期间,本人通过视频会议、现场交流、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董事、高管保持有效联系,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会议出席方面,积
极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认真审阅议案材料,确保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通过会议汇报等形式,就重要事项向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
说明,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履职的情形。
三、2025 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的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
露工作,上述报告均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制
度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 11 月14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审计业务所要求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圆满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并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本人认为本次续聘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
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
销已自动失效的股票期权 6万份。2025年 11月 12日,公司已完成注销上述 6万份股票期权。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始终秉持客观独立的履职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与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
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傅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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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9│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庆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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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庆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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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9│盛路通信(00244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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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b79003-4359-439a-af5e-75671796e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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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31│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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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 9个月,即延期至 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
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22%,最高成交价为 9.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553,3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
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de33b355-8a76-4814-ada8-3fde29fb2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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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06│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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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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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7:3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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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介绍
(一)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 342,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有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公司为盛路有限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在前述 342,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中。
公司为盛路有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有效期均为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实际金额以最
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相关业务,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盛路有限办理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9月 18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 4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射频光模块、城域接入型有源和无源波分复用(WDM)设备及其他通信系统设备、电子设备、3G
及以上智能终端、医疗用品及器材、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民用一次性无纺布口罩、劳保用品、汽车电子产品、无线数据终
端、车载终端;加工、销售: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通信工程和网络工程的系统集成、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维护;承接:
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卫星相关的工程承包、开发;通信设备性能检测;局域网、物联网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建设,
相关设备、模块、集成电路芯片、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移动互联网建设;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或
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盛路有限 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盛路有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90,969.69万元,负债总额为 58,123.20万元,净资产为 32,846.49
万元,资产负债率 63.89%;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57,576.06 万元,利润总额为 3,350.09 万元,净利润为3,270.89万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目前,盛路有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二)债务人: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主债权本金数额:10,000万元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七)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0,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7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8,702.04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7.58%。
3、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8b080db2-220c-4d29-9d44-aeff4af7d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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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0│盛路通信(0024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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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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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0│盛路通信(0024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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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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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56│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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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fb60de04-e173-401c-8645-e23bc5295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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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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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2b911a3-6f9e-43ee-bb0d-4b929d254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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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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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5,800万元–8,200万元 亏损:74,944.59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3,800万元–5,700万元 亏损:76,566.74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元/股–0.09元/股 亏损:0.8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 2025年度预计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1、2025年,公司持续巩固市场竞争优势,通信设备产品订单逐步交付落地,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2、2024年,公司微波电子行业客户业务规模出现了大幅下滑,且客户自研增加、外协采购缩量,导致微波电子业务订单落地不
达预期、毛利率下降。经具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审核评估后,确认商誉等资产减值8.11亿元,从而导致公司 2024
年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2025年,公司经营业绩不再受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 2025年度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
盈,且同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f92af435-d5f3-4699-b8a7-b517d7bfda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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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1│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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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以电话或即
时通讯工具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过半数
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韩三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长杨华、董事李益兵、董事朱正平、董事韩三
平、独立董事周润书、独立董事褚庆昕、独立董事傅恒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
下: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
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 201
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5,218.99万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后,将注销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此额度可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同时,为便于统一管理,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额度将不再使用,前次委托理财存续产品将按照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使用期限进行管
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2月6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
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7d46d83a-0568-41c4-98af-d14549fdc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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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0│盛路通信(00244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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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通信”、“
公司”、“上市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盛路通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盛路通信于 2018年 7月 17日公开发
行了 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 13,3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
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986,7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650,000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050,000 元。20
18年 7月 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34号《验资报告
》。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含部分改变)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 是 39,000.00 2,262.68 2,262.68
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
项目
2、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 是 47,000.00 - -
地建设项目
3、合正电子研发中心建 是 6,000.00 - -
设项目
4、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 否 8,000.00 8,000.00 8,097.22
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
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5、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 否 - 22,000.00 19,078.40
期
6、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 68,916.62 68,916.62
合计 - 100,000.00 101,179.30 98,354.91
注:1、若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2、“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
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来源于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5460188000003109 6,000.00 -
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山水 44050166717200000209 8,000.00 391.46
一品支行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755917632510602 46,170.00 -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755917632510707 38,335.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2510078801900000810 - 3,478.69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03498000285149 - 1,343.50
南京仙林支行 0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301015829100690067 - 5.34
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合计 - 98,505.00 5,218.99
注:若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累计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账户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额 余额(含利息)
1、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 8,000.00 8,097.22 396.79
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2、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 22,000.00 19,078.40 4,822.19
合计 30,000.00 27,175.62 5,218.99
注:1、以上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3、若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科学的原则
,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
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储存期间也产生了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985b4442-3639-46a5-9b45-3078d35375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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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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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0768ac3a-0a82-43c7-979e-c12d7e395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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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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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
5,000 万元,此额度可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同时,为便于统一管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额度将不再使用,前次
委托理财存续产品将按照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使用期限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品种
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65,00
0 万元,此额度可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其他来源的资金。
(五)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盘活公司现金,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
金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实施委托理财前会进行严格地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进行具体操作,
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33666a9b-4798-4914-acc0-3f4cdf1e0b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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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39│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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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6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2月 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
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 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议案 1已于 2026年 1月 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2月 5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
请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5日(星期四)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28100(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蔡惠琴
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电子邮箱:stock@shenglu.com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f45ad8b3-4c60-4b9a-b855-e368f15a0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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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6:23│盛路通信(00244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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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df7c92d1-99f0-452d-abb5-9a2dcc3928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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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08│盛路通信(00244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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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路通信,证券代码:00244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
26 年 1 月 14 日、2026 年 1月 15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
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但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预计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 2025 年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测算达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286235d4-b708-4a4a-a688-07ce8bf71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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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21│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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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 9个月,即延期至 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
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11%,最高成交价为 7.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60,29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
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f4762cb8-679b-410a-87c5-b5bda5125b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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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6:4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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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24441f7f-6f94-440c-8d8f-9e7d092a09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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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6:5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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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介绍
(一)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 342,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有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公司为盛路有限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在前述 342,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中。
公司为盛路有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有效期均为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实际金额以最
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相关业务,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了
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平安银行授予的综合授信额度部分转授信给盛路有限使用,由公司为本次转授信额度项下敞口金额 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9月 18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 4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射频光模块、城域接入型有源和无源波分复用(WDM)设备及其他通信系统设备、电子设备、3G
及以上智能终端、医疗用品及器材、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民用一次性无纺布口罩、劳保用品、汽车电子产品、无线数据终
端、车载终端;加工、销售: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通信工程和网络工程的系统集成、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维护;承接:
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卫星相关的工程承包、开发;通信设备性能检测;局域网、物联网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建设,
相关设备、模块、集成电路芯片、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移动互联网建设;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或
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盛路有限 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盛路有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90,969.69万元,负债总额为 58,123.20万元,净资产为 32,846.49
万元,资产负债率 63.89%;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57,576.06 万元,利润总额为 3,350.09 万元,净利润为3,270.89万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目前,盛路有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额度授予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二)乙方(额度申请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转授信人: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
(四)担保金额:转授信额度项下敞口金额 8,000万元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转授信额度项下被转授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中的人民币 8,000万元整,以及相应利息、
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金额为转授信额度项下敞口金额,只要合同转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
方就债务余额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七)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起直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
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0,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7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1,606.04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8.76%。
3、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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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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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盛路通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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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盛路通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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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盛路通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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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盛路通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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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盛路通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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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盛路通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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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盛路通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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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盛路通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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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盛路通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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