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8 中原内配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18:49 │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8:49 │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6 16:59 │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6 16:58 │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6 16:57 │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额度的公告 │
├─────────┼──────────────────────────────────────────────┤
│2025-08-26 16:57 │中原内配(00244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6 16:57 │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8-26 16:57 │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6 16:56 │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
│2025-08-26 16:56 │中原内配(00244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9-15 18:49│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2025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党增军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周一)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7人,代表股份 140,915,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4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137,080,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6人,代表股份 3,835,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1人,代表股份 35,141,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1,30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306人,代表股份 3,835,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8%。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0,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7%;反对 2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0%;弃权 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846,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08%;反对 2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6%;弃权 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573,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8%;反对 2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 100,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79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47%;反对 2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1%;弃权 100,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朱培元、曾玉玲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b39a0e6-8595-4d15-950f-89d219b27626.PDF
─────────┬────────────────────────────────────────────────
2025-09-15 18:49│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
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
次股东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 9月 15日 14时 30分,本次股东会于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 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副董事长党增
军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至 2025年9月 15日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原内配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2025年 9月 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17 人,代表股份合计140,915,7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9486%。具体情
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1人,代表股份 137,080,218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23.2967%。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东全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6人,代表股份 3,835,5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51
8%。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311人,代表股份 35,141,5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7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31,306,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2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6人,代表股份 3,835,536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6518%。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
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0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
网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
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620,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7%;反对 2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60%;弃权 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6,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 2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6%;弃权 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36%。
2.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573,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8%;反对 2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100,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98,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7%;反对 2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1%;弃权 100,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6f21c8c5-2412-4bdb-b925-56b263dae509.PDF
─────────┬────────────────────────────────────────────────
2025-08-26 16:59│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2025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周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
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截至2025年9月8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
会议。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中原内配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培、证券事务代表朱会珍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编:450000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9dab6929-1c8f-44fe-84f8-41a97ebd8713.PDF
─────────┬────────────────────────────────────────────────
2025-08-26 16:58│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b08a7f19-db52-4d7f-87dc-1647d6abbb6b.PDF
─────────┬────────────────────────────────────────────────
2025-08-26 16:57│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额度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泰国生产基地产品链布局,拓宽业务领域覆盖范围,公司拟对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额度,投资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加的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在泰
国生产基地布局钢活塞产品生产线等,实际投资金额以通过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批准。由于涉及境外投资,需经外汇登记备案以及当地注册登记部门审批通过。
本次向泰国孙公司增加投资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泰国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delity Auto Components(Thailand)Co.,Ltd
2、注册登记编号:021556700224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健
5、董事:张健、郭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