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8 中原内配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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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43 │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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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8 │中原内配(00244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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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27 │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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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4 │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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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4 │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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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2 │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并清算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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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4 │中原内配(0024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裴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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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4 │中原内配(0024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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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4 │中原内配(0024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金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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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4 │中原内配(0024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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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43│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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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汪庆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汪庆领先生因已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
的规定,汪庆领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庆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汪庆领先生将按照公司《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汪庆领先生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重要职位,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
公司董事会对汪庆领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a0a781fd-1f62-48cc-80b7-7e1db3c7f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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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8│中原内配(00244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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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900.00 ~ 36,300.00 23,361.03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45.11% ~ 55.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6,400.00 ~ 28,800.00 22,918.84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5.19% ~ 25.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 0.62 0.4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属于公司财务部门统计结果,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于 2026年 1月完成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吉凯恩”)59%股权收购,本次收购形成的折价收
购收益 7,256万元计入本期营业外收入,增厚当期利润。
2、中原吉凯恩主营高壁垒大缸径气缸套,收购完成后解除了其大缸径气缸套产品受原合资合同在国际国内市场的销售限制,实
现大缸径气缸套产品在产能、技术、全球客户资源的全面协同。自 2026 年 2月起,中原吉凯恩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公司
整体业绩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3、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健扩张态势:一是气缸套业务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高壁垒大缸径产品布局,有效对冲行业周期波动
风险,稳固核心产品综合竞争力;二是制动鼓产品受益于重卡行业复苏及轻量化市场需求,实现产销快速增长;三是电控执行器等新
产品产销规模同比稳步提升。
4、公司持续落地精益管理,优化费用结构、提升运营效率,规模扩张带动盈利同步改善,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增强,支撑长
期稳定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81ab4f6-6d2d-4650-a26b-66c9ed424a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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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27│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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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16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决议公告。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 588,409,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 117,681,929.20元。如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2、自 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588,409,646股,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8,409,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58 薛德龙
2 01*****359 张冬梅
3 01*****633 薛建军
4 01*****872 王中营
5 01*****468 党增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 19号德威广场 26层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闫辉
咨询电话:0371-65325188
传真电话:0371-65325188
七、备查文件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0494578-75fd-4393-aa54-ebb048ea6e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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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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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亚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周五)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人,代表股份 150,909,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4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人,代表股份 137,531,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0
人,代表股份 13,378,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36%。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9 人,代表股份 45,135,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人,代表股份 31,756,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210人,代表股份 13,378,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36%。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7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1%;反对 19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3%;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3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1%;反对 192,10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6%;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2、《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0,7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1%;反对 19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3%;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3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1%;反对 192,10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6%;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70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反对 198,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7%;弃权 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
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32,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6%;反对 198,80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5%;弃权 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687,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2%;反对 211,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0%;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1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90%;反对 211,30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2%;弃权 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5、《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687,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0%;反对 211,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13,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86%;反对 211,50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6%;弃权 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6、《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700,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7%;反对 18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2%;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2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6%;反对 188,90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5%;弃权 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
7、《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688,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 211,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2%;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14,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5%;反对 211,60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8%;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70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1%;反对 18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2%;弃权 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2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3%;反对 188,90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5%;弃权 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曲光杰、赵筱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6a9978a-301f-4d74-a366-aff342479f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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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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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e0c81dc-57d3-4808-86d3-8700a7ab8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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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2│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并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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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22年8月19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与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舟景”)、南通海润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海润”)签订了《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上海舟景、有限合伙人南通
海润共同投资设立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海内”、“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
总认缴出资额为10,655.1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573.6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52.31%,南通海润认缴出资5,071.5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47.60%。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10月27日,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
南通海内、上海公司及上海公司现有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南通海内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公司增资
人民币10,000万元。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鉴于上海公司未能完成《增资协议》中相关
的承诺事项,根据《增资协议》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南通海润要求公司回购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全部财产
份额。2025年12月22日,经多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南通海润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同意以人民币59,692,336.99元的价
格受让南通海润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5,071.50万元财产份额。回购完成后,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额为10,645.10万元,上海
舟景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额为10万元,以上认缴出资额均已实缴。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合伙企业部分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27MQ606T
3、成立时间:2022年8月31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认缴出资额:10,655.1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时代广场16幢811室
7、执行事务合伙人人: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
9、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份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
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例0.0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645.10 99.91%
合计 10,655.10 100.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通海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等。
11、其他说明:南通海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情况
鉴于合伙企业投资目的已实现,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2026年4月24日,经合伙企业全体合
伙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散本合伙企业并依法开展清算工作。
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本次清算财产的分配,按以下顺序依次执行:在支付本次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清算费用并清偿本合伙企
业全部对外债务,包括上海舟景应收而尚未实际收取的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向上海舟景以现金方式返还其全部认缴出资本金10
万元,之后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全部上海公司股权,以股权实物分配方式分配给中原内配;同时,将上述各项清偿与返还完成后本合
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剩余货币资金,一并分配给中原内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伙企业清算工作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清算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本次
投资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该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解散暨清算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7cf1636-3b54-466f-a526-05c58033de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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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4│中原内配(0024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裴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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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审慎行使独立判
断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裴志军先生:男,汉族,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高级会计师。裴志军先生曾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部门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部门主任、
项目合伙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副所长、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人、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辽宁近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经济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未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的任
何其他形式的报酬或利益,能够独立、客观地开展履职工作,不受任何第三方的干预和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全程积极参与,按时出席会议6次,出席率为100%,严格遵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和独立判断。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列席股东会次数
报告期内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董事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裴志军 6 2 4 0 0 3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对
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各期的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审议了审计机构
的审计计划、掌握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审计委员会规
范高效履职,切实发挥专项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作为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董事、高管薪酬发放情况及薪
酬标准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委员会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聘任公司
名誉董事长和公司顾问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经谨慎决策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2
)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关注投资者提问互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以自
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现场沟通,与公司管理层通
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共计15天,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
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董事会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
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
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参与培训情况
2025年是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升级的关键一年,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监管
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重点强化反舞弊、财务监督等职责。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持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其他监
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始终重视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对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公司顾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回避表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述报告的审批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运
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公司做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状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本人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核情况
本人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薪酬标准、决策程序与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相符,披
露的薪酬信息真实、合理。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主动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对最新监管政策的学习,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进一步加强与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意见,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高质量
发展贡献建设性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裴志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93da835-3326-4532-b924-d9dcc7495c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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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4│中原内配(0024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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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在董事会或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确定后执行。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
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三) 除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以外的董事: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其行使董事
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
者其他岗位的薪酬方案执行;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
(四)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以公司季度、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季度、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季末或年终根据当期考核结果统算
兑付。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
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采用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结算形式,基本年薪
和部分预发绩效按月发放;另一部分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
激励待任期结束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成、相关审计程序履行完毕后,按规定一次性或分期兑现。
第十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
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 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所在地区、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
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公司盈利状况;
(三) 组织结构调整;
(四) 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有权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出现以下情况,应当对董事、高管除基本薪酬之外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采取停止支付、重新考核后进行
全部或者部分追回薪酬的措施: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c1ff854-2025-495f-a1af-29e8817bd0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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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4│中原内配(0024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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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金睿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EMBA。历任中国汽车报社技术总监、网站
总编辑;北京大学汽车总裁班讲师,品牌中国咨询专家。现任中教华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申才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宣传与会展部副主任,绿色品牌分会筹备会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以科学、审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列席股东会次数
报告期内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董事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张金睿 6 2 4 0 0 3
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
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3次,本人作为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设立郑州分公司、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额度等投资事项。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本人作为委员,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
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董监高薪酬发放情况及薪
酬标准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委员会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聘任公司
名誉董事长、公司顾问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经谨慎决策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2
)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从独立董事的角度听取
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通过多种方式与我保持交流,并安排证券部为独董履行职责提供专门支持协助。总体而言,
我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七)参与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类合规与专业培训,了解和掌握新监管政策的要点、独董规范履职的
注意事项等,并定期查阅公司发送的学习资料和资讯报告,保持知识结构的及时更新,强化自身履职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回避表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
项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切实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状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本人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核情况
本人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薪酬标准、决策程序与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相符,披
露的薪酬信息真实、合理。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诚信勤勉履职准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履职期间,积极参与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深入开展现场调研,加强多方沟通,全面了
解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倾听中小股东诉求,推动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圆满完
成本年度履职任务。
2026年,本人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强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动态学习,强化专业判断;二是秉持独立审慎原则,参
与重大事项审议,关注内控、财务、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防范潜在风险;三是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多方交流,反馈股东诉求,推动
公司规范治理;四是坚守职责底线,勤勉诚信履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持,保障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
张金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c446f1-7968-4466-ae4e-ac29cd3d2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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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4│中原内配(0024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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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eed938-0595-4201-8bc5-daed7af18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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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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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
9,343,800.61元,母公司净利润 229,920,892.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992,089.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40,513,507.
45元,减去 2025年已实施的 2024年度分配利润 76,493,253.98元,加上 2025 年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
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8,562,666.94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779,511,723.8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对现金
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
、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 588,409,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 117,681,929.20元。本次预计分配金额(
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8.75%。
如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7,681,929.20 76,493,253.98 76,493,253.9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09,343,800.61 203,907,157.98 310,697,786.66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350,079,872.01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779,511,723.8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70,668,437.16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07,982,915.08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70,668,437.16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
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8a99ca-d90b-4a88-a1d9-b60092df4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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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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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b000d44-fa5c-4d63-86a2-66f95091e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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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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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年薪酬标准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 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及职务,依照公司的薪酬及激励考核制度核算,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总额
为525.63万元。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情况、薪酬确定依据、考核依据和完成情
况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四、2026年度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严格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不含税,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
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除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以外的董事: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其行使董事
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
者其他岗位的薪酬方案执行;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50%。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采用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结算形式,基本年薪和部分预发绩效按月发放;另一部分绩效年
薪在 2026 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待任期结束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成、相关审计程序履行完毕后,按规
定一次性或分期兑现。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它
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如存在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的情形,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4、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e027f0-3d28-4706-8e8e-686b8a6a90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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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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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89c408a-9cbd-4efa-ba48-333c2ff49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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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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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
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53.18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47.3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832.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1.50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875.41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3,309.7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565.63
合计 -5,528.59
据上表所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主要原因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 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账
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1,832.00
万元。
2、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极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具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银行承兑汇 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票 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
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商业承兑汇 信用风险较低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具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票 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信用损失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 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合计-147.32
万元。
3、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 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31.50
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本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
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3,309.78万元
。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65.63万
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528.59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减少5,528.59万元,对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3,498.59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
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314057-9e0e-4b39-bc73-5fd1b1193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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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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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4bb738-6d6a-469d-b44b-e6d544d3da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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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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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00 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
制造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所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人 被诉人 诉讼事件 诉讼金额 诉讼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 2014年报 尚余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
技、周旭 万元 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辉、立信 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 2015年重 1,096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
东北证 组、2015 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券、银信 年报、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评估、立 2016年报 诉讼。立信所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
信所等 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
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
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所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
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所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
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永生,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10月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许文静,202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
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吴可方,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先后
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系按照立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
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立信所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次拟续聘立信所承办公司2026年度审计等法定业务及其它业务,该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业务人员证件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921dd9-00e9-40eb-aa8f-d0f497c72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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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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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e9aadb-bac9-49e1-b9e5-6cfca6b0b7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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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2│中原内配(00244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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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6bbfd4-3782-4bb9-ba0a-1e59c098d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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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1│中原内配(00244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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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
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薛亚辉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
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
25年度履职的独立董事王仲、裴志军、张金睿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
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本报告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6年4月24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标准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的公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1.《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出口产品的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为公司生产
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抵押担保事项。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公告。
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8.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9. 《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仲先生、裴志军先生、张金睿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王仲先生、裴志军
先生、张金睿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
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1.《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公告。
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股东会通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8141286-a86e-4c13-a47d-9c8fe181cf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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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1│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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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67b85bd-6c8e-453c-83e3-1e2f60375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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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1│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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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8189c8-41dd-4b46-aa6b-1b9e4be6ab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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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1│中原内配(0024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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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03a13c3-70c3-4bd2-b6d3-e2104f075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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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0│中原内配(00244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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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原内配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原内配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永生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文静
中国?上海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b00716-74ed-455e-b24a-ca3d3c03a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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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0│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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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d97379-8417-4238-878a-bff674c5da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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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0│中原内配(002448):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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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dd483d9-9a96-4223-ae70-5b63abb41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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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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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 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
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 48亿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银行授信申请与融资事宜。该事项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
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248548-1166-4c2c-95d0-6332ce483f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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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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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4df56e0-fb92-45d1-81b9-4f9f8cddf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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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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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德龙先生、张冬梅女士、王中营先生、薛亚辉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与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吉凯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
额预计不超过8,500万元(含税),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
生金额 额 额占 额与 索引
(含税 同类业务 预计金额
) 比例 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 中原吉 气缸套、制动鼓 1,878. 不超过 0.66% 621.21 巨潮资讯网
商品 凯恩 79 2,500万 2025
元 年 4月 25日
《关
于 2025 年
度日
常关联交易
预计
情况的公告
向关联人销售 中原吉 气缸套、保温垫、服务 4,339. 不超过 1.11% 1,660.76 》
产品、商品 凯恩 费、加工费、材料等 24 6,000万 (2025-009
元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公司
联交易实 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包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
在较大差 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
异的说明 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导
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是因为公司日
关联交易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是按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2025年度
存在较大 公司与中原吉凯恩实际发生
差异的说明 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
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6年1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吉凯恩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6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
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1月31日,上述交易正式完成交割,中原吉凯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再是公司关联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
31日,公司向中原吉凯恩采购制动鼓等产品的发生额合计1,132.09万元,销售气缸套等产品的发生额合计442.06万元,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经董事会审批。
(四)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
属于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已持续开展的业务,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e43318-37c6-4a1f-9cc3-cc501fe9f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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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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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82a193e-6387-48c4-b2b1-481cd1212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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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0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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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ecca01-27b6-473a-ba5f-e35cf88d89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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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59│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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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
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及 2026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王仲先生、裴志军先生、张金睿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以上议案中《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截至2026年5月8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
会议。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中原内配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朱会珍、证券事务代表闫辉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编:450000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a1a4bde-12cb-486b-bb7e-b12093360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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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57│中原内配(002448):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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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00 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
制造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所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人 被诉人 诉讼事件 诉讼金额 诉讼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 2014年报 尚余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
技、周旭 万元 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辉、立信 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 2015年重 1,096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
东北证 组、2015 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券、银信 年报、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评估、立 2016年报 诉讼。立信所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
信所等 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
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
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所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
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所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
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年
9月 15日经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对立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发表
了同意意见。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立信所作为本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基
于此,立信所出具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8月 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立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
议,一致认为立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立信所及签字会计师诚信状况良好,能
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审计服务,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自 2025年 11月起,立信所审计团队开始进行 2025年度财务预审及内控审计。在 2025年 11月至 2026 年 4月的审计过
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主要沟通内容包括年度
报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进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及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同时督促立信所按照审计
计划安排审计工作,保证报告质量,并确保在预定时间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三)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ffbb82-ff48-4075-bab6-43df6284e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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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57│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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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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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57│中原内配(00244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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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799782-61a1-430e-859a-e93b2f5cf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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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57│中原内配(0024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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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
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
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
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解释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
执行。本次公司仅执行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条款,未涉及无需适用的条款。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
整前期比较数据。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2、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8cd783-9253-4a0b-b892-a08a1af23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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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5:47│中原内配(00244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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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金艳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朱会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闫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金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金艳女士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王金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朱会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会珍女士具备必需的证券、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认真、勤勉
地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朱会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会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电子邮箱:zhuhuizhen@hnzynp.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 19号德威广场 26层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闫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闫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闫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闫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电子邮箱:zhengquan@hnzynp.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 19号德威广场 26层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ffa716e8-0204-4897-94ec-fe58015ad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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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5:46│中原内配(00244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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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6d183f99-404c-4333-b76d-a6327ebaf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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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7:52│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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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所《关于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立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权计伟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鉴于原质量控制复核人权计伟先生工作调整,改派吴可方先生接替权计伟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可方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吴可方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
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吴可方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吴可方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
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所出具的《关于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01e3a2bc-1c2f-4e71-a666-3f6f3f0f4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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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12│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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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培
先生因个人家庭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李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
响。公司董事会对李培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聘任新
的董事会秘书前,指定公司董事长薛亚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长薛亚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箱:xueyahui@hnzynp.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b53b6410-9be0-4a3a-b3e4-af789d446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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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12│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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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6,800 ~ 42,800 20,390.72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0.47% ~ 109.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5,860 ~ 41,860 19,116.46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7.59% ~ 118.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 0.73 0.3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 年度,公司对收购 Incodel Holding LLC 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所在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2,022.25万元。2025年
度终了,公司对上述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初步判断不存在减值迹象。
2、2025年度,公司核心业务延续稳健增长态势。具体表现为:①公司气缸套产品凭借产品优势和成本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
争中实现产销量稳步增长,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②子公司恒久制动精准把握重卡市场爆发的机遇,通过产能快速扩充与生产布局
优化,实现制动鼓产品产销量的跨越式增长,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③电控执行器、钢质活塞等战略布局重点产品,产销量
较上年同期均实现显著提升。
3、2025年度,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管理、优化费用支出结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实现盈利能力稳步提
升,经营利润的稳健性进一步增强。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展现出突出的抗风险能力与高质量发展韧性,为后续持续稳健增
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2e34f225-3232-4d22-9ac3-4a2bb2e56b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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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21│中原内配(00244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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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治军、独立董事王仲、裴志军、张金睿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薛亚辉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强化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公司拟与GKN Industries Limited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人民币14,341.20万元收购GKN Industries Limited持有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
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吉凯恩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325ad71c-7675-4bdd-b39c-1f4f759f3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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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2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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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cf3e5009-4767-41e9-9384-5efa3bfa0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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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6│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公司回购合伙企业部分财产份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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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1、本次交易背景
2022年8月19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舟景”)、南通海润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海润”)签订了《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上海舟景、有限合伙人南通海
润共同投资设立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南通海内”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10,
655.1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573.6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52.31%,南通海润认缴出资5,071.5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
认缴出资额的47.60%。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10月28日,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
南通海内、上海公司及上海公司现有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同时,公司、南通海润、上海舟景及上海公司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转让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南通海内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上海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
0万元增加至9,777.7778万元,公司对上海公司的持股比例由75.8375%降至62.0489%,南通海内占增资完成后上海公司注册资本的18.
1818%。
其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约定,南通海内有权分别自“第一次回购日”起30日内、“第二次回购日”起30日内、
“第三次回购日”起30日内,要求公司依协议约定收购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 10月 31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
2、本次交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南通海润发出的《回购要约通知》,鉴于上海公司未能完成《增资协议》中相关的承诺事项,已触发公司需要回
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情形。根据《增资协议》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结合上海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南通
海润要求公司回购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全部财产份额。经多方友好协商,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与南通海润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书》,公司同意以人民币59,692,336.99元的价格受让南通海润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5,071.50万元财产份额,并就上述回购事项约定
各协议主体权利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通海润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26G6QN33
3、成立时间:2021年7月7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东海新村15幢201室
7、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9、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份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2%
限公司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 普通合伙人 39,000.00 78%
司
江苏叠石桥家纺产业集团有限 普通合伙人 5,000.00 10%
公司
江苏东布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0 10%
合计 50,000.00 100.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通海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等。
11、其他说明:南通海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通海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27MQ606T
3、成立时间:2022年8月31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认缴出资额:10,655.1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时代广场16幢811室
7、执行事务合伙人人: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
9、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份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舟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普通合伙人 10.00 0.09%
限公司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573.60 52.31%
南通海润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5,071.50 47.6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655.10 100.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通海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等。
11、其他说明:南通海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回购定价由《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转让款=回购财产份额+回购财产份额×回购年利率×期限-历年分红
其中:
回购财产份额=南通海润要求公司回购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
回购年利率=6.95%;
期限=南通海润向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之日(含)至回购日(不含)的实际天数÷365;
历年分红=南通海润已实际取得的合伙企业现金分红。
依据以上计算方法,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9,692,336.99元。
五、《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南通海润城市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以人民币 59,692,336.99 元的价格将其占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的47.596925% (对应出资额 5071.5万)以 5969.233699 万
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于 2025年 12月 23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分 1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2、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
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以出资额为限
承担有限责任。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按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
责任。
(2)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商变更登记不能如期完成给乙方
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应乙方赔偿。
5、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共同
承担。
6、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增资协议》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并结合上海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触发回购义务而进行
的回购工作。本次财产份额回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上海公司的持股比例,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回购要约通知》;
2、《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2d0a7ee5-efb3-4636-ac6d-1d1d492386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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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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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4d688b6c-21c2-4b81-ace2-2adc6b656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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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6:39│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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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9d7d97da-b9d3-4e5d-b8dd-254f6dd5a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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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6:39│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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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5375e04c-f523-4e89-b91b-edd52085ca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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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55│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受让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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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受让河南空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fdbdc524-4fb3-4fe7-9c0b-9afecbb54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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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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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bf531cf6-f481-46ec-a54b-a34f1d5a80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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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中原内配(0024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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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0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01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 12月 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 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截至 2025年 12月 1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
本次会议。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3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 19号德威广场 26层中原内配证券部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培、证券事务代表朱会珍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编:450000
(四)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621943dd-84e3-4485-9dce-e530048fcdc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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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中原内配: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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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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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中原内配: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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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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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中原内配: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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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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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中原内配: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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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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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原内配: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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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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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原内配: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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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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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中原内配: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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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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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中原内配: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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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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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中原内配: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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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64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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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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