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1 摩恩电气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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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7:40 │摩恩电气(00245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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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05 │摩恩电气(0024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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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00 │摩恩电气(00245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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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14 │摩恩电气(00245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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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10 │摩恩电气(00245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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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4 │摩恩电气(00245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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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1 │摩恩电气(00245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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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0 │摩恩电气(002451):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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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0 │摩恩电气(002451):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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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0 │摩恩电气(00245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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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7:40│摩恩电气(00245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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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
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关于增加2024 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宝应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新能源”)与中国银行宝应支行融资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 3,000 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12,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01%,以上担保全部
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宝应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9a27512e-64db-4276-a85d-d294c7ccf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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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05│摩恩电气(0024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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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0024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da892d38-c971-4dcd-b2b1-7cdfbdec6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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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00│摩恩电气(00245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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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
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关于增加2024 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扬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新能源”)与南京银行扬州分行融资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 3,000 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9,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4%,以上担保全部为
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南京银行扬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5fa8fc63-a09d-46ed-afbc-6cb35ebc90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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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14│摩恩电气(00245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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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 898 创意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8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72,84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9.354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71,40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264%;通过网络投
票股东 165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1,43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278%。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43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0.327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43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3278%。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2,45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反对 35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6%;弃权3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
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656%;反对 35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710%;弃权 3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2,46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0%;反对 34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3%;弃权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
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811%;反对 34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50%;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良宇、祝佳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5b196eaf-0d12-48d9-acba-64da51775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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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10│摩恩电气(00245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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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 898 创意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
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该《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 点 00 分在上海
市浦东新区融汇 898 创意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志兰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
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6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2,843,5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42%,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1,40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026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43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39,5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45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反对35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6%;弃权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656%;反对353,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10%;弃权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34%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4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0%;反对3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5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811%;反对344,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50%;弃权3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9%
。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e4d042b3-1ba1-4beb-bf96-9f89f3b73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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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4│摩恩电气(00245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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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00245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923b5023-30a4-4962-8a4f-4e1d68db53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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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1│摩恩电气(00245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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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0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
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缓解子公司融资难度,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向控股子公司
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利率按同期同类银行借款利率收取借款利
息。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财务资助是基于摩恩新能源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
于其经营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接受财务资助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
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接受财务资助方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公司为摩恩新能源增加财务资助风险属于可控范围
内,且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为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允。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
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 898 创意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1c321365-a1d5-4e2d-a145-cdf32bdda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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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0│摩恩电气(002451):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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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议案》,为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中高
端电磁线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能 30,000 吨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年 9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方式 累计投入金额 资金来源
(万元)
年产 30,000 吨新能源汽车 自建 2,767.03 自有资金及自筹
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 资金
三、项目终止原因
自公司审议通过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以来,公司全力推动项目设备采购、场地改造、资质取得等工作,
但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继续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从整体战略发展出发,重新研判市场环境,并对本项目当前
定位及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当前项目的实施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项目产品市场毛利率大幅度下滑,项目已无法按原规划
要求继续推进实施。为避免进一步资源投入的浪费,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
定终止本项目。对于本项目前期已购入的生产设备,公司将对其进行调整改造后用于生产电磁线其他产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终止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投资运营最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对降低投资风险、改善公司运营、提升公司竞争力
具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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