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2 长高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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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9:22 │长高电气(002452):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国家电网中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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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51 │长高电气(00245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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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50 │长高电气(00245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
│ │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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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7 │长高电气(0024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
│ │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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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2 │长高电气(002452):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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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8 │长高电气(00245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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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长高电气(002452):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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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长高电气(00245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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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长高电气(002452):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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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长高电气(002452):长高电气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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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9:22│长高电气(002452):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国家电网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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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 21 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
目第三次变电设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三次变电设备直接采购(单一来源
)成交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特高压项目第三次设备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
司分别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三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招标项目中,四个子公司合计中标 41,629.72万元。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
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 41,629.72 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 25%。签署正式合同后,其合
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中标风险提示
合同的执行期限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f2dcef49-43b9-4103-bc6f-7a81dd3b25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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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51│长高电气(00245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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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 年 7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
生主持。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8)
。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4812004-cb2b-40c5-be52-a82e31369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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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50│长高电气(00245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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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气”
、“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长高电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全部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74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86,007 张,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60
.07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02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840.0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13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审华验字 CAC验字[2026]000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用途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60.0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50,351.53 42,892.69
2 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 20,689.53 13,164.69
3 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 21,218.78 18,782.69
合计 92,259.84 74,840.07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分阶段投入,具有一定建设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仅限于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
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除上述现金管理外,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及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对应开户银行约定
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随时取用。协定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
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
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全部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
。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
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审批程序合规,同意审议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的事宜,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
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82d223e-c151-4ad3-adba-65968116e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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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7│长高电气(0024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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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原名称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74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86,007张,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60.
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02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840.0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审华验字 CAC验字[2026]000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用途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60.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50,351.53 42,892.69
2 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 20,689.53 13,164.69
3 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 21,218.78 18,782.69
合计 92,259.84 74,840.07
截至 2026年 7月 15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69,280.7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分阶段投入,具有一定建设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在 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仅限于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5、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
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现金管理外,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及自有资金的存
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对应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可随时取用。协定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的
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
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
存款。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
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审批程序合规,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宜,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
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ee6350f-533e-42f5-b117-30b613050a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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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2│长高电气(002452):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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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和 2024年 5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18.22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16日非交易过户
至“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13%,过户价格为3.361元/股。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算,即锁定期自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标的股票分三期归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
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5%、30%、35%。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7月16日届满,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第一个归属期权
益归属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2026年7月17日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时点要求。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情况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35%(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CAC 审字【20
26】1573号)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63.14万元,剔除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
支付费用1,639.63万元(税后)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02.77万元,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107.44%,满足第二个考核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二)个人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除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外,其个人绩效仍需达到相应考
评要求。个人绩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评价,评价结果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依照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确定其实际归属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授予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
度×个人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档次,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归属比例:
考评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考核分值 90 以上(含) 80(含)-90 分 70(含)-80 分 70 分以下
个人归属比例 100% 80% 0%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考评结果,截至目前99名持有人2025年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在良好及以上,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全部归属条
件。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数量为395.4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4%。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归属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标的股票分三期归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5%、30%、35%。归属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
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
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
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441ba149-764a-49d2-b420-65c083159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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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8│长高电气(00245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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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55,000万元—58,000万元 盈利:10,551.23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421.27%—449.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13,500万元—15,000万元 盈利:9,968.33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35.43%—50.4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89元/股—0.93元/股 盈利:0.1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原因主要为:
1、报告期内,公司输变电设备交付节奏逐渐修复,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增长,主业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扣非后净利润实现增长。?
2、非经常性损益对本期业绩变动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参股公司富特科技部分股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投资收益影响本期净利润。
(2)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对参股公司富特科技重大影响程度的变化,公司将所持剩余富特科技股份由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更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
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6)。
报告期末,根据富特科技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本期净利润,该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后续,公司持
有富特科技股票期间其股价若出现大幅变动,将增加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处置亏损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失抵减本期所得税费用。
(4)上述三项非经常性损益,预计合计增加本期净利润约 42,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044b8dd-ba11-4c96-8d63-5c81767e6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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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长高电气(002452):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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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002452):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69061ca-5591-49ba-babd-d775068e88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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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长高电气(00245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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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00245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9446a8d-10b2-41ef-a97e-aa4f9e021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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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长高电气(002452):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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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的规模,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
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8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6.41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33)。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
日(2026 年 5 月 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 年 6月 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2
)。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
26 年 6月 2日和 2026 年 6月 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6-40)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3),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929,0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76%,最高成交价为 11.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8 元/股,成交金额为 119,983,6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 9,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3,800 万元。上述
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提前届满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资金总额下限 9,000 万元,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3,800 万元。根
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由公司管理层决定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结束。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决定结束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的议案》。本次回购公
司股份事项提前届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为 119,983,64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9,000 万元,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人民币 13,8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1.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8 元/股,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
限 16.3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价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二)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
、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0,92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6%。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归属,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若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在回购方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
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九、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4165ab7-78a0-4047-b243-4e44878d38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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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长高电气(002452):长高电气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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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002452):长高电气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8326ae3-1677-49f2-b3ec-80bea05fe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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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21│长高电气(0024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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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8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6.41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
日(2026 年 5 月 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480,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04%,最高成交价为11.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87 元/股,成交金额为 71,534,88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001fb2c-966f-44d5-b42a-1a2c13cc1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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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31│长高电新(00245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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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8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6.41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
日(2026 年 5 月 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
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6月 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回
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05 元/股,成交金额 8,913,93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16.32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1f0280d-ad75-4725-977f-e0a85a4d8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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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7│长高电新(00245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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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中文):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不变:Changgao Electric Group Co., Ltd
3、变更后的证券简称:长高电气
4、变更后的英文简称:CGDQ
5、证券简称启用时间:2026年 6月 3日
6、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52”
7、公司转债代码(127113)及转债简称(长高转债)不变
一、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30日、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情况如下: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证券简称 长高电新 长高电气
转债简称 长高转债(转债简称不变)
英文名称 Changgao Electric Group Co., Ltd(英文名称不变)
英文简称 Changgao NEET CGDQ
转债英文简称 Changgao NEET-CB CGDQ-CB
证券代码 002452(证券代码不变)
转债代码 127113(转债代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和 2026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31)。
二、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明晰主营业务定位、贴合行业命名惯例、强化品牌与核心业务的关联性,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与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企
业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长期深耕输变电设备制造领域,2023 年至 2025 年输变电设备营收占比分别为92.73%、94.17%、94.19%,
主业高度聚焦,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能够直观凸显公司电力设备制造的主业定位,提升品牌辨识度与行业专业性,本次更名
基于公司真实经营情况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聚焦输变电设备主业战略规划,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39655251
3、法定代表人: 马晓
4、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成立日期: 1998年 04月 23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 62033.2085万元
7、 营业期限:长期
8、 住所: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 393号
9、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
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提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事
项无异议。自 2026年 6月 3日起,公司全称由“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长
高电新”变更为“长高电气”,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2452”,公司转债简称及转债代码保持不变,仍为“长高转债”及“12
711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7d8bd80-9944-46be-8986-f2fe768d8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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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16│长高电新(0024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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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8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6.41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
日(2026 年 5 月 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5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822c690-636b-4737-b5d7-97e9fb1155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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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5:55│长高电新(00245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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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和 2026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网电力”)100%股权转让给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2026-24)。
二、交易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近日,华网电力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不再纳入公司财务
报表合并范围。
三、备查文件
华网电力《营业执照》和《基本情况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ab82898-ed4b-4706-9173-12ad816c5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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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1:38│长高电新(002452):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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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申请清算并注销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新材”)进行解散清算,并依法注销。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清算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
近日,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长高新材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后,长高新材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61d8bef2-f84a-4410-a5d9-d6fc903844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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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2│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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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620,332,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含税),分红总额
为 55,829,887.65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0,332,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9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一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为 0股。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与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调整事项
1、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之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6.41元/股调整为 16.32元/股。
2、根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长高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1.01 元/股调整为 10.92 元/股,从 2026 年 5月 29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长高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 393号长高电新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彭林
咨询电话:0731-88585000
传真电话:0731-88585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c7350e7-a0f1-4b70-8b39-0ef9189cb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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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1│长高电新(002452):关于“长高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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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2. 调整前转股价格:11.01 元/股
3. 调整后转股价格:10.92 元/股
4.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5月 29 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74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高转债;债券代码:127113)7,586,007张,每
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75,860.07万元,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6年 3月 9日至 2032年 3月 8日。
长高转债于 2026年3月 30日上市。
二、关于“长高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
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
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三、本次“长高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当前的总股本 620,332,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 元(含税),分红总额为 55,829,887.65元;不
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为 0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1.01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09 元/股,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根据上述公式,P1=P0-D=11.01 元/股-0.09 元/股=10.92 元/股。
“长高转债”(债券代码:127113)的转股价格由 11.01 元/股调整为 10.92 元/股,自 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cd60907-642e-458b-8883-b28bf22b7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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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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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5月 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
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马孝武 84,298,440 13.59
2 林林 31,005,300 5.00
3 廖俊德 29,203,300 4.71
4 马晓 14,370,000 2.32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 11,221,046 1.81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 9,650,700 1.56
式证券投资基金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 8,922,500 1.44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8,568,500 1.38
9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7,089,684 1.14
1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2105组合 6,817,380 1.1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廖俊德 29,203,300 5.67
2 马孝武 21,074,610 4.09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 11,221,046 2.18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 9,650,700 1.87
证券投资基金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 8,922,500 1.73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8,568,500 1.66
7 林林 7,751,325 1.50
8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7,089,684 1.38
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2105 组合 6,817,380 1.32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 6,271,600 1.22
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7fa6bf9-4b7c-44c2-897c-6fe337c20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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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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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9b3847e-bbb5-4212-8fd8-a362c8f7cd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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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4│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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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f1c9dde-0a2e-47b1-b5c6-af5176b6b3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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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0│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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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a598804-82ff-4219-b5d1-130765aa74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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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1│长高电新(0024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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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5d7dca7-e3e5-49f5-ba7e-b0794b6e6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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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1│长高电新(00245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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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
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 5天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
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
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
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
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41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状况确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
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照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41 元/股,回购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8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548.45万股(含)至 840.95 万股
(含),占截止 2026年 5月 18日公司总股本 620,332,085股的比例为 0.88%至 1.3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
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由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如需);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如遇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
,授权管理层依据国家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5、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二、备查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fcb1cd9-afdc-49bd-9232-3879937ae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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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27│长高电新(002452):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国家电网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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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 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
第二次变电设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备直接采购(单一来源)
成交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备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湖南
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开关柜四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招标项目中,四个子公司合计
中标34,627.27万元。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
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 34,627.27 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 20.80%。签署正式合同后,
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中标风险提示
合同的执行期限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5b48e5f-d147-46e8-8ec7-6eeebcf55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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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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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2ecc7b0-af33-4307-a010-a4526ab7b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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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关于拟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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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择机出售持有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607 股票简称:
富特科技)(以下简称 “富特科技”)的股票 7,792,683股,占富特科技目前股份总数的 5.01%。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鉴于股票的市场价格受到股票发行公司因素、行业因素、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影响而处于动态变化中,本次减持事项存在减持
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减持概述
为进一步剥离非核心业务投资,聚焦主业发展,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减
持参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公司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 7,792,683股,
占富特科技目前股份总数的 5.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减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股票代码:301607;股票简称:富特科技)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 505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5、注册资本:15,542.0399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智能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子产品。 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机电系统、储能机电系统、监控系
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
力设备,机电设备(除小轿车),通讯设备(除专控);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富特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407,284.42 376,494.97 营业收入 409,246.15 104,977.22
净资产 122,800.07 131,223.12 净利润 21,500.19 7,695.47
(根据富特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
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持富特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事项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公司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 7,792,683股,占富特科技目前股份总数的 5.01%。
3、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富特科技股票 7,792,683股,约占富特科技股份总数的 5.01%。根据富特科
技于 2026年 4月 21日对外披露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6年 4月 16日,富特科
技已向 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14,408股,富特科技将尽快办理完成上述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待新股登记
完成后,富特科技将增加 11,814,40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持有的富特科技股份比例将被动稀释至 4.66%。
6、减持时间:本次减持富特科技股票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择
机实施本次减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大股东因减持股份或者被动稀释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仍应当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公司如在被动稀释或主动减持成为富特科技 5%以下股东后的 90 日内实施本次减持安排,具体减持计划和时间以富特科技对外
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为准。
7、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减持的具体事项。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剥离非核心业务投资,聚焦主业发展,适配公司战略布局规划。本次授权为实际减持的前置程序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慎重考虑实施进度。由于股价波动性大,减持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减持股份的进度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鉴于股票的市场价格受到股票发行公司因素、行业因素、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影响而处于动态变化中,本次减持事项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7d97e72-b7e1-4a2a-a862-eaa47b296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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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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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
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8,870,751.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100%股权转让给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 1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公司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 7,792,683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减持
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拟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与战略规划,同意将公司全称由“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公司简称由“
长高电新”变更为“长高电气”,证券代码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变更为《长高
电气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公司系由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月 17 日在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月 17 日在湖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 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0001839655251。2022 年 4 月 29 日,公 914300001839655251。2022 年 4月 29 日,公
司名称变更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司名称变更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6
年*月*日,公司名称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
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日为准)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anggao Electric Group 公司英文名称:Changgao Electric Group Co.,
Co.,Ltd Ltd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2ca6940-393c-4b85-b637-09342d6b4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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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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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和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
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长高电
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总经理马晓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林先生、独立董事喻朝辉女士、财务总监刘云强先生。
二、征集问题事项及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A478mRXr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
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dd7adca-7f94-490a-ac69-c4d61649b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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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有资金和发行费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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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8,870,751.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74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86,007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6
0.07 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 7,719,556.00 元(含税,其中承销费增值税 436,956.00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750
,881,144.00元。另外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本次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共计 10,199,986.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748,400,713.17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审华验字 CAC验
字[2026]000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
股东会授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48,400,713.17元
,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资 扣除发行费用募集
资(万元) 金额(万元) 资金使用金额(元)
1 长高电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50,351.53 43,673.15 428,926,909.90
2 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 20,689.53 13,404.23 131,646,903.27
3 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 21,218.78 18,782.69 187,826,900.00
合计 92,259.84 75,860.07 748,400,713.1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鉴于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发行调增募集资金的相关议案,基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精神,公司将本次发行方
案的董事会决议日期调整为 2025年 5月 14日。
2025年 5月 15日至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953,
364.17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募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号 集资金使用金额 入金额
1 长高电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428,926,909.90 3,566,991.57 3,566,991.57
2 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 131,646,903.27 192,960.60 192,960.60
建项目
3 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 187,826,900.00 2,193,412.00 2,193,412.00
合计 748,400,713.17 5,953,364.17 5,953,364.17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0,199,986.83元,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
付金额为2,917,386.83元,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发行费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募集资金已支付 自有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8,282,600.00 7,282,6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 764,150.94 764,150.94 764,150.94
律师费用 566,037.74 566,037.74 566,037.74
资信评估费 377,358.49 377,358.49 377,358.49
信息披露费 94,339.62 94,339.62 94,339.62
手续费及其他 115,500.04 115,500.04 115,500.04
合计 10,199,986.83 7,282,600.00 2,917,386.83 2,917,386.83
(三)综上,2025年 5月 15日至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953,364.17元,截至 202
6年 4月 28日使用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 2,917,386.83元,合计 8,870,751.00元,公司将使用 8,870,751.00元募集资金置换上
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C
AC 核字[2026]0012 号《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8,870,751.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年 4月 28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
核查意见》
3、《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CAC 核字[2026]001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2c1097a-504e-42af-a681-5a7b5a251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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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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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名称拟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2、证券简称拟变更为:长高电气
3、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一、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公
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证券简称 长高电新 长高电气
转债简称 长高转债(转债简称不变)
英文名称 Changgao Electric Group Co., Ltd(英文名称不变)
英文简称 Changgao NEET CGDQ
转债英文简称 Changgao NEET-CB CGDQ-CB
证券代码 002452(证券代码不变)
转债代码 127113(转债代码不变)
二、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明晰主营业务定位、贴合行业命名惯例、强化品牌与核心业务的关联性,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与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企
业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长期深耕输变电设备制造领域,2023 年至 2025 年输变电设备营收占比分别为 92.73%、94.17%、94.19%,
主业高度聚焦,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能够直观凸显公司电力设备制造的主业定位,提升品牌辨识度与行业专业性,本次
更名基于公司真实经营情况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聚焦输变电设备主业战略规划,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
情形,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情况
结合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将变更为《长高电气
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系由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月 17 日在湖南 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17 日在湖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0001839655251。2022 年 4 月 29 日,公 914300001839655251。2022 年 4月 29 日,公司
司名称变更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名称变更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6 年*月*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日为准)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anggao Electric Group 公司英文名称:Changgao Electric Group
Co.,Ltd Co., Ltd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本次变更事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本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
准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公
司名称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3、公司将根据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制度、证照、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4、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0e27eef-f80a-43b8-93ff-2ec26eb57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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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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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孝武先生《关于提请董事
会增加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富
特科技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马孝武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 13.59%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议案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2026 年 5 月 18日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 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项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6.00 关于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6-2028 年)》 √
的议案
8.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9.00 关于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股票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 3.00、6.00、7.00、11.00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 9: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三段 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证券处邮 编:410219
电话号码:0731-885850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4061ce7-52ae-45d1-8450-bc455dfc3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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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关于长高电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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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关于长高电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905b6ef-cf99-435f-a95e-efaae8d253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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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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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
、“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高电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74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86,007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
60.07 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 7,719,556.00 元(含税,其中承销费增值税 436,956.00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 7
50,881,144.00元。另外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本次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共计10,199,986.8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748,400,713.1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3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
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审华验字 C
AC 验字[2026]000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后将用于如下项目: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本次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48,400,713.17 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
(万元) 金额(万元) 金使用金额(万元)
1 长高电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50,351.53 43,673.15 42,892.69
2 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 20,689.53 13,404.23 13,164.69
项目
3 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 21,218.78 18,782.69 18,782.69
合计 92,259.84 75,860.07 74,840.0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鉴于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2025 年 6 日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调增募集资金的相关议案,基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精神,公司将本次发
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95.34 万元,现公司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号 资金使用金额 金额
1 长高电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 42,892.69 356.70 356.70
目
2 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 13,164.69 19.30 19.30
扩建项目
3 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 18,782.69 219.34 219.34
合计 74,840.07 595.34 595.34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02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支付金额为 291.74 万元,现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募集资金已支付 自有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828.26 728.26 100.00 100.00
审计及验资费 76.42 - 76.42 76.42
律师费用 56.60 - 56.60 56.60
资信评估费 37.74 - 37.74 37.74
信息披露费 9.43 - 9.43 9.43
手续费及其他 11.55 - 11.55 11.55
合计 1,020.00 728.26 291.74 291.74
综上,截至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291.74万元,公司将使用 291.7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
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887.0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
鉴证报告》(CAC 核字[2026]0012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2436d23-43cf-409d-94a8-2ad943516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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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长高电新(00245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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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ee69f7d-c71e-4722-8a87-8310522b26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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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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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勤勉、尽
责、独立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拥有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湖南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深耕会计、财务管理领域多年,具备扎实的
专业功底与丰富实践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履职所需的专业素养与独立性。
本人历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系主任、院长,现任学校图书馆馆长,长期从事会计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
拥有五年以上会计及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精通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审计监督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满足上市公司会计专业
独立董事资质要求,具备独立判断能力,能够依规履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 年 12 月,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本人除担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履行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目前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可以保持独立性。
三、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 1 次,列席参加董事会 1 次,列席参加股东会 1 次。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列席会议次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
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 1 1 0 0 否 全部投赞
成票
股东会 0 \ 1 \ \ \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
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认真
审议,本人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2025 年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议案进行审慎审议,认真查
阅了拟聘任人员的简历、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相关材料。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专项审慎审议,重点核查其专业资质、从业经验,确认被聘任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和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5)报告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年报审计沟通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初期,本人与公司年报审
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及财务、内审等年报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对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风险识别与应对、审
计工作进度安排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审计机构严格遵守执业准则与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实施过程中,本人持续跟踪审计进展,了解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审计工作完成后,本人认真审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重点关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恰当性、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年度审计机构具
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独立性,审计程序合规、审计结论客观;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
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办公时间达 6 天。
七、总体评价
本人自履职以来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有效的
沟通,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合规运营。
独立董事:刘纳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59bd5f3-11d5-451d-b6b6-b79f6aafe1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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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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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是电气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4年 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绝缘专业。1964年 8月起,
历任第一机械工业部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科研生产组副组长、科研办公室副主任、第二研究室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兼电动工具研究室
主任等职。1985 年至 2015 年任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二届委员兼秘书长;1989 年至 2013 年 4月,连续六届出任中
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动工具分会秘书长;2007 年至 2013 年受国家认监委聘任为 TC20、TC23技术专家组成员。本人从事与本公司所处
行业相关的专业研究数十年,有着丰富的电器、机械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利用专业所长为公司产品研发,行业发展等提供建议。
本人自 2019 年 10 月起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 3日起,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三、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9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9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2次,通过通讯或视频
的方式出席会议 7次。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4次,本人均列席参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
东会,对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在会议时积极参与讨
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五、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其中年报专项沟通会议 3 次:围绕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
计划制定、审计机构执业情况等核心内容,与年审会计师、公司财务及管理层充分沟通,重点关注会计政策运用、收入确认、资产减
值等重要环节,确保年度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定期常规会议 3 次: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报告,监督财务报告编制流程,核查财务数据合理性,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独立把关,核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规;专项会
议 1 次:针对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进行专项审议会议。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独立性、勤勉尽责要求等
标准,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相关议案,对候选人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及独立性进行审
慎核查与充分讨论,形成独立、客观的审核意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现场办公时间 12 天,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履职场合,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充分沟通,共同研讨公司产业布局、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行业理解,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及高质
量发展积极提出独立、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七、关注重点事项的情形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本人未发现公司与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2、2025 年,未发现本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4、经本人在公司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重大差错或遗漏的情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5、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审会计
机构的议案。
6、2025 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8、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依法依规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独立性、履职能力等进行审慎核查与充
分审议,独立发表意见,切实保障换届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结果公正有效。
八、总结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已完成任期内各项履职工作
并到期离任。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断、恪尽职守,未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履职情况真实、完整、合规。
独立董事 : 张传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69adc74-b8bf-4b2f-ad78-37bd160e9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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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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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1、专业背景
本人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湖南财经学院、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分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
贴获得者。本人专长是经济与金融研究,可为上市公司提供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及各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为公司发展战略及部署提供专
业建议。
2、工作履历
本人自 1989年 7月-1997年 9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作,任金融经济师、金融教研室副主任;2002 年 8月
起在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任教,2010 年起任教授。现任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教授,国际金融系主任兼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3、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本人于 2022 年 11月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本人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
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目前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
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可以保持独立性。
三、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0次,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视频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
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数 席会议
董事会 10 4 6 0 0 否 全部投赞
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均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参加。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
会议议案,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经认真审议,本人对 2025年度所有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
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2025年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召集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薪酬考核相关制度要求,切实履行监督
与审议职责:一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核查,确保薪酬发放合规、公允,与履职表
现、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二是审慎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
目标,提出合理审议意见,保障方案科学可行;三是对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履职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严
格考核,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实施,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和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5)报告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认真学习监管部门发布的各类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增强对公司治理以及保护公众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办公
时间 15天以上。先后前往公司望城产业园、宁乡产业园开展实地调研。深入核心生产车间,实地查看隔离开关、组合电器等核心产
品生产流程、工艺水平及质量管控情况,与子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团队、技术骨干深入交流,详细了解订单交付、产能利用率、技
术研发进展及市场反馈;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节奏、核心技术壁垒及市场竞争力,为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实践依据,避免决策与实
际脱节。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及股东权益保
护提供了有力支撑。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欧明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4aed70f-6d4b-4523-99a6-641d64e25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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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长高电新(0024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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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
原则:
(一)薪酬水平以公司经营规模、发展阶段为主要确定依据,同时综合参考同地域、同行业、同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
(三)短期薪酬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作出年度评价。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
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应当回避。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并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可
根据经营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1、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2、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利润奖励考核办法计发。负责市场营销工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按照销售订单提取绩效薪酬,不参与年度利润奖励考核的分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岗位重要性来确定。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
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具体金额结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健全与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坚持风险与收益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原则,将激励对象的收益与公司长期经营业绩、股东
回报及个人履职情况紧密挂钩,引导激励对象持续关注公司长远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后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照公司年度薪酬方案确定。基本薪酬的 70% 按月发放,剩余 30%
纳入年度业绩考核管理,在自然年度结束后,依据《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完成考核后发放。年度利润奖励或订单提成奖等作为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一次性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ad3858c-5f77-468c-b9fd-bade40b1d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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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喻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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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喻朝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4f9d040-3bda-4cd1-8b98-92f34b205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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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4│长高电新(00245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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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2026 年 5 月 18日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 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项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6.00 关于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6-2028 年)》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 3.00、6.00、7.00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 9: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三段 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证券处邮 编:410219
电话号码:0731-885850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2b7c820-0b7e-44a0-8403-b52505f3f2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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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长高电新(00245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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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342,631,421.40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22,912,817.53 元,2025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39,149
,765.91 元,2025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30,031,103.23 元。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的总股本 620,332,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元(含税),分红总额为 55,829,8
87.65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情况
(1)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4,439,850.20 元,其中包括: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609,962.
5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实施完毕;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55,829,887.65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 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 74,439,
850.2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1.73%。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4,439,850.20 49,626,566.80 42,500,491.9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42,631,421.40 252,103,936.87 173,076,512.15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339,149,765.91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30,031,103.23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66,566,908.95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55,937,290.14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66,566,908.95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66,566,908.9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和
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1027767-1b3b-4bd1-ad2f-f5a38f675f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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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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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394b347-a51f-43a9-b0bd-3a8cc0d14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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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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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4baa9a9-f813-4d80-92bd-361058121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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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长高电新(002452):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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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以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所处行
业特征,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 5,000万元
人民币。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六)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
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附则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3ee807b-4b8e-423e-bfa2-286537f285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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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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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3a921e9-4d2e-48c8-82e0-e2bc06044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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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长高电新(00245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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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0 年 9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栋 1003 室
首席合伙人 黄庆林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00 人
上年末职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550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123 人
师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22 家
2024年上市公司(含 审计费用总额 0.19 亿元
A、B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600.8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81.7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华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1次,均已整改
完毕。
中审华近三年有 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共计 11人次。其中刑事处罚 0人次、行政处罚 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5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人次、行业惩戒 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中审华担任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华对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华认为,公司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2025 年 12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召开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第一次沟通会,召集公司独立董事、
年审会计师、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证券部就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关键事项及各方职责进行沟通和确认,
本次会议同时也是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报工作的第一次督导会议,旨在确保审计工作合规、有序推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遵循审计准则,重点关注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往来款
核销等领域,确保审计程序充分、证据适当;要求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按时完成提
交审计报告初稿。
3、2026 年 4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初稿召集召开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第
二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函证、监盘、抽样测试等,审计范围覆盖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所有重要科目及
重要子公司,审计程序充分、恰当,审计证据来源合法、充分,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4、2026 年 4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
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全面
、细致的审核,认为:各项报告格式、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审计委员会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关联关系或利
益冲突,其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履职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审华的执业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细致认真,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法定职责。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b143f72-7378-42c6-b0e6-7fdb4a9b1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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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长高电新(00245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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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长高
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欧明刚、喻朝辉、刘纳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欧明刚、喻朝辉、刘纳新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
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ea1b802-bf43-49b9-ae51-f878de754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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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长高电新(002452):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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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和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确认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
税前报酬总额 获取报酬
马孝武 董事长 现任 65.00 否
马晓 董事、总经理 现任 77.98 否
林林 董事、副总经理、董 现任 71.98 否
事会秘书
刘家钰 董事 现任 28.50 否
彭强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68.90 否
唐建设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68.90 否
欧明刚 独立董事 现任 8.00 否
喻朝辉 独立董事 现任 8.00 否
刘纳新 独立董事 现任 0.60 否
张传富 独立董事 离任 7.40 否
贺坤 副总经理 现任 7.03 在子公司领取薪酬
刘云强 财务总监 现任 33.48 否
合计 445.77
备注:1、上述薪酬总额包含了由公司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
2、刘纳新自 2025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贺坤自 2025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传富于 2025 年 12 月离任
,上述薪酬为董事、高管在报告期任期内从公司或子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以公司经营规模、发展阶段为主要确定依据,薪酬水平综合参考同地域、同行业、同岗位的市
场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
(一)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薪酬标准如下: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1.1 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1.2 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利润奖励考核办法计发。负责市场营销工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按照销售订单提取绩效薪酬,不参与年度利润奖励考核的分配。
1.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岗位重要性来确定。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
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2、公司为独立董事设置固定津贴,每年税前 10 万元,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
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发放方式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 70%按月发放,剩余 30%纳入年度业绩考核管理,在自然年度结束后,依据《年
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完成考核后发放。年度利润奖励或订单提成奖等作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审计报告出
具后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一次性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07163e-16e9-47c2-ab71-9b1855382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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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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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81ef271-568d-4640-89a5-c0aab8ddd40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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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长高电新: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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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6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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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长高电新: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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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7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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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长高电新: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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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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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长高电新: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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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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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长高电新: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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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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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长高电新: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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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4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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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长高电新: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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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0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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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长高电新: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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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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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长高电新: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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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81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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