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3 华软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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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00:00│华软科技(002453):关于对涂亚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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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涂亚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涂亚杰,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经查明,涂亚杰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存在
以下违规行为:
2020 年 10 月,华软科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涂亚杰及其他交易对手方所持有的北京奥得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得赛化学)98.94%股权。2021年 4月,华软科技披露《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
公告》称,华软科技与涂亚杰及其他补偿义务人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涂亚杰及其他补偿义务人承诺奥得赛化学 2
020年、2021 年、2022年期间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200 万
元、10,675 万元、12,875 万元。
根据华软科技披露的《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北京奥德赛化学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奥得赛化学
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 2,662.62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依据承诺内容,涂亚杰应向华软科技补偿股份及现金金额合计2,300.25
万元。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涂亚杰仍未按照上述公开披露的业绩补偿方案履行补偿义务。
涂亚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4条、第 7.7.6条第一款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4.1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纪律
处分实施标准(2024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涂亚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涂亚杰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 2 —
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3 月 25 日— 4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758509103FEA0ED8005C99DC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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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华软科技(002453):关于控股孙公司复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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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停产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8),公司接到控股孙公司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安化工”)关于其停产检修的通知,天安化工根据企业年度检修
计划以及企业生产工艺和装置的实际情况,为保障生产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决定停产检修。
截至本公告日,天安化工相关检修工作已完成,并已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98dc8b4e-52e7-47b6-a02f-6fbf2e289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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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华软科技(002453):关于子公司部分产线恢复试生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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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停产改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
0),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穴奥得赛”)关于其停产开展生产线升级改造的通知,武穴奥得
赛为进一步提高生产装置运行效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量,决定对生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
近日,公司收到武穴奥得赛通知,其部分生产线已完成升级改造,将有序恢复试生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18a53f0d-beb6-4211-b0df-9c29db20d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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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华软科技(002453):关于控股孙公司停产检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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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孙公司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化工”)
关于其停产检修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停产原因及时间
天安化工根据企业年度检修计划以及企业生产工艺和装置的实际情况,为保障生产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提高安全环保生产标
准,决定于近日起停产检修,预计时间约1个月。
二、控股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住 所:山东省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盘河村北
3、法定代表人:夏有辉
4、注册资本:8569.1911万元
5、成立日期:2008年7月2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
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用设备修理;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软金信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天安化工90.71%股权,天安化工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
8、主要财务情况
财务状况
项目 2022年 12月 31日 2023年 9月 30日
总资产(万元) 63,302.99 39,741.55
总负债(万元) 45,190.97 24,642.63
净资产(万元) 18,112.03 15,098.92
经营业绩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 1-9月
营业收入(万元) 32,038.01 17,555.45
净利润(万元) 233.75 -2,955.38
注:2022年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停产对公司的影响
天安化工本次停产检修为例行检修,有助于企业持续正常生产,提高安全环保生产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本次停产检修将小幅减
少天安化工相关产品的产量,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天安化工停产检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db3cb506-8245-4a6c-8b70-5220cec8d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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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0:00│华软科技(002453):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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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并于 2023年 11月 15日召开了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近日,公司收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王郧第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因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的调整,现改派李海婧女士接替王郧第先生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
完成相关工作。
二、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海婧,2020 年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在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5年,主要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工作。近三年参与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
况:参与上市公司凯文教育(002659)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2022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李海婧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d48c3f9a-53db-4079-be8c-e469417fc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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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00:00│华软科技(002453):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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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9,000-15,000 万元 亏损:18,482.56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3,000-39,000 万元 亏损:39,974.60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54-0.1757 元/股 亏损:0.2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公司 2023年销售额和毛利率同比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滑。
2、鉴于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未实现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23 年上半年与部分补偿义务人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吴细兵先生及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业绩承诺补
偿方案达成了一致,因此在本报告期内确认相关补偿。其中,将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补偿的部分确认资本公积;将吴细兵及北京
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补偿的部分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约 27,000 万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及相关子公司或资产组的盈利预期下降等综合因素考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
关会计政策规定对相关资产进行年末减值测试,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最终减值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e37240db-41ac-49b8-888e-ad56a05b6d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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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00:00│华软科技(002453):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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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款 6,952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 4,622.45万元,合计 11,574.45万元(暂计算至起诉日
);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但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公司后续将根据执行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
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3)京 0108民
初 20240号及《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 号。现将相关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就与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孔建国、张浩、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协议欠款纠纷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
保全,此后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诉讼服务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 号,法院已接收
公司起诉材料,并对财产保全事项下达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5月 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3)京 0108民初 20240号及《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号,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
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孔建国支付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本金 6,952 万元及该款的违约金(从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四点五的标准计算,并扣除 2023年 5月 10日起及之后支付的违约金);
二、被告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
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孔建国支付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前欠付的违约金 370,800元;
三、被告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
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孔建国支付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 3,866,875.07元;
四、上述全部款项清偿顺序为: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本金,各被告每周还款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并承诺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之前全部还清,如任意一期逾期付款,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五、被告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
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孔建国支付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 311,519 元、保全保险费 46,297.8 元,保全费 5,000
元,于收到调解书之日起 30日内付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六、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披露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共计 5 起,涉及
金额3,504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事项 2项,涉及金额 3,05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
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事项 3项,涉及金额 453万元。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但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
本次诉讼涉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公司后续将根据执行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
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3)京 0108民初 20240号及《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08民初 2024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4/628877bd-24d4-468f-ad43-3755623b2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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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00:00│华软科技(00245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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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舞福科技”)通知,
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质押起始日 质 押 解 除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股)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日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舞福 是 18,470,000 5.94% 2.27% 2023-10-31 2024-1-3 八大处
科技 控股集
集团 团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2、股东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 其 占 公 是 否 是 质押起始 质押 质 权 质
东 控股股 量(股) 所 持 司 总 为 限 否 日 到期 人 押
名 东或第 股 份 股 本 售股 为 日 用
称 一大股 比例 比例 补 途
东及其 充
一致行 质
动人 押
舞 是 18,470,000 5.94% 2.27% 是 是 2024-1-3 办理 八大 担
福 解除 处控 保
科 质押 股集
技 登记 团有
集 手续 限公
团 之日 司
有
限
公
司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东 (股) 比例 前累计质 质押 所持 司总 况 况
名 押数量 后累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
称 计质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未
押数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质
量 结、标记 比例 押
数量 股
份
比
例
舞 311,036, 38.2 187,467, 205,9 66.2 25.3 60,703, 29.4 105,099, 10
福 703 9% 000 37,00 1% 5% 405 8% 703 0%
科 0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注:1、舞福科技的一致行动人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股。
2、截至目前,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均为首发后限售股,其中 1,200,000 股被司法冻结,不存在其他冻结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3、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生产
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因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原定于 2023年 12月 18日 10时至
2023年 12 月 19 日 10 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舞福科技所持的 8,848,579股被冻结股份(目前已解除冻
结)进行的司法拍卖已撤回。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舞福科技前期被冻结的 19,623,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
)股份中,已有 18,423,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于 2024年 1月4日解除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舞福科技所持公司股票中尚有 1,2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总股份的 0.39%,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
。上述被冻结股份不排除存在被执行的风险,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5/7743cb1d-e0eb-48ed-83eb-2b93e1a37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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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华软科技(002453):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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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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