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4 松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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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2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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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松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墨西哥松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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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松芝股份(00245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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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松芝股份(00245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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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5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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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5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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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2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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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20:11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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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6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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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3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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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2│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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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628,581,6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51,4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5年度
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626,230,200股。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
25,246,040.00元;
(2)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份250,492,080
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628,581,600股折算,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25,246,040.
00/628,581,600*10=1.992518元人民币(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628,581,600
股折算,公司每10股转增股份=转增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0,492,080/628,581,600*10=3.985036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
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518元/股)/(1+0.3985036)。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
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04月 23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6年 04月 24日刊载于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
026-02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1)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 628,581,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351,400股后的股本 626,230,20
0 股为基数,以每 10股派发人民币 2.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5,246,040.00元,剩余可分配利
润转至下一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成功实施,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将达到 219,180,570.00元
。
(2)以总股本628,581,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51,400股后的股本626,230,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250,492,080股。若本次转增股本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879,073,680股
(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因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8,581,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2,351,400股后的股本626,23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
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28,581,6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79,073,680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0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0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0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
,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7*****031 陈福成
2 08*****519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 08*****09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 08*****055 深圳市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5月07日至登记日:2026年0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本(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1,228,384 0.20% 491,354 1,719,738 0.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27,353,216 99.80% 250,000,726 877,353,942 99.80%
三、总股本 628,581,600 100.00% 250,492,080 879,073,680 100.00%
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79,073,68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28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628,581,600股折算,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25,246,040.
00/628,581,600*10=1.992518元人民币(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628,581,600
股折算,公司每10股转增股份=转增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0,492,080/628,581,600*10=3.985036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
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518元/股)/(1+0.3985036)。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
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205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睿
咨询电话:021-52634750-1602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9757bd6-6f78-408e-99e2-6d4e5fab5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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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松芝股份(002454):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松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墨西哥松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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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松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墨西哥松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对全资子公司松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松芝国际”)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松芝国际拟以该笔资金 3.60 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或等值墨西哥比索)对其全资子公司MEXICO SONGZ S. DE R.L.
DE C.V.(墨西哥松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墨西哥松芝”)进行增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投资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增资。
(二)松芝国际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松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ONGZ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
3、成立时间:2018年 2月 5日
4、注册地址:Rm.19C, Lockhart Ctr., 301-307Lockhart Rd., Wan Chai, HongKong.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6、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7、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增资前持股 增资后持股
比例 比例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三)墨西哥松芝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墨西哥松芝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MEXICO SONGZ S. DE R.L. DE C.V.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
5、注册资本:10.00万墨西哥比索
6、经营范围:汽车热管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具体以公司章程为准)
7、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8、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松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 SONGZ PTE.LTD.(新加坡松芝有限公司)对墨西哥松芝持股 100.0
0%,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直接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增资前) (增资后)
松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90.00% 95.00%
SONGZ PTE. LTD. 10.00% 5.00%
注: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成功实施,增资后上述股东对墨西哥松芝的直接持股比例须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或审批为准。
9、经营情况:截至目前,墨西哥松芝尚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尚未产生实际的投入与产出,因此未有可统计的财务指标。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海外重点市场业务发展需要、立足于长期经营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对外投
资旨在进一步丰富海外重点市场的本地化配套产品型谱与完善产品品类,提高相应的本地化生产制造能力,更好地链接海外客户以满
足其订单需求以及获取潜在项目订单,并为后续公司大中型客车热管理及乘用车热管理事业部的美洲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公司通过本地化生产构建稳定、安全、高效的生产制造和供应链体系,以提升供应链韧
性与提高产能水平,同时将有利于公司通过规模化运营降低经营成本,助力公司逐步完善海外产业布局,推动国际化战略实施,提升
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及资金出境事项,须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
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并在海外办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后续能否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审批、备案及登记手续。
公司已经对相关业务的后续经营状况、客户的潜在订单需求开展深入的沟通、测算、分析与研判工作。墨西哥的法律制度、政策
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均与国内存在差异,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在地缘政治、关税贸易、法律、安全、社会与文化、环境、市
场和企业运营等方面存在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公司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将深入了解和熟
悉墨西哥的法律体系、行业的政策规划和市场环境等相关事项,将国内成熟的管理体系复制到墨西哥,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丰富海外重点市场的本地化配套产品品类、提高生产制造能力,有利于公司通过本地化生产提升供应链
韧性与提高产能水平,有利于公司通过规模化运营降低经营成本、完善国际化业务布局、更好地链接海外客户以满足其订单需求以及
获取潜在项目订单。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能够推动公司乘用车业务板块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
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动力。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的海外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f2421a9-0caf-48a0-997d-90dde7de11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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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松芝股份(00245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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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芝股份(00245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f5587ed-0a2d-432d-8e97-672bed53f1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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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松芝股份(00245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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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04月19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2、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04月2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焕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 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一季度报告全
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松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墨西哥松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已按计划稳步推进墨西哥松芝的前期准备工作,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丰富海外重点市场的本地化配
套产品品类、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将有利于公司通过本地化生产提升供应链韧性与提高产能水平,将有利于公司通过规模化运营降低
经营成本、完善国际化业务布局、更好地链接海外客户以满足其订单需求以及获取潜在项目订单,为后续公司大中型客车热管理及乘
用车热管理事业部的美洲业务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入了解和熟悉相关地区的法律体系、行业政策规划和市场环境等关
键事项,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签署相关文件并分阶段实施后续工作,同意授权管理层在投资总额范
围内调整投资项目、投资方式、资金用途等投资方案具体细节。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本议案已经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a54996-f40d-4c82-a849-8f3f562c6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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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5│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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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200085,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
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8)(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 14:30如期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 205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际时
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3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316,199股,占公司总股本(628,581
,600股)的 2.44%。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律师,该等人员的资格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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