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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54(松芝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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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54 松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8:15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3 18:15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12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03 20:11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3-31 00:36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 │2026-03-30 20:23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6-03-30 20:22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 │2026-03-30 20:22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3-30 20:22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 │2026-03-30 20:22 │松芝股份(002454):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 └─────────┴──────────────────────────────────────────────┘ ─────────┬──────────────────────────────────────────────── 2026-04-23 18:15│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200085,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 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8)(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 14:30如期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 205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际时 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3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316,199股,占公司总股本(628,581 ,600股)的 2.44%。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律师,该等人员的资格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50 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 13,354,398股,占公司总股本(628,581,600股)的 2.12%。 4、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171,798股,占公司总股本(628,581,600股)的 4.3 2%。 三、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间签署授信合同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3月)。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 (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 投票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 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通过。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1467ec-6f59-478d-b315-e0193f6a40de.PDF ─────────┬──────────────────────────────────────────────── 2026-04-23 18:15│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68c85a-b26f-4d64-9be9-d7c87c55a088.PDF ─────────┬──────────────────────────────────────────────── 2026-04-23 18:12│松芝股份(002454):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 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08日(星期五)至 05月 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 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hstock@shsongz.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03月 31日发布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6年 05月 15日(星期 五)15:00-16:30参加 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焕雄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睿 独立董事:陶克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 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08日(星期五)至 05月 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 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shstock@shsongz.com向公 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21-52634750-1602 邮箱:shstock@shsongz.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02018b-65d8-47b3-a0b8-cec35d6cdabd.PDF ─────────┬──────────────────────────────────────────────── 2026-04-03 20:11│松芝股份(00245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48,1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74%)的副董事长兼 总裁纪安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3,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17%)的副总裁黄国强先生和持有公司股份127,0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203%)的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睿先生,计划在 2026年 05月 06日至 2026年 08月 05日期间以大宗交易 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374,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93%。上述总股本和占总股本的比例均已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近日收到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和陈睿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和陈睿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纪安康 1,048,199 0.1674% 黄国强 323,550 0.0517% 陈睿 127,050 0.0203% 合计 1,498,799 0.2393% 注:上述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626,230,2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票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 占其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 量不超过(股) 股份比例 比例 纪安康 大宗交易、集中竞 262,000 25.00% 0.0418% 价交易 黄国强 集中竞价交易 80,800 24.97% 0.0129% 陈睿 集中竞价交易 31,700 24.95% 0.0051% 合计 374,500 — 0.0598% 注:上述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626,230,200股。 2026年 03月 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拟以总股本 628,581,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51,400股后的股本626,230,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 250,492,080股。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04月 23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若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成功实施 ,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879,073,68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将变更为876,722,28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拟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 整后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保持不变,减持价格区间同步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5、减持期间: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8 月 05 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鉴于纪安 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将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间履行不减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 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鉴于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将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和《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4、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纪安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黄国强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陈睿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e18b3925-0884-468e-8321-8db5e852b09f.PDF ─────────┬──────────────────────────────────────────────── 2026-03-31 00:36│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松芝股份(00245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9c7e087-0f8e-442a-bbd1-a8c312a827fb.PDF ─────────┬──────────────────────────────────────────────── 2026-03-30 20:23│松芝股份(00245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 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拟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 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发展质量 公司专业从事移动式热管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汽车热管理相关产品的领导企业之一。公司的产品包括传统及 电动空调系统、散热器、空调箱、冷冻冷藏机组、压缩机以及电池热管理系统等,已广泛应用于大中型客车、乘用车、专用车、货车 、轻型客车、轨道车及冷冻冷藏车等各类车辆以及储能系统等相关领域。 2025 年,公司各个事业部、分子公司及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保持行业龙头或领先地位,持续深挖 国内战略客户,积极开拓海外客户和业务;内部坚持降本增效,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推进优秀团队建设,关注 不同生产基地间的协同共享,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取得了较好效果。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产品力、市场力与团队能力提升,以更严格的标准、更大力度、更高要 求,打造敏捷、高效、富有激情的攻坚团队,积极应对内外部挑战;坚定推进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出海战略,对标行业优秀企业,走 稳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道路,从研发组织与人员、体系和流程、资源整合等多个方面着力,持续打造虚拟工程(产品先验 能力)、技术开发(产品实现能力)、试验工程(产品后验能力)等三大核心能力,拥有行业领先的、全流程的自有技术开发能力, 并形成比较显著的技术优势。截至 2025年底,公司已经形成企业产品、技术标准近 300项,拥有三个通过国家 CNAS认可的试验室, 大中型核心试验设备 40多台套,拥有各类型专利 605件,其中发明专利 127件。 未来,公司将继续重点打造可以满足国内外高端客户需要的高效的研发团队,加大对于新型制冷剂、新技术和高效控制策略的前 瞻性研发投入,增强开发过程的快速性和敏捷性,持续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规范,提升研究院的仿真试验能力。此外,公司借助 “加冷松芝院士专家工作站”、“上海新能源汽车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等平台,借力外部资源 开展前瞻技术研究和核心能力攻关,建立核心零部件的底层开发能力。 通过持续而有针对性的研发投入,公司将保持汽车热管理领域的技术优势,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领域的先发技术能力,满 足国内外高端客户的技术要求,促进产品和业务的持续性转型升级,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建立了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以《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的制度体 系,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优化股东结构, 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强化董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突出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的有效履职。公司管理层也将持 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长期发展。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准确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包括《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信息披露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积极发挥公司和市场的桥梁作用,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现 场调研、日常电话或邮件交流等方式,建立起与资本市场良好沟通的双向机制,充分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 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得到广大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同时,公司也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助力相关部门提升工 作规划和质量。 未来公司将继续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提高投资者关系 管理水平,形成公司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机制,树立诚信、积极、开放的公司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合规运作,稳健经营,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已连续 13年进行现 金分红,累计超过 6.97亿元;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120.39%,用实际行动保障股东回报的落 地。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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