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5 百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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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5:45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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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13 │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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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5:45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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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46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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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17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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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09 │百川股份(002455):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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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09 │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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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09 │百川股份(00245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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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07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
│ │部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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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06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回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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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5:45│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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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f9e7614e-24b7-4133-891b-d2d99aa75d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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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13│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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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 月 1日—2024 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0,000万元–15,000 万元 亏损:46,612.42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1.45%-132.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7,000万元–12,000万元 亏损:48,738.72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4.36%-124.6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7元/股–0.25元/股 亏损:0.7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但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请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化工板块需求好转,主要化工产品价格稳中上涨,个别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叠加宁夏基地项目产能陆续释放
,公司化工板块毛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明显。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稳定公司正常的经营利润。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40850109-6ee3-45b7-82f7-58aadd8a5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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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5:45│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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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进行担保,敬请投资者注
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
母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母子孙公司之间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后,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650,000.00 万元。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为
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了《保证合同》等协
议,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合计担保余额为540,006.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86,22
6.37万元的289.97%。其中,公司母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491,006.06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治平路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491b838d-6bda-45fd-9a12-bb00c5a4e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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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46│百川股份(002455):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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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 2
转股价格:8.18元/股
转股时间:2023年 4 月 25日至 2028年 10月 18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江
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
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9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1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97,8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978万张,期限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069号”文同意,公司 97,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年 11月 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百川转 2”,债券代码“12707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10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25 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10月 18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0.36元/股。
2023年 5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百川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百川转 2”的转股价格由 10.36元/股调整为 10.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5月 15日起开始生效。
因触发“百川转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百川转 2”的转股价格由
10.31 元/股向下修正为 8.1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6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百川转 2”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百川转 2”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第四季度,“百川转 2”因转股债券金额减少 41,600 元(416 张),转股数量为5,081 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百川转 2”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966,778,800 元,剩余债券数量为 9,667,788张。
2024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变动(+、-)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6,646,227 14.58% +3,750 86,649,977 14.58%
高管锁定股 86,646,227 14.58% +3,750 86,649,977 14.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7,603,004 85.42% +1,331 507,604,335 85.42%
三、总股本 594,249,231 100.00% +5,081 594,254,312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百川股份”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百川转 2”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08037622-dc2d-498a-ba0b-f15a0a7a58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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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17│百川股份(00245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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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通知,郑铁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质押股份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原质押到期 延期购回后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延期购回 持股份 司总 为补 日 质押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的数量 比例 股本 充质
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押
郑铁 是 2,819.75 33.44% 4.75% 否 2024.12.13 2025.11.13 广发证券 个人
江 股份有限 融资
820.00 9.72% 1.38% 公司 需要
合计 3,639.75 43.16% 6.12%
注: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量 例 延期前质 延期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万股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量(万股 量(万股 份限售数 押股份 份限售数 押股份
) ) 量(万股 比例 量(万股 比例
) )
郑铁江 9,233.0 15.54% 3,639.75 3,639.75 39.42% 6.12% 2,694.00 74.02% 4,793.25 85.70%
、 0
王亚娟
夫妇
合计 9,233.0 15.54% 3,639.75 3,639.75 39.42% 6.12% 2,694.00 74.02% 4,793.25 85.70%
0
注:1、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2、公司 2024年 12月 6日总股本为 594,254,154股。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目
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
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cbc43160-ff07-4de6-a284-5c0cf700a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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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09│百川股份(002455):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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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1 月 12 日,贵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11 月 13 日,贵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该次
董事会决议和《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外,还提供了
网络投票方式,载明了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在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郑铁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
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0,028,30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贵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75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835,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7%。经合并统计,通过
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683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04,863,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
.6462%。
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查验贵公司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证书及签到名册,本律师认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表决结果:同意 100,277,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72%。
郑铁江先生当选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4,2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40%。
郑渊博先生当选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8,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1%。
郑江先生当选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9,8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9%。
蒋国强先生当选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3,9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38%。
李华先生当选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9,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00%。
刘斌先生当选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5,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58%。
金炎先生当选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5,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56%。
翁军伟先生当选贵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9,8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9%。
高芳女士当选贵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073,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28%;反对 1,541,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700%;弃权 2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44,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750%;反对 1,
541,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814%;弃权 2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36%。
上述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采取累积投票制,郑铁江先生、郑渊博先生、郑江先生、蒋国强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李华先生、刘斌先生、金炎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翁军伟先生、高芳女士当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议案
均以普通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计票及监票,本所律师和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对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票合并统计,并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已载入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
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dbebfbdb-e733-45e8-8752-3def145c3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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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09│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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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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