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5 百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3-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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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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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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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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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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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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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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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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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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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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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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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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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b8d77dce-16b7-40db-8dcd-0d1be885a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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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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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9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1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97,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数量为 978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97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5,99
4,028.2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2,005,971.73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2]B133 号验资报
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宁夏百川新材料有
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年产 3 万吨负极材料(8 万吨石墨化)项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已投入金额
年产 3 万吨负极材料(8 万吨石 142,012.63 96,200.60 83,284.06
墨化)项目
合计 142,012.63 96,200.60 83,284.0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源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3 月 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人民币 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 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3 月 1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人对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81993152-a5ce-4f8f-8d22-a1b46d3c1b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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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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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268cab5a-cbfc-4ab4-9d81-50ec9bfbc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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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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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49691a25-ca38-4c15-ab04-961a3ad4b6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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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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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 3 月 1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
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
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676,585.9
7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49,289,284.32 元,合并报表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7,965,870.29 元;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12,798.25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8,482,127.8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2,794,926.12 元。
3、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5,655,266.04 元(含税)。
4、公司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4 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5,655,266.04 元(含税);
(2)2024 年度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情形;
(3)2024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5,655,266.04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81%。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涉及的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655,266.04 0 29,658,393.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8,676,585.97 -466,124,163.84 135,816,738.16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57,965,870.29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42,794,926.12
未分配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5,313,659.59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73,876,946.5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5,313,659.59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否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01f511b9-d25b-4afd-a228-e68497a870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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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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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67cd1783-c69f-4afc-8ec8-7d9a88612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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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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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faa868a2-118a-43ba-b9d9-4f61924f0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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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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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不会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
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3 年 8 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
处理”的内容,本规定自 2024年 1月 1 日起执行。2024 年 12 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
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
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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