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6 欧菲光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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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7:30 │欧菲光(002456):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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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6 │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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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6 │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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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 │欧菲光(002456):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
│ │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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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 │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关于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 │》之回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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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 │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专项核│
│ │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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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 │欧菲光(0024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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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 │欧菲光(0024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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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 │欧菲光(002456)::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 │配套资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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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 │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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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7:30│欧菲光(002456):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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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bd3560bc-f613-4760-8afa-9db583d9df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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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6│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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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6adee0de-e432-456e-9eb5-81712ed84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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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6│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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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d621cc5c-529e-41ea-9880-1a61e72035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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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欧菲光(002456):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专项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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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2dbb73db-3717-4bef-b469-7b1e5c838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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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关于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
│回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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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关于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72830d38-0a46-4e2a-b0aa-8800c76a0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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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专项核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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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afa8b679-a39a-4fce-be9c-c3dc18960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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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欧菲光(0024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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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9f0a6fbb-09dc-44e9-894f-5c7dc5255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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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欧菲光(0024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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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e81e21e6-950f-4207-a4fa-70a731b16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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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欧菲光(002456)::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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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关于欧菲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f7ed1855-d44b-4d1f-92ed-053a3fb0f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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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5│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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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
昌)有限公司 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2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
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申报稿)》进行了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相较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http://listing.szse.cn/)披露的《欧菲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申报稿)》,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
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重组报告书章节 修订说明
重大事项提示 补充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董事会内容
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重大性及针对性要求,删除部分风险提示;
2、对重大风险提示内容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1、补充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
重组报告书章节 修订说明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董事会内容;
2、修改发行股份决议有效期相关内容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对相关风险因素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
除上述修订和完善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完善了少许表述,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054cab72-2c6a-4d24-a3a4-c7e73afe5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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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52│欧菲光(002456):欧菲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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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
昌)有限公司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重组上市。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
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2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
逐项说明、论证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或
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3c05cbbd-213d-4dbe-8e7e-428be1dae7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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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4│欧菲光(002456):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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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b6161111-e494-40cd-868f-006f1c777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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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0│欧菲光(002456):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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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信达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信达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信达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
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信达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14:30召开本次股东会。
2.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
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4.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名,代表
公司股份数445,195,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48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7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49,79
9,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20%。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072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49,799,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2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3,07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494,994,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307%。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在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股东代表以及信达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
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
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0,117,6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47%;反对 3,750,7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577%;弃权 1,1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921,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62%;反对3,750,7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7%;弃权1,12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31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8%;反对3,59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271%;弃权1,08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115,5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48%;反对3,599,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70%;弃权1,0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1%。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5,083,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77%;反对8,764,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707%;弃权1,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888,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979%;反对8,764,79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03%;弃权1,1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841,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9%;反对4,023,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129%;弃权1,1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45,6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13%;反对4,023,993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04%;弃权1,1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经验证,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d59cc1e4-64b9-40df-9d1d-3f6f5b71f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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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0│欧菲光(002456):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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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cd1e82b1-c9fa-496d-809d-16185aafb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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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25│欧菲光(002456):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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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f973f45c-49c2-4da6-93a6-4a3fc52896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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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欧菲光(002456):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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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 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制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00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计的议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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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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