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6 欧菲光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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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6:40 │欧菲光(002456):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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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9 │欧菲光(00245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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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9 │欧菲光(00245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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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8 │欧菲光(00245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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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47 │欧菲光(00245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 │售期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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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5 │欧菲光(00245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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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4 │欧菲光(0024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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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2 │欧菲光(00245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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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2 │欧菲光(002456):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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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2 │欧菲光(00245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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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6:40│欧菲光(002456):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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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
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发生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
,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
微电子”)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
上市,且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和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公告。同时,经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
: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3、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4、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0)。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尽职调查、审
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重组报告书,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
次进展公告,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22dd9009-f4a2-4556-a01e-ccf0d1664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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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9│欧菲光(00245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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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
性进行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7月14日14:3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
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4.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信达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名,代
表公司股份数445,195,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60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5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5
6,977,3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71%。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5,25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56,977,3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71%。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5,25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502,173,0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572%。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
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监事和信达律师
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4,219,0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61%;反对 6,354,7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654%;弃权 1,59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3,3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01%;反对6,354,713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30%;弃权1,59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9%。
经验证,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7124dd80-4ea1-4baa-ae03-ed53480b1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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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9│欧菲光(00245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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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39ea8974-1f38-4e1a-b11b-64c1a70b3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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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8│欧菲光(00245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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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8,500 万元-11,500 万元 盈利:3,914.45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13,000 万元-16,000 万元 亏损:1,436.63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257 元/股-0.0347 元/股 盈利:0.012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加计抵减损益同比减少;因联营企业经营亏损,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减少。
四、风险提示
1、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e52975e7-d49b-47ca-85fd-1392342fe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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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47│欧菲光(00245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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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64dc42ec-b400-4c63-8910-268741ce3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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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5│欧菲光(00245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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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4ff497d9-88da-4000-9864-6dae591da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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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4│欧菲光(0024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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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4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0aafd74-b865-4235-bd28-1030d4de5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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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2│欧菲光(00245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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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e00dc42f-b050-4f1f-9184-8f1072287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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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2│欧菲光(002456):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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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
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5日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到期。截至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使用额度未超过 155,000万元,且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566286b9-e166-4540-8c59-2e64985e3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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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2│欧菲光(00245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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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69549333-914a-49ba-9959-8faf2ff33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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