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7 青龙管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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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7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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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6 │青龙管业(002457):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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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4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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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4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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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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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38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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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12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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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7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具保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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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7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收到拟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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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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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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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天骄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天骄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天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天骄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和日常经营。公司已
按照法定程序着手董事补选工作。
王天骄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兵先生为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54591a05-3d30-40a3-b54d-b985f28798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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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6│青龙管业(002457):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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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7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
与表决的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兵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三、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2a7beb1-65a0-4977-a176-0a25129f9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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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4│青龙管业(0024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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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5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5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 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选举王兵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6 年 7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公司将对提案 1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
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2 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
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
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 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2 楼·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
青龙管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宋永东、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616e0f6-d861-44fb-be52-ea3f7093f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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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4│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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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2026 年 7 月 14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3.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则需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也未向第三方提供 2026
年半年度业绩数据。
4、结合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分析,公司基本面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龙管业,证券代码:002457)自 2026年 7 月 13 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7 月 13 日、2026 年 7 月 14 日、2026 年 7 月1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3.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
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情况说明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计划于 2026 年 8 月 22 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则需披露 2026 年半
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也未向第三方提供 2026 年半年度业绩数据;
3、结合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分析,公司基本面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dd27622d-fcc8-4e1b-a8a7-b350cf6ab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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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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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青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控股”)
的通知,获悉青龙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青龙 是,控股股东 1,500,000 2.38% 0.45% 2025 年 11 2026 年 7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
控股 月 28 日 月 8 日 限公司银川分行
合计 1,500,000 2.38% 0.45%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青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陈家兴 25,359,450 7.60% 0 0.00% 0.00% 0 0 0 0
青龙控股 63,108,804 18.92% 27,100,000 42.94% 8.13% 0 0 0 0
合计 88,468,254 26.53% 27,100,000 30.63% 8.13% 0 0 0 0
青龙控股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解除质押情况及质
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5ad98a3-1b26-4976-8db4-43a5313c0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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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38│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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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品质输水管道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输
节水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在水利市场,应用于跨流域调水、城市供排水、城乡供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
水灌溉等细分领域。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150.70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10.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1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8.18%;业绩承压主要因一季度为行业
淡季,项目开工、发货及验收进度偏低,发货量同比减少,收入确认同比下降;且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锁价致预付款增加,经营
现金流净流出加剧。结合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分析,公司基本面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 38.86,最新静态市盈率 38.56,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据显
示,公司所处行业“建筑材料”(154010)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2.49,最新静态市盈率 20.26。公司市盈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龙管业,证券代码:002457)自 2026年 7 月 6 日起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
年 7 月 6 日、2026 年 7 月 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拟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收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
签发的《拟中标通知书》,公司被确认为 2026 年混塔项目混塔段物资框架采购拟中标人,该项目中标金额为 49,689.79 万元,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签订合同,未来公司将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业务需求分笔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合同内容还需
协商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均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公司将按照项目合同及相关约束性文件要求交付产品,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受不可
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和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情况说明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风险提示: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品质输水管道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输节水领域整体解决方
案的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在水利市场,应用于跨流域调水、城市供排水、城乡供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等细分领域。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50.7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8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1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8.18%;业绩承压主要因一季度为行业淡季,项目开工、发货
及验收进度偏低,发货量同比减少,收入确认同比下降;且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锁价致预付款增加,经营现金流净流出加剧。结
合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分析,公司基本面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 38.86,最新静态市盈率 38.56,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据
显示,公司所处行业“建筑材料”(154010)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2.49,最新静态市盈率 20.26。公司市盈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c6aaa961-7f23-48aa-b7f9-8c2e35e0cf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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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12│青龙管业(002457):关于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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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2026 年 6 月 27 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被确认为广西桂西北治旱
龙江河谷灌区工程 PCCP 管材采购(重)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发包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 PCCP 管材采购(重)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供货合同、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成交材料质量标准等约定向买方提供广西桂西北
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建设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 管)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供货期限:48 个月,按工程进度分批供货,具体分批供货时间以招标人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合同金额:人民币伍亿伍仟陆佰伍拾叁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556,537,680.00)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03MADBMMH0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山谷路 84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覃俐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防
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灌溉服务;智能农业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
;自然遗迹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
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林产品采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
技术研发;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防火服务;人工造林;森林改培;森林固碳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河道采砂
;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与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买方发生类似业务。
4、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供货合同、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成交材料质量标准等约定向买方提供广西桂
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建设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 管)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伍亿伍仟陆佰伍拾叁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556,537,680.00)。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本合同供货期间,PC
CP 管的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对货物的供应(采购)价格进行调整。
支付方式: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阶段分期支付。
4、交货地点、交货期限、交付方式
4.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2 交货期限:48 个月,按工程进度分批供货,具体分批供货时间以招标人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4.3 交付方式: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
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
收。
5、货款的结算
5.1 卖方每次将货物运到合同指定地点且按相关合同条款检验合格后,提交所需单据(需经买方签认),发包人按买卖双方签订的
供货合同审核后,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代买方(施工承包人)支付材料款给卖方。
5.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发票、材料买卖双方签收证明及买方(施工承包人)的委托支付证
明、经发包人、卖方、买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必要文件或其他买方要求的单据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按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审核后付款
给卖方。
5.3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结算款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合法有效,不得虚开、代开,卖方应对其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违约责任
6.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
义务。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如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延误期间买方经发包人同意后有权另行调配其他公司的材料,有权取消部分或
者全部合同数量,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及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材料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行业规
范、发包人与买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原则上按退货处理。6.3 本次招标采购为甲招乙供材料,
卖方的合同材料价款由买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发包人)按买卖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审核后付款。买方不按期支付(包含其授权代理人
不按期支付)的,按以下约定的利率由买方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基数为买方的应付而未付款额,时间从应付而未
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 1%。未付款额的违约利率:按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7、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自发包人、卖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卖方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
后失效。
8、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发包人所在地
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合同合计总金额为 556,537,680.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1.18%。
2、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3、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6 年至 2
030 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
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采购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f8c58947-6d32-4f43-8643-ba3fcf6f33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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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具保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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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具保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7695a9e-c64f-488e-b064-848ecc74f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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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收到拟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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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收到拟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e7bbbb3-11a9-469d-acc4-e3d279e02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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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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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b9499e7-6c9d-41c7-b9c6-b6545d80e5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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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5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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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22 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被确认为广西桂西北治旱龙
江河谷灌区工程 PCCP 管材采购(重)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收到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 PCCP 管材采购(重)
4、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亿伍仟陆佰伍拾叁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556,537,680.00)
5、交货期:48 个月
6、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标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中标金额为 556,537,680.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21.18%。该项目的中标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6 年至 20
30 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中标通知书要求,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签订
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644b078-83d5-4ab6-8d3a-4ccd69bfe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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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青龙管业(002457):关于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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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2026 年 6 月 12 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公司被确认为宁夏青铜峡灌区
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6 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水泥制品采购及监造 1 标段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水
泥制品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乙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6 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水泥制品采购及监造 1标段
合同范围:水泥制品采购
供货期限:2027 年 2月底全部完成,具体进场计划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下达的供货计划为准。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肆佰伍拾万零捌仟陆佰柒拾玖元整(224,508,679.00 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000454004778N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 159 号宁夏水利调度中心 A座 4楼
开办资金:76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磊
经营范围:组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负责在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后续工作;承担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公司与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青龙管业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签订的采购类合同总额(不含本次)合计约为 12,900.02
万元,以具体结算金额为准。
4、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乙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范围:水泥制品采购
3、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肆佰伍拾万零捌仟陆佰柒拾玖元整(224,508,679.00 元)。
本合同价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
4、交货地点、交货期限、交货方式
4.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2 交货期限:2027 年 2 月底全部完成,具体进场计划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下达的供货计划为准。
4.3 交货方式: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
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
收。
5、合同价款的支付
5.1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甲方将以最终到货目的地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结算价格以中标通知书价格为准,不考虑涨价因素
。
5.2 甲方付款的依据是合同单价,经甲方单位最终到货目的地代表人签字,甲方单位认可的实际交货量、交货清单、检验报告、
质量合格证和合格的发票。
5.3 款项支付
甲方对乙方结账是以人民币实行兑付,付款的方式采用票汇或电汇。甲方应按本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合同价格,按约定的付款计划
和施工进度支付货款。乙方应严格按付款目标使用资金,不得挪为他用。
5.4 结算与支付程序
5.4.1 乙方应在每项合同价款结算条件成立时,按甲方合同结算办法和财务支付办法办理结算与支付。
5.4.2 付款按 5.4.1 款要求完成结算程序,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经税务部门认可的商业发票后 28 个工作日(国家财政政策因
素影响支付时间的除外)内支付价款。
5.4.3 付款时间以甲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
6、违约责任
6.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
义务。
6.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文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8、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合同合计总金额为 224,508,679.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8.54%。
2、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3、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6 年至 2
027 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
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水泥制品采购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b00ffb5a-ca9b-4232-8c11-61217a7e6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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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青龙管业(002457):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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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发出,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宋永东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 13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 133 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610.40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 1610.40 万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员工
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0.40 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本议案通过。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
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0.40 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本议案通过。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王兵先生、李小绒女士、董攀女士为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日止。上述
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均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兵先生为本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0.40 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本议案通过。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标的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 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
5)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 依据本计划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项
;
8)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10)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 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eebd345-bfdc-49b3-b8b8-5afbedd6e4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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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6:1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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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标结果公告》。公司被确认为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
程 PCCP 管材采购(重)的中标单位。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 PCCP 管材采购(重)
4、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亿伍仟陆佰伍拾叁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556,537,680.00)
5、交货期:48 个月
6、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标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中标金额为 556,537,680.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21.18%。该项目的中标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6 年至 20
30 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未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585cc7e-37b0-46ea-853b-7b93069b49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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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2│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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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6 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公司被确认为宁夏青铜
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6 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水泥制品采购及监造 1 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近日,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
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中标单位: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6 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水泥制品采购及监造 1标段
4、中标金额:224,508,679.00 元(贰亿贰仟肆佰伍拾万零捌仟陆佰柒拾玖元整)
5、交货期:2027 年 2 月底全部完成,具体进场计划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下达的供货计划为准。
6、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标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中标金额为 224,508,679.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8.54%。该项目的中标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6 年至 202
7 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签订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e9fe13d-4014-4166-a60a-0b9f935a4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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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32│青龙管业(002457):关于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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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 年 4月 20 日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办理了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6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
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10638367B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骞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叁佰肆拾捌万陆仟捌佰圆整
成立日期:1999 年 03 月 01 日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河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
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结
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黑色金属铸造;工程管理服务;灌溉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
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经营范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二、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2fff05e-9d3a-476f-9869-4dd405be1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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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1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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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fzggw.nx.gov.cn/)发布了《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6 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水泥制品采购及监造 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对此
公示,公司公告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6 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水泥制品采购及监造 1标段
3、投标报价:224,508,679.00 元(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4、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预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投标报价为 224,508,679.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8.54%。如本项目确定中标、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
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合同执行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1、评标结果公示期为 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6 日,公示期满后,公司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正式合同
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b6c936b-5fba-4c78-97ae-ddec3f082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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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5│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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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控股子公司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阳青龙”)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经审批担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额 是否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总额度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度占上市公 关联
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司最近一期 担保
净资产比例
青龙管业 彭阳县青龙管道科 77.36% 87.63% 5,000 0 1,000 0.39% 否
集团股份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2026 年度生
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整或等值外币(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
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同意公司在 2026 年度为 11
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 2家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不低于 7
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2 亿元
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千万元的担保额度。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担保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并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
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
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6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 2026 年召开的第六十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 1
000 万元,由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在股东会批准的授信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5 年 05 月 16 日
② 住所:宁夏彭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园 32 号厂房
③ 法定代表人:惠康康
④ 注册资本:1400 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设计服务;陆地管道运输;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
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⑦ 与公司的关系: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⑧ 股东(持股比例):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77.3
571%)、彭阳县园硕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5.50%)、宁夏彭辉工程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429%)⑨ 被担保人最近
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899.02 10,535.08
负债总额 6,075.21 9,231.4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6,070.20 9,226.1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 - -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823.80 1,303.59
营业收入 449.94 1,332.03
利润总额 63.81 139.79
净利润 56.80 139.79
信用等级状况 -- --
资产负债率 88.06% 87.63%
备注 已审计 未审计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本合同由下列各方签署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二)保证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在约定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
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
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其他具体内容以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其向
银行申请授信及借款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该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该子公司经营具有稳定性,具备
偿还债务的能力。综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金额为 42,675.46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6.7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实际担保余额为 21,262.91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35%。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28.9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
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cd2bca7-91f8-4ab4-bb45-6b3111ba4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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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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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333,486,8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161,700 股)后的总股本 330,325,10
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9,639,012.00 元(含税),2025 年度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含税)=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8623 元)/股。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3,486,8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161,700 股)后的总股
本 330,32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9,639,012.00 元(含税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61,700.00 股后的 330,325,1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
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因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3,161,7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故: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333,486,800-3,161,700)*0.12=39,639,012 元(含自派部分)。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过程如下:
(1)除权除息时,按除权前总股本 333,486,800 股(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为 1.188623 元,其计算过程
如下:
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9,639,012/333,486,800*10
=1.188623 元
每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39,639,012/333,486,800
=0.1188623 元
(2)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含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8623 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6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9 宁夏青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 01*****535 陈家兴
3 01*****813 李进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8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2 楼
咨询联系人:宋永东、王天骄
咨询电话:0951—5070380 0951-5673796
传真电话:0951—567379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45883a9-74ba-4a86-8eff-86aa4fb933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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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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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026 年 4月 1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股东会通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 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李骞主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 人,代表股份 95,296,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4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2人,代表股份88,468,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8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股份 6,828,32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7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8人,代表股份6,828,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0672%。
上述出席人员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5,109,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7%;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2.《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5,106,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弃权 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3.《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101,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反对 156,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弃权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4.《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5,109,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105,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弃权 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104,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 158,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4%;弃权 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
7.《关于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093,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9%;反对 16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8.《关于修订<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08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对 160,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2%;弃权 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
9.《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5,08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反对 16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4%;弃权 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
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106,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2%;反对 15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4%;弃权 34,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一)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公告列明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通知中向全体股东告知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事项,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
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票总数。
(三)合并统计情况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 3、议案 5、议案 7至议案 9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议案 7 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8c8503d-5cde-4bd2-98bf-9c75400d5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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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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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 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骞先生
(七)出席情况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296,5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468,25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8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6,828,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672%;
(2)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10 项提案,提案 1.00 至提案 6.00、提案 8.00 至提案 10.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7.00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提案 3.00、提案 5.00、提案 7.00 至提案 9.00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95,109,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7%;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弃权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95,106,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弃权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 95,101,96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反对 156,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弃权38,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33,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00%;反对 156,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47%;弃权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653%。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 95,109,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弃权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5,105,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弃权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37,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12%;反对 15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7%;弃权 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1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5,104,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 158,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4%;弃权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5,093,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9%;反对 16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弃权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25,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55%;反对 16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2%;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06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5,08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对 160,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2%;弃权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20,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81%;反对 160,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77%;弃权 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9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5,08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反对 16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4%;弃权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8,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88%;反对 16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63%;弃权 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64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 95,106,16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2%;反对 15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4%;弃权34,71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d946b05-40ea-4b25-8653-f39aab5eee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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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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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7160005-cd1b-44e8-9811-0cea5ad19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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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7│青龙管业(002457):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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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
026 年 4月 3日、2026 年 4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专用账户,账户名称: 青龙管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号码:0899549287。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bd0dd85-b8e5-4fd2-87f7-add6111da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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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02│青龙管业(002457):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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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宁夏证监局主办,宁夏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
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2cb7a1c-a3fe-4209-aa40-a2c66ea980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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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4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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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
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15:00-16:00 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宋永东先生;独立董事王海智先生;具体以
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f9fc9be-83aa-4567-ac03-263d55cb0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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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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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应收款
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
(二)变更的内容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三)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客户结构优化及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公司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为进一步提升应收款项减值
计提的准确性,客观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款情况及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经营状况及对未来经济形势
的预测,公司决定将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方法由原固定比例法(账龄分析法)变更为迁徙率法。本次变更后,会计估计能更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内容
1、变更前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以单项评估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以组合为基础评估时,
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和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类别 账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组合 1 年以内 3%
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通常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关联方单位发生重
大财务困难等因素导致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类别 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未到期的票据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到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未到期的票据参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对于逾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
2、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仍保持单项评估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相结合的模式。
(1)单项评估
单项评估针对单项金额重大、信用风险特征显著、已出现客观减值证据或风险特征无法归入组合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预期信用
损失评估,以更精准反映单笔资产的违约风险与损失金额。
(2)组合评估
对未单独计提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组,采用损失率法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时,采用迁徙率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方法为:基于历史账龄的迁徙规律,量化计算应收款项从短期账
龄逐步向长期账龄状态迁移的概率,结合当前风险与前瞻性信息,推导各账龄下的累计损失率,再与各账龄下应收款项当前风险暴露
敞口的乘积,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有余额。
1)风险分组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了在组合基础上进行信用风险变化评估,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别,以
及时识别信用风险的显著增加。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型划分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②中央企业;③国有企业
;④民营企业;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划分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①非关联方往来款;②租金/押金/
保证金;③其他应收及垫付款;④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其中,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通常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关联方
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等因素导致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阶段划分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应收款项采用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不涉及阶段划
分。
3)损失率计算
公司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均采用损失率法计量,使用滚动率模型计算损失率参数。根据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等对基于迁
徙率推算历史损失率进行前瞻性因素调整,计算获得各账龄下的前瞻调整后的损失率。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各账龄下的前瞻调整后的损失率? 各账龄下账面余额
(3)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参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票据
组合类别 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未到期的票据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到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未到期的票据参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对于逾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计提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合计 3,441,947.39 元,对应增加 2026 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 1,395,784.33 元,对应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1,395,784.33 元,不影响 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未来期间的影响金额将取决于当期应收款项的规模、账龄结构及实际迁徙情况,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减值计提
的具体内容。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
司聘请了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优化方案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计提方法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能客观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文件的审核意见;
3、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优化方案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c8e2209-bb47-4dac-bac7-8bac25f9f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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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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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f2db9f8-67c6-4f0d-857a-14e133eef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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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青龙管业(00245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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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 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
与表决的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86511b4-e432-43e7-9976-e71ed2f89d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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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青龙管业(002457):青龙管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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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青龙管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f02b61c-b8a5-4b62-8eff-2a906c7cd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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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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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 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李骞主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和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468,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6.782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6,938,4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005%。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406,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827%。
中小投资者共计 2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38,4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05%。
上述出席人员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118,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9%;反对股数 271,8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9%;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650,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462%;反对股数 271,8
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75%;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64%。
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117,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股数 272,5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6%;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64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61%;反对股数 272,5
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75%;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64%。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115,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8%;反对股数 274,8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0%;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647,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029%;反对股数 274,8
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7%;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64%。
4.《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144,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7%;反对股数 250,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0%;弃权股数 10,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一)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公告列明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通知中向全体股东告知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事项,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
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票总数。
(三)合并统计情况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 1、议案 2和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 4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0989e2b-fe6c-45ff-8124-660ff675e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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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青龙管业(002457):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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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63d4dc4-c9ed-460e-a32b-41ceab1f8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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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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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384be85-8e99-45e2-83df-08304b48b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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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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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7e6a97b-0e88-49c9-adeb-27efc2ed3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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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青龙管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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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海智先生
、汤鹏先生和马开茂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海智先生、汤鹏先生和马开茂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16d3676-3d9e-4b07-a3b4-7bd79c255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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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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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当
前的业务规模,公司将日常经营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调整如下:
公司签署的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单个收款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或
金额达不到人民币 1 亿元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f1e58a5-4177-46a8-9946-3a8da59df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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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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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24fa66c-8e57-4995-af02-78837b408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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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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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d1eaeec-2e37-4796-b3bd-802372536c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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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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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
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 10 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
。
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以及个
人考核情况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公司
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若发
生提前解除,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0a0ea3a-947d-4612-a194-97f79855a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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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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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抵
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将对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减值准备 54,023,071.99 元,该事项将减少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543,612.76 元。
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资产范围及 2025 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2,665,175.9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098,631.72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76,798.30
投资性房地产-坏账准备 3,147,647.25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2,213,338.87
发放贷款及垫款—贷款损失准备 -16,178,520.08
合计 54,023,071.99
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定损失准备,根据不同账龄区间应收款项的实
际回收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准备。
2、发放贷款及垫款、应收利息:根据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对年末发放贷款按风险组合分类后,按相应分类的计提比例计提,
发放贷款相应的应收利息采用与贷款同样的风险分类计提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抵债资产:预计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4、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而持有的
投资性房地产,当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投资性房地产,当其预计可
变现净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
5、存货:预计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金额明细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年计提减值 本期核销( 期末余额
准 结
备 转)及其他
变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动的减值准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备
一、应收款项 2,102,919,639 378,611,232. 54,840,605.9 7,081,149.5 1,985,530,561 426,370,688.
.90 53 5 5 .87 93
其中:应收账款 1,930,089,265 331,608,791. 52,665,175.9 6,841,149.5 1,807,735,791 377,432,817.
.14 44 3 5 .34 82
其他应收款 105,804,613.4 46,982,494.8 2,098,631.72 240,000.00 97,096,973.53 48,841,126.5
7 3 5
应收票据 67,025,761.29 19,946.26 76,798.30 80,697,797.00 96,744.56
应收利息
二、存货 666,118,461.4 3,463,277.81 2,068,863.6 623,266,204.6 1,394,414.20
0 1 1
三、固定资产 1,431,247,224 14,352.52 1,574,654,067 14,352.52
.70 .76
四、投资性房地 66,356,092.22 3,147,647.25 71,537,490.55 3,147,647.25
产
五、抵债资产 68,810,410.53 8,968,516.71 12,213,338.8 2,168,671.6 98,580,980.64 19,013,183.9
7 4 4
六、商誉 89,466,741.71 89,466,741.71
七、发放贷款及 123,947,735.8 88,758,285.5 -16,178,520. 25,441,488. 48,179,166.56 47,138,276.5
垫款 6 8 08 94 6
合计 4,548,866,306 479,815,665. 54,023,071.9 36,760,173. 4,491,215,213 497,078,563.
.32 15 9 74 .70 40
(四)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上述预计的减值准备计入公司 2025 年 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损益。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预计计提减值准备 54,023,071.99 元,预计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543,612.76
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
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抵债资
产、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
了截止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8815b0d-1ed8-4c8f-9e86-2ce92aded9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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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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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
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
),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祁恪新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廖晓鸿女士,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银玲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 次,被深圳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措施 1次,详见
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单位
1 廖晓鸿 2023.9.26 监督管理 深圳 因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审
措施 证监局 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 廖晓鸿 2024.5.31 自律监管 深圳 因在执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措施 交易所 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
充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监
管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
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市至2025 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国家会
计标准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
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年报相关文件的审核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3d9076b-b28a-4b53-a93b-59e028f6d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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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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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在经营业绩、市场拓展、技术创新、生产运营、人才建设等
方面稳步推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管道业务新签合同金额 23.4 亿元,同比减少 27.68%,其中混凝土管道 11.2 亿元、塑料管材 8.5 亿元、复合钢管
2.1 亿元、风电塔筒 1.7 亿元;结转至以后报告期执行的合同金额为 23.6 亿元,同比减少 17.49%,其中混凝土管道 16.4 亿元
、塑料管材 4.3 亿元、复合钢管 2.2 亿元、风电塔筒 0.6 亿元。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685,981,764.60 元,同比增加 3.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545,278,339.34
元,同比增加 3.13%。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 2,627,898,496.54 元,同比减少 6.76%;净利润 125,517,892.89 元,同比减少 56.4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629,361.85 元,同比减少 51.58%;基本每股收益 0.39元,同比减少 51.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
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119,977,160.33 元,同比减少 51.25%。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因产品结构调整、新业务规模效应未显及新增资产折
旧与薪酬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主要工作汇报
(一)营销与市场拓展
公司始终坚持“深耕现有市场、深耕细分市场、紧抓大项目”的战略布局,在核心市场提升客户粘性,在新兴市场加强推广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发了吉林省市场,实现了市场拓展的新突破。在新疆市场建立了塑管生产基地,塑管产品正式进入了新疆市
场。公司在山西进行了钢管产品的布局,为山西市场推广打下基础。
(二)技术创新与研发
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行业技术创新进步和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工业自动化的应用,
进一步加快公司技术进步和新产品研发速度,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及转化应用工作效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工作,根据实际的市场需求和客户痛点展开研发工作,并将取得的新产品成果在
特定市场进行了推广,进一步深化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2025 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 24 项,实用新型专利 4 项。
(三)生产运营与质量安全
公司聚焦生产主业,以 “效率、质量、安全” 为核心,优化生产布局,强化全流程管控,确保生产运营高效、平稳、安全,充
分释放产能优势。合理调配各生产基地产能,强化跨区域协同协作,全力保障订单交付。持续规范管理流程,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
稳步推进质量各项工作落地,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四)运营管理与降本增效
强化战略执行闭环,优化会议与流程管理,打破部门壁垒,提升决策与运营效率。推进集中采购、资源统筹与精益管理,实现降
本增效;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提升工作精准度。构建重大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筑牢稳健发展基础。
(五)团队建设与人才发展
全年引进管理、技术、营销等各类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搭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开展流程体系、领导力、专业技能等内外部培
训,对标优秀企业提升能力。推进 “责任制 + 股份制” 落地,优化薪酬激励,重点向一线与核心技术岗位倾斜。
(六)财务和成本管理
根据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制定明确的成本控制目标,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完善、改进成本控制管理相关制度,确保成本
控制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对成本的核算和分析,及时掌握成本变化情况,为成本控制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健全科学的成本考核机制
,对成本控制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激发员工成本控制的动力。通过相关手段,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成本控制目标。
三、2026 年工作计划
2026 年是 “十五五” 开局之年,市场需求的强劲爆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工
作:
1、强化市场攻坚:激发营销活力,拓展区域市场,充分挖掘资源,扩大营销团队,加强销产研协同,确保年度目标完成。
2、深化技术创新:加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工作,深化产学研合作,加速成果转化。
3、优化生产运营:推进生产自动化、精细化,优化产能布局与供应链管理,严守安全与质量底线,保障订单交付。
4、提升运营效能:优化组织架构与流程,完善内控与风险防控,提升管理效率。
5、建强人才队伍:引进高端与国际化人才,完善企业大学培养体系,强化内训师建设,常态化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6、激活激励机制:引入专业咨询优化激励方案,加大一线倾斜力度,推进股份制、责任制与中长期激励落地。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公司将坚守初心、务实奋进,全力攻克短板弱项,确保完成 2026 年各项目标,为股东、客户、员工与社会
创造更大价值。
总经理:李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e723e34-d942-4a46-90e0-12a47aa05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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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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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生产混凝土管道及涂塑复合钢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钢材,生产塑料管道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 PVC树脂、PE树脂,因此
当钢材、PVC树脂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可能对公司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部分钢材、PVC树
脂、PE树脂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大幅波动,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PE树脂相同或
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
2、拟投入金额
根据已签订订单情况、市场销售预测情况及公司生产状况分析、测算,同时为控制风险,最大套期保值交易量不超过对钢材、PV
C 树脂、PE 树脂年度用量的 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期货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3、拟进行套期保值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
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所需保证金及后续资金,拟投入的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
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
4、公司已签订的部分混凝土管道、涂塑复合钢管销售订单履行期长,随着国家去产能政策和环保政策的持续推进,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存在钢材大幅上涨的风险。同时,塑管生产用原材料PVC树脂、PE树脂价格受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大幅波动,公司开展生产用
主要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或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带来的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
5、公司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严格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采购价格,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
,从而带来的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
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公司专业人才配置尚不足,经验不足、业务不熟练,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
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
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7、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
遵循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源头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
控制。
2、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安排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岗位业务人员。
3、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制度,并由审计部负责监督。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资金规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
需的原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5、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6、完善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7、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8、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9、公司审计部、企管法务部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
理工作程序,审查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业务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期货业务交易方案,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部分钢材、PVC树脂、PE树脂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
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大幅波动,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七、结论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部分钢材、PVC树脂、PE树脂价格
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大幅波动,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理设置了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严格执行
套期保值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制度并由审计部负责监督,通过多种措施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
制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综上所述,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
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55bd618-127e-4407-90ee-15e2786518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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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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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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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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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d1e8512-fd33-4a35-a491-9b75f99b8d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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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6│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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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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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6│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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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577e958-5492-48f9-9b98-7d43c10ca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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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6│青龙管业(002457):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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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
与表决的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
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六)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李骞先生、董事赵灵山先生、董事高健宝先生、董事宋永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
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ee7e410-61db-4452-bc52-1b87e7481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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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5│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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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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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5│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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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含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下同)以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26 年 4 月 16 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阶段性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
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
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运营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
决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及审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品种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七)信息披露
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时及时披露。披露内容包括历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名称、类型、对方名称、金额、期限、收益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
付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2、市场波动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
3、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未在规定开放期内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投资机会。
5、收益不达预期及本金受损的风险。
6、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1、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公司制定了《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风险投资的决策和管理、风险投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等方面
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保证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为前提,理财产品仅限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
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风险相对较低、可控。
3、财务中心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公司审
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5、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的时间段内的任一时点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含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
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并尽可能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和收益。2、通过开展适度的理财业务,尽可能提高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3.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其他
1、在决议有效期及审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品种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2、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5142422-967f-4cab-84f8-ec8b6190d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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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5│青龙管业(00245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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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相同或高
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年度用量的 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不包括因实
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
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商品期货交易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流
动性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部分
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大幅波动,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在
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仅限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根据已签订订单情况、市场销售预测情况及公司生产状况分析、测算,同时为控制风险,最大套期保值交易量不超
过对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年度用量的 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在此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流程进行具体操作,经营管理层
可聘请业内知名的专业机构来操作。3.交易方式: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境内期货交易
所开展,交易品种仅限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期货、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等。
4.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
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青龙管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严格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采购价格,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
,从而带来的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
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公司专业人才配置尚不足,经验不足、业务不熟练,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
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
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7、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
遵循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源头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
控制。
2、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安排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岗位业务人员。
3、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制度,并由审计部负责监督。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资金规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
需的原材料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5、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
方可进行操作。
6、完善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7、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8、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
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9、公司审计部、企管运营中心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
管理工作程序,审查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业务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期货业务交易方案,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eac2d9a-92ad-497c-8777-43f2ee91e99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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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青龙管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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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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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青龙管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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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6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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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青龙管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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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8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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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青龙管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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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5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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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青龙管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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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7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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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青龙管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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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7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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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青龙管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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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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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青龙管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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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3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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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青龙管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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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897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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