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7 青龙管业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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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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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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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青龙管业(00245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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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 │青龙管业(002457):青龙管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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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 │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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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 │青龙管业(002457):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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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 │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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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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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 │青龙管业(002457):青龙管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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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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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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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应收款
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
(二)变更的内容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三)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客户结构优化及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公司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为进一步提升应收款项减值
计提的准确性,客观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款情况及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经营状况及对未来经济形势
的预测,公司决定将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方法由原固定比例法(账龄分析法)变更为迁徙率法。本次变更后,会计估计能更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内容
1、变更前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以单项评估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以组合为基础评估时,
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和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类别 账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组合 1 年以内 3%
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通常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关联方单位发生重
大财务困难等因素导致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类别 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未到期的票据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到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未到期的票据参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对于逾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
2、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仍保持单项评估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相结合的模式。
(1)单项评估
单项评估针对单项金额重大、信用风险特征显著、已出现客观减值证据或风险特征无法归入组合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预期信用
损失评估,以更精准反映单笔资产的违约风险与损失金额。
(2)组合评估
对未单独计提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组,采用损失率法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时,采用迁徙率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方法为:基于历史账龄的迁徙规律,量化计算应收款项从短期账
龄逐步向长期账龄状态迁移的概率,结合当前风险与前瞻性信息,推导各账龄下的累计损失率,再与各账龄下应收款项当前风险暴露
敞口的乘积,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有余额。
1)风险分组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了在组合基础上进行信用风险变化评估,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别,以
及时识别信用风险的显著增加。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型划分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②中央企业;③国有企业
;④民营企业;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划分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①非关联方往来款;②租金/押金/
保证金;③其他应收及垫付款;④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其中,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通常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关联方
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等因素导致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阶段划分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应收款项采用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不涉及阶段划
分。
3)损失率计算
公司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均采用损失率法计量,使用滚动率模型计算损失率参数。根据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等对基于迁
徙率推算历史损失率进行前瞻性因素调整,计算获得各账龄下的前瞻调整后的损失率。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各账龄下的前瞻调整后的损失率? 各账龄下账面余额
(3)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参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票据
组合类别 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未到期的票据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到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未到期的票据参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对于逾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计提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合计 3,441,947.39 元,对应增加 2026 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 1,395,784.33 元,对应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1,395,784.33 元,不影响 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未来期间的影响金额将取决于当期应收款项的规模、账龄结构及实际迁徙情况,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减值计提
的具体内容。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
司聘请了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优化方案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计提方法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能客观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文件的审核意见;
3、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优化方案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c8e2209-bb47-4dac-bac7-8bac25f9f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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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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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f2db9f8-67c6-4f0d-857a-14e133eef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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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青龙管业(00245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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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 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
与表决的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86511b4-e432-43e7-9976-e71ed2f89d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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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青龙管业(002457):青龙管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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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青龙管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f02b61c-b8a5-4b62-8eff-2a906c7cd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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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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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 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李骞主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和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468,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6.782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6,938,4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005%。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406,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827%。
中小投资者共计 2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38,4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05%。
上述出席人员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118,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9%;反对股数 271,8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9%;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650,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462%;反对股数 271,8
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75%;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64%。
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117,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股数 272,5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6%;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64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61%;反对股数 272,5
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75%;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64%。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115,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8%;反对股数 274,8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0%;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647,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029%;反对股数 274,8
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7%;弃权股数 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64%。
4.《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144,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7%;反对股数 250,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0%;弃权股数 10,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一)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公告列明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通知中向全体股东告知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事项,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
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票总数。
(三)合并统计情况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 1、议案 2和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 4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0989e2b-fe6c-45ff-8124-660ff675e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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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青龙管业(002457):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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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63d4dc4-c9ed-460e-a32b-41ceab1f8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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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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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384be85-8e99-45e2-83df-08304b48b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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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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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00245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7e6a97b-0e88-49c9-adeb-27efc2ed3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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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青龙管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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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海智先生
、汤鹏先生和马开茂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海智先生、汤鹏先生和马开茂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16d3676-3d9e-4b07-a3b4-7bd79c255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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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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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当
前的业务规模,公司将日常经营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调整如下:
公司签署的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单个收款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或
金额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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