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7 青龙管业 更新日期:2025-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5 16:52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7-30 00:00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
├─────────┼──────────────────────────────────────────────┤
│2025-07-27 16:20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
├─────────┼──────────────────────────────────────────────┤
│2025-07-15 18:20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7-14 17:38 │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03 22:21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7-02 15:45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6-03 16:35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5-21 15:57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15 16:47 │青龙管业(00245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5-08-05 16:52│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青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控股)、
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的通知,获悉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陈家兴 是,实际控制人 5,434,000 19.14% 1.63% 2024年 2 2025年 8 国泰海通证券股
月 1日 月 4 日 份有限公司
青龙 是,控股股东 2,700,000 4.18% 0.81% 2024年 4 2025年 7 宁夏银行股份有
控股 月 14日 月 31日 限公司阅海支行
合计 8,134,000 8.74% 2.44%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青龙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陈家兴 28,393,900 8.51% 6,200,000 21.84% 1.86% 0 0 0 0
青龙控股 64,647,504 19.39% 43,800,000 67.75% 13.13% 0 0 0 0
合计 93,041,404 27.90% 50,000,000 53.74% 14.99%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时段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股本比 对应融资余额(万元)
数量(股) 例 例
未来半年内 39,200,000 42.13% 11.75% 11,050
未来一年内 39,200,000 42.13% 11.75% 11,050
青龙控股及陈家兴先生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收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青龙控股
、陈家兴先生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青龙控股及陈家兴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解除
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4e3df602-8b7f-48b0-8b22-93faafe8dc3e.PDF
─────────┬────────────────────────────────────────────────
2025-07-30 00:00│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5715628f-0753-4877-9e40-b40972f88e26.PDF
─────────┬────────────────────────────────────────────────
2025-07-27 16:20│青龙管业(002457):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本框架协议的付诸实施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杉高科”)于近日签订
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双方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宗旨,按照市场原则积极
推进双方合作,拓展双方在风电领域的市场布局与发展空间,实现互利共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
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 19号 1号楼 401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天杉高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在双方约定的特定区域范围,甲方采购的混凝土风电塔筒订单,应当按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的定价规则(定价规则以具体的协
议为准)在甲方公开招采方式完成后,对乙方的地域优势进行优先考虑。
2、甲方在上述约定的特定区域范围内采购的混凝土风电塔筒订单,在乙方全资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海龙公司”)产能能够满足需求且满足定价规则情况下优先由海龙公司生产。
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海龙公司生产基地改造方案,由海龙公司具体实施并具备混凝土风电塔筒生产能力,甲方在海龙公司生产基地
改造过程中应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3、双方应充分利用各自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各种合作方式,共同协助甲方及金风科技获取风电项目订单。
4、在双方约定的特定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甲乙双方在同一个混凝土风电塔筒项目招标中,互为对方的优先合作伙伴,即甲方
或乙方任何一方选择联合投标时,应优先选择对方联合。甲方与其他主机厂商在同一个招标项目中直接竞争时,乙方如与其他主机厂
商联合投标,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合作期限
1.甲乙战略合作关系的合作期限暂定为 4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协议到期后,双方一致同意延续战略合作关系时另行续签
合作协议。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限内,根据自身战略调整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要提前终止战略合作关系的,可以选择提前终止;任
何一方提前终止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战略合作关系终止之前已经开展的合作不受影响,按照具体合同约定继续履
行或双方协商确定妥善的处置方案,并应当兼顾双方利益。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天杉高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代表着公司正式进入风电混塔行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双方通过建立战
略合作关系,有效协同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对公司风电混塔业务领域的拓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公司风电混塔业务
布局落地,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
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初步合作意向,属于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也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
金额,具体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青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计划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年 10 月 24日共减持不超过 9,909,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7月 4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暂无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如
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7/bd8f5303-2b53-43c9-9664-f0400e0ad947.PDF
─────────┬────────────────────────────────────────────────
2025-07-15 18:20│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f05f49ee-9311-4599-b619-9b6c2309d3f6.PDF
─────────┬────────────────────────────────────────────────
2025-07-14 17:38│青龙管业(00245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00 万元–1,800 万元 盈利:7,178.3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3.28% - 74.92%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70 万元–1,300 万元 盈利:6,489.6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6.59% - 79.9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363 元/股–0.0544 元/股 盈利:0.216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在手的部分订单项目延后执行,发货量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公司已签订大项目订单处于产能建
设阶段,对当期收入贡献较少。目前,公司已签订的大项目订单已完成建设,进入正常的发货周期,业绩成效将体现在以后报告期。
2、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为市场竞争加剧和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报告期内,
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城市管网更新改造和海绵城市项目增多,其主要应用产品为排水管。公司已签订的大型输水项目订单处于产
能建设阶段,其应用产品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随着下半年公司已签订的大型输水项目进入正常的发货周期,PCCP 的权
重占比预计将提升。
3、公司战略布局、业务拓展、人员增加及相应的管理成本较往年同期增加,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4defb2cb-81b5-4a63-97f4-51c3c8762275.PDF
─────────┬────────────────────────────────────────────────
2025-07-03 22:21│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5315eac1-b8f0-4eeb-beaa-cb4e03bec6e8.PDF
─────────┬────────────────────────────────────────────────
2025-07-02 15:45│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aa682858-9568-47b0-8adc-10fe4d892935.PDF
─────────┬────────────────────────────────────────────────
2025-06-03 16:35│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青龙管业(00245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44e9b33a-084c-4dd7-98fa-d79216a782c6.PDF
─────────┬────────────────────────────────────────────────
2025-05-21 15:57│青龙管业(002457):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
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28 日(星期三)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 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6ef24c3-e87f-49c3-b026-1293b81d6d67.PDF
─────────┬────────────────────────────────────────────────
2025-05-15 16:47│青龙管业(00245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333,486,8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1.200000元(含税);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含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862 元
)/股。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4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3,486,8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161,7
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0000 元(含税);2024 年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61,700 股后的 330,325,1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因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3,161,7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故: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333,486,800 -3,161,700)*0.12
=39,639,012 元(含自派部分)。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过程如下:
(1)除权除息时,按除权前总股本 333,486,800 股(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股派息(含税)为 1.188623元,其计算过程如
下:
每 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39,639,012/333,486,800*10
=1.188623元
每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39,639,012/333,486,800
=0.118862元
(2)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含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862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9 宁夏青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 01*****535 陈家兴
3 01*****813 李进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