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9 晶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6 19:20 │晶澳科技(002459):关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01 00:00 │晶澳科技(002459):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7-22 19:30 │晶澳科技(00245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07-22 19:30 │晶澳科技(00245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2 19:29 │晶澳科技(0024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7-22 19:29 │晶澳科技(0024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22 19:27 │晶澳科技(002459):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5-07-22 19:27 │晶澳科技(00245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07-22 19:26 │晶澳科技(002459):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7-22 19:26 │晶澳科技(00245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8-06 19:20│晶澳科技(002459):关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晶澳科技(002459):关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438c5b84-3f25-460c-a28d-1b8208a56f5f.PDF
─────────┬────────────────────────────────────────────────
2025-08-01 00:00│晶澳科技(002459):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0601142274F
公司名称: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09,679,544 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10月 20 日
住所:河北省宁晋县新兴路 123 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
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太
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ab9caa04-17f9-4276-8ac3-809d78b4c38a.PDF
─────────┬────────────────────────────────────────────────
2025-07-22 19:30│晶澳科技(00245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晶澳科技(00245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8f814be5-4136-44b6-9fc7-ebc720f59853.PDF
─────────┬────────────────────────────────────────────────
2025-07-22 19:30│晶澳科技(00245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现场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运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836fa2aa-1bf0-4c87-858d-b4bcd912fbc4.PDF
─────────┬────────────────────────────────────────────────
2025-07-22 19:29│晶澳科技(0024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最新经修订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3.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8 层会
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
东的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71,13
3,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70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8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752,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76%。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共 1,6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752,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7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1,69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87,886,3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985%
。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所律
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42,023,0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28%;反对 45,193,434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75%;弃权 669,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889,2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
175%;反对45,193,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87%;弃权 669,86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持有“晶澳转债”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d08586c7-05bf-4737-b915-04a6ed07738c.PDF
─────────┬────────────────────────────────────────────────
2025-07-22 19:29│晶澳科技(0024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 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7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2 人,代表股份 1,687,886,3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98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71,133,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7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 1,689 人,代表股份116,752,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76%。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0 人,代表股份 116,752,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7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2,02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28%;反对 45,193,43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5%;弃权 66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9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889,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175%;反对 45,19
3,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087%;弃权 66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7%。
持有“晶澳转债”的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王浩霖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8e3cc67d-0e7b-4118-9623-3d0f52e7b9db.PDF
─────────┬────────────────────────────────────────────────
2025-07-22 19:27│晶澳科技(002459):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7.6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60亿元。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
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208597a2-f9f1-4eb3-8925-b2d8804e95f0.PDF
─────────┬────────────────────────────────────────────────
2025-07-22 19:27│晶澳科技(00245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晶澳科技(00245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d6da56db-8560-4070-905f-939c3b77dc5d.PDF
─────────┬────────────────────────────────────────────────
2025-07-22 19:26│晶澳科技(002459):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38.22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11.66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3 日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64 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603,077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960,307,700.00 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33,848,025.97 元。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896,030.77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月 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晶澳转债”,债券代码“127089”。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8.78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历次对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晶澳转债”发行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0 月 18 日起由 38.78 元/股调整为 38.74 元/股。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
2、自 202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2 日起由 38.74 元/股调整为38.78 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3、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38.78元/股调整为 38.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