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61 珠江啤酒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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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7 │珠江啤酒(00246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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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6 │珠江啤酒(00246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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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6 │珠江啤酒(00246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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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5 │珠江啤酒(00246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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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 │珠江啤酒(00246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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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 │珠江啤酒(00246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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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 │珠江啤酒(00246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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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 │珠江啤酒(002461):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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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 │珠江啤酒(00246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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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 │珠江啤酒(00246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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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7│珠江啤酒(00246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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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为公
司 2025-202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时间:2008年 3月 7日(改制时间:2020年 6月 28日),组织
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001室(自编 01-04、06单元),首席合伙人:聂铁良,上年度
末合伙人数量:3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8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 20869.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2895.0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2.83 万元。最近一年度中职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年
报审计)、主要行业:制造业,审计收费 207.69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与本公司同属制造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职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
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0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首席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1):聂铁良,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中职
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家。(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2
):邓集龙,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3)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 3):陈泽雄,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4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2、诚信记录
中职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
罚情况
1 聂铁良 无处罚
2 邓集龙 无处罚
3 陈泽雄 无处罚
4 熊伟 无处罚
3、独立性
中职信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年),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 9万
元/年。审计收费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范围、审计工作量等情况,经公司公开比选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包括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
查,认为中职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具备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公司以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经比选,中职
信综合得分最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职信为公司 2025年-202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职信为公司2025年-202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4807a31-aee1-4435-93d4-520ecf1fd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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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6│珠江啤酒(00246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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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会议
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25 年 10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将提交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情况:赞成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0254ec31-58ed-4264-9e9f-fe8ee149fe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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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6│珠江啤酒(00246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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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啤酒(00246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cfebab8-43e7-42af-b15e-5e7364c54b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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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5│珠江啤酒(00246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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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关联企业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经营
性关联交易。具体详见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于202
5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2025年预计与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服务关联交易,新增预计金额为130万
元。本次新增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文胜、张涌、吴家威、罗志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新增交易预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2025 年原 本次新 2025 年预 2025 年 上年发生
类别 易内容 易定价 预计金额 增预计 计金额 1-9 月已 金额
原则 额度 (本次调 发生金
整后) 额
接 受 关 联 广州产投 接受关 交易双 128.50 130.00 258.50 90.91 56.27
人 提 供 的 及其控制 联人提 方按市
劳务、服务 的公司 供的咨 场价格
询、技 协商确
术、项 定
目、培训
等日常
经营性
服务
注:因预计广州产投及其控制公司与公司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较多,对于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俊茯,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号 901 房(仅限办公用途),注
册资本:652,619.735797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89 年 9月 26 日,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 91.55%、广东省财政
厅持股比例为 8.45%,经营范围: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该
公司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州产投资产总额为 16,407,845.29 万元,净资产为 5,913,370.91 万元;2024 年营业
总收入为 6,600,164.23 万元,净利润为 274,663.41 万元(已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广州产投资产总额为 17,450,
662.56 万元,净资产为 6,439,081.43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总收入为 3,283,683.83 万元,净利润为 256,624.33 万元(注
:广州产投 2025 年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2025 年 9月底持股比例为 54.15%)。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稳定,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将通过询价、招标或第三方机构的公开统计数据等方式获取市场价格,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业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降低运作成本,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认真审查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交易,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与关联企业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
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不
存在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4ab37037-5f2b-42c2-84b6-09011a117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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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珠江啤酒(00246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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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4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 118 号公司办公楼 5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见公司刊登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议案 2 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除议案 2 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将对议案 1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 登记时间: 2025 年 11 月 6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6. 登记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 118
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宽宽、陈劭
联系电话:020-84207045
传真:020-84207045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 118 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0308
8.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9296d957-1e6d-42b5-94d3-211153cec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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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珠江啤酒(00246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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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啤酒(00246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b51c2e4-29f7-420f-91db-57204bbf4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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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4│珠江啤酒(00246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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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召集人应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
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三条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包含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并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说明。
第四条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
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第六条 为维护股东会的严肃性,会议主持人可责令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或未履行规定手续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冠不整者;
(四)携带危险物或动物者。
前款所列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令工作人员强制其退场。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给予协助。
第七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第八条 股东会的会议登记工作由召集人负责。
公司应制作会议登记册。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
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九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
第十条 个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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