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62 嘉事堂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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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嘉事堂(002462):关于收到国资监管部门同意批复、股东签署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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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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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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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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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34 │嘉事堂(002462):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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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31 │嘉事堂(00246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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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29 │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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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6 │嘉事堂(002462):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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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嘉事堂(00246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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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嘉事堂(00246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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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嘉事堂(002462):关于收到国资监管部门同意批复、股东签署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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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健康”)、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同仁堂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
)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 年 2 月 2 日,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同仁堂集团签署附有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光大实业、光大健康将其合计
持有的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同仁堂集团。
2026 年 4 月 3 日,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同仁堂集团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款核算依据和支付安排
予以确认。
2026 年 5月 2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285 号
),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不予禁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4 日、2026 年 4 月 4 日、2026 年 5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股东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6-17)、《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
二、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一)财政部出具同意批复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协议转让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批复》(
财金〔2026〕50 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将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嘉事
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1,180,805 股股份、41,876,431 股股份,按照财政部令第 54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直接协议转让给中国北京同
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北京市国资委出具同意批复
2026 年 7 月 8 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同仁堂集团收购嘉事堂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暨取得控制权的批复》(京国资〔2026〕52 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同仁堂集团收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嘉事堂41,180,805 股股份,收购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
限公司所持嘉事堂41,876,431 股股份,合计占比 28.48%,实现对嘉事堂的控制。”
(三)股东签署补充协议
2026 年 7 月 8 日,公司股东光大健康、光大实业与同仁堂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转让方一为光大健康
,转让方二为光大实业,受让方为同仁堂集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将原协议项下‘11.5.6 如本协议根据以上第 11.5.2 款、第 11.5.3 款、第 11.5.4 款、第 11.5.5 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
各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或应其他方的合理合法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签署一
切文件或采取一切行动,协助其他方恢复至签署日的状态,受让方已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
30 日内全额返还,超过 30 日仍未返还的,应当按照每逾期一日 0.05%的标准(从协议解除之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支付应还未还部
分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变更为‘11.5.6 如本协议根据以上第 11.5.2 款、第 11.5.3 款、第 11.5.4款、第 11.5.5款的规定解除
,受让方已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 30 日内全额返还,超过 30 日仍未返还的,应当按照每
逾期一日 0.05%的标准(从协议解除之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支付应还未还部分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未尽事宜,各方将按照法律的相关
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财政部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协议转让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批复》(财金〔2026〕50 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同仁堂集团收购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取得控制权的批复》(
京国资〔2026〕52 号);
3、《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7d8524d-03a2-419f-86cc-71d840cd5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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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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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10e0873-fad4-423c-91cb-09313a4ba2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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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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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嘉事堂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3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
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122,077,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4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7,649,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4,427,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9%。
2.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39,020,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4,592,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人,代表股份4,427,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9%。
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议程中所列全部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2.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133,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7%;反对9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670%;弃权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8,07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06%;反对9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95%;弃权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99%。
(2)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133,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7%;反对9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670%;弃权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8,07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06%;反对9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95%;弃权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99%。
(3)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99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36%;反对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800%;弃权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7,937,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69%;反对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2%;弃权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99%。
(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96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14%;反对1,0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875%;弃权25,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7,91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72%;反对1,0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5%;弃权25,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62%。
(5)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5,637,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02%;反对3,3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938%;弃权29,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5,637,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02%;反对3,3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8%;弃权29,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60%。
关联股东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7,896,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98%;反对1,0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050%;弃权29,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7,896,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98%;反对1,0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50%;弃权29,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52%。
关联股东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113,337,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409%;反对3,694,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266%;弃权5,044,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0,280,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022%;反对3,694,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1%;弃权5,044,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9287%。
(8)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662,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07%;反对1,36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222%;弃权4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37,604,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32%;反对1,36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9%;弃权4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1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张晓光、王瑞欣
3.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1511c52-1fc1-4b52-8dfc-ec259d84c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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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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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未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党委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内控制度开展薪酬管理。
(二)业绩挂钩原则。强化业绩导向、权责对等,薪酬标准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岗位职责及履职成效挂钩。
(三)市场化对标原则。立足行业发展态势,对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科学合理确定薪酬区间。
(四)激励约束对等原则。统筹短期激励与中长期约束,实现收益与风险、贡献与责任相互匹配。
(五)考核结果落地原则。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计发、调整的重要依据,薪酬增减随考核结果动态调整。
— 2 —
(六)统筹公平原则。合理设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薪酬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员工、高技能
人才倾斜。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
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互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核定年度薪酬核算方案。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作为执行部门,负责落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组织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算
、薪酬发放;配合完成薪酬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时,若在公司取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应披露原因。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九条 在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实行年薪制为主体的薪酬体系
,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基本薪酬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收入,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是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后的浮动性薪酬。
第十条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目标年薪总水平的 60%。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拟
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不享有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浮动
薪酬及激励待遇,且不得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合作相关方获取任何未经审议的其他报酬、福利及利益。
第十二条 不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职责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第十三条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各类薪酬、津贴及激励收入均为税前收入,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及市场薪酬水平综合核定,为年度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
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分为当期支付和延期支付,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绩效
薪酬在上级— 4 —
主管单位预核定基础上可按扣除延期支付薪酬后的一定比例预发,最终结合公司年度考核结果统一清算、多退少补。
延期支付薪酬实行风险责任绑定管理,对应周期内履职无风险、无责任问题的,按期兑付;经认定对公司经营风险、合规风险负
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根据责任轻重,扣减或全额不予发放延期薪酬。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个人履职贡献及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提升情况确定,锁定期、解锁条件、兑付安排符
合监管及上级主管单位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一个会计年度调离公司或退休,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根据其责任程度,采取减付、止付未付薪酬、追索扣回
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措施。本条款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已离职、退休人员: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
(四)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6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9a82398-6b3b-435b-9a04-9e10c1348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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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34│嘉事堂(002462):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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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5),定于 2026 年 6月 29日召开 2025 年度
股东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 交 股 东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请将《关于修订<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
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41,180,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2%,具备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
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月 2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9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11号 1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6日( 9:3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止时间为:202
6 年 6月 26日 17: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11号 1号楼
邮编:100195,信函请注明“嘉事堂 2025 年度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 010-88433464
传真号码: 010-884477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87ae6be-e5de-49f9-98f2-4983577f8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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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31│嘉事堂(00246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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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 年 6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2951bfe-dcab-487d-9ff9-46564cbe5e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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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29│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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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未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党委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内控制度开展薪酬管理。
(二)业绩挂钩原则。强化业绩导向、权责对等,薪酬标准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岗位职责及履职成效挂钩。
(三)市场化对标原则。立足行业发展态势,对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科学合理确定薪酬区间。
(四)激励约束对等原则。统筹短期激励与中长期约束,实现收益与风险、贡献与责任相互匹配。
(五)考核结果落地原则。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计发、调整的重要依据,薪酬增减随考核结果动态调整。
— 2 —
(六)统筹公平原则。合理设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薪酬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员工、高技能
人才倾斜。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
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互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核定年度薪酬核算方案。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作为执行部门,负责落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组织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算
、薪酬发放;配合完成薪酬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时,若在公司取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应披露原因。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九条 在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实行年薪制为主体的薪酬体系
,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基本薪酬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收入,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是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后的浮动性薪酬。
第十条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目标年薪总水平的 60%。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拟
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不享有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浮动
薪酬及激励待遇,且不得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合作相关方获取任何未经审议的其他报酬、福利及利益。
第十二条 不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职责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第十三条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各类薪酬、津贴及激励收入均为税前收入,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及市场薪酬水平综合核定,为年度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
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分为当期支付和延期支付,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绩效
薪酬在上级— 4 —
主管单位预核定基础上可按扣除延期支付薪酬后的一定比例预发,最终结合公司年度考核结果统一清算、多退少补。
延期支付薪酬实行风险责任绑定管理,对应周期内履职无风险、无责任问题的,按期兑付;经认定对公司经营风险、合规风险负
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根据责任轻重,扣减或全额不予发放延期薪酬。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个人履职贡献及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提升情况确定,锁定期、解锁条件、兑付安排符
合监管及上级主管单位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一个会计年度调离公司或退休,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根据其责任程度,采取减付、止付未付薪酬、追索扣回
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措施。本条款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已离职、退休人员: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
(四)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6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40dce3c-fca9-4d7b-9ea8-b2c9e53e6d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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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6│嘉事堂(002462):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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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健康”)、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同仁堂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
)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 年 2 月 2 日,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同仁堂集团签署附有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光大实业、光大健康将其合计
持有的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同仁堂集团。
2026 年 4 月 3 日,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同仁堂集团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款核算依据和支付安排
予以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月 4日、2026 年 4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股东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2026 年 5月 2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285 号
),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嘉事堂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
理。”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285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875e584-fb08-4a36-afc4-a5277f3d39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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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嘉事堂(00246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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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ce99035-c9a5-4d9a-9962-ec309f972e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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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嘉事堂(00246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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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年 4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 名。本次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6 年 4月 30 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 2026 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c4deae0-932a-4cb5-9e34-a99fabfef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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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0:06│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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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e119aea-eac9-4181-ae4f-81d5e3447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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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0:05│嘉事堂(00246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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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a30786ff-e11d-4bdf-8d41-4c67e767c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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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0:01│嘉事堂(002462):嘉事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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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嘉事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a5b2272c-948f-4874-928a-6a01037df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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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36│嘉事堂(002462):关于股东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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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健康”)、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同仁堂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
)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 年 2 月 2 日,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同仁堂集团签署附有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光大实业、光大健康将其合计
持有的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同仁堂集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2 月 4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二、《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签署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同仁堂集团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其中转让方一为光大健康,转让方二
为光大实业,受让方为同仁堂集团。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股份转让价款核算依据
依据标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2024年 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追溯调整结果,对应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4,290,016,474.34 元,按《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第 3.1 款的原则确定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17.45 元。各方
确认,转让方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449,348,768.20 元。
本次核算得出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为确定的最终股份转让价款,交易各方均不再提出就股份转让价款进行重新核算的主张。
(二)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各方确认,依据本协议前述核算结果,对受让方尚未支付的 70%股份转让总价款支付安排明确如下:
1、《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应支付的剩余款项为:人民币1,022,683,746.87 元。
2、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本协议核算结果,受让方实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为:人民币 1,011,055,733.83 元;其中,
受让方分别向转让方一支付人民币 509,761,794.56 元(即“剩余价款一”),向转让方二支付人民币501,293,939.27 元(即“剩
余价款二”)。除以上价款外,受让方或目标公司均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款项。
3、受让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第 3.2 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本次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合规审查前 1个工作日内),将上述
剩余价款一和剩余价款二,分别支付至转让方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4、各方确认,本次仅对剩余 70%的转让价款的支付金额予以明确,受让方已支付的 30%履约保证金仍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自动冲抵转让价款。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是对《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的核算及支付事宜的确认,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约定
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仍按《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2e25415e-c23c-43b1-aa67-a1afe884c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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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 00:30│嘉事堂(002462):嘉事堂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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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嘉事堂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29420f3c-37ae-4257-a5e0-0ed70c50bc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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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6│嘉事堂(00246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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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4aa59ba0-8e99-4a8c-8f5d-16f0e97577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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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6│嘉事堂(00246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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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cc140aa7-2ef4-4b1f-af9b-719718e0ca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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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6│嘉事堂(00246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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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766730c-8c1e-4d6e-a32a-a8cc3a5e7c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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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6│嘉事堂(00246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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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d5bd2789-84b0-4dbb-a55f-591646f9f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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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5│嘉事堂(002462):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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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4 亿元的担保。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 70%。
2026 年 3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一)预计担保额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是否关联
最近一期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担保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司最近一
率 期净资产
比例
嘉事堂药 合并报表 不超过 107,323.96 140,000 23.83% 否
业股份有 范围内下 70%
限公司 属子公司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融资及担保手续时,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决定并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
本次担保事项的期限自该额度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上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实际发生时,待具体债务的担保合同签订时,公司将及
时披露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相关内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3月 13 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 138,0
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49%。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07,323.9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27%,无任何逾期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 1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83%。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47bcedd-4111-4f0d-8e99-6312cde5d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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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5│嘉事堂(00246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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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0bea913b-c16c-4e2f-9237-d4adb6fee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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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5│嘉事堂(00246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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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75df290c-4595-4bbb-8552-1a0ede97f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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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5│嘉事堂(002462):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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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4faac194-d929-4c76-9d47-e6ff1e931e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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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5│嘉事堂(00246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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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cb87c299-9fa8-449d-903b-d2e02b6fc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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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5│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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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59ad2090-8ce3-4d48-9ffa-57a6d84235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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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4│嘉事堂(00246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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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9fa80e3-661a-45c1-bbc2-111b838b2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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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4│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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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海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cff8300-3b3f-4617-87b0-b5ddffa58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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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4│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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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15711b3f-cebb-4916-b235-a6a38afff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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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4│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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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负责地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各项权利。
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背景
和实践经验,就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决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履职过程中,始终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
别是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熊焰,男,管理学硕士,曾任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国富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主动了解并掌握决策所
需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整体经营动态。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项议案的情况说明,对议案内容进行审
慎研究,积极参与研讨并提出合理建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经审慎判断,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6 1 5 0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参加了所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会议 3 3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
亲自出席会议,并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四)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董事会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就聘任董事会秘书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人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情形,同意报请董事会审议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在公司现场工作 15 天
,采取约谈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等人员的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关注公司的重大项目进展和
落实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亦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
部资讯。2025 年,在公司的安排下,本人完成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不断拓展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能。同时,时刻关注
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
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未来 12个月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所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担保安排的
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
。经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49,590,210
.40 元。本人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充分、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规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改善了公司治理环境,完善了内部控制
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本人认为公
司开展的内控建设工作显著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根据各自的专业或职能分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积极、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有效。
(七)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均单独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计票。本人认为股东会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
立的履职原则,积极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兼具前瞻性与可行性
的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贡献专业洞见,助力公司提升治理效能与经营质量。同时,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努力推动公司行稳致远、进而有为,以更优异的经营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熊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d879f7a3-2c9d-484f-b081-012f17247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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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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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5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 19,525,150,161.97 元,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
101,710,503.78 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378,719.4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860,792.15 元,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 1,923,851,369.80 元,减去 2024 年度股 东 分 红 金 额 49,590,210.40 元 ,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2,110,121,951.55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
内容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91,707,12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为 33,546,318.80 元(分红比例为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12%),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3,546,318.80 49,590,210.40 75,843,851.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1,378,719.41 160,668,362.95 250,060,041.68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2,540,587,255.75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2,110,121,951.55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58,980,380.40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0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74,035,708.01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58,980,380.40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
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71145825-b037-4575-af46-447c3ca47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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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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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并登载于 2026 年 3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3日(星期五)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黄奕斌先生、副总裁林军先生、董事会秘书柴昊先生、独立董事张海燕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4 月 1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
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
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2667a637-b8d2-48d5-a175-66955e610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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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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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dc6122e2-21cc-4863-ba47-9b217dc53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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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关联方资金往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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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关联方资金往来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5ac0a4e-d9e5-4f9c-8231-9afeaa8b01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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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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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熊焰、梁雨、张海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熊焰、梁雨、张海燕的任职经历、任职情况等资料,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a921fe6e-ea46-4d71-858b-cdd598ac92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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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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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3月 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对相关公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资产组四川嘉事蓉锦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蓉锦”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4,300,000元,对广州嘉事吉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吉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9,441,239.9
5 元,对四川嘉事馨顺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馨顺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2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1. 公司于 2017 年 04 月非同一控制收购成都蓉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成都市蓉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权
益(不含实物资产)25.17%的股权、自然人周莉女士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成都蓉锦股东权益(不含实物资产)25.83%的股权。公司实
际控制嘉事蓉锦 51%的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嘉事蓉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收购成本 9,945 万元,确认商誉7,354.20 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于嘉事蓉锦股权收购完成后的每年末均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迹象的判
断及减值测试。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各年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1,717.29 万元,商誉账面余额为
5,636.91 万元。
2.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非同一控制收购自然人沈雪娣、周晴、王曼晖、张川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广州吉健商贸有限公司等五
家单位股东权益(不含实物资产)36%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嘉事盛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收购自然人沈雪娣、周晴、王曼晖、
张川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广州吉健等五家单位股东权益(不含实物资产)1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嘉事吉健 41.1%的股权,成为其
实际控制人,嘉事吉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收购成本 6,638.03 万元,确认商誉6,592.03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于嘉事吉健股权收购完成后的每年末均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迹象的判
断及减值测试。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根据各年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 3,647.91万元。商誉账面余额为
2,944.12 万元。
3.公司于 2014 年 9月非同一控制收购张斌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四川馨顺和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贤殊科贸有限公司、上海佳上医
疗器材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41%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嘉事吉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收购张斌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四川馨顺和贸
易有限公司、上海贤殊科贸有限公司、上海佳上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股东权益(不含实物资产)1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
嘉事馨顺和 45.11%的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嘉事馨顺和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收购成本 5,060.01 万元,确认商誉 4,040.
01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于嘉事馨顺和股权收购完成后的每年末均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迹象的
判断及减值测试。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各年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 0元。商誉账面余额为 4,040.
01 万元。
(二)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1. 嘉事蓉锦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主营药品、器械耗材销售。目前销售模式为将代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耗材产品销售到下游分销
商、诊所、药店和医疗机构。受近几年国家集中带量采购降价政策影响,嘉事蓉锦虽然积极应对和优化调整,但调整期净利润依然有
所下滑,未来经营盈利情况受到不利影响,并且该不利影响的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为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的评估指南》的规定,公司对嘉事蓉锦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测试估算。将嘉事蓉锦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使用权资产及商誉纳入资产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编制的现
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前折现率为 12.8%,预测期为 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
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
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公司审慎测试估算,嘉事蓉锦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该资产组账面价值,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 14,300,000 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嘉事蓉锦的商誉账面价值为
42,069,097 元。
2.嘉事吉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主营医疗器械耗材销售,目前的销售模式为公司将代理的医疗器械耗材产品销售给下游分销商和
医疗机构。近几年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等,使得嘉事吉健未来经营盈利情况受到不利影响,并且该不利影响的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
鉴于上述情况,为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的评估指南》的规定,公司对嘉事吉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测试估算。将嘉事吉健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及商誉纳入资
产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加
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前折现率为 12.18%,预测期为 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
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对市
场发展的预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公司审慎测试估算,嘉事吉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该
资产组账面价值,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 29,441,239.95 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嘉事吉健的商誉账面价值为 0元。
3.嘉事馨顺和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主营医疗器械耗材销售,目前的销售模式为公司将代理的医疗器械耗材产品销售给下游分销商
和医疗机构。近几年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等,使得嘉事馨顺和未来经营盈利情况受到不利影响,并且该不利影响的持续性存在不确
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为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的评估指南》的规定,公司对嘉事馨顺和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测试估算。将嘉事馨顺和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及商誉纳
入资产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
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前折现率为 13.88%,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
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对
市场发展的预期。以 2025 年 12 月 31日为基准日,经公司审慎测试估算,嘉事馨顺和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该资产组账面价值,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 5,200,000 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嘉事馨顺和的商誉账面价值为 35,200,100 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
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 4,894.12 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5 年度合并损益,相应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4,545.94 万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348.82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已经公司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7d87b543-708a-4d2b-aa88-2d534f002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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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关联方资金往来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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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关联方资金往来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47835aa5-d66d-489e-ba69-8fe8ae310156.PDF
─────────┬────────────────────────────────────────────────
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嘉事堂(00246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3f741a76-8340-415c-bbad-23649a2e6ca7.PDF
─────────┬────────────────────────────────────────────────
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
嘉事堂(00246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c7562ee4-9738-4b5d-aa61-c371052d45db.PDF
─────────┬────────────────────────────────────────────────
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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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1a1f789d-07c1-4890-92af-9a639b048a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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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2│嘉事堂(002462):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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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四川嘉事蓉锦医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9,153.85 万元
药有限公司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79
司 号
上海嘉事明伦医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11,670.00 万元
疗器材有限公司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80
司 号
广州嘉事吉健医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370.00 万元
疗器械有限公司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36
司 号
上海嘉事嘉意医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15,630.00 万元
疗器材有限公司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81
司 号
浙江嘉事杰博医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12,040.00 万元
疗器械有限公司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78
司 号
浙江嘉事商漾医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14,100.00 万元
疗科技有限公司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77
司 号
四川嘉事馨顺和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7,368.09 万元
医疗器械有限公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82
司 司 号
重庆嘉事臻跃医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4,920.00 万元
疗器械有限公司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83
司 号
深圳市贝来达科 北京中天华资产 赵俊斌、韩朝 中天华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1,570.00 万元
技有限公司 评估有限责任公 [2026]第 10284
司 号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四川嘉事蓉锦 其他减值迹象 是 公司管理层判
医药有限公司 断
上海嘉事明伦 不存在减值迹 否 公司管理层判
医疗器材有限 象 断
公司
广州嘉事吉健 其他减值迹象 是 公司管理层判
医疗器械有限 断
公司
上海嘉事嘉意 不存在减值迹 否 公司管理层判
医疗器材有限 象 断
公司
浙江嘉事杰博 不存在减值迹 否 公司管理层判
医疗器械有限 象 断
公司
浙江嘉事商漾 不存在减值迹 否 公司管理层判
医疗科技有限 象 断
公司
四川嘉事馨顺 其他减值迹象 是 公司管理层判
和医疗器械有 断
限公司
重庆嘉事臻跃 不存在减值迹 否 公司管理层判
医疗器械有限 象 断
公司
深圳市贝来达 不存在减值迹 否 公司管理层判
科技有限公司 象 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5d8a31e7-c330-4f7f-bfda-953b74a27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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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8:36│嘉事堂(002462):嘉事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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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嘉事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4bae10dc-cc96-4f14-a60a-d25b3598b2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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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8:36│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嘉事堂(002462):嘉事堂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650c3921-a073-4669-ae86-e26e556fc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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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8:35│嘉事堂(00246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嘉事堂(00246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89072a79-8526-4507-8434-61b39248f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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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6│嘉事堂(002462):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月 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7 日接到股东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书面通知,光大实业及子公
司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健康”)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62,股票简称:嘉事堂)自 2026 年 1月 28 日(星期三)
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停牌期间,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6年 1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嘉事堂,证券代码:002462)自 2026 年 1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
牌时间不超过 3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
二、进展情况说明
2026 年 2月 2日,公司股东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光大实业、光大健康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41,180,805 股股份、41,876,431 股股份转让给同仁堂集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同仁堂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嘉事堂,证券代码:002462)自 2026 年 2月 4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1195a439-e3be-4794-aa4f-928e7acfe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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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6│嘉事堂(002462):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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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e3c5e406-ef96-44c9-80b1-e6b414b1842d.PDF
─────────┬────────────────────────────────────────────────
2026-01-30 00:00│嘉事堂(002462):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
嘉事堂(002462):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2fd3be4-8800-40f5-8700-57c45db80d07.PDF
─────────┬────────────────────────────────────────────────
2026-01-27 19:46│嘉事堂(002462):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月 2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
2、本次交易事项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7日接到股东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书面通知,光大实业及子公司中国光大医
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
2462,股票简称:嘉事堂)自 2026 年 1月 2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
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
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91867a67-0744-4d73-9745-ef5bddb0d7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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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28│嘉事堂(00246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嘉事堂(00246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8df03405-fd15-4860-9618-edb41ffef386.PDF
─────────┬────────────────────────────────────────────────
2025-10-27 17:14│嘉事堂(002462):嘉事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嘉事堂(002462):嘉事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d0d3583-c10b-4935-a99e-23f58763bcea.PDF
─────────┬────────────────────────────────────────────────
2025-10-27 17:14│嘉事堂(002462):嘉事堂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
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目 录
第一条 为规范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以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得向合并报表范
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确有必要提供担保的,应一事一议,严格履行公司治理程序。
对于具有实际权利义务,具备担保属性和可执行性的安慰函、支持函、维好函、差额补足函、兜底函等类担保文件,视同担保,
应严格按照担保相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
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支持并配合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
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从事违规担保行为的,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拒绝,不得协助、配合、
默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向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方式的反担保,或由其推荐并经公司认可的第三人向公司以保证
方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批准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董事、总裁及公
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八条 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
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第九条 下列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最近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第十条 被担保人提起担保请求时,需向公司提供担保申请书、内部审批纪要、反担保情况等相关资料。
公司应认真调查担保申请人(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掌握担保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被担保人应具备偿还债务的条件
,或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公司相关部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
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最后向董事会提出可否提供担保的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
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审议最近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应由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
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应坚持担保比例与持股比例对等原则,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该股东未能采取前述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
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并采取反担保或向被担保人收取合理担保费等方式防范代偿风
险。
第十五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审议的,公司可以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和 70%以下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 12 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
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第十六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 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对于反担保提供方,应谨慎
判断其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
决策的依据。
第十八条 公司为他人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和财务
部门。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调查了解被担保人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银行账户资金出入情况、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
外担保以及解散、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等,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
重大事项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当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当及时采取
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第二十二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担保人或提供资料不充分时,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一)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骗取公司担保的;
(二)公司前次为其担保,发生债务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的;
(三)上年度亏损或上年度盈利甚少且本年度预计亏损的;
(四)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的;
(五)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的有效财产的;
(六)公司认为该担保可能存在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及时披
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第二十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
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以便公司履行有关
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披露的担保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在出
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及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以便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章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即时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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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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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嘉事堂: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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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嘉事堂: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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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嘉事堂: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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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嘉事堂: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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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嘉事堂: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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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嘉事堂: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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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嘉事堂: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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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嘉事堂: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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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嘉事堂: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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