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63 沪电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1 00:00 │沪电股份(00246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8-27 19:02 │沪电股份(002463):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8-27 19:00 │沪电股份(00246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7 19:00 │沪电股份(0024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1 19:13 │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1 19:13 │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1 19:12 │沪电股份(00246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1 19:12 │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1 19:12 │沪电股份(002463):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
│2025-08-21 19:11 │沪电股份(00246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9-01 00:00│沪电股份(00246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高级管理人员李明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李明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1,7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0.0334%)。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收到李明贵先生出具的《拟
减持股份告知函》,李明贵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暨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6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0.0083%)。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明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李明贵 641,703 0.0334%
二、拟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李明贵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在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和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期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4、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李明贵 不超过 160,400 股 不超过 0.0083%
7、李明贵先生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形。
8、李明贵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明贵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明贵
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明贵先生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
上述减持股份计划。
2、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与否或部分实施,均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李明贵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明贵先生出具的《拟减持股份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23dfd128-a53e-42bf-a3de-5c4d6007c98c.PDF
─────────┬────────────────────────────────────────────────
2025-08-27 19:02│沪电股份(002463):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9,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由618人调整为610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989.05万份调整为2,976.15万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2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8月2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29,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
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737f63ed-e8ef-4836-b2c6-5082e7b5608c.PDF
─────────┬────────────────────────────────────────────────
2025-08-27 19:00│沪电股份(00246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担保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胜伟策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WUS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SINGAPORE PTE.LTD.提供的担保
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用于为上述子公司
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办
理相关担保事宜,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沪士泰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4日;注册地址:28/1 Moo 3, Nong Na
m Som Sub-district, UthaiDistrict, Phra Nakhon Si Ayutthaya Province;注册资本:638,000万泰铢;经营范围:生产、进出
口、批发、零售、运输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HDI)、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以及
所有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配件,包括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
公司直接持有沪士泰国98.999994%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和沪士国际分别持有沪士泰国0.000003%的股
权,公司关联方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下称“新士电子”)持有沪士泰国1%的股权。沪士泰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沪士泰国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7月 31日
资产总额 207,967.94 247,282.01
负债总额 76,964.37 124,596.15
其中: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76,964.37 124,596.15
净资产 131,003.57 122,685.86
财务指标 2024年 1-12月 2025年 1-7月
营业收入 - 4,457.63
利润总额 -3,347.48 -12,503.67
净利润 -3,347.48 -12,503.67
注:上表中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近日,沪士泰国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
验区分行(下称“中国民生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就此与中国民生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保
字第2025ZM0100201号),为沪士泰国提供担保,主要条款如下:
1、担保方: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5、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
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为沪士泰国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出于沪士泰国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由于公司关联方新
士电子仅持有沪士泰国1%的股权,公司未要求其按出资比例为沪士泰国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公司为沪士泰国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整体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司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购房客户
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
分行签订协议,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范围内,为购买其开发的金山邻里项目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
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已提供的担保在办妥抵押登记相关手续后均已解除。
2、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为沪士国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肆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分行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柒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
泰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
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胜伟策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
和。
3、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金额为2,500万美元。
4、以及本次为沪士泰国提供的担保。
5、根据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授权,截至目前公司存续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98亿元(外币担保已按照2025年8月27日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汇率数据来源于中国货币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6.88%;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02a76ce9-d637-4ecd-8180-cb574e61f189.PDF
─────────┬────────────────────────────────────────────────
2025-08-27 19:00│沪电股份(0024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沪士国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担保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胜伟策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WUS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SINGAPORE PTE.LTD.提供的担保
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用于为上述子公司
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办
理相关担保事宜,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6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沪士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其基本情况如下:
沪士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6年8月在香港设立,2006年10月9日,国家商务部以[2006]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1239号批准
证书同意公司设立沪士国际;注册地址为香港新界荃湾白田坝街23-39号长丰工业大厦1201室;授权及实缴资本为10.2776万美元,经
营范围为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等产品的贸易销售、业务咨询及售后服务。沪士
国际目前主要是为方便公司在中国内地以外获取订单以及销售所设,并于2009年10月开始经营。
沪士国际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7月 31日
资产总额 302,804.69 402,145.28
负债总额 268,725.35 371,118.17
其中:银行贷款 19,578.23 59,303.38
流动负债 241,392.10 305,323.52
净资产 34,079.34 31,027.11
财务指标 2024年 1-12月 2025年 1-7月
营业收入 727,774.07 468,242.59
利润总额 3,413.42 1,988.57
净利润 1,921.01 1,768.53
注:上表中 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沪士国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下称“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就此与中信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苏银最保字第 KS811208230593号),为沪士国际提供担保。(双方已签订的编号为 2024 苏银最保字
第 KS811208204723 号《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废止。)主要条款如下:
1、担保方: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沪士国际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最高债权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肆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
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沪士国际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证其投资及经营需要,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购房客户
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
分行签订协议,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范围内,为购买其开发的金山邻里项目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
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已提供的担保在办妥抵押登记相关手续后均已解除。
2、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沪士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
金额(人民币柒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泰
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
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所担保
的金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公司为胜伟策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金额为2,500万美元。
4、以及本次为沪士国际提供的担保。
5、根据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授权,截至目前公司存续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98亿元(外币担保已按照2025年8月27日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汇率数据来源于中国货币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6.88%;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6553645-f90b-4360-826e-22fd4a74773e.PDF
─────────┬────────────────────────────────────────────────
2025-08-21 19:13│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7d8bcd2e-2059-43aa-894f-008d3f08a88a.PDF
─────────┬────────────────────────────────────────────────
2025-08-21 19:13│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c8d366bb-46df-4953-9846-86ff580d47bf.PDF
─────────┬────────────────────────────────────────────────
2025-08-21 19:12│沪电股份(00246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沪电股份(00246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42fa59e3-9b11-4170-8831-faf5c00b509f.PDF
─────────┬────────────────────────────────────────────────
2025-08-21 19:12│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沪电股份(00246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9196973a-6c31-4430-93dc-ba38fa10fe9e.PDF
─────────┬────────────────────────────────────────────────
2025-08-21 19:12│沪电股份(002463):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5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