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67 二六三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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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6 │二六三(002467):关于部分董事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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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7 │二六三(00246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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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3 │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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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3 │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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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二六三(00246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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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 │二六三(002467):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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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 │二六三(00246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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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 │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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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 │二六三(0024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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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 │二六三(00246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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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6│二六三(002467):关于部分董事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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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董事、副总
裁忻卫敏先生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767,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裁忻卫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来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均 减持股 减持
称 源 区间(元/ 价 数 比例
股) (元/ (股) (%)
股)
忻卫敏 集中竞价 股权激励计 2026年3月9 6.84-7.49 7.29 400,000 0.029
划授予股份 日-2026年3
月18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忻卫敏 合计持有股份 3,071,051 0.223 2,671,051 0.194
其中:无限售条 767,763 0.056 367,763 0.02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303,288 0.167 2,303,288 0.167
份
注:表格数据小数点位误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的董事忻卫敏先生所做的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
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忻卫敏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忻卫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忻卫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4959521-10e4-4424-abe3-c77e76c50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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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7│二六三(00246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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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5,355,995.63元,盈余公积为
1,966,669.75元,资本公积为 398,767,009.84元。
根据《公司法》、相关会计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母公司盈余公积 1,966,669.75元及股东以货币方
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153,389,325.88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 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
数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 、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
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 14号建达大厦 18层
邮编:100013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4260109
申报时间:自 2026年 5月 12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
的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843d27d-c7d5-4456-82db-179a81b23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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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3│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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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f3f6d20-55c1-4dc1-af9b-8eeea8c11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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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3│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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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 14 号建达大厦 1804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为截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25,8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9,184,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8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122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7,220,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1%。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玉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81,352,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45%;反对 1,19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539%;弃权 4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563,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763%;
反对 1,19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6%;
弃权 4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80,996,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98%;反对 1,288,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40%;弃权 7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206,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72%;
反对 1,288,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1%;
弃权 7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80,878,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56%;反对 1,367,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470%;弃权 763,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089,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249%;
反对 1,367,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93%;
弃权 763,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5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81,001,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24%;反对 1,286,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27%;弃权 722,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21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57%;
反对 1,286,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83%;
弃权 722,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0%。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80,544,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28%;反对 1,471,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42%;弃权 9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4,75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830%;
反对 1,471,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65%;
弃权 9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05%。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77,390,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48%;
反对 1,626,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8%;
弃权 99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4,60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884%;
反对 1,626,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5%;
弃权 99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41%。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81,405,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32%;反对 88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814%;弃权 723,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615,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817%;
反对 88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59%;
弃权 723,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4%。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80,568,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0%;反对 1,47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85%;弃权 961,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4,77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224%;
反对 1,47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26%;
弃权 961,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51%。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4de39d6-ef79-4465-8981-e6739ce468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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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二六三(00246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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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00246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2ad60f3-184b-4821-96ee-fa961388c1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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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二六三(002467):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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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六三”)2025年 12 月 31日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
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6年 4月 15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6)第 P0628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关于营
业收入扣除事项的相关要求,二六三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二六三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二六三 20
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二六三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二六三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营
业收入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二六三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二六三依据相关监管要求披露 2025年度报告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添天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元
2026年 4月 15日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具体扣除明细以及
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 上年度 具体
扣除情况 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79,723.4 86,766.4
6 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3.52 4,841.7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2% 5.58%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3.52 租赁收入及物 4,841.76 处置投资性房
、包装物, 业 地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收入等 产收入、租赁
等实现的收 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入及物业收入
的收入。 等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 -
计年度以及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
保理、小额
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
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3.52 4,841.7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 -
易或事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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