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67 二六三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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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 │二六三(002467):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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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 │二六三(00246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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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 │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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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 │二六三(0024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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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 │二六三(00246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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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 │二六三(00246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旭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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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 │二六三(00246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玉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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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 │二六三(00246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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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2 │二六三(00246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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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2 │二六三(002467):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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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二六三(002467):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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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六三”)2025年 12 月 31日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
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6年 4月 15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6)第 P0628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关于营
业收入扣除事项的相关要求,二六三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二六三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二六三 20
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二六三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二六三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营
业收入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二六三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二六三依据相关监管要求披露 2025年度报告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添天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元
2026年 4月 15日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具体扣除明细以及
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 上年度 具体
扣除情况 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79,723.4 86,766.4
6 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3.52 4,841.7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2% 5.58%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3.52 租赁收入及物 4,841.76 处置投资性房
、包装物, 业 地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收入等 产收入、租赁
等实现的收 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入及物业收入
的收入。 等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 -
计年度以及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
保理、小额
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
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3.52 4,841.7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 -
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 -
现的虚假收
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 -
的子公司或
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注)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79,709.9 81,924.6
4 7
注: 2024及 2025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合同均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284d8cd-08c4-4884-b5b9-200d264319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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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二六三(00246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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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二六三”)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二六三董事会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二六三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添天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2ba192d-8b77-4286-912f-f1caaa9bec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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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5│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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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0024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bbc6168-92bc-448b-b3f1-1349ed4b4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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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二六三(0024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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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5: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 14 号建达大厦 18 层 180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9)、《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01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2026-011)、《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6-01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7)、《关于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2026-
0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2026-014)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 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1),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
方式以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7:00前到达本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
14号建达大厦 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7: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 14号建达大
厦 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波、龚丽
联系电话:010-64260109
传 真:010-64260109
邮政编码:100013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4c8514f-5a0e-4d3d-bf39-79bb9fd29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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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二六三(00246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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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短期薪酬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批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分配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
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四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九条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
(一)董事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
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其他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津贴的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年度薪酬方案考核后确认薪酬。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以年度确定的薪酬标准为基础,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确
定最终发放金额。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五章 薪酬调整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经营状况;
(四) 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 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做出
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产生差异,参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并适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a3fe94e-45a1-475d-a8e3-d701cf7279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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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34│二六三(00246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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