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68 申通快递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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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37 │申通快递(002468):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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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36 │申通快递(002468):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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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8:40 │申通快递(00246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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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申通快递(002468):2025年2月经营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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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7:16 │申通快递(0024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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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0 │申通快递(002468):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完成交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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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41 │申通快递(0024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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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40 │申通快递(002468):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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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申通快递(002468):2025年1月经营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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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59 │申通快递(0024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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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37│申通快递(002468):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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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2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
于 2022年 3月 4 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将于2025 年 3 月 28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1,9
55.99万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中1,435.64万股用于首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员工,剩余520.3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1,435.64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
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4%,过户价格为1.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2-018)。
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520.35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为 3
6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锁定期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至 2025
年 3月 28日止。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已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考核期 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公司层面解
锁比例
第一个考核期 2022年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当年度快递行业增长率或2022年度扣非 50%
后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
第二个考核期 2023年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当年度快递行业增长率或2023年度扣非 50%
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
注:上述当年度快递行业增长率为国家邮政局定期公告的全国快递服务企业当年业务量同比增长率(下同)。
1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2022年快递行业业务量增长率和2023年快递行业业务量 增长率分别为2.1%和19.4%。根据公司已披
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的数据,公司2022年和2023年快递业务量增长率分别为16.89%和35.23%,均显著高于
同期快递行业的业务量增长率,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期业绩考核指标均已达成。
(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员工其个人绩效仍需达到相应考评要求。个人绩效由公司成立的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评价,届时由
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在每个考核年度对参与对象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依据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锁比例。若公司层面各
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公司层面当期解锁比例×解锁系数。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级划分为3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解锁的比例,考核评价表适用所有考核对象:
1 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快递行业业务量不包含邮政集团包裹业务。
激励对象考核评价表
评价标准 A B C D
3档 2档 1档 0%
解锁系数 100% 100% 100% 80% 50%
如个人绩效未达到考核期要求的,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对应批次的
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及收回手续,可重新授予满足持有人资格的持有人或对应批次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
公司,管理委员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持有人发生降级情形的,个人实际解锁比例在原有解锁比例的基础上按50%-80%的折扣处理。根据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的考核结
果显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28名持有人离职,不再满足持有人资格,87名持有人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3
档及以上,8名持有人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档或C1档,0名持有人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86名持有人
第二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3档及以上,9名持有人第二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档或C1档,0名持有人第二个考核期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上述持有人对应不可实际获得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首次授予部分解锁数量为1,435.6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4%。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
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已解锁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
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
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c6429a00-4b60-4634-8324-e9ddafefb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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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36│申通快递(002468):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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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002468):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9385607-85c2-420a-8f57-62c0217c0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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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8:40│申通快递(00246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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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已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1 月 23 日、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
发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申通有限为公司加盟商的法定代表人向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限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经公司严格审核且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公司加盟商的法定代表人,其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一定的资金实力。公司将在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筛选确定
具体的被担保对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累计以不超过 2,000万元为限。
4、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必要且合
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加盟商的融资能力,进而提高加盟商的经营实力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
公司将严格评估加盟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并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
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 229,800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15%,其
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209,800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的金额为 214,265.74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38%,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 200,265.74万元,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担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c1834b64-925f-4351-b77e-08c5560c3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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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申通快递(002468):2025年2月经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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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披露2025年2月份相关数据信息如下:
项 目 2025年2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4.66 48.03%
完成业务量(亿票) 16.99 63.39%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04 -9.33%
上述快递服务单票收入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请以
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dc47d730-fd54-4599-b964-5ac2b08afa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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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7:16│申通快递(0024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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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元/股(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666.6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0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933.33 万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0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
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1,556.58万股,回购总金额为 16,895.36 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2%,平均成交价为 10.85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1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7
0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5f80957f-424a-4d62-b4c2-c008b6a112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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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0│申通快递(002468):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完成交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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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转运
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拟以人民币 11,000 万元收购义乌市申
通快递有限公司拥有的中转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即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拟收购义乌市申通快递有
限公司持有的与快递中转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组市场价值项目估值报告》(中水致远评咨字[2024]第 020099 号)中载明的委估资
产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交易交割情况
2025年 3 月 1日,根据《资产收购协议》申通有限就上述中转业务资产组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资产移交清单》,并完成了资产
交割工作。双方确认自交割日(2025年 3 月 1日)起,与义乌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相关的权利及义务均归属于受让方。自交割
日起,上述中转业务资产组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三、备查文件
《资产移交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c14fff21-5d3a-4feb-8ecd-e5d92f156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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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41│申通快递(0024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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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0024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1e730711-119e-4a38-af4e-2baae8382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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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40│申通快递(002468):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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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002468):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62ac3a16-780a-442c-bbff-821104df3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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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申通快递(002468):2025年1月经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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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披露2025年1月份相关数据信息如下:
项 目 2025年1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41.69 5.11%
完成业务量(亿票) 20.23 11.77%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06 -5.94%
上述快递服务单票收入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请以
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c4b9ff34-8279-4f73-991a-341210414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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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59│申通快递(0024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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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月 11日(周二)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月 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2月 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号 6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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