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69 三维化学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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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 │三维化学(00246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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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7 │三维化学(00246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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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7 │三维化学(00246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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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4 │三维化学(0024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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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4 │三维化学(0024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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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9 │三维化学(0024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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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6 │三维化学(0024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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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6 │三维化学(002469):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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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4 │三维化学(00246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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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4 │三维化学(00246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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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三维化学(00246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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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648,862,6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29,772,526.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
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 22号
联 系 人:刘财
咨询电话:0533-7993828
传 真:0533-799382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7a6d113-3312-4495-b146-3f8b66fb2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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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7│三维化学(00246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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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
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
务总监王文旭先生,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
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04eb2c5-07e0-4f3c-bade-f2c8bd1d2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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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7│三维化学(00246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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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近日,公司收到淄博三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知,已完成对其名称、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新取得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登记后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淄博三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CEGBQM4K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6、成立日期:2023年4月18日
7、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 22 号
8、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
产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
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
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淄博三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a5322f8-4ea4-42b0-9cc3-7072c907f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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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4│三维化学(0024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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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化学”
)的委托,指派王蕊、靳如悦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2026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
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的文字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于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 14:00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 2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如期
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年 5月 12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2日 0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在规定
的期限在《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会议登记办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所披露的一
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10名,均为截至 2026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该等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 167,569,0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25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310名,代表股份数 58,130,74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89%。由于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
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据此,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0名,代表股份数 225,699,8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4.7839%。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1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63,980,84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9.8605%。
(三)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议案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会议网络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95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1%;反对2,616,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5%;弃权 1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3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143%;反对 2,616
,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01%;弃权 1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55%。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0a18d29-ac6e-438a-be28-78725d675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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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4│三维化学(0024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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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09:15-09
:25、 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2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 2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曲思秋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类别 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代表人数 (股) 总数的比例(%)
普通股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320 225,699,807 34.7839
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10 167,569,063 25.8250
网络投票情况 310 58,130,744 8.9589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314 63,980,844 9.860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线上视频方式参
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 议案名称 总表决结果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通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 222,957,795 98.7851 2,616,912 1.1595 125,100 0.0554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61,238,832 95.7143 2,616,912 4.0901 125,100 0.1955
注:上表中,“比例”均指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王蕊、靳如悦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3d5fd92-70bd-4c64-84c4-2477baf7a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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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9│三维化学(0024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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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5月 1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09:15-09:25、0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 2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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