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72 双环传动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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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5:57 │双环传动(00247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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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双环传动(00247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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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2 │双环传动(002472):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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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05 │双环传动(00247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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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3 │双环传动(00247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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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2 │双环传动(002472):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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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1 │双环传动(00247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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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1 │双环传动(00247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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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0 │双环传动(00247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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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0 │双环传动(002472):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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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5:57│双环传动(00247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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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 2024 年 5 月 23日起至 2026 年 3月 3
1 日股票期权行权期间,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累计行权数量为 4,439,460 份,公司股份相应增加 4,439,460 股。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行权由原 845,495,032 股增加至 849,934,492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 845,495,032 元增
加至 849,934,492 元。根据变动情况,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6 年 5月 26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2026 年 5月 27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
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4.注册资本:捌亿肆仟玖佰玖拾叁万肆仟肆佰玖拾贰元
5.成立日期:2005 年 08 月 25 日
6.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机电产业功能区盛园路 1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
速箱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轨道交通专用
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园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143ec2f-a528-459a-bdca-1373ba245f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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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双环传动(00247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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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6 年 5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
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
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6.35 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不超过 1.40
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2026 年 5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部分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环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 万元。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万元。
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淮安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环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6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20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
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6.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在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责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被清偿时确定。
8.保证期间:
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务人有权就所涉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协议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
在合同约定的 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7 年 6月 17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
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合同的主合同。
6.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期间: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担保协议三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
在合同约定的 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7 年 6月 17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
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合同的主合同。
6.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期间: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78,470.74 万元,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8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
保金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37e41f5-03a1-43eb-8b34-d90d54622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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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2│双环传动(002472):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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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离职之日起该名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数量共计 9,000.00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6 月 2日办理完成。本次注
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3b4d4df6-0172-4073-b21b-1408ecd2f7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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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05│双环传动(00247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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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6 年 5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
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
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6.35 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不超过 1.40
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2026 年 5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部分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环”)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开展的融资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
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3.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4.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开展
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于 2026 年 5月 27 日至 2027 年 5月 17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
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6.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
8.保证期间: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并确认,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
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期间内,债务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
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协议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
6.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
8.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分期履行
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
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
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协议三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SX074518001265、SX074518001265-补、SX074518001265-补 2、SX074518001265
-补 3、SX074518001265-补 4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2、最高额
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3、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4》及依据合同已经和将要补充签署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
6.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
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8.保证期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
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
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协议四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115190682E20260601 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
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6.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在合同相关条款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8.保证期间:
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75,263.95 万元,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5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
保金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d863a62-cea8-456a-81ef-7597b0afe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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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03│双环传动(00247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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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8 日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园区银涛路 201 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长鸿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38 人,代表股份 324,103,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129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股份 159,066,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8.71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18 人,代表股份 165,037,0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9.4162%。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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