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76 宝莫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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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9:32 │宝莫股份(00247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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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08 │宝莫股份(00247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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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16 │宝莫股份(002476):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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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28 │宝莫股份(00247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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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宝莫股份(002476):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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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7 │宝莫股份(00247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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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4 │宝莫股份(00247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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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4 │宝莫股份(00247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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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7:12 │宝莫股份(002476):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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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宝莫股份(002476):关于深交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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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9:32│宝莫股份(00247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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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天
府宏凌”)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 是 质押起 质押 质权 质
名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司总 否 否 始日 到期 人 押
东或第 (股) 比例 股本 为 为 日 用
一大股 比例 限 补 途
东及其 售 充
一致行 股 质
动人 押
四川兴天 是 26,000,000 26.89% 4.25% 否 否 2025年 至 办 国民 融
府宏凌企 8月 4 理 解 信托 资
业管理有 日 除 质 有限
限公司 押 登 公司
记 为
止
四川兴天 是 14,760,000 15.26% 2.41% 否 否 2025年 至 办 周** 融
府宏凌企 8月 4 理 解 资
业管理有 日 除 质
限公司 押 登
记 为
止
四川兴天 是 16,000,000 16.55% 2.61% 否 否 2025年 至 办 杨** 融
府宏凌企 8月 5 理 解 资
业管理有 日 除 质
限公司 押 登
记 为
止
合计 / 56,760,00 58.70% 9.27 / / / / / /
0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 次 本 次 质 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量 比例 质 押 后 质 押 股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前 质 份 数 量 比例 股本 已 质 占已 未 质 占
押 股 (股) 比例 押 股 质押 押 股 未
份 数 份 限 股份 份 限 质
量 售 和 比例 售 和 押
冻 冻 结 股
结 、 数量 份
标 记 比
数量 例
四 川 96,698 15.80 0 56,760,00 58.70% 9.27% 0 0 0 0
兴 天 ,030 % 0
府 宏
凌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计 96,698 15.80 0 56,760,00 58.70% 9.27% 0 0 0 0
,030 %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兴天府宏凌股份质押所获融资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天府宏凌累计质押股份数占持股总数的比例超过50%。
上述质押股份中:3,076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兴天府宏凌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81%,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对应
融资余额 6,000 万元;2,60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含一年,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兴天府宏凌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9%,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对应融资余额 5,000万元。
未来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兴天府宏凌将通过自筹资金、向兴天府宏凌股东借款及盘活相关资产等多元化筹资渠道偿还到期股
权质押融资。
同时,兴天府宏凌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兴天府宏凌及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如出现平仓风险,兴天府宏凌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4、公司实际控制人、兴天府宏凌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天府宏凌股份质押融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大股
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严格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关于兴天府宏凌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函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39b7de7e-b267-4ff4-8ab2-cc58eed3a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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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08│宝莫股份(00247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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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 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1,397万元 – 2,090 万元 盈利:691.32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102.08% - 202.32%
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1,341万元 – 2,010 万元 盈利:432.50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210.06% - 364.7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28元/股 – 0.0342元/股 盈利:0.0113元/股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化学品业务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83b3c220-c8f4-4175-9fac-872132f24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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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16│宝莫股份(002476):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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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回购事项概述
2024年 4月,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莫
”)与蔡建军、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众鑫”、与蔡建军合称“交易对方”)、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日景矿业”)在成都市签署了《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蔡建军、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
限公司关于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成都宝莫与交易对方、日景矿业签
署的《股权回购协议》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 202
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
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 12月,湖南众鑫依据《股权回购协议》指定湖南鑫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履行《股权回
购协议》剩余回购价款的支付义务,支付完毕后由成都宝莫将所持日景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湖南鑫聚。常德融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融聚担保”)向成都宝莫出具《担保函》,承诺若湖南鑫聚未能在 2025年 1月 26日前向成都宝莫支付完毕全部应付款项,
成都宝莫要求融聚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自融聚担保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须就湖南鑫聚全部剩余应付款项无条件承担代偿义务。
2025 年 2 月,鉴于湖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未按约定支付成都宝莫剩余股权回购款项,融聚担保亦未在《担保函》约定的
代偿期限前履行代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成都宝莫向融聚担保、湖南众鑫、湖南鑫聚、蔡建军及日景矿业等相关方正式发送
律师函,要求其严格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及《担保函》项下义务。2025 年 2 月 28 日,成都宝莫收到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联合回
执的《延期并分期付款申请书》,根据《股权回购协议》有关条款并结合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的实际情况,申请对剩余股权回购价款
予以分期支付并延期至 2025 年6 月 30 日前付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参考《股权回购协议》中关于延期条款的相关约定,结合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联合回执的《延期并分期付款申请书》,公司于 2
025年 3月 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同意成都宝莫与湖南鑫聚、湖南众鑫、蔡建军、日景矿业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时,融聚担保继续为湖南鑫聚在《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向成都
宝莫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3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暨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
根据《补充协议》,湖南鑫聚应在不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向成都宝莫付讫剩余股权转让款、回购溢价款及其他款项。
《补充协议》签署后,成都宝莫收到来自相关交易主体的回款情况如下:
(1)于 2025 年 3月 6日,收到 2,000 万元;
(2)于 2025 年 3月 18日,收到 1,000 万元;
(3)于 2025 年 5月 8日,收到 1,550 万元;
(4)于 2025 年 6月 25-27日,合计收到 1,000万元。
至此,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成都宝莫累计收到湖南众鑫、湖南鑫聚及其关联方、日景矿业的股权回购价款、回购溢价款及
违约金 190,380,000.00 元,剩余尚未收回股权回购价款、回购溢价款 38,504,874.01 元。
2025 年 6 月,成都宝莫收到湖南鑫聚寄来的《关于对贵司剩余款项的偿付计划安排》。湖南鑫聚承诺,剩余款项将根据其目前
资金筹集进度,至晚不晚于2025年 8月 31日前全部付讫。
湖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日景矿业未能依照《补充协议》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项已构成违约。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湖
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日景矿业寄送了律师函,要求严格履行《补充协议》项下义务;向融聚担保寄送了律师函,要求严格履
行《担保函》项下代偿义务。
公司针对湖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日景矿业未能依照《补充协议》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项所构成的违约事实,将通过到访
催告、司法诉讼等措施,全力追回相关款项,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成都宝莫未按期收回剩余股权回购款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主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c1ca2258-67b1-49b3-9d22-c39c1b964a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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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28│宝莫股份(00247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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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宝莫股份;证券代码:002476)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5 年 6 月 19 日、6 月20日、6月 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2284a9fd-b379-46ee-bc7c-5eef17c94c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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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宝莫股份(002476):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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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交司易及概董述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公司以 2024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6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12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7日
2.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 624号
3.咨询联系人:张世鹏 廖媛媛
4.咨询电话:0546—777861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9c5758d5-e731-4967-91b8-96d0444b7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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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7│宝莫股份(00247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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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00247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15604878-ce55-4b38-a385-b7aaefb1a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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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4│宝莫股份(00247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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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00247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194b8e9e-5f99-4c2d-ab11-087993041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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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4│宝莫股份(00247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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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 624号 26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冉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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