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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79(富春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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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79 富春环保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7:17 │富春环保(0024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 │2026-05-10 15:34 │富春环保(002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10 15:34 │富春环保(002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1 16:29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1 16:26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 │2026-04-16 17:00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4-15 00:30 │富春环保(002479):2025年ESG报告 │ ├─────────┼──────────────────────────────────────────────┤ │2026-04-14 22:07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14 22:07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14 22:07 │富春环保(00247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5-14 17:17│富春环保(0024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的总股 本 86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6,500,000.00 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审议确定的分配比例,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5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2 08*****252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 138 号 咨询联系人:胡斌 咨询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电话:0571-63553789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7a11489-fbdf-49be-b89e-7a1b3862e31b.PDF ─────────┬──────────────────────────────────────────────── 2026-05-10 15:34│富春环保(002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万娇女士。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7)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共计208人,共计代表股份307,611,0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562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02,635,3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986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6人,代表股份4,975,7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52%。(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6人,代表股 份4,975,7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5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778,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4%;反对 6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6%;弃权16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5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06,780,66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1%;反对 6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6%;弃权167,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810,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8%;反对 6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9%;弃权167,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4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373,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5%;反对 1,2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3%;弃权 28,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737,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188%;反对 1,20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120%;弃权 28,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768,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2%;反对 6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5%;弃权200,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3,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714%;反对 641,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906%;弃权 200,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8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53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4%;反对 1,8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6%;弃权 202,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0,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952%;反对 1,87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266%;弃权 202,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8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462,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5%;反对 8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8%;弃权279,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6,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075%;反对 870, 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849%;弃权 279,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76%。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800,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6%;反对 6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7%;弃权168,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65,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146%;反对 642,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46%;弃权 168,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金臻律师和黄金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15b9bd2-a997-4b50-8ca3-ac85fd0a1160.PDF ─────────┬──────────────────────────────────────────────── 2026-05-10 15:34│富春环保(002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3楼,6-12 楼,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607致: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金臻、黄金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富春环保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富春环保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 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8日(星期五)下午 15: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 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 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 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7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名,持股数共计 302,635,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867%。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06名,代表股份共计 4,975,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 司验证。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8 名,共计代表股份307,611,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6 20%。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 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06,778,668 股、反对 663,300 股、弃权 169,120 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4%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306,780,668 股、反对 663,300 股、弃权 167,120 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1%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306,810,668 股、反对 633,300 股、弃权 167,120 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8%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06,373,068 股、反对 1,209,700股、弃权 28,320 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5%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306,768,768 股、反对 641,400 股、弃权 200,920 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2%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305,535,968股、反对 1,872,200股、弃权 202,920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4%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06,462,068 股、反对 870,000 股、弃权 279,020 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5%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06,800,768 股、反对 642,100 股、弃权 168,220 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6% ,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议案第 4-8项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d45e0aec-5637-4d10-8eb6-3ad2bcad0bd9.PDF ─────────┬──────────────────────────────────────────────── 2026-04-21 16:29│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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