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79 富春环保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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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00:30 │富春环保(002479):2024年度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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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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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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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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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变更公司电子信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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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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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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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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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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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 │富春环保(002479):富春环保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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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00:30│富春环保(002479):2024年度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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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002479):2024年度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4656f645-3672-4160-a5fb-75b52d0d5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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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富春环保(002479):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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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133,053.60元,按2024年度母公
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038,528.55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294,241,710.96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129,750,00
0.00元,2024 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80,586,236.01元。
3、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而发
生变化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4、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预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 129,750,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53.81%。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9,750,000 129,750,000 173,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1,133,053.60 196,502,150.61 258,950,240.8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分配利润(元) 1,380,738,408.4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元) 1,388,080,812.6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32,5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32,195,148.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432,500,00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
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1138fca7-9512-43c2-b6ac-025333bc1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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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富春环保(002479):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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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公司对会计师
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07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20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4 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
点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
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
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复核包括组内复核、部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签发合伙人复核等多个层级。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执业质量检查体系。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内部执业质量检查遵循
风险导向的理念,内部执业质量检查由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委员会领导,由技术总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组由业务部门和质控部门人
员共同构成,并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担任项目经理以上(含)职务,其中
检查组组长由经理以上(含)人员担任。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在监控活动中发现的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
对根本原因的调查结果,设计和采取整改措施,以应对识别出的缺陷。监控和整改程序的负责人员评价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恰当的设计
,以应对识别出的缺陷及其根本原因,并确定这些程序是否已得到实施。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
目负责合伙人均由高级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人员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dba4de7a-d2c9-416c-be98-30f0924a7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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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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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人(含税),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3)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审议程序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 4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分别提交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 4月 9 日,公司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前述
议案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95fb63f5-37b5-445a-980d-d975c2d5c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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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变更公司电子信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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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工作,方便投资者沟通交流,对公司
电子信箱、董事会秘书电子信箱、证券事务代表电子信箱进行变更,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电子信箱 252397520@qq.com fchb@zhefuet.com
董事会秘书电子信箱 252397520@qq.com hubin@zhefuet.com
证券事务代表电子信箱 544912034@qq.com shenglin@zhefuet.com
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原联系方式同时废止。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官
方网站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联系。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08b4afe1-2078-4b6c-bce9-09fdfa1dda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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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富春环保(002479):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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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
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五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nkAITWJwWs)或使用微
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万娇女士,独立董事杨耀国先生,总经理周宇峰先生,财务总监刘琪先生,董事会秘书胡
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斌
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0571-63553789
邮箱:hubin@zhefue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4013edcc-28c4-4d43-bed7-936a57edd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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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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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00247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e53efb6e-5fa3-46be-8319-55ddca4ca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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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7│富春环保(002479):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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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时间:(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2024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
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
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
)四楼会议室召开。
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
)四楼会议室召开。
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
)四楼会议室召开。
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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