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0 新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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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2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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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 │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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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0:14 │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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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0:10 │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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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40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 │四川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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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3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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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1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
│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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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0 │新筑股份(00248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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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0 │新筑股份(002480):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
│ │情人股票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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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24 │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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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2│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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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基于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计划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40 万元。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2026 年 6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书面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目前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贾秀英 董事、总经理 456,400 0.06
王思程 董事 - -
陈思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翟潇雨 副总经理 - -
郑宇 副总经理 - -
王钒宇 党委副书记 - -
合计 - 456,400 0.06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拟增持金额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下限 增持金额上限
(万元) (万元)
贾秀英 董事、总经理 50.00 100.00
王思程 董事 50.00 100.00
陈思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0 80.00
翟潇雨 副总经理 30.00 60.00
郑宇 副总经理 30.00 60.00
王钒宇 党委副书记 20.00 40.00
合计 - 220.00 440.00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起 6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八)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增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544effb-0d8b-4e8b-a51e-2ff12d8a9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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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
│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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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 年 6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5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
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
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00f122a-54d0-4fe0-8390-adccb809df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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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0:14│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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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ef4a3fd-c9e5-44c9-9417-d92f369d66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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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0:10│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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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f08933b-7db8-4e14-b4ed-01534e9841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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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40│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四川
│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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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2026 年 5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
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5 月 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转发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作出的《关于成都
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函〔2026〕67 号),四川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按
照调整后的方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554ac75-1612-4ffa-a2f6-6affca137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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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3│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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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945eb0e-7253-4d08-b42d-cebb42ae9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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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1│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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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e36086d-13bd-4e69-898a-cb5b770bc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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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0│新筑股份(00248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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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adf6788-1f2b-477e-a84c-2c8a3458bf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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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0│新筑股份(002480):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
│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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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002480):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7d0a92e-5cb9-4b16-9e41-cd89ca496a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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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24│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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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7日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路 99 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由董事贾秀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9 人,代表股份 92,241,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24%。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5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91,785,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31%。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67人,代表股份 53,326,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933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修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732,7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37%;反对 2,01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98%;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274,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09%;反对 2,0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63%;弃权 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贾秀英女士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彭丽雅律师、欧亚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5e0cc94-665b-47a2-870d-1e22628d2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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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24│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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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GLO2026CD(法)字第 0597号致: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
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或议案的内容及前述事项或内容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从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所律师见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
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同披露。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向全体股东公告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议案等具体
内容。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路 99号公司 324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
容一致。本次股东会同时亦遵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和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 9:15-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相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456,40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本法律意见
书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68 人,代表股份91,785,38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31%。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识别。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计票、监票。
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该投票平台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进行了统计,并向贵公司提供了投票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修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73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7.7637%;反对 2,019,1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1998%;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
投票)总数的 0.036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274,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09%;反对 2,01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63%;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28%。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贾秀英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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