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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0(新筑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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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80 新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19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4 16:28 │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8 18:54 │新筑股份(002480):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 │2026-07-08 18:53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 │2026-07-08 18:52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7-08 18:51 │新筑股份(00248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6 20:02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 ├─────────┼──────────────────────────────────────────────┤ │2026-06-26 20:01 │新筑股份(00248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6:52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 ├─────────┼──────────────────────────────────────────────┤ │2026-06-18 00:00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 │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 ─────────┬──────────────────────────────────────────────── 2026-07-22 18:19│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 年 7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 9:15-9:25 ,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17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 路 99 号公司 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案 1.00 《关于认定公司主业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 √ 司章程>的议案》 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6-054),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需特别决议的提案:提案 2.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21 日 9: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 2026 年 7 月 21日 17:30 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 路 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8b8725f-fd47-4049-883e-9864578bb7db.PDF ─────────┬──────────────────────────────────────────────── 2026-07-14 16:28│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400 万元至 11,100 万元 亏损:6,771.0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9,800 万元至 11,500 万元 亏损:11,504.2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222 元/股至 0.1443 元/股 亏损:0.088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预计亏损 9,400 万元至11,100 万元,同比增加亏损 2,628.98 万元至 4,328.98 万元,主 要原因:上年同期向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四川发展兴欣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0 .38 亿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期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减亏,主要系公司改善经营的积极举措逐渐显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f4f8804-5dc0-4e17-a8b3-68b6302ae13c.PDF ─────────┬──────────────────────────────────────────────── 2026-07-08 18:54│新筑股份(002480):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新筑股份(002480):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03a21a3b-49d9-411b-a3bb-e85f91a15c82.PDF ─────────┬──────────────────────────────────────────────── 2026-07-08 18:53│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 9:15-9:25 ,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17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 路 99 号公司 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案 1.00 《关于认定公司主业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 √ 司章程>的议案》 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6-054),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需特别决议的提案:提案 2.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21 日 9: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 2026 年 7 月 21日 17:30 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 路 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c5dab81-c231-4235-91b3-dc8821b5ed0e.PDF ─────────┬──────────────────────────────────────────────── 2026-07-08 18:52│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 围为: 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 营)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计制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 造;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的设计制造; 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橡胶制品的设计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 件和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设计制造;环境污染 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防治专用设备的设计制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造;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环保工程、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钢结构工程;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 可证件为准) 设备、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水资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源专用机械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 出口业;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 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 低地板车辆及配件的设计、制造,租赁 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 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 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造;塑料制品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 似制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机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政公用工程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 总承包施工;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建 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公路交 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运 察、设计、监理除外);社会经济咨询 输;铁路工程、隧道工程和桥梁工程;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 理;离岸贸易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活动)(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的经 技术推广;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营范围为准)。 软件开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 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 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字技术服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结构 制造;橡胶制品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 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 围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9ce1b2f7-30d1-49f8-969f-aabaf49468a6.PDF ─────────┬──────────────────────────────────────────────── 2026-07-08 18:51│新筑股份(00248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7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7 月 6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凤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贾秀英女士、朱劲先生、王思程先生、冯树庆先生、卫德佳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主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主业管理,认定公司主业为: 核心主业 业务经营范围 主要行业代码 行业代码名称 清 洁 能 源 水、风、光等清洁能源投资建 441/442 电力生产/电力 开 发 与 综 设与运营;储能电站投资与运 供应 合 能 源 服 营;电力交易与销售、虚拟电 务 厂等综合能源服务;离网型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投 资、建设、运营,矿山绿色能 源保障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详见 2026 年 7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fc418d3c-7dc3-4e19-8bd4-97a3b29f7996.PDF ─────────┬──────────────────────────────────────────────── 2026-06-26 20:02│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收到贾秀英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 整原因,贾秀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贾秀英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贾秀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56,400 股,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的相关规定。贾秀英女士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该等承诺系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贾秀英女士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贾秀英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贾秀英女士将继续履行前述承诺,直至该等承诺履行完毕,公司将对其承诺履行情况进行 跟踪监督并及时披露。除此之外,贾秀英女士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贾秀英女士将按照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度做好 工作交接。 公司及董事会对贾秀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周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兵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的任职条件。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辞职报告(贾秀英); (四)《关于同意出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函》(周兵); (五)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53700c1-b5ef-4614-8411-cca33e717481.PDF ─────────┬──────────────────────────────────────────────── 2026-06-26 20:01│新筑股份(00248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凤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详见2026 年 6 月 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b9a9808-b08f-4219-9976-6a259d02247b.PDF ─────────┬──────────────────────────────────────────────── 2026-06-25 16:52│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 特别提示: ?基于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计划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40 万元。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2026 年 6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书面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目前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贾秀英 董事、总经理 456,400 0.06 王思程 董事 - - 陈思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翟潇雨 副总经理 - - 郑宇 副总经理 - - 王钒宇 党委副书记 - - 合计 - 456,400 0.06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拟增持金额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下限 增持金额上限 (万元) (万元) 贾秀英 董事、总经理 50.00 100.00 王思程 董事 50.00 100.00 陈思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0 80.00 翟潇雨 副总经理 30.00 60.00 郑宇 副总经理 30.00 60.00 王钒宇 党委副书记 20.00 40.00 合计 - 220.00 440.00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起 6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八)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增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544effb-0d8b-4e8b-a51e-2ff12d8a9cb3.PDF ─────────┬──────────────────────────────────────────────── 2026-06-18 00:00│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 │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 年 6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5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 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 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00f122a-54d0-4fe0-8390-adccb809dfe7.PDF ─────────┬──────────────────────────────────────────────── 2026-06-04 20:14│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ef4a3fd-c9e5-44c9-9417-d92f369d66f2.PDF ─────────┬──────────────────────────────────────────────── 2026-06-04 20:10│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f08933b-7db8-4e14-b4ed-01534e98418f.PDF ─────────┬──────────────────────────────────────────────── 2026-06-03 17:40│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四川 │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2026 年 5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 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5 月 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转发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作出的《关于成都 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函〔2026〕67 号),四川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按 照调整后的方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554ac75-1612-4ffa-a2f6-6affca137803.PDF ─────────┬──────────────────────────────────────────────── 2026-06-01 18:03│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945eb0e-7253-4d08-b42d-cebb42ae90d3.PDF ─────────┬──────────────────────────────────────────────── 2026-06-01 18:01│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e36086d-13bd-4e69-898a-cb5b770bc0e3.PDF ─────────┬──────────────────────────────────────────────── 2026-06-01 18:00│新筑股份(00248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 新筑股份(00248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adf6788-1f2b-477e-a84c-2c8a3458bfdc.PDF ─────────┬──────────────────────────────────────────────── 2026-06-01 18:00│新筑股份(002480):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 │股票交易... ─────────┴──────────────────────────────────────────────── 新筑股份(002480):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7d0a92e-5cb9-4b16-9e41-cd89ca496a85.PDF ─────────┬──────────────────────────────────────────────── 2026-05-27 18:24│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7日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路 99 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由董事贾秀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9 人,代表股份 92,241,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24%。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5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91,785,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31%。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67人,代表股份 53,326,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933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修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732,7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37%;反对 2,01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98%;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274,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09%;反对 2,0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63%;弃权 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贾秀英女士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彭丽雅律师、欧亚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5e0cc94-665b-47a2-870d-1e22628d2349.PDF ─────────┬──────────────────────────────────────────────── 2026-05-27 18:24│新筑股份(0024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GLO2026CD(法)字第 0597号致: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 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或议案的内容及前述事项或内容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从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所律师见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 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同披露。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向全体股东公告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议案等具体 内容。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路 99号公司 324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 容一致。本次股东会同时亦遵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和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 9:15-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相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456,40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本法律意见 书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68 人,代表股份91,785,38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31%。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识别。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计票、监票。 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该投票平台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进行了统计,并向贵公司提供了投票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修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73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7.7637%;反对 2,019,1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1998%;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 投票)总数的 0.036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274,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09%;反对 2,01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63%;弃权 3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28%。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贾秀英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2f4318e-3a28-4347-8df6-b0ec21abfb0c.PDF ─────────┬──────────────────────────────────────────────── 2026-05-22 17:18│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提示 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0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 路 99 号公司 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控股股东修改同业竞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承诺函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6-032),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12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 1.00。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 1.00。 3、需特别决议的提案:提案 1.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5 日 9: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 2026 年 5 月 25日 17:30 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 路 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b1e3008-75b2-45fc-b95a-ea6b640a558c.PDF ─────────┬──────────────────────────────────────────────── 2026-05-20 00:00│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a55f704-68bf-4401-af36-2fdf00bd085c.PDF ─────────┬──────────────────────────────────────────────── 2026-05-20 00:00│新筑股份(00248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凤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详见 2026 年 5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3fe53d1-c5dd-44e7-bb08-1138ae01c830.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 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除本次交易外,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eaeee1b-1cb6-41a1-8c73-d619777b53fd.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本次各交易 相关方就本次重组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在公告重组方案前的历次磋商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的登记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2.各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相关知情 人员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 成严重后果。 3.公司与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 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4.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自 2025年 5月 26日开市起停 牌,并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停牌期间,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于 2025年 6月 3日披露《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2)。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重组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本次重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 保密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正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9ca27ae-6bec-4f62-bb0f-5debb99d2d5f.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证券代码:002480)自 2025年 5月 2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 年 4 月 22 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5.29 6.54 23.63% 深证 A指(399107.SZ) 1,996.55 2,064.12 3.38% 证监会通用设备 2,951.96 3,125.50 5.88% (883131.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20.2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7.75% 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 23.63%;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个交易 日累计涨幅为 20.25%;剔除同期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连续 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17.75% 。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 20%。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 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并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 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822286f-5dff-4cd7-812a-1e33ece7f6b5.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 ─────────┴────────────────────────────────────────────────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经审核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为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拟出售资产为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 资产;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前述资产出售均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相关《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为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交易对方合法拥有对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 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能实际控制蜀道清洁能源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 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7fd3f27-d780-4918-b0ce-80cbd6dfeaf8.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 新筑股份(002480):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05c99bf-9356-424c-b335-5191dec6efad.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60%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 5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 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66f2b9d-b9be-4563-a02a-c69eb4eb5c6f.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 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e5ba1b8-e172-467f-9ad9-61b8bfe58c80.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新筑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 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上市公司拟向蜀道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 道清洁能源”)6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作出说明: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 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 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 、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 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 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拟置入标的资产为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蜀道清洁能源主要从事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 运营,主要产品为电力。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蜀道清洁能源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 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 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 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 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中的新能源行业。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及光伏发电业务;蜀道清洁能源亦开展光伏发电业务。因此,本次交易所涉 及的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2、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2025 年 5月,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蜀道集团;控股股东变更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四 川省国资委。 公司上述控股股东变更,系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号— 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号》的规定,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因此,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公司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5456d65-00a6-44d8-a4c9-83309fe9b909.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 新筑股份(002480):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9e79f41-1527-412c-a111-f161a30094f1.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 团”)出具的《关于修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通知》。基于实际情况,蜀道集团拟对前次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内容进行补充与变更。 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修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 关方承诺》《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 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 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蜀道集团于本次重组期间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 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本 次交易实施期间自蜀道清洁能源剥离的资产(包括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水县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巴河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丹巴富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 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期间,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 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新增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或 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公司; 2、关于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水县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丹巴富能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将该等公司委托给蜀道清洁能源进行经营管理,同时本公司将结合相关资产合规手续完善情况、业务经营状况 、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等,定期评估该等清洁能源资产是否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本公司将争取在本承诺函出具后 5 年内,促使 和推动前述资产达到可以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并完成向上市公司的注入工作,前述资产已经注销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的除外。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 二、承诺变更的原因 蜀道集团自出具前次承诺函后,积极履行相应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针对本次交易新增剥离的吐鲁番恒晟电力开发 有限公司,蜀道集团补充进一步承诺,明确对新增剥离资产的后续安排以及避免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措施。 此外,由于前次在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蜀道集团基于更加严格的口径将所有新增投资事项均纳入限制范围,可能会对未来 的产业投资与股权合作事宜带来一定限制。考虑到在不对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带来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由蜀道集团利用自身资源与资金 等优势,对暂不满足上市公司收购条件的潜在优质资产先行收购并培育,待条件成熟后再择机注入上市公司或进行不构成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将能够协助公司更好的把握潜在商业机会,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因此,本次蜀道集团修改 与补充承诺内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蜀道集团拟变更后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本 次交易实施期间自蜀道清洁能源剥离的资产(包括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水县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巴河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丹巴富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吐鲁番恒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 情形。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新增投 资,除非系为把握商业机会由控股股东先行收购或培育后择机注入上市公司等特殊原因导致,或属于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 权财务性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公司; 2、关于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水县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丹巴富能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及吐鲁番恒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将该等公司委托给蜀道清洁能源进行经营管理,同时本公司将结合相关资产合 规手续完善情况、业务经营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等,定期评估该等清洁能源资产是否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本公司将争取在 本承诺函出具后 5 年内,促使和推动前述资产达到可以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并完成向上市公司的注入工作,前述资产已经注销或 者向第三方转让的除外。 上述承诺替代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 四、本次变更承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基于实际情况,变更关于避免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变更后的承诺是蜀道 集团自愿做出,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67f9c86-2a20-4edc-ac23-4fc52a54fab7.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各方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 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机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2、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2、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安排。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78e6da2-8f8c-4a49-a7c6-275f29e77867.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 ─────────┴──────────────────────────────────────────────── 新筑股份(002480):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1387a20-6394-4f95-834d-a17534d41da5.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或“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 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新筑股份拟 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 清洁能源”)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蜀道清洁能源不存在被蜀道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e5a40c1-44b1-4e4d-902a-2ca39fb2e208.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 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 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本次购买资产 根据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财务数据、评估报告以及上市公司 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购买资产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拟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作价 计算指标(财务数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据与交易作价孰 高) 资产总额 1,343,482.88 2,744,682.54 560,337.27 2,744,682.54 204.30% 资产净额 84,408.36 895,039.15 560,337.27 895,039.15 1060.37% 营业收入 149,089.43 100,155.52 - 100,155.52 67.18% 2、本次资产出售 根据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财务数据、评估报告以及上市公司 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资产出售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拟出售资产财务数据 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 1,343,482.88 280,881.41 20.91% 资产净额 84,408.36 28,338.28 33.57% 营业收入 149,089.43 34,190.68 22.93%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 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基于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5 年 5月,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蜀道集团;控股股东变更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四 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上述控股股东变更,系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号— 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号》的规定,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因此,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9bbd6b0-fdad-4a2e-844e-4067ce346f06.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新筑股份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 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上市公司拟向蜀道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 规定,现就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和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机构。 4、聘请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6c8c495-80a6-417d-9cbd-d741e3ff0e7e.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性及评估...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天健华衡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天健华衡及其经办评估师与 本次交易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天健华衡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相关评估假设前提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 定,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天健华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 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天健华衡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 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 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天健华衡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 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华衡出具并经四川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天健华衡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c2fbff5-ca8e-416e-af94-8aaa62875b31.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就本次交易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如下说明: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与拟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并登记和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二)因筹划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月 26 日起 停牌。公司按照规定于 2025年 5月 26日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 2025年 6月 3日披露《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2025 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 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五)2025年 11月 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六)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后,公司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定期发布了关于本次 重组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 (七)2026年 5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在后续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 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八)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该法定程序完整、合 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3c44df2-9c54-4cc3-9ae7-eec7a8938d7f.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 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上市公司拟向蜀道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以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经审慎判断,公 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1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交易项下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公正,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fb6998f-4e89-4d49-8d6d-bc28cc95d480.PDF ─────────┬──────────────────────────────────────────────── 2026-05-11 21:07│新筑股份(00248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入标的公司”)60%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额 (备考) 净利润 -12,484.34 5,496.90 17,981.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845.70 -3,197.56 13,648.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02 0.2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25年度备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提升,不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 情况。 二、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预计本次交易后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但是鉴于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增大,因此不排除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 内出现下降的情形。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有效制衡且能够独立运行,并设立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 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 、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 架。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重视并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进一步提升经营 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根据《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修改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 三、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关 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业绩承诺(如有),以及如业绩承诺未达成时的补偿责任。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促使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且当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违反所作出的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 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 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修改公司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签署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 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088328b-adba-467d-8a2a-65377047d2dc.PDF ─────────┬──────────────────────────────────────────────── 2026-05-11 21:03│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0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 路 99 号公司 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控股股东修改同业竞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承诺函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6-032),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12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 1.00。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 1.00。 3、需特别决议的提案:提案 1.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5 日 9: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 2026 年 5 月 25日 17:30 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 路 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1da26e8-6179-4f1a-8b0e-4b10b2e37d27.PDF ─────────┬──────────────────────────────────────────────── 2026-05-11 21:01│新筑股份(002480):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 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向四川路桥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 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重组事项、权益变动事项详见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交易前 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蜀道集团及 188,446,770 24.50 1,093,245,559 65.31 其一致行动 人 其中:1.1 蜀道集团 66,113,770 8.60 970,912,559 58.00 1.2 发展轨交投 122,333,000 15.90 122,333,000 7.31 资 2 其他投资者 580,721,900 75.50 580,721,900 34.69 总股本 769,168,670 100.00 1,673,967,459 1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的最终股份数量或比例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蜀道集 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c2efa4f-844e-4b53-9a1c-a2001c070a47.PDF ─────────┬──────────────────────────────────────────────── 2026-05-11 21:01│新筑股份(002480):新筑股份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 新筑股份(002480):新筑股份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43096db-4025-43f6-a723-de47e53933b6.PDF ─────────┬──────────────────────────────────────────────── 2026-05-11 21:01│新筑股份(00248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筑股份(00248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3ae8196-5ec4-49b9-8290-127e44cd79eb.PDF ─────────┬──────────────────────────────────────────────── 2026-05-11 21:00│新筑股份(002480):天健审〔2026〕11-374号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加期审计报告 ─────────┴──────────────────────────────────────────────── 新筑股份(002480):天健审〔2026〕11-374号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加期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2d15749-3da0-4433-91e7-573fa1be5147.PDF ─────────┬──────────────────────────────────────────────── 2026-05-11 21:00│新筑股份(002480):天健审〔2026〕11-345号 新筑股份与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余额专项审计报 │告 ─────────┴──────────────────────────────────────────────── 第 10-11 页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与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余额专项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1-345 号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公司)委托审计了后附的新筑股份公司编制的《成都市新筑路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余额情况说明》(以下简称债权余额情况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四 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核算、编制和对外披露债权余额情况说明,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准确是新筑股份公司管理层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债权余额情况说明真实性、准确性提出审计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提出审计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债权余额情况说明所列余额与新筑股份公司账面记录相符,并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债权余额进行核算。 本报告仅供新筑股份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使用。因使用不当产生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无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余额情况说明 一、公司(债权人)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设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的批复》(川府函〔2001〕26 号文)同意,由成都市新津新筑路桥机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 资)、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康柏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交大青城磁浮列车工程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新津朗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西南交通大学和自然人赵衡平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3月 28日在成都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000725526042X的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 76,916.867 万元。 公司属机械零部件加工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计制造;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的设计制造;橡胶制品 的设计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和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设计制造;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工程设计、工程咨询 ;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 口业;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低地板车辆及配件的设计、制造,租赁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塑料制品业;石 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铁路工程、隧道工程和桥梁工程;铁路铺轨架梁 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于 2021 年 10月 21日在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四川省成 都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32MAACPLCT3L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6,000.00 万元。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属轨 交设备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磁浮车辆、轨道梁等的研发与制造。 三、债权余额明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余额明细情况如下表: 嘤嘤嘤嘤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会计科目 核算内容 账面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14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5,000,000.00 2024/11/21 2026/11/20 司 金 15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25,000,000.00 2024/11/27 2026/11/26 司 金 16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6,000,000.00 2023/12/4 2026/12/3 司 金 17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14,000,000.00 2023/12/19 2026/12/18 司 金 18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8,000,000.00 2024/1/4 2027/1/3 司 金 19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24,000,000.00 2024/1/15 2027/1/14 司 金 20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130,000,000.0 2024/1/29 2027/1/28 司 金 0 21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10,000,000.00 2024/3/4 2027/3/3 司 金 22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10,000,000.00 2024/4/2 2027/4/1 司 金 23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10,000,000.00 2024/4/25 2027/4/24 司 金 24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18,000,000.00 2024/5/10 2027/5/9 司 金 25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25,000,000.00 2025/1/2 2027/1/1 司 金 26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5,000,000.00 2025/1/22 2027/1/21 司 金 27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22,000,000.00 2025/2/27 2027/2/26 司 金 28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10,000,000.00 2025/3/4 2027/3/3 司 金 29 本公司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资金拆借本 15,000,000.00 2025/4/2 2027/4/1 司 金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34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34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34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李元良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 报告后附之 用,证明彭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834c057-e531-4adf-9a4c-a74265c01e20.PDF ─────────┬──────────────────────────────────────────────── 2026-05-11 21:00│新筑股份(002480):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 新筑股份(002480):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4d68a06-315e-49c9-a8d3-4b385972048b.PDF ─────────┬──────────────────────────────────────────────── 2026-05-11 21:00│新筑股份(002480):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或“上市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 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上市 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 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新筑股份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新筑股份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 内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新筑股份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本次交易外,最近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 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438793b-549e-438f-b13b-88f39af4dbb7.PDF ─────────┬──────────────────────────────────────────────── 2026-05-11 21:00│新筑股份(002480)::新筑股份(002480.SZ)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 │.. ─────────┴──────────────────────────────────────────────── 新筑股份(002480)::新筑股份(002480.SZ)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6298ee4-a230-4796-8aff-5c01f307761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新筑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483.PDF ─────────┬──────────────────────────────────────────────── 2026-04-17│新筑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1474.PDF ─────────┬──────────────────────────────────────────────── 2025-10-27│新筑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6927.PDF ─────────┬──────────────────────────────────────────────── 2025-08-23│新筑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4748.PDF ─────────┬──────────────────────────────────────────────── 2025-04-30│新筑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4618.PDF ─────────┬──────────────────────────────────────────────── 2025-04-26│新筑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0963.PDF ─────────┬──────────────────────────────────────────────── 2024-10-26│新筑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832.PDF ─────────┬──────────────────────────────────────────────── 2024-08-28│新筑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231.PDF ─────────┬──────────────────────────────────────────────── 2024-04-29│新筑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31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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