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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1(双塔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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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81 双塔食品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20 00:00 │双塔食品(002481):控股股东部分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10-16 16:48 │双塔食品(00248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 │2026-10-13 17:31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 │2026-10-10 00:00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 ├─────────┼──────────────────────────────────────────────┤ │2026-10-08 17:20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10-08 17:19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27 15:37 │双塔食品(002481):双塔食品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 ├─────────┼──────────────────────────────────────────────┤ │2026-09-21 16:42 │双塔食品(00248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 │2026-09-15 18:57 │双塔食品(00248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 │2026-09-15 18:57 │双塔食品(00248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 └─────────┴──────────────────────────────────────────────┘ ─────────┬──────────────────────────────────────────────── 2026-10-20 00:00│双塔食品(002481):控股股东部分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如 押 一大股 (%) (%) 是,注 东及其 明限售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君兴农 是 4,070, 1.01% 0.33% 否 否 2026 2027 东营银 担保 业 000 年 10 年 10 行股份 月 16 月 13 有限公 日 日 司烟台 分行 君兴农 是 4,070, 1.01% 0.33% 否 否 2026 2027 东营银 担保 业 000 年 10 年 10 行股份 月 16 月 13 有限公 日 日 司烟台 分行 合计 —— 8,140, 2.02% 0.66% —— —— —— —— —— —— 00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结、标 (%) 结数量 (%) 记数量 (股) (股) 君兴农 403,25 32.69% 246,09 254,23 63.05% 20.61% 0 0.00% 0 0.00% 业 0,137 0,000 0,000 招远市 926,60 0.08% 0 0 0.00% 0.00% 0 0.00% 926,60 100.00 金岭金 9 9 % 矿 合计 404,17 32.76% 246,09 254,23 62.90% 20.61% 0 0.00% 926,60 0.62% 6,746 0,000 0,000 9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对应融资余额为 0 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035 万股(含本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 5.03%,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对应融资余额为 5,0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与被担保方的自有资金 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f5658226-0729-49e7-9491-b2c51cc8e29f.PDF ─────────┬──────────────────────────────────────────────── 2026-10-16 16:48│双塔食品(00248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双塔食品(00248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14b4fe66-bdbb-415f-a8af-43c9a2c4e948.PDF ─────────┬──────────────────────────────────────────────── 2026-10-13 17:31│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1.5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6.0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编号:2026-04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2,337,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00%;最高成交价为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3,234,932.76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6.01元/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51ee31de-feb4-41af-bf0b-a0d94a46d52f.PDF ─────────┬──────────────────────────────────────────────── 2026-10-10 00:00│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1.5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6.0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编号:2026-04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560,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最高成交价为4.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3,441,742.79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6.01元/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4bbd9a22-02ae-4a19-85d1-fbd414d00077.PDF ─────────┬──────────────────────────────────────────────── 2026-10-08 17:20│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九齐非诉字第 32 号致: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 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 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 南第2号——公告 格式》以及《烟台 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 “本所”)受烟台 双塔食品股份有限 派本所陈思羽律师、 丁映竹律师出席公 称“本次股东 会”),就本次股 资格、出席和列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事实出具本法律意见。 2、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有关副本 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有关材料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该等文件资料均不存在虚假内容或重大遗漏。 3、本所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事项,包括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项进行了充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 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4、本所同意将 会的必备文件之 一,随其他材料一 5、本法律意见 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按照律师 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一日前即2026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下称“《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载明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 开地点,对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 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格式》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 3、本次股东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20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 镇寨里村公司308会 为: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月8日9:15-9:25, 9:30-11:30,13:0 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 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4日。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和股东名册等文件,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股东的持股凭证、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554,410,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390%。 根据深圳证券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统计的表决权总 加本次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186 90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 公司董事、高管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的其他股东(下称 “中小投资者”) 8,509,90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登记日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的公司股东。网络 投票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及验证身份。 经过认真审查和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 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3、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2号——公告 律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 三、本次股东 根据公司第七 东会通知》,公司 董事会已依据有关 定公布了本次股东 会的议案,即:1、 案》;2、审议 《关于<烟台双塔食 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份有限公司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 东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 师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并结合网络投票统计情况,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 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本次股东 》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 1、审议《拟聘 表决结果:同 (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出席股东会(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 7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380%;反对928,80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44%;弃权1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6%。 2、审议《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274,620股,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70%;反对5,466,857股,占出席股东会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2%;弃权1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其中,中小投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反对5,466,85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4.2411%;弃权 179,200股(其中, 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3、审议《关于 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6%;反对5,508,657股,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6%;弃权139,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86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249%;反对5,508,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323%;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28%。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274,420股,占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70%;反对5,467,057股,占出席股东会 (含网络投票)有 179,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 其中,中小投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反对5,467,05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4.2434%;弃权 179,200股(其中, 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综上,本次股 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获得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 并加盖本所公章后 生效,每份具有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c129e92a-6d9c-4f3d-9fd4-7832767217e1.PDF ─────────┬──────────────────────────────────────────────── 2026-10-08 17:19│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8 日的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0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8名,代表公司 562,920,677 股 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288%。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4, 410,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3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6 人,代表股份 8,509,9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898%。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码 称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果 (股) (股) (股) (股) 1.00 《拟聘 总表决 561,86 99.811 928,80 0.165% 131,70 0.0234 0 通过 任会计 情况 0,170 6% 7 0 % 师事务 其中, 7,449, 87.538 928,80 10.914 131,70 1.5476 0 所的议 中小股 400 % 7 4% 0 % 案》 东的表 决情况 2.00 《关于 总表决 557,27 98.997 5,466, 0.9712 179,20 0.0318 0 通过 <烟台 情况 4,620 % 857 % 0 % 双塔食 品股份 有限公 司 2026 年员工 持股计 划(草 案)> 其中, 2,863, 33.653 5,466, 64.241 179,20 2.1058 0 及其摘 中小股 850 1% 857 1% 0 % 要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3.00 《关于 总表决 557,27 98.996 5,508, 0.9786 139,80 0.0248 0 通过 <烟台 情况 2,220 6% 657 % 0 % 双塔食 品股份 有限公 司 2026 年员工 持股计 划管理 其中, 2,861, 33.624 5,508, 64.732 139,80 1.6428 0 办法> 中小股 450 9% 657 3% 0 % 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4.00 《关于提请股 总表决情况 557,27 98.997 5,467, 0.9712 179,20 0.0318 0 通过 东会授 4,420 % 057 % 0 % 权董事 会办理 员工持 股计划 相关事 宜的议 案》 其中, 2,863, 33.650 5,467, 64.243 179,20 2.1058 0 中小股 650 8% 057 4% 0 % 东的表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思羽、丁映竹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36cbbcce-6810-4d01-a31e-98c732dc9439.PDF ─────────┬──────────────────────────────────────────────── 2026-09-27 15:37│双塔食品(002481):双塔食品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 双塔食品(002481):双塔食品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1f9491c0-1a77-4384-b0da-981a21f39115.PDF ─────────┬──────────────────────────────────────────────── 2026-09-21 16:42│双塔食品(00248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如 押 一大股 (%) (%) 是,注 东及其 明限售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君兴农 是 2,300, 0.57% 0.19% 否 否 2026 2029 恒丰银 担保 业 000 年 09 年 9月 行股份 月 18 2 日 有限公 日 司招远 支行 君兴农 是 14,390 3.57% 1.17% 否 否 2026 2029 山东招 担保 业 ,000 年 09 年 9月 远农村 月 18 16 日 商业银 日 行股份有限公 司 合计 —— 16,690 4.14% 1.35% —— —— —— —— —— —— ,00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结、标 (%) 结数量 (%) 记数量 (股) (股) 君兴农 403,25 32.69% 245,68 249,33 61.83% 20.21% 0 0.00% 0 0.00% 业 0,137 0,000 0,000 招远市 926,60 0.08% 0 0 0.00% 0.00% 0 0.00% 926,60 100.00 金岭金 9 9 % 矿 合计 404,17 32.76% 245,68 249,33 61.69% 20.21% 0 0.00% 926,60 0.60% 6,746 0,000 0,000 9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545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3.83%,占公司 总股本的 1.25%,对应融资余额为 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545 万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3.83%,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对应融资余额为 5,0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与被担保方的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 二、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申 股股东或 质押/冻结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请人等 第一大股 /标记 /拍 (%) (%) 东及其一 卖等股份 致行动人 数量 (股) 君兴农业 是 2,300,000 0.57% 0.19% 2023 年 10 2026 年 09 山东招远 月 13 日 月 18 日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君兴农业 是 10,740,00 2.66% 0.87% 2025 年 10 2026 年 09 恒丰银行 0 月 20 日 月 18 日 股份有限 公司招远 支行 合计 —— 13,040,00 3.23% 1.06% —— —— —— 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累计被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例 质押/ 标记数 其所持 公司总 (股) (%) 冻结/ 量(解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拍卖等 除冻结 例 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标记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适用) 结、标 (%) 结合计 (%) (股) 记合计 数量 数量 (股) (股) 君兴农 403,25 32.69% 249,33 0 61.83% 20.21% 0 0.00% 0 0.00% 业 0,137 0,000 君兴农 926,60 0.08% 0 0 0.00% 0.00% 0 0.00% 926,60 100.00 业 9 9 % 合计 404,17 32.76% 249,33 0 61.69% 20.21% 0 0.00% 926,60 0.60% 6,746 0,000 9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11885754-bab5-42e2-816e-8078593c44e8.PDF ─────────┬──────────────────────────────────────────────── 2026-09-15 18:57│双塔食品(00248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9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是否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作出以下决议: 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 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 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筹划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fe1759f5-68ea-44b5-8225-65fdfa8223ee.PDF ─────────┬──────────────────────────────────────────────── 2026-09-15 18:57│双塔食品(00248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经全体 委员充分讨论及分析,现就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公司员工意见。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建立健全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 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84960a5c-0f99-417b-975f-914a3f72c4bd.PDF ─────────┬──────────────────────────────────────────────── 2026-09-15 18:57│双塔食品(00248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新聘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原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后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 项并表示无异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艳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13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15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48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8,404.83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90,300.13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25,139 .47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 13,633.0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 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 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 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 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纪律处分 5 次;5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文军,1998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月开始在本所 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 5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 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月开始在本所执 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 罚情况 1 康文军 2025 年 04 月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 重庆恩捷纽米 02 日 管理委员会重 科技股份有限 庆监管局 公司 2021-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项 目;出具警示 函 2 任思仆 2026 年 01 月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安 润建股份 2024 19 日 徽监管局 年年报审计项 目;出具警示 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康文军、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均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与大华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含税) (其中:2026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60万元,2026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已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大华为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 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 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大华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大华所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要求。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f4442243-4721-400a-9457-2351366c34d2.PDF ─────────┬──────────────────────────────────────────────── 2026-09-15 18:57│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526ec60d-0389-4b3c-8f56-997d61fee98a.PDF ─────────┬──────────────────────────────────────────────── 2026-09-15 18:57│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58f20329-f781-4b62-a7e2-79b45bac8aa9.PDF ─────────┬──────────────────────────────────────────────── 2026-09-15 18:56│双塔食品(00248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日以电话的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9月 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 敏主持,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列席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9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拟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为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臧庆佳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为规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董事李玉林先 生、隋君美女士、臧庆佳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1. 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 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持有人确定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等事项; 4.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7. 授权董事会提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8.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存续期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 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9.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 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臧庆佳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8日在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26a335ab-d191-4c2f-aab5-351f6859ad69.PDF ─────────┬──────────────────────────────────────────────── 2026-09-15 18:54│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公司 30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3.00 《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9月 16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与上述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28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 戳为准。传真应在 2026 年 9 月 28日 17:00 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 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377d8ff1-b81a-4028-ae50-e025e141374d.PDF ─────────┬──────────────────────────────────────────────── 2026-09-15 18:54│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cb017105-5144-4d55-85dd-2f1bb9abab0f.PDF ─────────┬──────────────────────────────────────────────── 2026-09-01 16:21│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7588cddd-9746-4513-b24a-2824dd2a4011.PDF ─────────┬──────────────────────────────────────────────── 2026-08-20 00:00│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325230b6-d101-4077-a550-588f97fa0f41.PDF ─────────┬──────────────────────────────────────────────── 2026-08-20 00:00│双塔食品(00248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07 日以电话的形 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8 月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 敏主持,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列席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 2026 年 8月 20 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 2026 年 8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8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ba5f89ef-6679-40f4-bc05-e9d9b17493a8.PDF ─────────┬──────────────────────────────────────────────── 2026-08-20 00:00│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1e3799f8-921a-4781-877a-b498a777a01e.PDF ─────────┬──────────────────────────────────────────────── 2026-08-20 00:00│双塔食品(00248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4dd07dd0-9ebd-4668-8b67-0c6d54ea43ea.PDF ─────────┬──────────────────────────────────────────────── 2026-08-20 00:00│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f8507d2e-64a4-459f-b0b4-a0e224300f07.PDF ─────────┬──────────────────────────────────────────────── 2026-08-04 16:26│双塔食品(002481):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1.5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6.0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6-042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6年8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31,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最高成交价为4.2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4.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224,657.38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6.01元/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57331128-3b09-41c3-8284-c9494e5bbf8c.PDF ─────────┬──────────────────────────────────────────────── 2026-07-28 16:42│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如 押 一大股 (%) (%) 是,注 东及其 明限售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君兴农 是 10,000 2.48% 0.81% 否 是 2026 2029 烟台银 补充质 业 ,000 年 07 年 07 行股份 押 月 27 月 22 有限公 日 日 司招远 支行 君兴农 是 4,900, 1.22% 0.40% 否 否 2026 2029 威海银 担保 业 000 年 07 年 07 行股份 月 27 月 23 有限公 日 日 司烟台 分行 合计 —— 14,900 3.69% 1.21% —— —— —— —— —— —— ,00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结、标 (%) 结数量 (%) 记数量 (股) (股) 君兴农 403,25 32.69% 230,78 245,68 60.92% 19.91% 0 0.00% 0 0.00% 业 0,137 0,000 0,000 招远市 926,60 0.08% 0 0 0.00% 0.00% 0 0.00% 926,60 100.00 金岭金 9 9 % 矿 合计 404,17 32.76% 230,78 245,68 60.79% 19.91% 0 0.00% 926,60 0.58% 6,746 0,000 0,000 9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84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7.05%,占公司 总股本的 2.31%,对应融资余额为 8,7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849 万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7.05%,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对应融资余额为 8,7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与被担保方的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 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申 股股东或 质押/冻结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请人等 第一大股 /标记 /拍 (%) (%) 东及其一 卖等股份 致行动人 数量 (股) 君兴农业 是 1,950,000 0.48% 0.16% 2025 年 08 2026 年 07 威海银行 月 15 日 月 27 日 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 分行 合计 —— 1,950,000 0.48% 0.16%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累计被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例 质押/ 标记数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 冻结/ 量(解 股份比 股本比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拍卖等 除冻结 例 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数量 /标记 (%) (%) 结、标 (%) 结合计 (%) (股) 适用) 记合计 数量 (股) 数量 (股) (股) 君兴农 403,25 32.69% 245,68 0 60.92% 19.91% 0 0.00% 0 0.00% 业 0,137 0,000 招远市 926,60 0.08% 0 0 0.00% 0.00% 0 0.00% 926,60 100.00 金岭金 9 9 % 矿 合计 404,17 32.76% 245,68 0 60.79% 19.91% 0 0.00% 926,60 0.58% 6,746 0,000 9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5e68128e-e4e7-4046-bed5-2f057e83c48c.PDF ─────────┬──────────────────────────────────────────────── 2026-07-13 19:1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7月10日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豌豆 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欧盟豌豆蛋白生产商临时联盟(Ad Hoc Coalition of Union Pea ProteinProducers)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 国的豌豆蛋白启动反倾销调查。调查产品范围:干重基础上蛋白质含量超65%的高蛋白豌豆蛋白,涵盖所有源自豌豆(包括但不限于 黄豌豆、绿豌豆)的类型,所有物理形态(固体如粉末、液体如溶液,无论是否组织化)。 倾销与损害调查期:2024年7月1日-2025 年6月30日。损害评估相关趋势审查期:2022年1月1日-调查期结束。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预先披露结果的公告》(编号:2026-005),对原产于中国的 豌豆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预先披露,公司涉案产品倾销税率适用112.7%,其他企业倾销税率适用40.5%、112.7%。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的公告》(编号:2026-018),对原产于中国的豌 豆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公司涉案产品倾销税率适用67.4%,其他企业倾销税率适用40.5%、67.4%。 二、本次终裁结果情况 2026年7月10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本次对原产于中国的豌豆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公告,公司涉案产品倾销税率适用67. 1%,其他企业倾销税率适用40.5%、67.1%。 三、风险提示 本次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税率为终裁结果,公司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1e783d63-72d4-421e-97cc-8b641e1fca1f.PDF ─────────┬──────────────────────────────────────────────── 2026-07-10 18:21│双塔食品(002481):回购股份报告书 ─────────┴──────────────────────────────────────────────── 双塔食品(00248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a74e31c-3680-4ba0-953c-03c70fed7dc3.PDF ─────────┬──────────────────────────────────────────────── 2026-07-10 18:21│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 日(即2026年7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403,250,137 32.69 2 杨君敏 151,160,633 12.25 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36,283,998 2.94 券账户 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 31,626,408 2.56 工持股计划 5 宋珂 8,519,600 0.6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6 刘晓娜 7,981,700 0.65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797,516 0.63 8 于福收 6,054,300 0.49 9 于鹏程 4,906,189 0.40 10 朱柯蒙 4,267,500 0.35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 条件股份总数 比例(%) 1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403,250,137 36.06 2 杨君敏 37,790,158 3.38 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36,283,998 3.24 券账户 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 31,626,408 2.83 工持股计划 5 宋珂 8,519,600 0.76 6 刘晓娜 7,981,700 0.71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797,516 0.70 8 于福收 6,054,300 0.54 9 于鹏程 4,906,189 0.44 10 朱柯蒙 4,267,500 0.3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e33abcb6-0e12-4965-a4fb-689d01b7ee47.PDF ─────────┬──────────────────────────────────────────────── 2026-07-07 19:46│双塔食品(00248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于 2026 年 07 月 03 日以 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 年 07 月 0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 敏主持,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列席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3db4e9f9-ac2b-4653-a7ab-580c70ddf3dd.PDF ─────────┬──────────────────────────────────────────────── 2026-07-07 19:45│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738f6156-b50e-4cb3-81e5-056e31b4d25e.PDF ─────────┬──────────────────────────────────────────────── 2026-07-03 19:1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07月0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臧庆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名股东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77c1cda5-6bf8-4735-a1fd-6822e80fac5c.PDF ─────────┬──────────────────────────────────────────────── 2026-07-03 19:15│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九齐非诉字第 030 号致: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 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 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 指南第2号——公告 格式》以及《烟台 (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 “本所”)受烟台 双塔食品股份有限 派本所夏亭亭律师、 陈思羽律师出席公 (下称“本次股东 会”),就本次股 资格、出席和列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事实出具本法律意见。 2、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有关副本 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有关材料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该等文件资料均不存在虚假内容或重大遗漏。 3、本所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事项,包括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4、本所同意将 东会的必备文件之 一,随其他材料一 5、本法律意见 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按照律师 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 1、2026年6月 第十九次会议,会 议决定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下称“《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载明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 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 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山东省招远 市金岭镇寨里村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6年7月3日9:15— 9:25,9:30—11:3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 间。 本所认为, 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和《 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和审议的议案 明的内容一致,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本次股东 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6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0名,代表公司563,113,420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644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818,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1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6,29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2%。 经过认真审查和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 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 3、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 会,由公司董事长 杨君敏先生主持会 的召集人资格符合 《公司法》、《股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2号——公告 法律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 三、本次股东 根据公司第六 股东会通知》,公 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即: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1.02 审议《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1.03 审议《选举隋君 美女士为公司董事》;1.04 审议《选举贾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1.05 审议《选举姜佳秀女士为公司董事》。2、审议《关于选举 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2.01 审议《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2 审议《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 审议《选举赵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 东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 现场和网络投票中 公司本次股东 场记名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代表、监事和本所 律师对现场投票进 票统计情况,当场 公布了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 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本次股东 》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40,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7%),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2,0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1093%)。 1.02 审议《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38,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4%),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2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816%)。 1.03 审议《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39,2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86 1.04 审议《选 表决情况:56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13%),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69 1.05 审议《选 表决情况:561,919,2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0,5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809%)。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审议《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61,915,1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6,4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185%)。 2.02 审议《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61,915,7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3%),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7,0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27 2.03 审议《选 表决情况:56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884%),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820 经验证,本所 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b5c97997-678b-4e4d-89ff-8d7c63d9aa09.PDF ─────────┬──────────────────────────────────────────────── 2026-07-03 19:15│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07月0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0名,代表公司563,113,420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644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818,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1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6,29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40,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7%),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2,0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1093%)。 1.02 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38,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2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816%)。 1.03 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39,2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5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860%)。 1.04 选举贾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38,1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79,4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693%)。 1.05 选举姜佳秀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19,2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0,5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1.7809%)。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15,1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6,4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185%)。 2.02 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15,7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7,0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275%)。 2.03 选举赵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21,8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8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3,1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82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亭亭、陈思羽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6440807-700b-4f84-b9e6-795201561615.PDF ─────────┬──────────────────────────────────────────────── 2026-07-03 18:22│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07月0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决定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盛万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 称: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97964200M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海路219号华创观礼中心4号楼10层 5.注册资本:4900万美元 6.营业期限:2014年04月30日至2044年04月30日 7.法定代表人:刘杰武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除金融租赁)及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 不含特种设备和汽车)、租赁交易咨询、向第三方机构转让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接收租赁保证金、货物和技术的 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32,304,889.94 332,287,557.91 净资产 332,304,889.94 332,287,557.91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8,757.26 -17,332.03 二、注销子公司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子公司是基于公司自身的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 更好的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 上述公司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也相应的发生变化,符合战略布局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 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72271f8-5866-4d79-8b52-6684d239e318.PDF ─────────┬──────────────────────────────────────────────── 2026-07-03 18:21│双塔食品(00248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06 月 19 日以电话的形 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07月 0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 敏主持,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列席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选举杨君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和表决情况如下: 2.1 战略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杨君敏 委员:孙心意、张宝国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 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张宝国 委员:孙心意、赵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隋君美 委员:孙心意、赵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4 审计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孙心意 委员:贾政庆、张宝国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主任 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 聘任李玉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2 聘任隋君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3 聘任张树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4 聘任师恩战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5 聘任杨晨暄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静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杰武先生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93e1084-8047-4e0a-a9d4-6a406af6b2da.PDF ─────────┬──────────────────────────────────────────────── 2026-07-03 18:1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月 03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 和 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 。至此,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杨君敏先生(董事长) 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贾政庆先生、姜佳秀女士。 独立董事:孙心意先生、张宝国先生、赵琳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臧庆佳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 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一,董事人数和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均已经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 况如下: 专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杨君敏 孙心意、张宝国 提名委员会 张宝国 孙心意、赵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隋君美 孙心意、赵琳 审计委员会 孙心意 贾政庆、张宝国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孙心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李玉林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隋君美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 副总经理:张树成先生、杨晨暄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张静静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刘杰武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任职资格 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静静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师恩战先生具备履行职 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兼任的副总经理职务并未分管经营业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35-8938520 传真:0535-2730726 电子邮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 邮编:26540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0ff0b83-126c-4dc7-a1d2-e4f06cd09f42.PDF ─────────┬──────────────────────────────────────────────── 2026-06-21 15:32│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君兴 是 3,100,000 0.77% 0.25% 2025.6.12 2026.6.17 威海银行股份 农业 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解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比例 比例 份冻结数 押股份 份冻结数 股份比例 量 比例 量 君兴 403,250, 32.69 232,730 57.71 18.86 0 0.0% 0 0.0% 农业 137 % ,000 % % 招远 926,609 0.08% -- -- -- -- -- 926,609 100% 市金 岭金 矿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04,176, 32.76 232,730 57.58 18.86 0 0.0% 926,609 0.54% 746 % ,000 %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66d4c66-37b4-4cf4-ae15-de511632c36d.PDF ─────────┬──────────────────────────────────────────────── 2026-06-21 15:32│双塔食品(002481):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2 月12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 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2 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 月 26 日、2023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626,408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3、2024 年 12 月 12 日,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 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4、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第二批解锁时间为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解 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即解锁 20,813,204 股。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本期实际可解锁股票数量为 0 股。 5、根据《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2 月 12 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1, 626,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规定及管理委员会决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直接减持或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名下等方式,对剩余股份进行处置及分配。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持有人在窗口期内不得买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窗口期包括: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规定为准。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 、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2/3 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 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未全部出售的,在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2ab4cbb-dd89-40da-9389-4aff8850d29a.PDF ─────────┬──────────────────────────────────────────────── 2026-06-15 20:50│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一、本次增资概述 烟台双塔丝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源食品”)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现注册 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为满足丝源食品业务开展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丝源食品增资 4500万元人民币,增资 后丝源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不 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烟台双塔丝源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MAKDMRYF8U 3、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4、注册时间:2026 年 5月 13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注册地:山东省烟台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预制菜加工;预制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未经加工的坚果、 干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 初级农产品收购;包装服务;谷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增资前后股东情况如下: 增资前股东出资比例及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500 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及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5000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丝源食品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丝源食品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 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相关信息尚需有关部门的核准登记,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9f3e4ca-c4ba-4bc4-976e-44338063f8de.PDF ─────────┬──────────────────────────────────────────────── 2026-06-15 20:50│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 拟将生产粉丝相关的机器设备、其他设备、运输设备等资 产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烟台双塔丝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丝源”),交易定价为23,599,928.02 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各业务板块布局、专业细分经营,公司拟将粉丝生产、销售、渠道运营业务独立拆分,成立全资子公司烟台双塔丝源食品 有限公司,实行专业化独立运营管理,优化业务架构,提升各业务板块运营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以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将粉丝生产相关的机 器设备、其他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出售给全资子公司双塔丝源,以上范围内资产业务相关的员工也根据相关政策一并转入双塔 丝源。涉及粉丝生产相关的厂房由公司以出租方式供双塔丝源使用。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 的议案》。 双塔丝源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因本次出售资产涉及总资产、净资产均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双塔丝源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MAKDMRYF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6年05月13日 实际控制人:双塔食品持有双塔丝源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预制菜加工;预制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未经加工的坚果、干 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初 级农产品收购;包装服务;谷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为公司原有粉丝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其他设备、运输设备等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 2、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拟出售资产明细如下: 资产类别 设备原值 累计折旧 设备净值 机器设备 88,929,805.55 66,765,453.55 22,164,352.00 其他设备 2,711,950.13 1,483,026.23 1,228,923.90 运输设备 486,398.84 279,746.72 206,652.12 合计 92,128,154.52 68,528,226.50 23,599,928.02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根据公允价值与账面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认,资产交易定价为人民币23,599,928.02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叁佰伍拾玖万玖仟玖佰贰拾捌元零贰分)。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1、本次出售资产在公司合并范围内进行,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理顺产权结构、优化公司业务及组织架构、提高组织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8a694ba-78a1-4e79-b247-cb1a077a57a5.PDF ─────────┬──────────────────────────────────────────────── 2026-06-15 20:49│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3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公司 30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的议案》 1.01 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贾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姜佳秀女士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议案》 2.01 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赵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 戳为准。传真应在 2026 年 6 月 29 日 17:00 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 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312d65a-52ac-462a-8892-07a1cb9fe921.PDF ─────────┬──────────────────────────────────────────────── 2026-06-15 20:49│双塔食品(002481):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 币银行存款、借款;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存款或外币付款、存款预测金额;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 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公司不得使用募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需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 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三章 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授权 第九条 本制度规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职责范围,具体包括: (一)公司财务部门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编制、资金安排、业务操作、账务 处理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 权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条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金融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金融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金融衍生品交 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四章 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货币汇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根据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 融机构报价信息,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通过的交易计划,选择具体的金融衍生品,将相关协议提交公司董事长,由董事长签署或由其授 权相关人员签署相关文件。 (三)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持续 关注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并定期向董事长报告相关情况。 (四)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内审部门应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报告,必要时还需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结 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执行、复核、审批相分离;经办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向公司董事长提交分 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由公司董事长经审慎判断后做出决策;财务部门应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第十七条 内审部门负责审查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应当披露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等,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当明确说明拟使用的衍生品合约的类别及其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明确两者是否 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以及如何运用选定的衍生品合约对相关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当对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 果进行说明,包括持续评估是否达到套期保值效果的计划举措。 第十九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 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 以上 ”“ 以下”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6f22650-e4cd-4a49-b269-23305aa541be.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宝国) ─────────┴──────────────────────────────────────────────── 声明人张宝国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宝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8a1a36d-55bd-4f42-8025-8ea3346367b8.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心意) ─────────┴──────────────────────────────────────────────── 提名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孙心意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2213e4e-6a50-4867-9b8c-bfe500094df5.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心意) ─────────┴──────────────────────────────────────────────── 声明人孙心意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孙心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a49ab12-3877-46e8-9d5d-a320136243d2.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宝国) ─────────┴──────────────────────────────────────────────── 提名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宝国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5035184-86ef-4a33-94d7-557fd3413829.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及国 际金融市场走势不断变化,公司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外汇、利率风险日益增加。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择机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鉴于国际金融环境、汇率及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所持有的外币将面临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带来一定影 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并防范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主 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风险相对可控,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上限将不超过上述交易金额的5%,授权期限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交易对手 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 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 客户供应商违约: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 收付款预测不准,即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导致交割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违约: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现货市场损失和汇兑损失。 3、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 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地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 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2、加强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 慎重选择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部门,及时关注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利率的信息分析与监控。当市场 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严格执行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及时报告并止损。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核算及披露,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具体包括: 1、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业务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金融衍生品的计量和确认,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3、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会计记录和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六、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匹配,充分运用合理的 金融工具来规避或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同时,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为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3340185-66ca-4706-9ccb-55a2f850a7e9.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品种: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择机与 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 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及国 际金融市场走势不断变化,公司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外汇、利率风险日益增加。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择机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上限将不超过上述交易金额的5%。 3、交易方式 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4、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 权期限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 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本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 客户供应商违约: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 收付款预测不准,即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导致交割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违约: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现货市场损失和汇兑损失。 3、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 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 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地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 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2、加强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 慎重选择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部门,及时关注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利率的信息分析与监控。当市场 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严格执行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及时报告并止损。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核算及披露,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 具体包括: 1、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业务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金融衍生品的计量和确认,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3、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会计记录和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 定,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已制定了 相应的管理制度, 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fda4299-0cfe-44f1-8a08-8427dba4eeba.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2026年 6 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君敏先生、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贾政庆先生、姜佳秀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宝国先生、孙心意先生、赵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 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心意先生、张宝国先生、赵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孙心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 过三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3.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e7f6208-bcf2-43e0-a5f1-5b3cad716748.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琳) ─────────┴──────────────────────────────────────────────── 声明人赵琳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为烟 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赵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7667e0e-4681-40f7-973e-b7aeb9c48e0a.PDF ─────────┬──────────────────────────────────────────────── 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琳) ─────────┴──────────────────────────────────────────────── 提名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赵琳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e42ecd9-6936-4cde-8c22-f6db81dd9b4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0│双塔食品: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0/1225481528.PDF ─────────┬──────────────────────────────────────────────── 2026-04-24│双塔食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402.PDF ─────────┬──────────────────────────────────────────────── 2026-04-22│双塔食品: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5028.PDF ─────────┬──────────────────────────────────────────────── 2025-10-24│双塔食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6929.PDF ─────────┬──────────────────────────────────────────────── 2025-08-20│双塔食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096.pdf ─────────┬──────────────────────────────────────────────── 2025-04-29│双塔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032.PDF ─────────┬──────────────────────────────────────────────── 2025-04-29│双塔食品: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981.PDF ─────────┬──────────────────────────────────────────────── 2024-10-22│双塔食品: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49193.PDF ─────────┬──────────────────────────────────────────────── 2024-08-23│双塔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316.PDF ─────────┬──────────────────────────────────────────────── 2024-04-26│双塔食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10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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