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1 双塔食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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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7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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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1 │双塔食品(002481):回购股份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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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1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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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46 │双塔食品(00248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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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45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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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7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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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5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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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5 │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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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22 │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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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21 │双塔食品(00248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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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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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7月10日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豌豆
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欧盟豌豆蛋白生产商临时联盟(Ad Hoc Coalition of Union Pea ProteinProducers)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
国的豌豆蛋白启动反倾销调查。调查产品范围:干重基础上蛋白质含量超65%的高蛋白豌豆蛋白,涵盖所有源自豌豆(包括但不限于
黄豌豆、绿豌豆)的类型,所有物理形态(固体如粉末、液体如溶液,无论是否组织化)。 倾销与损害调查期:2024年7月1日-2025
年6月30日。损害评估相关趋势审查期:2022年1月1日-调查期结束。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预先披露结果的公告》(编号:2026-005),对原产于中国的
豌豆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预先披露,公司涉案产品倾销税率适用112.7%,其他企业倾销税率适用40.5%、112.7%。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的公告》(编号:2026-018),对原产于中国的豌
豆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公司涉案产品倾销税率适用67.4%,其他企业倾销税率适用40.5%、67.4%。
二、本次终裁结果情况
2026年7月10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本次对原产于中国的豌豆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公告,公司涉案产品倾销税率适用67.
1%,其他企业倾销税率适用40.5%、67.1%。
三、风险提示
本次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税率为终裁结果,公司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1e783d63-72d4-421e-97cc-8b641e1fc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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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1│双塔食品(002481):回购股份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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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a74e31c-3680-4ba0-953c-03c70fed7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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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1│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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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
日(即2026年7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403,250,137 32.69
2 杨君敏 151,160,633 12.25
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36,283,998 2.94
券账户
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 31,626,408 2.56
工持股计划
5 宋珂 8,519,600 0.6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6 刘晓娜 7,981,700 0.65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797,516 0.63
8 于福收 6,054,300 0.49
9 于鹏程 4,906,189 0.40
10 朱柯蒙 4,267,500 0.35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
条件股份总数
比例(%)
1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403,250,137 36.06
2 杨君敏 37,790,158 3.38
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36,283,998 3.24
券账户
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 31,626,408 2.83
工持股计划
5 宋珂 8,519,600 0.76
6 刘晓娜 7,981,700 0.71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797,516 0.70
8 于福收 6,054,300 0.54
9 于鹏程 4,906,189 0.44
10 朱柯蒙 4,267,500 0.3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e33abcb6-0e12-4965-a4fb-689d01b7ee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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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46│双塔食品(00248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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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于 2026 年 07 月 03 日以
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 年 07 月 0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
敏主持,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列席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3db4e9f9-ac2b-4653-a7ab-580c70ddf3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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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45│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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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738f6156-b50e-4cb3-81e5-056e31b4d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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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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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07月0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臧庆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名股东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77c1cda5-6bf8-4735-a1fd-6822e80fa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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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5│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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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九齐非诉字第 030 号致: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 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 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 指南第2号——公告
格式》以及《烟台 (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 “本所”)受烟台
双塔食品股份有限 派本所夏亭亭律师、
陈思羽律师出席公 (下称“本次股东
会”),就本次股 资格、出席和列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事实出具本法律意见。
2、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有关副本
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有关材料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该等文件资料均不存在虚假内容或重大遗漏。
3、本所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事项,包括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4、本所同意将 东会的必备文件之
一,随其他材料一
5、本法律意见 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按照律师 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
1、2026年6月 第十九次会议,会
议决定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下称“《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载明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
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
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山东省招远
市金岭镇寨里村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6年7月3日9:15—
9:25,9:30—11:3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 间。
本所认为, 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和《 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和审议的议案 明的内容一致,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本次股东 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6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0名,代表公司563,113,420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644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818,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1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6,29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2%。
经过认真审查和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
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
3、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 会,由公司董事长
杨君敏先生主持会 的召集人资格符合
《公司法》、《股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2号——公告 法律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
三、本次股东
根据公司第六 股东会通知》,公
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即: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1.02 审议《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1.03 审议《选举隋君
美女士为公司董事》;1.04 审议《选举贾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1.05 审议《选举姜佳秀女士为公司董事》。2、审议《关于选举
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2.01 审议《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2 审议《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 审议《选举赵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
东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
现场和网络投票中
公司本次股东 场记名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代表、监事和本所
律师对现场投票进 票统计情况,当场
公布了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 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本次股东 》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40,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7%),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2,0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1093%)。
1.02 审议《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38,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4%),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2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816%)。
1.03 审议《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39,2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86
1.04 审议《选
表决情况:56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13%),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69
1.05 审议《选
表决情况:561,919,2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0,5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809%)。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审议《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61,915,1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6,4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185%)。
2.02 审议《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61,915,7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3%),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7,0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27
2.03 审议《选
表决情况:56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884%),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820
经验证,本所 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b5c97997-678b-4e4d-89ff-8d7c63d9aa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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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5│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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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07月0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0名,代表公司563,113,420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644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818,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1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6,29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40,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7%),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2,0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1093%)。
1.02 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38,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2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816%)。
1.03 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39,2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5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860%)。
1.04 选举贾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38,1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1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79,4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0693%)。
1.05 选举姜佳秀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19,2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0,5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1.7809%)。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15,1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6,4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185%)。
2.02 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15,7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73%),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7,0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7275%)。
2.03 选举赵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561,921,8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8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3,1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1.82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亭亭、陈思羽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6440807-700b-4f84-b9e6-7952015616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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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22│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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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07月0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决定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盛万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 称: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97964200M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海路219号华创观礼中心4号楼10层
5.注册资本:4900万美元
6.营业期限:2014年04月30日至2044年04月30日
7.法定代表人:刘杰武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除金融租赁)及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
不含特种设备和汽车)、租赁交易咨询、向第三方机构转让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接收租赁保证金、货物和技术的
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32,304,889.94 332,287,557.91
净资产 332,304,889.94 332,287,557.91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8,757.26 -17,332.03
二、注销子公司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子公司是基于公司自身的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
更好的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
上述公司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也相应的发生变化,符合战略布局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 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72271f8-5866-4d79-8b52-6684d239e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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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21│双塔食品(00248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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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06 月 19 日以电话的形
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07月 0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
敏主持,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列席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选举杨君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和表决情况如下:
2.1 战略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杨君敏 委员:孙心意、张宝国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 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张宝国 委员:孙心意、赵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隋君美 委员:孙心意、赵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4 审计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孙心意 委员:贾政庆、张宝国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主任
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 聘任李玉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2 聘任隋君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3 聘任张树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4 聘任师恩战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5 聘任杨晨暄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静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杰武先生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93e1084-8047-4e0a-a9d4-6a406af6b2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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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1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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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月 03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
和 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
。至此,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杨君敏先生(董事长) 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贾政庆先生、姜佳秀女士。
独立董事:孙心意先生、张宝国先生、赵琳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臧庆佳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 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一,董事人数和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均已经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
况如下:
专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杨君敏 孙心意、张宝国
提名委员会 张宝国 孙心意、赵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隋君美 孙心意、赵琳
审计委员会 孙心意 贾政庆、张宝国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孙心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李玉林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隋君美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
副总经理:张树成先生、杨晨暄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张静静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刘杰武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任职资格
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静静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师恩战先生具备履行职
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兼任的副总经理职务并未分管经营业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35-8938520
传真:0535-2730726
电子邮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
邮编:26540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0ff0b83-126c-4dc7-a1d2-e4f06cd09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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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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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君兴 是 3,100,000 0.77% 0.25% 2025.6.12 2026.6.17 威海银行股份
农业 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解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比例 比例 份冻结数 押股份 份冻结数 股份比例
量 比例 量
君兴 403,250, 32.69 232,730 57.71 18.86 0 0.0% 0 0.0%
农业 137 % ,000 % %
招远 926,609 0.08% -- -- -- -- -- 926,609 100%
市金
岭金
矿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04,176, 32.76 232,730 57.58 18.86 0 0.0% 926,609 0.54%
746 % ,000 %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66d4c66-37b4-4cf4-ae15-de511632c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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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双塔食品(002481):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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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2 月12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
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2
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 月 26 日、2023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626,408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3、2024 年 12 月 12 日,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
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4、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第二批解锁时间为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解
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即解锁 20,813,204 股。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本期实际可解锁股票数量为 0 股。
5、根据《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2 月 12 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1,
626,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规定及管理委员会决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直接减持或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名下等方式,对剩余股份进行处置及分配。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持有人在窗口期内不得买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窗口期包括: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规定为准。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
、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2/3 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
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未全部出售的,在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2ab4cbb-dd89-40da-9389-4aff8850d2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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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50│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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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概述
烟台双塔丝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源食品”)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现注册
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为满足丝源食品业务开展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丝源食品增资 4500万元人民币,增资
后丝源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不
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烟台双塔丝源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MAKDMRYF8U
3、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4、注册时间:2026 年 5月 13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注册地:山东省烟台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预制菜加工;预制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未经加工的坚果、
干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
初级农产品收购;包装服务;谷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增资前后股东情况如下:
增资前股东出资比例及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500
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及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5000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丝源食品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丝源食品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
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相关信息尚需有关部门的核准登记,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9f3e4ca-c4ba-4bc4-976e-44338063f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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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50│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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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 拟将生产粉丝相关的机器设备、其他设备、运输设备等资
产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烟台双塔丝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丝源”),交易定价为23,599,928.02 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各业务板块布局、专业细分经营,公司拟将粉丝生产、销售、渠道运营业务独立拆分,成立全资子公司烟台双塔丝源食品
有限公司,实行专业化独立运营管理,优化业务架构,提升各业务板块运营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以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将粉丝生产相关的机
器设备、其他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出售给全资子公司双塔丝源,以上范围内资产业务相关的员工也根据相关政策一并转入双塔
丝源。涉及粉丝生产相关的厂房由公司以出租方式供双塔丝源使用。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
的议案》。
双塔丝源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因本次出售资产涉及总资产、净资产均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双塔丝源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MAKDMRYF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6年05月13日
实际控制人:双塔食品持有双塔丝源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预制菜加工;预制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未经加工的坚果、干
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初
级农产品收购;包装服务;谷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为公司原有粉丝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其他设备、运输设备等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
2、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拟出售资产明细如下:
资产类别 设备原值 累计折旧 设备净值
机器设备 88,929,805.55 66,765,453.55 22,164,352.00
其他设备 2,711,950.13 1,483,026.23 1,228,923.90
运输设备 486,398.84 279,746.72 206,652.12
合计 92,128,154.52 68,528,226.50 23,599,928.02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根据公允价值与账面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认,资产交易定价为人民币23,599,928.02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叁佰伍拾玖万玖仟玖佰贰拾捌元零贰分)。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1、本次出售资产在公司合并范围内进行,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理顺产权结构、优化公司业务及组织架构、提高组织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8a694ba-78a1-4e79-b247-cb1a077a5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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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9│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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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3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公司 30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的议案》
1.01 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贾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姜佳秀女士为公司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议案》
2.01 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赵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
戳为准。传真应在 2026 年 6 月 29 日 17:00 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 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312d65a-52ac-462a-8892-07a1cb9fe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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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9│双塔食品(002481):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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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
币银行存款、借款;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存款或外币付款、存款预测金额;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
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公司不得使用募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需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
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三章 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授权
第九条 本制度规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职责范围,具体包括:
(一)公司财务部门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编制、资金安排、业务操作、账务
处理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
权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条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金融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金融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金融衍生品交
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四章 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货币汇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根据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
融机构报价信息,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通过的交易计划,选择具体的金融衍生品,将相关协议提交公司董事长,由董事长签署或由其授
权相关人员签署相关文件。
(三)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持续
关注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并定期向董事长报告相关情况。
(四)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内审部门应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报告,必要时还需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结
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执行、复核、审批相分离;经办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向公司董事长提交分
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由公司董事长经审慎判断后做出决策;财务部门应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第十七条 内审部门负责审查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应当披露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等,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当明确说明拟使用的衍生品合约的类别及其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明确两者是否
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以及如何运用选定的衍生品合约对相关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当对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
果进行说明,包括持续评估是否达到套期保值效果的计划举措。
第十九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
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 以上
”“ 以下”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6f22650-e4cd-4a49-b269-23305aa54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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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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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张宝国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宝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8a1a36d-55bd-4f42-8025-8ea3346367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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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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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孙心意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2213e4e-6a50-4867-9b8c-bfe500094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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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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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孙心意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孙心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a49ab12-3877-46e8-9d5d-a320136243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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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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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宝国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5035184-86ef-4a33-94d7-557fd3413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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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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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及国
际金融市场走势不断变化,公司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外汇、利率风险日益增加。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择机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鉴于国际金融环境、汇率及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所持有的外币将面临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带来一定影
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并防范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主
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风险相对可控,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上限将不超过上述交易金额的5%,授权期限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交易对手
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
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
客户供应商违约: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
收付款预测不准,即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导致交割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违约: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现货市场损失和汇兑损失。
3、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
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地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
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2、加强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
慎重选择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部门,及时关注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利率的信息分析与监控。当市场
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严格执行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及时报告并止损。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核算及披露,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具体包括:
1、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业务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金融衍生品的计量和确认,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3、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会计记录和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六、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匹配,充分运用合理的
金融工具来规避或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同时,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为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3340185-66ca-4706-9ccb-55a2f850a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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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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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品种: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择机与
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 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及国
际金融市场走势不断变化,公司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外汇、利率风险日益增加。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择机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上限将不超过上述交易金额的5%。
3、交易方式
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4、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
权期限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 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本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
客户供应商违约: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
收付款预测不准,即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导致交割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违约: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现货市场损失和汇兑损失。
3、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
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 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地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
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2、加强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
慎重选择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部门,及时关注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利率的信息分析与监控。当市场
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严格执行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及时报告并止损。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核算及披露,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
具体包括:
1、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业务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金融衍生品的计量和确认,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3、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会计记录和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
定,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已制定了
相应的管理制度, 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fda4299-0cfe-44f1-8a08-8427dba4ee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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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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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2026年 6 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君敏先生、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贾政庆先生、姜佳秀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宝国先生、孙心意先生、赵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
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心意先生、张宝国先生、赵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孙心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
过三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3.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e7f6208-bcf2-43e0-a5f1-5b3cad716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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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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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赵琳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为烟
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赵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7667e0e-4681-40f7-973e-b7aeb9c48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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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7│双塔食品(0024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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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赵琳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e42ecd9-6936-4cde-8c22-f6db81dd9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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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46│双塔食品(00248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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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日以电话的形式
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
敏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君敏先
生、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贾政庆先生、姜佳秀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
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杨君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2 提名李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提名隋君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提名贾政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提名姜佳秀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宝国先
生、孙心意先生、赵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孙心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提名张宝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提名赵林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就上
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定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
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6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6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6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七)审议通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6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6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251beff-4e14-4c4e-9a16-998b5c567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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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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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君兴 是 3,950,000 0.98% 0.32% 2025.6.5 2026.6.11 威海银行股份
农业 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解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比例 比例 份冻结数 押股份 份冻结数 股份比例
量 比例 量
君兴 403,250, 32.69 235,830 58.48 19.12 0 0.0% 0 0.0%
农业 137 % ,000 % %
招远 926,609 0.08% -- -- -- -- -- 926,609 100%
市金
岭金
矿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04,176, 32.76 235,830 58.35 19.12 0 0.0% 926,609 0.55%
746 % ,000 %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acda5d6-2884-4865-9935-9fedda0a2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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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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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君兴 是 3,900,000 0.97% 0.32% 2025.5.26 2026.6.1 威海银行股份
农业 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解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比例 比例 份冻结数 押股份 份冻结数 股份比例
量 比例 量
君兴 403,250, 32.69 239,780 59.46 19.44 0 0.0% 0 0.0%
农业 137 % ,000 % %
招远 926,609 0.08% -- -- -- -- -- 926,609 100%
市金
岭金
矿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04,176, 32.76 239,780 59.33 19.44 0 0.0% 926,609 0.56%
746 % ,000 %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6a6248e-7604-4824-b357-143a78647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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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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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君兴 是 3,500,000 0.87% 0.28% 2025.5.29 2026.5.29 齐鲁银行股份
农业 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支行
君兴 是 3,500,000 0.87% 0.28% 2025.5.29 2026.5.29 齐鲁银行股份
农业 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支行
二、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股份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君兴 是 5,000, 1.24 0.41 否 是 2026. 2028. 烟台银行股份 补充
农业 000 % % 5.29 11.17 有限公司招远 质押
支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解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比例 比例 份冻结数 押股份 份冻结数 股份比例
量 比例 量
君兴 403,250, 32.69 243,680 60.43 19.75 0 0.0% 0 0.0%
农业 137 % ,000 % %
招远 926,609 0.08% -- -- -- -- -- 926,609 100%
市金
岭金
矿
合计 404,176, 32.76 243,680 60.29 19.75 0 0.0% 926,609 0.58%
746 % ,000 % %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49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7.05%,占公司
总股本的 2.31%,对应融资余额为8,7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849 万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7.05%,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对应融资余额为 8,7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与被担保方的自
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
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2fdc0cb-438d-4327-949f-d126492b9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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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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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
业”)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君兴 是 3,900,000 0.97% 0.32% 2025.5.19 2026.5.28 威海银行股份
农业 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
君兴 是 3,500,000 0.87% 0.28% 2025.5.29 2026.5.28 齐鲁银行股份
农业 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解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比例 比例 份冻结数 押股份 份冻结数 股份比例
量 比例 量
君兴 403,250, 32.69 245,680 60.92 19.91 0 0.0% 0 0.0%
农业 137 % ,000 %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远 926,609 0.08% -- -- -- -- -- 926,609 100%
市金
岭金
矿
合计 404,176, 32.76 245,680 60.79 19.91 0 0.0% 926,609 0.58%
746 % ,000 % %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90508fe-b03e-4486-92b1-d69f0a8f0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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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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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5名,代表公司566,704,463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35
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558,670股,占公司权股份总数的45.11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45,7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2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64,379,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7%;反对1,7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47%;弃权59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4,384,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6%;反对1,7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37%;弃权5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4,376,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3%;反对1,7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50%;弃权5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4,276,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5%;反对1,8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16%;弃权6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9%。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4,325,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2%;反对1,7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6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9%。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06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2%;反对2,0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577%;弃权6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505,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813%;反对 2,027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97%;弃权 6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9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75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5%;反对2,4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312%;弃权5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96,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279%;反对 2,443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39%;弃权 5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83%。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563,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99%;反对6,63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708%;弃权5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4,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137%;反对 6,635
,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980%;弃权 5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83%。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107,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8%;反对1,9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409%;弃权6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
其中,同意 7,548,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042%;反对 1,9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04%;弃权 6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54%。
10、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64,374,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8%;反对1,7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157%;弃权5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815,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328%;反对 1,789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49%;弃权 5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23%。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213,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4%;反对2,2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26%;弃权2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654,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470%;反对 2,225
,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03%;弃权 2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28%。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4,062,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1,8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94%;弃权7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504,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646%;反对 1,867
,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017%;弃权 77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7%。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063,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2,2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025%;弃权3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04,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675%;反对2,28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842%;弃权3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亭亭、丁映竹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81f9fab-ceaf-4d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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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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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674c417-39b2-40dc-a988-d35cfba94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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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4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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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
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940f155-0695-4443-9b4f-64dd05d31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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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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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4月27日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豌豆
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欧盟豌豆蛋白生产商临时联盟(Ad Hoc Coalition of Union Pea ProteinProducers)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
国的豌豆蛋白启动反倾销调查。调查产品范围:干重基础上蛋白质含量超65%的高蛋白豌豆蛋白,涵盖所有源自豌豆(包括但不限于
黄豌豆、绿豌豆)的类型,所有物理形态(固体如粉末、液体如溶液,无论是否组织化)。 倾销与损害调查期:2024年7月1日-2025
年6月30日。损害评估相关趋势审查期:2022年1月1日-调查期结束。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欧盟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调查预先披露结果的公告》(编号:2026-005),对原产于中国的
豌豆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预先披露,公司涉案产品倾销税率适用112.7%,其他企业倾销税率适用40.5%、112.7%。
二、本次初裁结果情况
在公司及律师团队的努力下,2026年4月2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本次对原产于中国的豌豆蛋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公告,
公司涉案产品倾销税率适用67.4%,其他企业倾销税率适用40.5%、67.4%。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布的税率为初裁结果,最终结果尚需等待终裁公告。公司就本次初裁结果,已沟通律师团队进一步提出抗辩及评论意
见,以期获得公平结果。
2、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并持续跟进本案的进展情况,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0e7b7c-ffde-4e8b-b270-8584dfc7ff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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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1│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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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fd01c8-fca2-4c5d-b689-ca50cb8a7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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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1│双塔食品(00248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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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0 日以电话及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
敏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
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ae9c8e-2b8e-47c5-a9eb-a0451c620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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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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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2026 年 4月21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
展、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 3266.25 万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686.05 万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8.60 万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7834.21 万元。
基于当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以及 2025 年度中期的利润分配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1,974,125.02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36.6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974,125.02 24,673,868.55 37,010,89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662,490.37 94,615,297.10 93,238,302.0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78,342,074.3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34,643,329.2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3,658,888.57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3,505,363.18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3,658,888.5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
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73c8587-a7f4-4de5-8deb-adcb8f1ab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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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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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6042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a152416-90cd-40ca-b025-0eb0c8623e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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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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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于 2026 年 4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
事津贴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4.32 万元人民币(税后),按月平均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考核评定。
上述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d7c9763-d17c-4bc5-9e92-7a187a2397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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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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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jEv6BXAF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
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隋君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师恩战,独立董事孙心意(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
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jEv6BXAFa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师恩战 张静静
电话:0535-8938520
传真:0535-2730726
邮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d83c06b-f48f-46c9-afc1-011d7e7a1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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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双塔食品(00248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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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烟台双塔食品股
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 4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与公司签订了审计
业务约定书。容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 年 4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对审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与
审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审计完成阶段,事务所就审计的相关工作向审计委员会做了详细汇报。
(三)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a24e894-9830-445e-8131-05047f52e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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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双塔食品(002481):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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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为
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
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在综合考虑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盈利水平、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与
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利润分配做出的制度性安排,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第二条 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遵循重视对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行连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3、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条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盈利状况和现金流量情
况,在保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实施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办法。现金股利以人
民币支付。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 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未来三年,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
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会的意见,提出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方案,并
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3、现金分红的比例
未来三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未来三年,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6、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并根据形势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的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
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五、附则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1f9c5a0-1d59-4ef5-afb2-c5c963fb8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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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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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6f60410-1267-4213-ae5f-c471c84177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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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双塔食品(00248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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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c02aa46-27d6-4c4a-92b7-6178c00aa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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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6│双塔食品(00248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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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
发行价格将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
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
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
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
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
,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 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
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f9668bd-da81-4e75-b230-8c8e9adc7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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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6│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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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0ff947d-5ad4-4e2b-abe6-621d3aa39d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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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6│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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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0024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175d515-75fb-4790-8d06-2e52fe9c9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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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6│双塔食品(00248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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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
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25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全文2026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
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12、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4、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7、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1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1771834-48f6-4ea9-af3c-e667672a3c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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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5│双塔食品(0024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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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007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00Z0071号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015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双塔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双塔食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双塔食品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双塔食品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双塔食品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双塔食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36760d7-13d5-4974-bf06-3f21afe4881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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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双塔食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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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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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双塔食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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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5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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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双塔食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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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6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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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双塔食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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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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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双塔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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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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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双塔食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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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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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双塔食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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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49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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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双塔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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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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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双塔食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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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10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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