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4 江海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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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9 │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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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9 │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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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4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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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4 │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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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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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49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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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49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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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49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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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49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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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49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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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9│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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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a298d7a-14ce-47f5-ac3a-5201b03d4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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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9│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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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dcc0bc48-6723-493b-b267-43d907f80d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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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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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15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刘知豪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541 人,代表股份数313,701,01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
司回购的股份,下同)37.25%。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 97,280,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5%。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数216,773,631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25.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5 人,代表股份 96,927,3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5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相
关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79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反对37,871,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弃权31,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9,37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4%;反对37,871,3
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弃权31,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79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反对37,874,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弃权31,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9,374,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3%;反对37,874,7
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弃权31,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019,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反对1,642,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38,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99,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反对1,642,82
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弃权38,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797,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反对37,866,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弃权37,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9,377,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4%;反对37,866,1
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2%;弃权37,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
1.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783,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1%;反对37,88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弃权3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9,363,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2%;反对37,880,9
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弃权3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
1.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79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反对37,866,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弃权38,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9,376,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4%;反对37,866,7
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弃权38,084,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
1.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002,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反对1,644,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53,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58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反对1,644,72
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弃权53,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
1.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775,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1%;反对37,879,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弃权4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9,355,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1%;反对37,879,1
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弃权4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
1.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6,110,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2%;反对37,545,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弃权4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9,690,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反对37,545,3
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9%;弃权4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376,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反对1,292,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1%;弃权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7,441,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反对 1,29
2,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弃权 3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谢文武、宋雨钊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8350458e-eca2-4e87-a1cf-37b4f60c6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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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4│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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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a0c5d2c5-337d-4b8d-a6f5-7f495fe2f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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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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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 月 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9.7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月 2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 年 9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股
份价格进行调整,自 9 月 26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9.74 元/股(含)调整为 35.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5 年 9月30 日,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0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7日、2025 年 6月 4日、2025年 7月 2日、2025 年 8 月 2 日、2025 年 9月 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
3、公司的实际回购期间为 2025 年 6月 20 日-2025 年 9月 30 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2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0%,最高成交价为
30.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12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50,996,95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
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
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126,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00%。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051,676 3.53% 32,178,076 3.78%
无限售条件股份 820,472,265 96.47% 818,345,865 96.22%
总股本 850,523,941 100.00% 850,523,941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26,4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1d607979-cce2-4dbc-9748-996c9d35ee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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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49│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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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系统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1)于2025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列示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全部下述两个议案 √
1.00 《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9)
1.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3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1.08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1、提案1需要逐项表决,其中提案1.01、1.02、1.0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注2、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
注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次会议中所有议
案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
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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