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4 江海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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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3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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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38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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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58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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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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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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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1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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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4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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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23 │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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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6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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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5 │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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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3│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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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15 日、2026
年 6月 16 日、2026 年 6月 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订单合同等情形。公司股票价格自 4月份
以来涨幅达 264.23%,短期累计涨幅较大,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截至 2026年 6月 1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04.
93 元/股,动态市盈率为 137.72 倍,公司所处行业(电子元件行业)最新市盈率为 97.41 倍,公司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
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较大回调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和 2026 年 4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度,公司铝电解电容器收入占比 80.55%、 薄膜电容器收入占比 10.49%、 超级电容器收入占比 6.42%。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6 年一季度,超级电容业务收入 1.06 亿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为7.66%,其中在 AI 服务器电源端的应用约为 1200
万元。
2025 年度、2026 年一季度,固态高分子叠层电容器(MLPC)收入分别约为5200 万元、2200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
别为 0.95%、1.59%(2026年一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目前超级电容器、MLPC 的规模、营收占比及其在 AI 服务器电源上的应用都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3、公司产品在下游服务器电源等应用领域景气度易受宏观环境与政策影响,需求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同时行业竞争也可能会
加剧、易出现产能与需求不匹配的情况;此外新兴市场客户认证周期较长,现有及新增订单落地进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15 日、2026 年
6月 16 日、2026 年 6月 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和 2026年 4月 2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均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2a38f6e-ca19-441f-90db-30a1b0694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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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38│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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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2日、2026
年 6月 3日、2026 年 6月 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订单合同等情形。公司股票价格自 4月份以来
涨幅达236.18%,短期累计涨幅较大,截至 2026 年 6月 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96.35元/股,动态市盈率为 126.46 倍,公司所处
行业(电子元件行业)最新市盈率为86.75 倍,公司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可能
存在较大回调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和 2026 年 4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度,公司铝电解电容器收入占比 80.55%、 薄膜电容器收入占比 10.49%、 超级电容器收入占比 6.42%。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6 年一季度,超级电容业务收入 1.06 亿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为7.66%,其中在 AI 服务器电源端的应用约为 1200
万元。
2025 年度、2026 年一季度,固态高分子叠层电容器(MLPC)收入分别约为5200 万元、2200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
别为 0.95%、1.59%(2026年一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目前超级电容器、MLPC 的规模、营收占比及其在 AI 服务器电源上的应用都较小。另外,公司没有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M
LCC)业务,也没有投产 MLCC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产品在下游服务器电源等应用领域景气度易受宏观环境与政策影响,需求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同时行业竞争也可能会
加剧、易出现产能与需求不匹配的情况;此外新兴市场客户认证周期较长,现有及新增订单落地进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2日、2026 年 6
月 3日、2026 年 6月 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和 2026年 4月 2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均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4fc1ead-c224-4539-a960-d5e097cf4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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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58│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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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27 日、2026
年 5月 2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订单合同等情形。公司股票价格自 4月份以来涨幅达 157.11%
,短期累计涨幅较大,截至 2026 年 5月 2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74.07 元/股,动态市盈率为 97.22 倍,公司所处行业(电子元
件行业)最新市盈率为 85.68 倍,公司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较大回
调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和 2026 年 4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度,公司铝电解电容器收入占比 80.55%、 薄膜电容器收入占比 10.49%、 超级电容器收入占比 6.42%。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6 年一季度,超级电容业务收入 1.06 亿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为7.66%,其中在 AI 服务器电源端的应用约为 1200
万元。
2025 年度、2026 年一季度,固态高分子叠层电容器(MLPC)收入分别约为5200 万元、2200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
别为 0.95%、1.59%(2026年一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目前超级电容器、MLPC 的规模、营收占比及其在 AI 服务器电源上的应用都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3、公司产品在下游服务器电源等应用领域景气度易受宏观环境与政策影响,需求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同时行业竞争也可能会
加剧、易出现产能与需求不匹配的情况;此外新兴市场客户认证周期较长,现有及新增订单落地进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27日、2026年 5
月 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和 2026年 4月 2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均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5158fe2-d746-4786-a9c9-3b12693375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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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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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449,368 股后的842,074,57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利
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18,939,388.98 元=842,074,573 股×0.26 元/股;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公
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即 218,939,388.98 元÷850,523,941 股×10=2.57417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2574170 元。故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74170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449,368股后的842,074,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承诺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会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49,368.00股后的842,074,573.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2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 08*****208 億威投資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79 号
咨询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咨询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电话:0513-865718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93471e6-9507-4646-bfae-a5ce0f338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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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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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15日、2026年 5
月 18 日、2026年 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和 2026 年 4月 2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铝电解电容器收入占比 80.55%、薄膜电容器收入占比 10.49%
、超级电容器收入占比 6.42%。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超级电容器收入占比还比较低。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ebbf87a-4768-474b-b9b3-cafb0fc8f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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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1│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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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卫东、丁继华,高级管理人员徐永华、王军、王汉明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陈卫东先生持有公司 19,527,3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0%;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 3,41
3,3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0%;徐永华先生持有公司5,963,9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0%;王军先生持有公
司 5,29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2%;王汉明先生持有公司 4,7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6%;计划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9月 7日)减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00,00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6%。(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号 (股) 例
1 陈卫东 董事长、董事 19,527,348 2.30%
2 徐永华 副总裁 5,963,989 0.70%
3 王军 副总裁 5,296,000 0.62%
4 王汉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780,000 0.56%
5 丁继华 董事、总裁 3,413,364 0.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1 陈卫东 1,200,000 0.14%
2 徐永华 1,400,000 0.16%
3 王军 1,200,000 0.14%
4 王汉明 1,000,000 0.12%
5 丁继华 800,000 0.09%
合计 5,600,000 0.66%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9月 7日)减持公司股份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公司董事陈卫东、丁继华,高级管理人员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不存在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和承诺事项。
8、公司董事陈卫东、丁继华,高级管理人员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陈卫东、丁继华,高级管理人员徐永华、王军、王汉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陈卫东、丁继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出具的《买卖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86757c0-6935-4832-b46d-c1605a3b4e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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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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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f83e5d7-a8b4-443c-ada7-99fc4d20c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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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23│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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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45be85b-23de-4d0c-8853-1514802aea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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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6│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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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朱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及实施概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1月 9日披露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持有公司股份 60,627,9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的股
东朱祥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年 2月 2日至 2026年 5月 1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5%)。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朱祥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计划
实施已完成。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2、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朱祥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朱祥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e604694-33f5-4473-8c64-8ac01e3f0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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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5│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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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c04c997-5884-44b7-a92d-288365b2d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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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2│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参加“在浙里看国企”浙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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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省国资委主办,深圳市全
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在浙里 看国企”浙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 14:30-17:15
2、召开方式:视频直播
3、公司出席人员:副董事长刘知豪、董事会秘书王汉明、财务总监黄仕毅、独立董事曹悦
4、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
演 APP 观看本次活动的视频直播。
二、投资者问题征询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8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本次活动直播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bad5513-0116-41f3-a006-423b9b6b8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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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1│江海股份(0024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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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0e82450-e70e-4972-a5d8-da929b98f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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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45│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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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72f94a9-c694-49c3-b8ed-a536a7a828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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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33│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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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c38ea11-5e8b-45ea-a4b8-39bb5df7c3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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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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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达亮,男,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历。陈达亮先生在中国
内地和香港长期从事资本市场服务和金融机构服务,现任职于上海维港传承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在此之前,
陈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普华永道上海和香港办公室、京东数科、同盾科技、游族集团和绅湾资本,担任高级经理、高级总监、副总裁、
首席财务官、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1、通过现场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1次董事会会议,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委员参加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日。并且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交流沟通,听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
况、公司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身专业素质及见解,提供合理科学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进行了审慎核查
,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其提名和选举流程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
会议,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2025 年 2月开始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我会持续关注公司,祝愿公司越来越好。
独立董事:陈达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f4885ca-eb10-4932-be35-d5256954ae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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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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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1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4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10.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 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
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次会议中,上
述议案均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 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6、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通扬南路 79 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邮政编号:226361
8、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9、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10、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c2d547d-aca7-458c-883d-b6ee182bc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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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独董董事述职报告(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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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斌,男,中国共产党员,1968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博士,扬州大学商学院教授、会计专业主任。兼任青海
华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常务理事、扬州市城控集团外部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 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过缺席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
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 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无缺席情况发生。其中,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
会 6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总结、聘任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详细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对公司日常的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在年审期间就审计项目组人员配置、审计计划的范围
、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确认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作为委员参加 1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对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
究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对
公司相关报道,积极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通过积极参加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认真查看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与中小
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
关的业务优化方案。除了参加董事会会议之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通过查阅文件、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
询的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深入了解。还另外安排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
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保持联系,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情况,关注传媒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公司所面临
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未发生拒绝、阻碍或
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
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
纳认真求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均是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
司拓展业务、增加收入。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5年 10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本人对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和选聘程序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会
议、参与培训、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积极参与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张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5504992-faf9-44e5-993d-69bcefd579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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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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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南通江海电容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
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年度薪酬分配,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公司股东会负责审批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分配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薪酬构成标准和发放
第八条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
(一)董事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
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其他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津贴的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
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年度薪酬方案考核后确认薪酬。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以年度确定的薪酬方案为基础,根据经营业绩情况
确定最终发放金额。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年薪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考评结果计算。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递延支付部分应与公司中长期业绩、风险管控及个人后续履职表现相匹配。
第三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需要。薪酬体系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承诺如下: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第十九条 公司将结合行
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坚持统筹协调,薪酬增长与普通职工
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
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及修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董事会。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施行,并追溯至2026年1月1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90b4b24-71b9-4512-aab1-e6ed780cd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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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独董董事述职报告(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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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古群,女,1964 年生,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任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
82)主任委员;任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1、通过现场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1次董事会会议,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日。并且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交流沟通,听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
况、公司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身专业素质及见解,提供合理科学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进行了审慎核
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其提名和选举流程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
会议,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2025 年 2月开始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我会持续关注公司,祝愿公司越来越好。
独立董事:古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5362e3e-7ae4-4721-8897-fb8c8402c4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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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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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曹悦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律师进
修学院副院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一、第二届委员、杭州仲裁委仲裁员。曾担任浙江省政府联络办公室法制处主任
科员;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厅党委机要秘书;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浙江律师进修学院监事;浙江律师进修学院副院
长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过缺席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 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无缺席情况发生。其中,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1次会议,公司经营层 2025年度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实现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完成年度考
核指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对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
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
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对
公司相关报道,积极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通过积极参加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认真查看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与中小
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
关的业务优化方案。除了参加董事会会议之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通过查阅文件、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
询的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深入了解。还另外安排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
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保持联系,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情况,关注传媒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公司所面临
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未发生拒绝、阻碍或
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
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
纳认真求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均是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
司拓展业务、增加收入。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变更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5年 10月 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
过。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本人对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和选聘程序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会
议、参与培训、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积极参与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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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独董董事述职报告(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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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锋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学)。现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监事长,兼任信息部主任、电子防护元器件分会秘书长等职。兼任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李锋先生从事电子元器件行业信息采编、市场分析、行业咨询工作 20余年。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了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 “
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工业“四基”发展规划电
子元器件领域分规划、《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 版及 2023-2027 版、《中国电子元器件制造业成本研究
》、《中国传感器行业财税政策研究》等规划和课题的编撰。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过缺席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 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无缺席情况发生。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战略委员会
会议 1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对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
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
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对
公司相关报道,积极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通过积极参加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认真查看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与中小
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
关的业务优化方案。除了参加董事会会议之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通过查阅文件、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
询的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深入了解。还另外安排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
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保持联系,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情况,关注传媒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公司所面临
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未发生拒绝、阻碍或
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
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
纳认真求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均是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
司拓展业务、增加收入。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5年 10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本人对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和选聘程序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会
议、参与培训、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积极参与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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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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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a49cf4d-2200-4662-ad1a-ca4f71d36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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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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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江海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海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江海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海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翁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瑛瑛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375f1f1-836b-4feb-9f1c-4fce620e8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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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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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30e3ddc-1cdd-4764-8495-08dced4ac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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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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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海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获准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8,781,868.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94,562,647.00 股,发行价格为
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 19,239,599.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760,390.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6号
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923.96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18,076.04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606.22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0.83
减: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14,050.04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519.8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 2009年 2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批准并经 2015年 8月 24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修正,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
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25 年,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截
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储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 021900200710988 已销户
营业部 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 93010154740022459 已销户
南京分行 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9550880222182400309 已销户
合计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 7 月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6日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号:2025-037)。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公司按计划完成了募投项目结项时待支付款项的支付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按规定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26日、2024年 12月 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和“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 5,048.14万元将
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节余资金 24,353.83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最终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24,519.86万元,
公司已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按照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
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
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同时,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单价
较规划时有所下降,使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产能所需的投入有所减少。此外,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
入。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四、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5221 号),认为: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江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海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feb3cab-00a8-49c2-80d7-810d796c04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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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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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江海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江海股份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翁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瑛瑛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娟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
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 号)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56.2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
2.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 1,923.9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076.0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6〕0015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923.96
募集资金净额 118,076.04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606.22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0.83
减: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14,050.04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519.8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原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1900200710988 已于 2025 年 7 月销户
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3010154740022459 已于 2025 年 7 月销户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222182400309 已于 2025 年 7 月销户
司南通通州支行
合 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485863c-c905-4243-988e-fbffd46ae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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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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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cbae229-4ce9-4a1d-90b3-e575c986a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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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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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微
信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 独立董事古群、陈达亮
、张斌、曹悦、李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4票(关联董事陈卫东、刘知豪、丁继华、陈瑜、黄仕毅回避表决),本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
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度报告
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594,231.19 元,其中:2
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4,052,148.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6,181,526.80元,减去2025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60,607,822.2
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8,237,554.55
元,以及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219,492,252.98元后,2025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 2,141,896,045.41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及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
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0,523,9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49,368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850,523,941股扣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842,074,57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218,939,388.98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的比
率为32.45%。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
荐代表人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
司出具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此项决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此项决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同
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相关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申请江苏银行南通分行 13,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
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广发银行南通分行 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
年;交通银行南通分行 3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招商银行南通分行 3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29,5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兴业银行南通分行 6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建设银行南通
分行 25,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信银行南通分行 3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本议案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此项决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5票(关联董事陈卫东、范烨、刘知豪、黄仕毅回避表决),本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此项决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案》, 同意于 2026年 5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
交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此项决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1daa05b-2f38-472f-af0b-d2415d8a1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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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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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26419ee-9a1c-4425-b3b4-e7da33cff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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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拟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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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拟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7280d87-8ee5-4a7d-a5d2-c08102e0d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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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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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c91e1e5-7528-4a79-afa3-89101282e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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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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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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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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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6f64849-880d-49be-8076-294e2e689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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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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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A、B股)审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 已完结(天健需在
东海证券、 6 日 电气2017 年度、2019 年度 5%的范围内与华仪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 电 气 承 担 连 带
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责任,天健已按期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 履行判决)
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
施 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翁伟,1997 年成为签字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5家以上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娟,201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焕森,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
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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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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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末,天健现有合伙人250名,注册会计师2,36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954人。
天健2024年度业务收入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用天健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天健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9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用天健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
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2、年报编制期间,天健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多次沟通,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质量管理体系、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2025年度公司的财务和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
3、2026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安排听取年审会计师汇报公司 2025 年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的审计情况及年报审计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问题关注及拟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包括《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年报
相关事项,经审议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a5c83db-834c-4127-bd08-228ef7f53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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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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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 号)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56.2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
2.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 1,923.9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076.0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6〕0015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923.96
募集资金净额 118,076.04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606.22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0.83
减: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14,050.04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519.8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原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1900200710988 已于 2025 年 7 月销户
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3010154740022459 已于 2025 年 7 月销户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222182400309 已于 2025 年 7 月销户
司南通通州支行
合 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a460a6f-2e67-4581-8c3d-44e5631c0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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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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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关
税前报酬总额 联方获取报酬
陈卫东 男 62 董事、董事长 现任 103.55 否
丁继华 男 54 董事、总裁 现任 83.79 否
陈瑜 女 53 董事、副总裁 现任 61.96 否
方仁德 男 51 董事 离任 0 否
张伟文 男 50 董事 离任 0 否
焦美华 女 52 董事 离任 0 否
古群 女 61 独立董事 离任 0.6 否
陈达亮 男 42 独立董事 离任 0.6 否
张斌 男 57 独立董事 现任 7.15 否
徐永华 男 61 副总裁 现任 61.96 否
王 军 男 58 副总裁 现任 61.96 否
王汉明 男 59 副总裁、董事 现任 61.96 否
会秘书
杨恩东 男 52 副总裁 现任 65.26 否
刘知豪 男 45 董事、副董事 现任 0 是
长
范烨 男 44 董事 现任 0 是
黄仕毅 男 46 董事、财务总 现任 56.8 否
监
曹悦 男 57 独立董事 现任 6.55 否
李锋 男 49 独立董事 现任 6.55 否
合计 -- -- -- -- 578.69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
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9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
予实报实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绩效、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
按月平均发,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薪酬绩效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绩效评价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或个人自行缴纳。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52214e2-ccd3-48e7-921a-d2c9716b2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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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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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通江海
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李锋先生、曹悦先生、张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锋先生、曹悦先生、张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c83dc67-dffe-4fc1-928f-638ef7887b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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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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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247a9d1-ccca-496f-a74a-74def9e297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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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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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16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4 月 16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2JNAsyBz2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4月 16日(
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16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陈卫东,财务总监 黄仕毅,董事会秘书 王汉明,独立董事 李锋(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4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2JNAsyBz2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4月 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邮箱:info@jianghai.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e3b495f-3492-4a63-ba92-1bfb7fca32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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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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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141826d-aabd-4629-91cb-bcebb8bd90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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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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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674,594,231.19 元,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4,052,148.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26,181,526.80 元,
减去 2025 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 60,607,822.26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加上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8,237,554.55 元,以及减去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 219,492,252.98 元后,2025 年度
实际可分配利润 2,141,896,045.41 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及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
规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850,523,941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
后年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449,368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850,523,941 股扣减回购股份后的
股本 842,074,573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 218,939,388.98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
净利润的比率为 32.45%。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218,939,388.98 元;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51,007,684.8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269,947,073.85 元,
该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40.02%。
(二)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8,939,388.98 219,492,252.98 219,427,512.9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74,594,231.19 654,664,296.72 707,069,109.4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337,057,987.7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41,896,045.4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57,859,154.9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78,775,879.12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57,859,154.94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657,859,154.9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
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本公司 2025 年盈利状况、未来发
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审计报告
2、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e9356a3-734d-4860-a1de-262eef2cf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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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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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eab066d-5ad3-40dd-b052-218139704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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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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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14586b5-e8df-44b0-87a0-6c83c5db7d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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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9:36│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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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73194b6d-601a-4be0-9466-6fa397e4bd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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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6:36│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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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3ffa4554-c8fb-4f9a-9aff-656de28e4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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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8:36│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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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8dba9da5-edc1-4d6d-b381-ecdcbf009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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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21│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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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9日以微
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范烨、刘知豪、黄仕毅已回避表决。其他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70b5881c-41f7-4e60-9c67-7157f76da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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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20│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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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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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39│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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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a298d7a-14ce-47f5-ac3a-5201b03d476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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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江海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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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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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江海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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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71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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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江海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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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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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江海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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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07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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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江海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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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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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江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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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8/1223021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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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江海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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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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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江海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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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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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江海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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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8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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