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5 ST雪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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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10 │ST雪发(002485):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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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10 │ST雪发(00248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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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9 │ST雪发(002485):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户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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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9 │ST雪发(00248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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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9 │ST雪发(00248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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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 │ST雪发(00248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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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 │ST雪发(00248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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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 │ST雪发(00248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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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 │ST雪发(002485):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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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 │ST雪发(002485):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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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10│ST雪发(002485):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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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c2683e5-0178-456a-aeb8-eb7de25bca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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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10│ST雪发(00248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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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1947fd2-882a-4bba-a8ef-0ffa057f31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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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9│ST雪发(002485):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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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
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户青女士,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硕士研究生
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1次,通讯表决 4 次,无缺席董事会议的情况,本人对
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 1 次。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
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为了解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
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
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主持参与 7 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向公
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
交审计报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 年,本人参与 1 次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本人参与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
行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保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
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沟通,督促其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
5、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参加会议后,也与公司高管分别进
行了座谈;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在公司现场工作 10 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均能
及时配合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和规范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条件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确定。
4、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
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的经营目标以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工资制度、考核办法确
定,审议流程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
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本人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5474a78-8dd1-4843-a318-dbccb6d1b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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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9│ST雪发(00248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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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ebd7d45-b189-466b-87cc-27a29d8e3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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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9│ST雪发(00248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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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7d486da-a230-464f-9322-8dee9e3b52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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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ST雪发(00248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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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665,190.05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5,660,553.24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
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
究后,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1,665,190.05 -10,629,892.37 -348,887,898.1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85,660,553.2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4,892,919.2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70,394,326.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
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
究后,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c7830798-2255-43e5-8935-0eecef97c1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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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ST雪发(00248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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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
董事徐尧先生、户青女士、曹文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尧先生、户青女士、曹文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79e8796-a7ae-4ddc-9eb8-d4611fa82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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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ST雪发(00248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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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2024年度末,中喜所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442名、从业人员总数1,45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330名。
2024年度服务客户8,8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41,845.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575.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260.14万元
。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0家,挂牌公司客户167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代码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1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
C36 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2024 年度挂牌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代码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27.04 万元。
2024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434.10 万元。
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所未受到刑事处罚。
中喜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
中喜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1次。
中喜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
(二)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的工作安排,中喜所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中喜所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及进展情况》,就202
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具体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考虑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
了总体把握。
(三)2025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报审计进展情况》,就审计计划
的执行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关于年度初审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听取了会计师的汇报,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关注
点等,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要求,对中喜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喜
所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督促中喜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喜所在年报审计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中喜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的履
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喜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计划、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中喜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表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
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15fe28f-3066-4903-9698-8a580ab0ea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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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ST雪发(002485):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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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b1f9029b-767c-44c6-927c-69854fc510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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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07│ST雪发(002485):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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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规划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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