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7 大金重工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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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与欧洲船东签署船舶建造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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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32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上市申请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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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52 │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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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 │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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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1 │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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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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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6:20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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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6:43 │大金重工(00248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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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34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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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32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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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金重工(002487):关于与欧洲船东签署船舶建造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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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关于与欧洲船东签署船舶建造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600292b-9169-4726-8dcf-5bfad8f55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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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32│大金重工(002487):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上市申请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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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已于 2025年 9月 29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
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6年4月 8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更新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
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
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
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30/documents/sehk26040802266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30/documents/sehk26040802267.pdf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
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
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
他因素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dcc33d73-d0ed-4128-b3f7-8d0ac1c52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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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52│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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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5819eda-3df1-40a7-a0bd-efcb6dd735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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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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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鑫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71人,代表股份 394,465,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5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257,405,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6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8人,代表股份 137,059,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91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8人,代表股份 137,059,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911%。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8人,代表股份 137,059,40
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911%。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审议,达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94,41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67%。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94,4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 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8%。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94,4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 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7%。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94,42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 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4%。
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 394,41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 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 21,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6、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94,40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 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68%。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88,944,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5%;反对 5,493,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5%;弃权 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泽川律师和王天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cd5e8609-9d22-46d8-b167-b9156c3d2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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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1│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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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号广播大厦 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 意 见
致: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
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
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
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6年 3月 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
本次股东会。
(二)2026年 3月 6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股东会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其
他事项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3日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号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鑫先生主
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3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871名,代表公司股份 394,465,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852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3名,代表公司股份 257,405,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0.3616%;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868名,代表公司股份 137,059,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4911%,以上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无修改议案、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经
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进行了
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394,41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6%;弃权 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2.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394,4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 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6%;弃权 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3.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94,42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 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7%;弃权 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4.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394,42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反对 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3%;弃权 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5.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94,41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 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9%;弃权 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6.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94,40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80%;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388,944,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05%;反对 5,493,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925%;弃权 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f8d68d9d-3ac8-4629-b888-ac278837ec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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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大金重工(002487):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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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a1de570d-45ed-4ecd-81be-04c23107ea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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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6:20│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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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16596948-8ddc-493c-a4f8-c7e4ad3ba2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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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6:43│大金重工(00248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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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英国政府日前宣布的关税调整政策,对公司相关出口产品的关税税率无影响。近日,英国政府宣布自 2026年 4月 1日起取消 33
项风电组件进口关税,公司此前已出口至英国的风电塔筒、管桩类产品无需缴纳关税,该政策实施后对公司产品后续关税缴纳无影响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金重工,证券代码:002487)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3月
12日、2026 年 3月 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6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告内容。
3、英国政府日前宣布的关税调整政策,对公司相关出口产品的关税税率无影响。近日,英国政府宣布自 2026年 4月 1日起取消
33项风电组件进口关税,公司此前已出口至英国的风电塔筒、管桩类产品无需缴纳关税,该政策实施后对公司产品后续关税缴纳无
影响。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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