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7 大金重工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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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52 │大金重工(002487):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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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0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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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17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河北唐山曹妃甸250MW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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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02 │大金重工(002487):关于签署欧洲某海上风电场单桩基础制造、供应和运输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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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大金重工(002487):大金重工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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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大金重工(00248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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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6:26 │大金重工(002487):Dajin Heavy Industry Co., Ltd. Annual Report 2024(Summa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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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6:30 │大金重工(002487):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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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6:26 │大金重工(002487):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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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6:26 │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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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52│大金重工(002487):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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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7,749,349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1,019,947.9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37,749,3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5 阜新金胤能源咨询有限公司
2 08*****275 阜新金胤能源咨询有限公司
3 01*****688 金鑫
4 01*****291 孙晓乐
5 02*****030 庞慧茹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东塔1102号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10-57837708
传真电话:010-57837705
七、备查文件:
1、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75ff5841-2565-42d9-be3d-89001ec6f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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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0│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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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 1 月 20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2025 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
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05)。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6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清偿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前述 66,000 万
元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116,795.72 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115,602.0
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153.4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b79d1bb2-0940-4e20-a621-7d12c5992f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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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17│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河北唐山曹妃甸250MW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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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建设的 2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近日全容量
并网发电。
本项目包含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MW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MW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两个子项目,是公
司在唐山曹妃甸地区清洁能源布局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将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提升总体利润水平。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 500MW,其中陆上风力发电 250MW,光伏发电 250MW;同时,公司将
在后续实施建设的陆上风电规模为 950MW。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ec425bca-2591-4e1e-8c5d-c877fc961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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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02│大金重工(002487):关于签署欧洲某海上风电场单桩基础制造、供应和运输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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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与欧洲某
能源企业签署了《单桩基础制造、供应和运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蓬莱大金将为欧洲某海上风电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提供超大型单桩产品,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26.4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项目概述
该项目位于欧洲,根据合同约定,蓬莱大金将于2027年交付完毕上述单桩产品。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交易对手方为全球领先的某能源企业。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各方权利义务:业主方综合统筹项目开展,蓬莱大金作为承包商建造超大型单桩产品,并承担海运服务,将产品运输至对方
指定地点。
2、交易价格:约人民币10亿元。
3、结算方式: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尾款进度进行结算,分期付款。
4、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5、违约责任:如任意一方违约,则需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签署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2024年首个DAP(目的地交货)模式下出口海工项目的高质量交付,大金重工已经打通“制造+海运+交付”一站式服务全链
条,具备海工重大件出口“端到端”交付能力,成为欧洲海风市场一流海工供应企业。目前,公司在手桩基订单均为DAP交付模式,
后续将按照排产计划陆续发运。
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
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签订后实施周期较长并以外币作为结算货币,项目最终确认收入金额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合同进展。
七、备查文件
《单桩基础制造、供应和运输合同》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8f2a14df-c91f-4844-a25d-5352d02f1c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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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大金重工(002487):大金重工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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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致: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
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
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
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
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其他事项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鑫
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 2025 年 4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
,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
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代
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375 人,代表公司股份356,412,11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5.88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 人,代表股份数 257,405,94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0.3616%;根据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72 人,代表股份数 99,006,167 股,占公司总股份
数的 15.524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股
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与通知
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
经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
、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c77d8ca0-626e-44bf-8778-2804dabae2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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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大金重工(00248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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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11d1beee-351f-4543-aa3d-16b6653dc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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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6:26│大金重工(002487):Dajin Heavy Industry Co., Ltd. Annual Report 2024(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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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Dajin Heavy Industry Co., Ltd. Annual Report 2024(Summary)。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be80bc70-40a2-4434-9061-ac53148ac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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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6:30│大金重工(00248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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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bb0b1818-5168-4b8b-bcd2-59baae628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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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6:26│大金重工(00248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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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c0c77011-50e3-424c-beba-55023fc873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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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6:26│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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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f9296cad-62fc-46b9-8f83-18a6655e8d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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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6:20│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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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0/a9aeed9d-19f9-4202-8b83-af42b472b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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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6:17│大金重工(00248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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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6号)核准,大金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82,088,349股 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
民币 37.3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065,999,835.15 元,扣除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892,064.48 元(
不含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59,107,770.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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