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8 金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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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金固股份(0024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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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2 │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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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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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57 │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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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 │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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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 │金固股份(0024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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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5 │金固股份(00248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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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2 │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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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2 │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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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2 │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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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金固股份(0024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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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95,439,06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 12,476,500 股后的股本 982,962,5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982,962,565 股×0.0
1 元/股=9,829,625.65 元人民币。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派息,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09874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098746 元/股=9,829,625.65 元÷995,43
9,065 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8746 元/股。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95,439,06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 12,476,500 股后的股本 982,962,5
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分配现金 9,829,625.65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权益分派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的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
相应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476,500 股后的 982,962,5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
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22 孙锋峰
2 01*****084 孙金国
3 01*****115 SHUHONG SUN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982,962,565 股×0.01 元/股=9,829,625.65 元人民币。因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09874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
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098746 元/股=9,829,625.65 元÷995,439,065 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874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 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 1号
咨询联系人:骆向峰
咨询电话:0571-63133920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26bfa16-ca94-4bb2-9619-24be148f2d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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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2│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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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通知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再次收到头部知名的新能源汽车主机厂(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
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作为客户的零部件供应商,为其乘用车开发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公司将按照要求完成产
品开发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累计获得该客户十几款乘用车项目定点,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的高度认可与持续接受。这一成果不
仅印证了市场对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需求的稳步增长,更显著巩固并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有力彰显了公司的增长
潜力与核心价值。
公司深耕车轮行业三十年,始终致力于推动产品的轻量化与低碳化发展。以“打造更轻、更精、更美、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成为
目标客户的第一选择”为愿景,公司构建了以市场需求和前沿研发双轮驱动的创新机制,并建立了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通过持
续引进高端人才与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已打造出一支覆盖材料科学、关键工艺、专用设备、模具开发及造型设计的全链条研发团队,
形成了深厚的核心技术壁垒与高效的产业化能力。
公司通过“阿凡达”技术推出的革命性产品——阿凡达低碳车轮,兼具外观新颖、轻量化、高强度、高精度、优异平衡性与耐久
性等综合性能优势,实现了与铝轮相当的重量、显著降低的成本及更低的碳排放。通过持续研发创新,公司已推出“双子星”、“赛
博坦”等系列产品,促进对乘用车市场从经济型到中高端车型的全面覆盖。此外,公司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技术
持续领先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定点项目预计在今年量产,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27c7cb9-a670-4df9-b3d9-6bacfbab3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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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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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通知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内知名汽车主机厂(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
户”)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作为客户的零部件供应商,为其轻卡车型开发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公司将按照要求完成产品开发工作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再次获得客户的商用车项目定点,表明了客户对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研发设计、技术质量、生产能力的认可,彰显了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反映了公司的增长潜力与价值。
公司深耕车轮行业三十年,始终致力于推动产品的轻量化与低碳化发展。以“打造更轻、更精、更美、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成为
目标客户的第一选择”为愿景,公司构建了以市场需求和前沿研发双轮驱动的创新机制,并建立了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通过持
续引进高端人才与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已打造出一支覆盖材料科学、关键工艺、专用设备、模具开发及造型设计的全链条研发团队,
形成了深厚的核心技术壁垒与高效的产业化能力。
公司通过“阿凡达”技术推出的革命性产品——阿凡达低碳车轮,兼具外观新颖、轻量化、高强度、高精度、优异平衡性与耐久
性等综合性能优势,实现了与铝轮相当的重量、显著降低的成本及更低的碳排放。
上述项目计划在今年年底量产,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3396a42-8ad1-493b-a800-17cc65d73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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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57│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收到阿凡达低碳车轮项目定点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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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通知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再次收到头部知名的新能源汽车主机厂(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
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作为客户的零部件供应商,为其乘用车开发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公司将按照要求完成产
品开发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累计获得该客户十几款乘用车项目定点,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的高度认可与持续接受。这一成果不
仅印证了市场对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需求的稳步增长,更显著巩固并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有力彰显了公司的增长
潜力与核心价值。
公司深耕车轮行业三十年,始终致力于推动产品的轻量化与低碳化发展。以“打造更轻、更精、更美、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成为
目标客户的第一选择”为愿景,公司构建了以市场需求和前沿研发双轮驱动的创新机制,并建立了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通过持
续引进高端人才与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已打造出一支覆盖材料科学、关键工艺、专用设备、模具开发及造型设计的全链条研发团队,
形成了深厚的核心技术壁垒与高效的产业化能力。
公司通过“阿凡达”技术推出的革命性产品——阿凡达低碳车轮,兼具外观新颖、轻量化、高强度、高精度、优异平衡性与耐久
性等综合性能优势,实现了与铝轮相当的重量、显著降低的成本及更低的碳排放。通过持续研发创新,公司已推出“双子星”、“赛
博坦”等系列产品,促进对乘用车市场从经济型到中高端车型的全面覆盖。此外,公司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技术
持续领先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定点项目预计在今年量产,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a8463ea9-2172-4906-9596-d8cd0dd2e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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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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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0024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8e8d5cb-6643-497c-bda4-eb9b5c1b41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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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金固股份(0024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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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 1号金固工业园 4号楼3楼会议室 1。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孙群慧先生。
(6)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8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1,590,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5
085%。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0,802,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4.324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18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788,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842%;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 5%以下的投资者)18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292,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6.235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129,9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714%;反对 46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286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31,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9.2482%;反对 460,8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75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129,9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714%;反对 46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286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31,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9.2482%;反对 460,8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75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三)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095,9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546%;反对 4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454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797,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9.1927%;反对 494,8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80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133,4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732%;反对 45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261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35,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9.2539%;反对 455,8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7436%;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
2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198,5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054%;反对 3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1935
%;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900,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9.3601%;反对 390,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636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
3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061,4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374%;反对 52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610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763,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9.1364%;反对 526,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8585%;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
5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130,0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715%;反对 458,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273
%;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31,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9.2484%;反对 458,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747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
4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132,6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728%;反对 45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262
%;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3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9.2526%;反对 456,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744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
3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197,472,1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7.9570%;反对 4,116,4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04
2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173,9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3.2805%;反对 4,116,42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6.716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003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072,4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429%;反对 5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561
%;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77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1544%;反对5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8422%;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金固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afb9f4b-57a6-4f92-8ecb-bb6f9713c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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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5│金固股份(00248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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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700号致: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金固股份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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