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89 浙江永强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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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 │浙江永强(002489):【浙江永强】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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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 │浙江永强(0024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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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 │浙江永强(0024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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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6 │浙江永强(002489):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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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 │浙江永强(002489):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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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浙江永强(0024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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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浙江永强(002489):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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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 │浙江永强(002489):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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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 │浙江永强(002489):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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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2 │浙江永强(002489):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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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浙江永强(002489):【浙江永强】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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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浙江永强】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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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浙江永强(0024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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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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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浙江永强(0024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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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指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范围的人员,具体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含常务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薪酬体系设计应体现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二)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其承担的企业管理责任、经营风险、决策压力相匹配,参考市场薪酬水平合理确定;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绩效薪酬总额与公司的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挂钩,依据部门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兑现,体现责任
、风险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同时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四)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原则:建立包括中长期激励在内的多元化薪酬结构,鼓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价值创
造。
第八条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金额结合行业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费用。
第九条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实行基本薪酬制,具体金额结合行业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第十条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上述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年薪:根据公司非独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及岗位价值,参考市场薪资行情,确定不
同的基本年薪标准;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总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公司经审计归母净
利润(按扣非后前后孰低法确认)的 5%内。特殊情况下需要超出上述总额的,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报董事会及股东会
批准。
(三)专项奖励:指结合公司、部门实际经营状况由总裁评定发放的专项奖金(注:专项奖励为独立于年度绩效奖金之外的非常
规性奖励),用于奖励在特定项目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如涉及到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的,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议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
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激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
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兼任情形处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兼任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
”的原则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考核周期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发放。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等款项。
第十四条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或岗位变动等原因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五条离职人员不享受未发放的奖金。
第十六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与追索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调整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二)公司盈利状况及经营目标;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岗位变动;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尚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奖金、中长期激励收
益等:
(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公司相关廉洁规定的;
(三)严重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流失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予以处罚或公开谴责的。
第十九条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追索扣回机制: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第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实际发放的绩效薪
酬、奖金、中长期激励收益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会计差错等导致财务报告存在错报而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核定,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责任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薪酬的止付或追索
程序,并提出建议,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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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6│浙江永强(002489):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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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易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子公司
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傲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憩科技”)25%股权以人民币615,035.39元的价格转
让给傲基(深圳)跨境商务股份有限公司(02519.HK,以下简称“傲基股份”),同时傲基股份将持有的宁波览逸括维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览逸括维”)25%股权以人民币615,035.39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强国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并办
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 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傲憩科技及览逸括维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均已足额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交割,公司不再持有傲憩科技的股权,傲基股份不再持有览逸括维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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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浙江永强(002489):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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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谢建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34,606,7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1%)的股东谢建勇先生计划自本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3,651,6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5%)。浙江永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勇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比例 份数量 (高管锁定股)
谢建勇 董事长 134,606,749 6.21% 33,651,687 100,955,062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3、 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不超过)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谢建勇 33,651,687 1.55% 25%
谢建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三、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谢建勇在首发上市前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
,也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谢建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2年11月5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谢建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5年7月9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谢建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8年4月28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建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四、 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谢建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完成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强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
谢建强、郑琴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谢建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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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浙江永强(0024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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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345dd3c-d014-4269-ab59-5c1cef58d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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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浙江永强(002489):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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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9日以专
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72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亿元,比去年同期
下降58.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6.57%。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669adf5-19b6-4dcb-a7b6-c8d1d5b2c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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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浙江永强(002489):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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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浙江永强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216,42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0〕298号)。
二、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
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投资额度不超过 1.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
本项授权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
、投资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
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经营。
2、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招商证券对浙江永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
准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475f44c-eacf-4588-81b1-be158c43b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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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25│浙江永强(002489):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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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在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况
1、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业务,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 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 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有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险公
司发行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型产品、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根据此次
授权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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