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0 山东墨龙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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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2:00 │山东墨龙(002490):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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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2:00 │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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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8 │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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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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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4 │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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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0 │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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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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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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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 │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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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8 │山东墨龙(002490):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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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2: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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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88792a4e-d09e-4840-a64c-6a738019b2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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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2:00│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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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 7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
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 H 股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董事会同意由董事长和/或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根据年度股东会的一般性授权办理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发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披露的《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 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53e41794-66a8-4a1b-a276-2af8475ec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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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8│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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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山东墨龙,证券代码:002490)连续
三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10日、2026年 7月 13日、2026年 7月 14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则需披露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也未向第三方提供 2026年
半年度业绩数据。
4、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数据,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所处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 49.2
5,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1278.27。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10日、2026年 7月 13日、2026年7月 14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2)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其他事项。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则需披露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也未向第三方提供 2026年
半年度业绩数据。
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数据,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所处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 49.2
5,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1278.27。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be1b3aa-afea-4a32-a544-17cbb354b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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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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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山东墨龙,证券代码:002490)连续
两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8日、2026 年 7月 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4、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数据,截至 2026年 7月 8日,公司所处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 51.15
,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 1078.63。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8日、2026年 7月 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2)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其他事项。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数据,截至 2026年 7月 8日,公司所处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 51.15
,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 1078.63。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5bc66ac-c775-4da4-903a-459a54caf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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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4│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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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 7月 7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7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采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7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7,848,40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66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40,617,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6%。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5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4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7,476,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4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
。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8,758,000股,占公司 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7%。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59,822股,占公司 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
公司全体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 5 项普通决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附件《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春桃、许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de3ee3e-0778-421c-af56-f5fb0db34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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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0│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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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发表意见的前提是假定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名册、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委托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
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登载通告。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召开方式
、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 月 7日下午 14:00 在山东省寿光
市文圣街 999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7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情况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566名(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0,617,822股,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6%,其中:A股股东(代理人)5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8,758,0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3%;H股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59,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三)本次股东会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现场或视频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周峰以及本所律师。
(四)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除前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H股股东外,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
登记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已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
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4d8bfe14-1fe8-4cf5-b309-6ba671b08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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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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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86490ca-9d56-4379-8288-f4b95a633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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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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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1d19015-301e-4379-aac1-caf870720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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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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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 18日,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7月 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7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30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股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券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
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A股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
户卡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
账户卡进行登记。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2、登记时间
(1)A股股东:拟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须于股东会召开前 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登记地点
(1)A股股东: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号公司会议室。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潼、肖芮
联系电话:0536-5100890
联系传真:0536-5100888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号
邮编:262700
5、预计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78c3736-bf63-4b93-8ab4-83717d3104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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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8│山东墨龙(002490):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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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
构,防范资金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本次债券”)。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经过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 亿元),可以一次发行
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年期(含 5年),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
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
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
制,具体机制安排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
本确定。
(七)登记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
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评级安排、具体申购
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登记上
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证券登记及服
务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
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深交
所备案同意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468ec75-fabf-4112-b13c-98773c48a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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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8│山东墨龙(002490):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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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
,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资金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可续
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在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经过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的公司债券
,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3年(含本数),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
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者与自身经营业务相
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
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
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
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
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如果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上 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
期基准利率。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
本确定。
(九)续期选择权
本次债券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不超过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十)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
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
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十一)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
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十二)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②减少注册资本。
(十三)赎回选择权
除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或者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外,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将以
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
,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
债券将继续存续。
(十四)登记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
、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评级安
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
司债券登记上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
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后将计入权益核算,不形成有息负债,可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
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
得深交所备案同意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进展情
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7781624-d8a9-4689-8427-c9635badaf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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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山东墨龙(0024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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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龙控股”)函告
,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股份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类别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墨龙控股 是 A股 35,700,000 15.15% 4.47% 2024-7-1 2026-6-17 山东省新动
能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 - 35,700,000 15.15% 4.47% - - -
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股份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类别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墨龙 是 A股 54,000,000 22.92% 6.77% 否 否 2026-6-17 9999-01-01 山东省新 融资
控股 动能投资 业务
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 54,000,000 22.92% 6.77% - - - - - -
截至2026年6月17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的股份不
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及 解除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解除质押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前 量(股)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质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
数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量(股) (股) (股) 比例
墨龙控股 235,617,00 29.53% 99,355,55 117,655,55 49.94% 14.75% 0 0.00% 0 0.00%
0 6 6
合计 235,617,00 29.53% 99,355,55 117,655,55 49.94% 14.75% 0 0.00% 0 0.00%
0 6 6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墨龙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
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墨龙控股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方式积极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
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3c16699-8a60-4338-8612-7c9009cd1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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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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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8c740cf-b0a8-4f56-abb1-fa8023ad2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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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3│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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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山东墨龙,证券代码:002490)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6年 6月 15日、2026年 6月 16日、2026年 6月 17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5c3670b-2f2c-4cca-8927-3b0af9a26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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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42│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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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
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
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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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35│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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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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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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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400人。
3、业务信息
致同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3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人员
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
1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1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立新,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5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威宁,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2024 年 12 月 27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1次,除此之
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90万元,内控审计 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
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变动比例不超过 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
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 2025年度审计业务,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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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东墨龙(00249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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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履职主动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
立非执行董事。
(二)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履职评价、奖惩机制紧密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方式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
(二)建立健全高管履职评价体系,设定年度及任期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高管年度、任期考核工作;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薪酬(津贴)数额由董事会建议,报股东会通过;执行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如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数额由董事会建议,报股东会通过。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履职情况、实际工作成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地区薪酬标准
等因素综合评定,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
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基本薪酬根据标准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结合相关人员的具体岗位性质及当年度经营绩效等指标以最终考核结果确定。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执行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按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社保、所得税等项目后,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资金占用、造假、违规担保等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
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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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东墨龙(002490):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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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
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副总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根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并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与各级监管机构的沟通和汇报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管理的配合方,应积极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等工作,及时向党委办公室通报内部治
理、日常经营、合规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舆情,并根据需要配合落实舆情处置过程中的相关职责。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
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九条 党委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
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
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审慎处理、
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至公
司舆情工作组;
(二)公司舆情工作组确定相关事件的决策及实施主体,若相关事件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或者董事会已作出决议的,及时向董事
会报告;
(三)公司舆情工作组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必要时董事会秘书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公司舆情工作组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舆情工作组可根据情况采取以
下舆情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根据需要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
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
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经舆情工作组决定,公司可以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公告其核查意见,协助公司解决重大
突发舆情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媒体质疑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五)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公开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
司应当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六)依法维权。对编造、伪造、发布、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和信息平台,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制止
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分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
,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
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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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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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 2026年 6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 A股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9.00 《关于发行 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 1-9已经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11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8、10-11均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9
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A股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
户卡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
账户卡进行登记。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2、登记时间
(1)A股股东:拟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股东须于股东会召开前 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登记地点
(1)A股股东: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号公司会议室。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潼、肖芮
联系电话:0536-5100890
联系传真:0536-5100888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号
邮编:262700
5、预计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0644706-c150-4b70-b9ac-e418d695c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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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东墨龙(00249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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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与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以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内容的行为。
第五条 国家秘密: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
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
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
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商业秘密: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1、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2、属于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
3、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应每年梳理核心商业秘密清单(含核心技术、重要客户信息等),经董事会审议后存档,作为暂缓/豁免披露的前置依据,
避免临时随意认定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1、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2、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3、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四章 豁免方式
第七条 定期报告豁免: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
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第八条 临时报告豁免: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 暂缓披露: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
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暂缓披露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个月,确需延期的,需重新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在登记材料中说明延期理由;累计暂缓期限不
得超过 3 个月。
第五章 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条 制度制定
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暂缓/豁免事项
由业务部门发起,经审计法务部合规审核、财务负责人(涉及财务信息时)复核后,提交董事会秘书汇总,报董事长审批;紧急事项
可启动临时审核程序,但需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全流程。
第六章 登记入档
第十一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七章 登记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1、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2、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3、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4、内部审核程序;
5、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书》,董事会秘书负责在暂缓披露期间监控知情人证券账户买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证券交
易所报告。
第八章 材料报送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材
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九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1、公司未按照本规定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中国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
、予以处罚。
2、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有关信息不符合本规定,构成未按照《证券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的,中国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
3、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用暂缓、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法》相关
规定处罚;公司内部对违规人员的追责,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26670e4-1277-4456-8de8-9c75490b9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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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东墨龙(002490):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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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
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
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
行证券及上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以及公司为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所聘请的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内控顾问、行业顾问、财经公司、印刷商、合规顾问、股份过户处等,下同
)。公司香港办事处(如有)可根据当地情况参考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提供相应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
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
露,或者通过其境外上市主体等提供、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
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或者公开披露。
公司对所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依法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公司
对所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经保密行政管
理部门确定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司可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或者公开披露;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确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司应按本条 前款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后再行提供或者公开披露。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未经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公司一律不
得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或者公开披露。
第六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
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程序。第七条 公司向有关证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文件、资料时,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执行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的情况提
供书面说明。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上述书面说明以备查。第八条 公司经履行相应程序后,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
服务机构等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双方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对各证券服务机构承担的
保密义务和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明确的约定。
公司与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已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关于适用法律以及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承担保密义务的约
定条款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符的,公司应当及时协商、修改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公司应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遵守中国保密及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获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存储、处理、传输上述
文件、资料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向境外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
供、公开披露上述文件、资料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九条 公司与各证券服务机构已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关于适用法律以及各证券服务机构承担保密义务的约定条款与中国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符的,公司应当及时协商、修改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公司发现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
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机关
、单位报告。
第十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会计档案或
会计档案复制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一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中国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当存放在境内。需要出
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前款所称工作底稿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未经有关主管
部门批准,也不得将其携带、寄运至境外或者通过信息技术等任何手段传递给境外机构或者个人。第十二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
上市过程中,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和境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就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活动对公司以及为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提供
相应服务的境内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或调查取证的,应当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双多边合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协助。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在配合境外证券监管机
构或境外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调查或为配合检查、调查而提供文件、资料前,应当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取得其
同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定期对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保密和档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自查,并可视情况要求对各证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前款所称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单位、人员、组织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对于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监督整改工作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对于经公司要求仍拒绝整改的单位、人员或组织,公司可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任何单位、人员、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f4b87d4-2134-493d-a30e-3e298849a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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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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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
工作。本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90万元,内控审计 4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变动比例不超过 2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3、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全文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4、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5、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6、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
7、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下午 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2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3e02ea9-db1a-415e-901c-c1fc9abca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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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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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邦银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6个月。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的议案》。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对手方邦银金租,与公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33 号美盛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 33号美盛中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轩
成立日期:2013年 8月 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592059XH
股权结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10%
邦银金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邦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出租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标的:生产设备
4、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
6、租赁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合同,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融资租赁的相关手续事宜。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运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开展本次业务,不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baa35ce-a990-4c4b-b373-17b1ddbd0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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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6│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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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6319f70-e106-45e2-8ef1-9477f49d6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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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6│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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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
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拟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接
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60bde84-d4fc-4c2f-a964-198f80be1e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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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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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采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8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7,848,40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050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239,468,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1,0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5,699,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4%。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7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
%。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0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9,385,4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9%。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2,802股,占公司 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公司全体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 1 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发行 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 238,464,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反对 769,001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 2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A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402,100股,占出席会议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反对 748,200
股,占出席会议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235,1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H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001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8%;反对 20,801股,占
出席会议 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2%;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1%;反对 748,2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5%;弃权 2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春桃、许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10cf7630-5f98-4d7c-934d-770e719ece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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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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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发表意见的前提是假定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名册、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委托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
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于 2026年
3月 13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登载通告。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召开方式
、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 月 8日下午 14:00 在山东省寿光
市文圣街 999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情况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050名(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9,468,202股,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其中:A股股东(代理人)1,0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9,385,4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H股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2,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三)本次股东会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现场或视频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边聪女士以及本所律师。
(四)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除前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H股股东外,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
登记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H 股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已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
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65ee4216-7d04-448d-b7e6-481fb83f0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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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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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0cef957-1cb7-4c17-bb82-2ce48987a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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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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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58377a84-f991-4e91-9e82-6bd713815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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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秉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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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秉纲先生,197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21年4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寿光市广陵乡人民政府司法干事。现任山东仓
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阅读会议
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
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董事会的情况,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
事姓名 况
任职期 亲自出 通讯出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任职期 出席次
间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间会议 数
次数 议 次数
张秉纲 13 13 12 1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亲自参加该次会议。对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的
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补选、聘任相关人员,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情况汇
报,认真审核了关于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及续聘会计师等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战略委员会
2025年,战略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了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及债务重组
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并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及2025年度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方案。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审议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关联交易必要性及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等进行重点审查,切实履行了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审核职责,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过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及时就内外部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核心准则,强化监督制衡,严守合规底线。本人保持独立原则,客观、审
慎地核查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对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从严把关,持续督导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和透明度,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董事会上,本人立足专业判断,践行审慎决策,确保决策充分平衡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诉求。
此外,本人积极通过股东会等渠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主动倾听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转达市场
关切,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实现全体股东价值共赢。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参加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近况,重点关注财务管理与内控执行情况,日常通过电话、
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确保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全年累计现场工作 19天。本人紧跟监管要求
,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最新规定,积极参加山东证监局等举办的培训,通过专题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同时
,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环境、行业动态与市场舆情,研判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审慎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协助企业应对挑战、把握机
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包括定期沟通经营情况、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进展、全力配合提供
资料等,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
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与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
构等方面保持独立。该关联交易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定价政策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且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
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在详细了解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和执行有效,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
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应有的执业资质
,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或聘任情况
经提名委员会遴选和资格审查,审议通过了补选董事、调整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管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聘任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为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a0ee30b-fbac-4105-b14e-20d72229c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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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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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绍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8d589ac-2b8d-44e3-b4b0-3c91b37ec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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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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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81cb032d-d747-4f2f-9659-7fddd7df0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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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山东墨龙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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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71A005271 号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墨龙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山东墨龙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
上对山东墨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山东墨龙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山东墨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山东墨龙公司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3
71A00749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利润总额 510.02 -4,75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5.56 -4,36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62.25 -31,142.62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扣 具体扣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76,162.56 135,634.6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467.93 8,884.0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4.24% 6.55%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a363c801-7704-4db7-907f-b48ba50a7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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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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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逾期概述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2024年
11月 21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寿光懋隆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懋隆”)100%股权以人民币 20,303.85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寿光华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农业”)。
上述交易完成后,寿光懋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寿光懋隆之间的经营往来款被动形成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 7
1,414.17 万元。公司与寿光懋隆、华融农业签署《还款协议》,约定华融农业在受让寿光懋隆股权的同时一并承接寿光懋隆对公司
的往来欠款。经协商,华融农业同意自股权转让完成(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代寿光懋隆向公司偿还上述全部债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
本次财务资助于 2025年 12 月 30日届满,公司已向华融农业发出《还款告知函》,要求华融农业制定合理还款计划,保证款项
尽快归还,截至 2025年 12月 30 日,华融农业已归还财务资助 36,172.68 万元,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35,241.49万元。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 2026年 1月23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蔬菜批发公司”)与华融农业签署《三方协议
》,约定蔬菜批发公司以其持有的评估价值为 36,185.02万元的位于寿光市科技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
等资产代华融农业向公司偿还 36,100.00万元的欠款(其中包括股权转让款 10,003.85万元),相关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
成。交易完成后,华融农业对公司欠款余额为 9,145.3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关于出售
资产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二、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逾期进展情况
经与华融农业积极沟通,公司近日收到华融农业现金还款 3,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农业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 6,145.3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为 12.34%。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华融农业为寿光市财政局通过寿光市昇景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预计未收回款项给公司带
来损失的可能性较低,本次财务资助逾期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与华融农业积极协商回款事宜,跟踪并督促
华融农业全力筹措资金,尽快归还上述被动财务资助款项。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在手订单充足,对于未收回款项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6fe0340d-fb7e-4766-8a18-538c3964a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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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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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振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4ad80a25-77b1-49a0-a175-e8a039a9d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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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山东墨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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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山东墨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63432b81-a89b-43c3-970b-707eeceb83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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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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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c472f9c-eb4b-4389-8c54-6fd3fd7b72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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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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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9d0061d-59ea-44bd-96be-a0ac0f1a0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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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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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6e2bee29-5946-4301-9895-ac7d1174e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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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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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72d581fb-bd3d-4400-b7f3-0e8c83b96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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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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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55,602.79元,母公司的净利
润为4,061,892.5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以上年度留
存的未分配利润-1,257,821,701.44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3,759,808.88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464,423,291.93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2025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55,602.79 -43,699,833.39 -566,861,510.8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64,423,291.9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53,759,808.8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01,801,913.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 □是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虽 2025年度实现盈利,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 年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
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2c140e4f-21f9-4687-a793-9b4587e31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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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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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2ce443c-167a-4e37-bcbe-0e4914141b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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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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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28e838c5-5e7f-40a5-8d9d-865ac1248c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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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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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ceb0a8d-5b01-4515-b573-7bf734c12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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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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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
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赔偿责任限额: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5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年。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提
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
,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e2722e19-e9e2-4a4d-9ffc-36ca7a4b1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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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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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振全先生、董绍华先生、张秉纲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振全先生、董绍华先生、张秉纲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edd94d0b-6943-4d7f-aa73-bc5e908a4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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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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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2026 年
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
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前);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
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2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履职情况、实际工作成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地区薪酬标准
等因素综合评定,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
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基本薪酬根据标准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结合相关人员的具体岗位性质及当年度经营绩效等指标以最终考核结果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
生效。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41490cc8-3272-4ac9-9091-bc34c2037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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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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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146,442.33万元,实
收股本 79,784.8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受订单不足、大额资产减值及子公司亏损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1-2024年度连续亏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6,442.33万元。
三、应对措施
2026 年是山东墨龙巩固发展成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践行“忠诚 奉献 创新 守信
”的企业精神,聚焦问题短板,狠抓工作落实,锚准战略方向,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耕主责主业,筑牢发展根基。作为石油装备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将坚定不移聚焦核心业务与优势领域,通过产业技术升级
、产品结构调整、强化战略合作等方式,不断做强主业优势,全面提升企业发展质效。
2、实施海外战略,提升市场份额。全面布局中东、中亚及非洲市场,加快海外办事处、生产基地及海外仓储的建设筹备,着力
拓展海外高端市场,增强盈利能力,推动实现本地化生产,为客户提供零距离服务。持续推进国际油气公司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进
一步扩大海外市场份额,提升产品出口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3、瞄准深海科技,推动转型升级。瞄准深海科技这一未来重点产业,深化与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合作,
大力攻关“卡脖子”技术,推进深海事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优势,推动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型,逐步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4、实施设备更新,提高生产水平。持续推进设备更新改造,逐步对关键设备关键部位进行升级改造,扩大自动化设备应用范围
,降低人工成本和用工风险,提升智能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巩固产品质量优势。
5、补全产能短板,做强企业优势。加快推进两条高端石油专用管智能加工生产线、接箍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及精密加工等项
目建设,满足加工产能需求,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6、抓好资本运作,增强企业实力。在抓稳公司基本盘的基础上,充分借助资本市场的有利政策和 A+H 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适
时开展资本运作,实现产业链条的资源整合和业务优化,进一步扩张企业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7、强化内部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管理,引进科学先进的管理模式,形成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
平。加强企业文化、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着力打造适应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软实力,凝聚发展合力。
8、聚力人才引育,激活发展动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企战略,通过丰富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健全
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等举措,力争打造专业能力过硬、综合素质优良、整体架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
障。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c1b8dca6-18ed-4c7e-ae07-54621c9a4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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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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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1d0ddd7-2e97-4034-8efe-383f0f38d0e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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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山东墨龙: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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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4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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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山东墨龙: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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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1/12250669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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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山东墨龙: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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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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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山东墨龙: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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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7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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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墨龙: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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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4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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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ST墨龙: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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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6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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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ST墨龙: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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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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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ST墨龙: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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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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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ST墨龙: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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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3/121959328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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