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0 山东墨龙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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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0 │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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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6 │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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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6 │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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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 │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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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 │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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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山东墨龙(0024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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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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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秉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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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绍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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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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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0│山东墨龙(002490):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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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邦银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6个月。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的议案》。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对手方邦银金租,与公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33 号美盛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 33号美盛中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轩
成立日期:2013年 8月 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592059XH
股权结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10%
邦银金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邦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出租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标的:生产设备
4、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
6、租赁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合同,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融资租赁的相关手续事宜。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运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开展本次业务,不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baa35ce-a990-4c4b-b373-17b1ddbd0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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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6│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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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6319f70-e106-45e2-8ef1-9477f49d6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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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6│山东墨龙(002490):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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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
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拟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接
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60bde84-d4fc-4c2f-a964-198f80be1e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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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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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采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8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7,848,40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050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239,468,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1,0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5,699,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4%。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7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
%。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0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9,385,4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9%。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2,802股,占公司 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公司全体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 1 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发行 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 238,464,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反对 769,001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 2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A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402,100股,占出席会议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反对 748,200
股,占出席会议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235,1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H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001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8%;反对 20,801股,占
出席会议 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2%;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1%;反对 748,2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5%;弃权 2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春桃、许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10cf7630-5f98-4d7c-934d-770e719ece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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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山东墨龙(0024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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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发表意见的前提是假定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名册、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委托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
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于 2026年
3月 13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登载通告。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召开方式
、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 月 8日下午 14:00 在山东省寿光
市文圣街 999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情况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050名(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9,468,202股,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其中:A股股东(代理人)1,0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9,385,4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H股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2,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三)本次股东会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现场或视频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边聪女士以及本所律师。
(四)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除前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H股股东外,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
登记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H 股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已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
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65ee4216-7d04-448d-b7e6-481fb83f0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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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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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b0cef957-1cb7-4c17-bb82-2ce48987a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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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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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58377a84-f991-4e91-9e82-6bd713815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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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秉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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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秉纲先生,197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21年4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寿光市广陵乡人民政府司法干事。现任山东仓
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阅读会议
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
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董事会的情况,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
事姓名 况
任职期 亲自出 通讯出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任职期 出席次
间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间会议 数
次数 议 次数
张秉纲 13 13 12 1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亲自参加该次会议。对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的
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补选、聘任相关人员,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情况汇
报,认真审核了关于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及续聘会计师等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战略委员会
2025年,战略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了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及债务重组
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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