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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93(荣盛石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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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93 荣盛石化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3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2025 Third Quarterly Report │ ├─────────┼──────────────────────────────────────────────┤ │2025-10-3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 │ ├─────────┼──────────────────────────────────────────────┤ │2025-10-3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30 00:00 │荣盛石化(00249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1-20 00:00│荣盛石化(0024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 11月 19日 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1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9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水荣先生因公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李彩娥女士代为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7,335,285,43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304%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52人,代表股份 129,965,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77%。 3、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60人,代表股份 7,465,250,43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881%。 (三)出席及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8,317,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97%;反对 126,789,6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4%;弃权 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138,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878%; 反对 126,789,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212%;弃权 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该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47,774,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64%;反对 117,318,24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5%;弃权 15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59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7%; 反对 117,31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911%;弃权 15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 该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47,665,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49%;反对 117,431,899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0%;弃权 15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48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394%; 反对 117,431,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635%;弃权 15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 该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47,767,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63%;反对 117,341,68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8%;弃权 1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587,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38%; 反对 117,341,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61%;弃权 1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 2.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47,777,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64%;反对 117,300,88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3%;弃权 172,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598,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10 3%;反对 117,300,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801%;弃权 17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6%。 2.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47,811,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69%;反对 117,263,78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08%;弃权 17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632,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3 20%;反对 117,26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565%;弃权 175,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婕、蔡霖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7f211205-5c73-472d-b8a5-82554906f99e.PDF ─────────┬──────────────────────────────────────────────── 2025-11-20 00:00│荣盛石化(0024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 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现行有效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场参与和审阅了本次股东大 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得到了公司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 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承担 相应的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前述股东 大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以及股东需审议的内容等 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14:0 0在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1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公司股份7,335,285,43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6.6304%。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 东共352名,代表公司股份129,9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3、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事项为公司已公告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照《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 后向公司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统计结果。公司据此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8,317,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997%;反对126,789,654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984%;弃权1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0,138,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878%;反对126,789,654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212%;弃权14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47,774,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264%;反对117,318,24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15%;弃权15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595,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087%;反对117,318,24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911%;弃权15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47,665,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249%;反对117,431,8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30%;弃权152,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486,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394%;反对117,431,899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635%;弃权152,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47,767,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263%;反对117,341,686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18%;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587,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038%;反对117,341,686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061%;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47,777,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264%;反对117,30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13%;弃权17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598,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3%;反对117,300,886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801%;弃权172,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47,811,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269%;反对117,263,786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08%;弃权175,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632,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320%;反对117,263,786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565%;弃权175,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信达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3d190627-795c-4f4d-8639-45cf35340e6d.PDF ─────────┬──────────────────────────────────────────────── 2025-10-30 00:00│荣盛石化(002493):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荣盛石化(002493):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21aaa2d-31f9-4fa2-bcc9-89132f2e901a.PDF ─────────┬──────────────────────────────────────────────── 2025-10-30 00:00│荣盛石化(002493):2025 Third Quarterly Report ─────────┴──────────────────────────────────────────────── 荣盛石化(002493):2025 Third Quarterly Report。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6b874c6-6c3f-44a5-b177-40c477f91ff6.PDF ─────────┬──────────────────────────────────────────────── 2025-10-30 00:00│荣盛石化(00249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荣盛石化(00249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305fff0-c91c-4f3b-acef-7e990e7bda33.PDF ─────────┬──────────────────────────────────────────────── 2025-10-30 00:00│荣盛石化(00249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详见 2025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 1 0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 10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10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10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 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5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7 《总经理工作细则》 制定 否 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修订 否 1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否 1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22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董事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修订 否 上述序号 9-11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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