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4 华斯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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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44 │华斯股份(00249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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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44 │华斯股份(002494):华斯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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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4 │华斯股份(002494):华斯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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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1 │华斯股份(00249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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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0 │华斯股份(002494):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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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0 │华斯股份(002494):关于在新疆喀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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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49 │华斯股份(00249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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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9 │华斯股份(00249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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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4 │华斯股份(002494):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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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1:42 │华斯股份(002494):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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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44│华斯股份(00249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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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4,227,600 股,占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的1.1205%。因此,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 4,227,600 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73,083,118 股。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 月 17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6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7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贺国英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70 名,代表股份122,314,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8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1,622,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599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9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1855%。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744,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2%;反对 5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89%;弃权 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4,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600%;反对 5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01%;弃权 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699%。
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童曦、计云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ee0b8c6-64bc-478b-8731-b28dac1c6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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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44│华斯股份(002494):华斯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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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
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
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于 2026 年6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
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相关事项,以及“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的文字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 14:30 在河北省肃
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公司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发出的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5:00 公司的《股东名册》对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进行了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1,622,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993%。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数
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 6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855%。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人数为 7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2,314,66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84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94,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3%。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会议出席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
人和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事
项与会议通知列明事项相符。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股东
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布。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相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21,744,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2%;反对 5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9%;弃权 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4,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600%;反对 536,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01%;弃权 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9%。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25374cb-85b5-4f86-8703-5151181d8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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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4│华斯股份(002494):华斯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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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6月 1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
2、以上议案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6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3aac090-b66b-4921-bf7d-96cedbabc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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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1│华斯股份(00249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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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于2026年6月1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
合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3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4名,独立董事孔宁宁女士、彭学军先生、刘兰玉先生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批准《关于在新疆喀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在新疆喀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须由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779a5af-5e69-444b-9bcc-7617af42aa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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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0│华斯股份(002494):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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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
贷款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
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与银行授信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f32be43-1a75-4c2e-8019-1747183f0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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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50│华斯股份(002494):关于在新疆喀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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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与向西开放战略,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落实公司长远经营规划,结合裘皮服装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决定在新疆喀什设立全资子公司。
2、子公司拟注册名称为喀什梵希雅服装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
者自筹资金认缴出资,持股比例为100%。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用名称:喀什梵希雅服装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法人代表:贺素成
4、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喀什市人民西路7号西达购物广场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鞋帽零售;服装辅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箱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黄金销售;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洗染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
服务;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品牌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公司借助新疆喀什区位与物流优势,深耕西北市场,开拓中亚、南亚海外业务,强化品牌推广,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
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同时为行业开辟多元化跨境销售渠道。
2、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整体战略及长远发展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项目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投入将根据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分期投入。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投资子公司可能面临行业政策法规、市场变化、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风险,公司将强化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管理,
提高其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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