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5 佳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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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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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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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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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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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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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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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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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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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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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佳隆股份(00249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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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佳隆股份(00249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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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年 9月 29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人,
实到董事 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鉴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
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以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7、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2.09、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1、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2、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3、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4、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的议案》。
2.15、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的议案》。
2.16、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7、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18、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2.19、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20、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21、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2、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23、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24、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25、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26、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中 2.01至 2.09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各治理制度文件。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4a17cccb-2823-4cea-9f92-91987b3ca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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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佳隆股份(0024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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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0024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14cfb353-018e-4778-a881-eac3483f9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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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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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21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0月 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2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2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0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
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9个)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 1.00、2.01、2.02需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 1楼)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
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
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楼);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5345;传真号码:0663-2918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
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楼(515345)
(2)联系人:赵淑昂 电子邮箱:422547375@qq.com(3)电 话:0663-2912816 传 真:0663-291801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039e7e2f-fa21-49d0-a31a-d047fb344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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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佳隆股份(00249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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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00249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7ecc44ff-076a-405c-a83a-e66b85fdbb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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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佳隆股份(00249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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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
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
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本工作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相关议案
需要股东会批准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
委托其它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五章 议事规则与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
通过。 公司董事可以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
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
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审议会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讨论,但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发言者不得使用带有人身攻击
性质或其他侮辱性、威胁性语言。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依照议案审
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第二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
见,但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第二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如战略委员会会议以传真方式作
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五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战略委员会决议。
第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
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
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七章 回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或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者
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尽快向战略委员会披露利害关系的性质与程度。
第三十条 发生前条所述情形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在战略委员会会议上应当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表示自行回避表决。但战
略委员会其他委员经讨论一致认为该等利害关系对表决事项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的,有利害关系委员可以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如认为
前款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参加表决不适当的,可以撤销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的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重新表决。第三十
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的委员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战略
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
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进行审议。第三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
参加表决的情况。
第八章 工作评估
第三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决议实施的过程中,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或其指定的其他委员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
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可以要求和督促有关人员予以纠正,有关人员若不采纳意见,战略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的委员应将有关
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汇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与《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悖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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