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5 佳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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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5 │佳隆股份(002495):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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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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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 │佳隆股份(0024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方钦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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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 │佳隆股份(0024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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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 │佳隆股份(0024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俊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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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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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佳隆股份(002495):佳隆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年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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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佳隆股份(002495):佳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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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佳隆股份(0024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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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 │佳隆股份(0024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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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5│佳隆股份(002495):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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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隆股份”)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2026年 4月 22日出具了众会字 (2026)第 03189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佳隆股份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佳隆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佳隆股份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
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佳隆股份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
非经常性损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佳隆股份 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佳隆股份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2日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55,713.54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3,260,400.00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 -
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
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 -
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 -
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 -
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 -
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7,331.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747,542.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169.52
合计 4,225,644.6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584c8d-34a3-488a-b20b-a3ef764d8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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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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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6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2、提案 4关联股东林平涛、许巧婵、林长春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 1楼)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
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
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楼);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5345;传真号码:0663-2918011。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楼(515345)
(2)联系人:赵淑昂 电子邮箱:422547375@qq.com(3)电 话:0663-2912816 传 真:0663-2918011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50db7f-bcbb-427e-b933-4ae23c04e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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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佳隆股份(0024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方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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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0024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方钦雄)。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cbdf32a-7b95-44dc-8dd1-723814d4f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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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佳隆股份(0024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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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
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
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
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基本薪酬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 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包括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采取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专项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其具体方案及实施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
制度等另行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公
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薪酬管
理办法确定。
第十六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
长期激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
益: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在地区、同行业薪资变动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
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发展策略;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报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585b927-c053-4b16-b0c1-acd835b66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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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佳隆股份(0024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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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0024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俊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1c8c02-1b4a-4925-b11d-06c226418c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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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佳隆股份(002495):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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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
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该方案直接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薪酬水平,拟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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