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6 *ST辉丰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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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3 │*ST辉丰(00249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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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12 │*ST辉丰(00249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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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2 │*ST辉丰(00249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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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 │*ST辉丰(00249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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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9:47 │*ST辉丰(002496):辉丰股份第九届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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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9:47 │*ST辉丰(002496):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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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7:42 │*ST辉丰(00249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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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3 15:33 │*ST辉丰(00249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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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0:18 │*ST辉丰(00249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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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0:18 │*ST辉丰(00249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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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3│*ST辉丰(00249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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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2),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第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3.6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
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对可能是否适用触
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
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 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
(一)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 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 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预计为亏损18,000万元-23
,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7,000万元-22,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3,000万元-
17,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36,000万元至40,000万元。上述业绩预告仅为公司初步估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
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 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31日首次披露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
6-002)、2026年2月24日第二次披露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3)、2026年3月10日披露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335ffa0-92bb-46da-bf03-d7550e325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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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12│*ST辉丰(00249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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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以下简称“
江苏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仲汉根、裴柏平、韦广权、杨进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6]25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仲汉根、裴柏平、韦广权、杨进华:
经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7月与相关方签订有关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49%股权的转让协议
,协议中约定了2.7亿元的交易价格。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报关于股权交易价格的相关表述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仲汉根、时任总经理裴柏平、时任董事会秘书
韦广权、时任财务负责人杨进华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
的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你们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de20982e-c9c4-44f2-9728-0c7b9cbbad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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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2│*ST辉丰(00249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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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2),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3.6条“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审计机构苏亚金诚项目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审计工作以来,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
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审计机构正有序执行相
应审计程序。目前,与会计师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业绩预告中披露的
2025年财务数据是否涉及调整尚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苏亚金诚保持良好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
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为准。
二、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d6d37bf-2136-47c9-955a-3af354d7a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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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ST辉丰(00249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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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2),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第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3.6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
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对可能是否适用触
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
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 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
(一)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 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 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预计为亏损18,000万元-23
,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7,000万元-22,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3,000万元-
17,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36,000万元至40,000万元。上述绩预告仅为公司初步估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 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31日首次披露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
6-002)、2026年2月24日第二次披露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3)。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b47c87c2-9c3f-4b01-b500-37bbc00ba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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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9:47│*ST辉丰(002496):辉丰股份第九届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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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6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9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3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杨进华于2025年10月辞去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补选裴彬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昌莲、杨兆全、裴彬彬三位董事
组成,其中李昌莲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026dc265-a936-4e9b-95c1-076c3b741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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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9:47│*ST辉丰(002496):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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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大丰农商行”)3.9%的股权转让给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城实业”“受让方”)。具体情况如下
:
一、交易概述
2026年 3月 4日,公司、海城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海城实业拟以【110,323,5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壹
仟零叁拾贰万叁仟伍佰元】对价受让公司持有的大丰农商行 3.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大丰农商行 1.7903%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081588028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7日
法定代表人:曹飞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 1号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绿化工程建设;海水、淡水养殖;滩
涂围垦开发;企业管理服务(除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业用水销售;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
道路运输;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截至 2026年 3月 3日,股东为盐城市斗龙港生态旅游度假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大丰农商行 3.9%的股权,股权数量为 3,343.14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转让的交易标的不存在
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大丰农商行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
2、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782094063W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12月 2日
法定代表人:张洪国 注册资本:85,721.481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中路 9号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
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健康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财务状况:资产总额 6,603,899.37 万元、负债总额6,016,482.48万元、净资产 587,416.90万元,营业收
入 134,952.78万元, 净利润 22,633.04万元(未经审计)。
4、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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