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498(汉缆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498 汉缆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8 16:15 │汉缆股份(002498):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 │2025-11-27 18:09 │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7 18:09 │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0 16:07 │汉缆股份(00249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11-10 16:06 │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0 16:05 │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0 16:04 │汉缆股份(0024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5-11-10 16:04 │汉缆股份(002498):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11-10 16:04 │汉缆股份(00249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2025-11-10 16:04 │汉缆股份(002498):汉缆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5-11-28 16:15│汉缆股份(002498):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为满足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公司目前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以 及公司 2025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电缆”)提供合计不超过 56,000 万元人民币的 担保。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 券时报》上公告了《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根据公司近期签署的有关对外担保协议情况,公司对上述对外担保前期公告事项进行后续披露。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为:371XY251103T000 33005),本次公司为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焦作电缆提供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于 2025 年 11月 27 日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 的重要事项如下:鉴于贵行和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签订了(或即将签署)编号为 371XY251103T00033 0 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 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 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1. 保证范围 1.1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 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 其他相关费用。 1.2 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 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 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3 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 、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1.4 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 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 ,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2.1 在授信期间内,贵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 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贵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授信期间内贵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进行调整的,后续贵行出 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依此类推。 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2.2 在授信期间届满时,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垫款或其他授信仍有余额时,即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所确定的保证范 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授信期间届满前,如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规定提前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本保证人 亦在本担保书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3 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提供的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含委托开 证、转开信用证,下同)、保函、提货担保函、跨境联动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即使授信期间届满时尚未发生贵行垫款,但授信期间 届满后贵行在前述业务项下对外实际发生垫款的,授信申请人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债务均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衍生交易发生在授信期间之前但授信期间内仍有余额或发生亏损的衍生交易,以及衍生交易发生在授信期间内但授信期间届满后 仍有余额或发生亏损导致追加占用额度的,授信申请人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债务均由本保证人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4 在《授信协议》项下各具体业务履行过程中贵行就各具体业务的期限、利率、金额等与授信申请人达成展期安排或变更有关 条款,或贵行在担保期间根据《授信协议》及/或各具体业务文本规定调整利率、定价方式的,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 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2.5 若授信协议项下信用证业务中贵行收到的单证,经贵行审核出现不符点,但授信申请人接受不符点,贵行据此对外承兑或付 款而产生的债务本息,本保证人仍按照本担保书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因贵行接受不符点未征得本保证人同意或未通知本保证人而 提出任何抗辩。 2.6 授信项下信用证、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修改,远期信用证承兑或承诺到期付款后付款期限的延展等,无需征得本保证人 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2.7 本保证人确认贵行和授信申请人就授信项下各项具体业务所签署的具体业务文本(无论是单笔协议/申请书,还是框架协议 )构成《授信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共同对涉及具体业务的权利义务安排等予以约定。 本保证人确认贵行和授信申请人之间实际发生的授信业务的具体金额、期限、用途等业务要素以具体业务文本、贵行制作的业务 凭证以及贵行系统的业务记录为准。 2.8 就贵行应授信申请人申请所办理的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票据保付等业务,有关保函权益/票据权益的让渡不影响本保证 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义务,本保证人承诺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抗辩。 3.保证方式 3.1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 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13.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及纠纷,保证人同意采取《授信协议》所 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14.本担保书的生效 14.1 本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 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70,150 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4,39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 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120cc016-c653-4c24-b7da-a07cbf951455.PDF ─────────┬──────────────────────────────────────────────── 2025-11-27 18:09│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47f5b3a3-3a2d-4886-b0c9-e35b082ee904.PDF ─────────┬──────────────────────────────────────────────── 2025-11-27 18:09│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ffe4eab9-51d4-48ea-b53c-05473bc2906f.PDF ─────────┬──────────────────────────────────────────────── 2025-11-10 16:07│汉缆股份(00249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汉缆股份(00249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ccb9dacb-1758-4371-92b0-9ca4377df8b2.PDF ─────────┬──────────────────────────────────────────────── 2025-11-10 16:06│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ac5ee377-5979-468a-8cef-c660a03a3242.PDF ─────────┬──────────────────────────────────────────────── 2025-11-10 16:05│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 年 11 月 10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11 月 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人,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 3人,会议由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6f964b2b-1aea-49fc-b38a-b847b1f4720e.PDF ─────────┬──────────────────────────────────────────────── 2025-11-10 16:04│汉缆股份(0024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青 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责 、权、利 ”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一定的固定津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岗位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岗位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 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绩效奖金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一结算后 兑付。具体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内发放岗位薪酬,次年发放绩效奖金。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岗位薪酬、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下列情形的,其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4564c7c4-b31a-44c0-8946-e67ca656d45b.PDF ─────────┬──────────────────────────────────────────────── 2025-11-10 16:04│汉缆股份(002498):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 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 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 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的信息上报工作和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各类舆情信息采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组”),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 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根据 监管机构的要求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第八条 公司设专职人员负责建立媒体信息管理档案,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积极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 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核查。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及时反应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专职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领导及监管部门: 1、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2、 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将舆情自查情况上报监管部门,必要时还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二)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 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已知悉并在积极处理相关舆情”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 判,防止舆情扩散传播; (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 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 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 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b738e2fc-0bb9-4ace-9f75-8cc99fdae390.PDF ─────────┬──────────────────────────────────────────────── 2025-11-10 16:04│汉缆股份(00249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汉缆股份(00249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cd57ed67-299c-4dc5-b0df-e73a10924c99.PDF ─────────┬──────────────────────────────────────────────── 2025-11-10 16:04│汉缆股份(002498):汉缆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