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00 山西证券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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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山西证券(00250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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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
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4 年 3 月 26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27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侯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现场出席的有侯巍董事长、王怡里副董
事长、刘鹏飞董事、李小萍董事;视频参会的有周金晓董事、夏贵所董事、李海涛独立董事、邢会强独立董事、朱祁独立董事、郭洁
独立董事、乔俊峰职工董事)。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募基金产品 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2c26cfb5-66ae-4335-8add-72b3c008d8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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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6:49│山西证券(002500):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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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山证 C1,债券代码:149842.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4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4年 3月 20日。凡在 2024年 3月 20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根据其在2024年 3月 20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4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 3月 21日支付 2023年 3月 21日至 2024年 3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
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2山证 C1(149842.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8.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4号。
8、当期债券利率:3.88%。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3.88元。
10、起息日:2022年 3月 21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3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3月 2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3月 21日。
1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88%。
15、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16、评级安排: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
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
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年 3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2 山证 C1”的票面利率为 3.88%,每 1 手“22 山证 C1”(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8.80元(含税,扣税后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0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 38.80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4年 3月 20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4年 3月 21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4年 3月 21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年 3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山证 C1”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 2021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人:李永佳、陶梓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容畅、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02b2b5b3-fee6-437b-af05-31aad6940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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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山西证券(002500):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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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山证 C1,债券代码:149383.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为 2024年 2月 8 日,债券摘牌日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因 2024
年 2 月 9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凡在 2024年 2月 8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
4 年 2 月 8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的权利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4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4 年 2 月 19 日(因 2024 年 2 月 9 日为休息日,
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 2023年 2月 9日至 2024年 2月 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
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兑付兑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山证 C1(149383.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4号。
8、当期债券利率:4.68%。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4.68元。
10、起息日:2021年 2月 9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的 2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2 月 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评级安排: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
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
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年 2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 山证 C1”的票面利率为 4.68%,每 1 手“21 山证 C1”(面值 1,000元)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46.80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37.4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
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46.8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年 2月 8日。
2、兑付兑息日:2024年 2月 19日(因 2024年 2月 9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3、摘牌日:2024 年 2 月 19 日(因 2024 年 2 月 9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2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山证 C1
”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
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年 11月 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以及 2021
年 11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
号),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摘牌(因 2024 年 2 月 9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根据《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到期
(因 2024 年 2 月9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 1月 30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
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4年 2月 8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终止交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人:李永佳、陶梓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eb8135a7-2194-4e89-bf2c-e15390f53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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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00:00│山西证券(002500):关于撤销寿阳朝阳街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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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撤销寿阳朝阳街证券营业部。公司将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和《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
020]18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妥善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证券
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备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8/3982e5d2-550d-4b97-ad62-d520d098f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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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00:00│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向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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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向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5/34a3bf25-1e91-4707-b275-edc3a00826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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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00:00│山西证券(002500):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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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14 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3 年 12 月 22 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27 层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12人,实际出席监事 12 人(其中,现场出席的有焦杨监事会主席、胡
朝晖职工监事、刘文康职工监事、司海红职工监事;视频参会的有武爱东监事、白景波监事、刘奇旺监事、崔秋生监事、张红兵职工
监事;电话参会的有郭志宏监事、李国林监事、王国峰监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向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交中心”)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及时设立“专精特新”
专板,进一步发挥股交中心作为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与股交中心的业务
联动,完善公司业务链条,提升公司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在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焦杨监事会主席、郭志宏
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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