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00 山西证券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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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52 │山西证券(002500):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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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12 │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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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25 │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向香港子公司增资事项取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
├─────────┼──────────────────────────────────────────────┤
│2026-07-01 15:56 │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度山西证券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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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00:00 │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30 00:00 │山西证券(002500):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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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38 │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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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56 │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度山西证券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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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12 │山西证券(002500):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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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52│山西证券(002500):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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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山证 02,债券代码:148823.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21 日。凡在 2026年 7月 21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根据其在 2026年 7月 2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
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68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 7月 22日支付 2025年 7月 22日至 2026年 7月 21日期
间的利息。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
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4山证 02(148823.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7.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68号。
8、当期债券利率:2.14%。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2.14元。
10、起息日:2024年 7月 22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7年每年的 7月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7月 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7月 22日。
1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14%。
15、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元。16、评级安排: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根据《2026 年度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4年 7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4山证 02”的票面利率为 2.14%,每 1手“24山证 02”(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4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7.12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21.40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1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年 7月 22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年 7月 22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山证 02”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
债券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
026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人:高杨、钟文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736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刘元康、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15584ab0-4da5-4408-b630-5554954fc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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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12│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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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5山证 02,债券代码:524373.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凡在 2026年 7月 20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根据其在 2026年 7月 20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
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5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 7月 21日支付 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6年 7月 20日期
间的利息。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
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5山证 02(524373.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5号。
8、当期债券利率:1.83%。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1.83元。
10、起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28年每年的 7月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年 7月 2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7月 21日。
1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83%。
15、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16、评级安排: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根据《2026 年度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5年 7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5山证 02”的票面利率为 1.83%,每 1手“25山证 02”(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8.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4.6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18.30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0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年 7月 21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年 7月 21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山证 02”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
债券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
026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人:高杨、钟文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736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刘元康、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c41cee4-bdfc-4ca5-bcca-fc270eae4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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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25│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向香港子公司增资事项取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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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月 28 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山证国际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证国际”)增资 10 亿港元。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日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向子公司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
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0、临 2025-033)。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子公司增资有关意
见的复函》(机构司函[2026]1009 号,简称“《复函》”),对公司向山证国际增资 10 亿港元无异议。公司将按照《复函》的要
求及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资金划转有关手续,并在增资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境外有关监管当局核准
的山证国际变更注册证明文件等报山西证监局。公司将严格按照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增资用途使用有关资金,不变更增资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caa5747-ec12-48e5-9133-f872141e2f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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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56│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度山西证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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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度山西证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48b7bde-7dcc-4e28-8976-5f6b091be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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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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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 1
4:30 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27 层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
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
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即 2026 年 6 月 13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公告的会
议通知载明了召集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
出席和行使表决权,载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披露了会议审议的事项,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人姓名和联
系电话,提示了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公司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平台。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27 层会议室如
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侯巍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刊登了会议通知;公司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网络投票时间符合公司股东会通知的内容;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公
告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及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35 名,代表股份 1,874,862,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27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名,代表 1,141,022,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854%;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433 名,代表 733,839,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25%;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共 432 名,代表 167,950,5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86%。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3、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律师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本次股东会依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的规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相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870,555,254 99.7703 3,988,307 0.2127 318,720 0.0170 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63,643,540 97.4355 3,988,307 2.3747 318,720 0.1898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审议通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f52eeba-5d78-43eb-beca-a659335502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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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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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所提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7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侯巍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35人,代表股份1,874,862,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7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141,022,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854%;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433人,代表股份733,839,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2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3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67,950,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
78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 (%)
1,870,555,254 99.7703 3,988,307 0.2127 318,720 0.0170 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63,643,540 97.4355 3,988,307 2.3747 318,720 0.1898
《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注:总表决情况表中的“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表中的“比例”,指中小投资者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雷丹丹、徐雪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b89abd0-8feb-4f34-a9ce-6c772f1b6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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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山西证券(002500):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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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健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合理、规范稳健的薪酬管理与激励约束机制,更有效地吸引、激励
与保留人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
酬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的全体员工。其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适用本制度的特别规定。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战略导向、文化引领。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发展理念,引导员工珍惜执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业、履行
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导向。
(二)功能发挥、服务大局。平衡功能与盈利,压实经营管理责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和居民财富管理的能力。
(三)公平透明、长效约束。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强化股东、员工、投资者等利益长期绑定,聚焦公司长远发展,提升核心竞争
力。
(四)业绩挂钩、稳健合规。构建与公司经营绩效、个人履职、合规风控、社会责任紧密挂钩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避免过度激
励、短期激励引发合规风险,坚守稳健经营合规底线。
(五)对标行业、兼顾监管。参考行业水平,制定符合国资监管、行业监管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激励与约束并重、效率与公平
统一的薪酬激励机制。
第二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薪酬总额实行预算管理,每年根据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配置要求,结合政府发布的
工资指导线和市场对标,确定薪酬总额和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薪酬分配要向关键岗
位、一线员工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公司薪酬总额确定须遵循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
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核定的薪酬总额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统筹分配发放,采用“月度支付、即时监控、年终总清算”的管控模
式。
第三章 薪酬管理体系
第六条 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补贴组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适时推进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
,逐步建立长效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避免短期、过度激励等不当激励行为。
基本薪酬: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领取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员工的岗位、职级、职务、任职资历、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可持续发
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并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员工岗位/职级/职务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与公司、各条线、各部门的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个人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等因素相挂钩的收入
。
津补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一定标准对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特殊岗位员工发放津补贴。
第七条 薪酬发放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考核情况可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
第八条 递延支付
公司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建立了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并合理确
定薪酬递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等。递延支付年限与业务风险持续情况相匹配,速度不快于等分比例。
第九条 追索扣回机制
公司建立了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根据外部处罚措施或公司内部问责结果,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的责任人员追究
相关责任,可部分或全部止付未支付部分的薪酬,并可要求其退还相关行为发生当年相关的全部或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减少、停止
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等。该条款同样适用离职和退休的责任人员。
第四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章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人员范围
根据董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
(三)内部董事,指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委员
以及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薪酬结构
公司根据董事工作性质,以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构成及标准。其中,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薪酬为年
度津贴,股东单位对其推荐的外部董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支付津贴等其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补贴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津补贴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监管或上级部门另有规定且严于本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适时推进股权激励、分红激励
等中长期激励。
第十四条 董事考核管理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对董事的履
职评价内容包括履职的勤勉程度、履职能力、职业道德、合规风控等方面。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公司股东会审议年度董事会报
告,对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将独立性情况等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并就其履职
情况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公司实行多维度、全方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综合考虑业绩贡献、合规风控、社会责任、专业责任、职业道德、能力
素质等因素,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绩效考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具体包括业绩考核、个人综合考评、合规风控考核三部分。其中,业绩考核主要依据分管条线的经济效益
指标(包含长周期及功能性指标)及社会责任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公司整体绩效情况确定;个人综合考评主要采用民主评议
的方式多维度综合评判。合规风控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合规专项考核方案确定。
第十六条 薪酬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年度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内部董事薪酬按照公司规定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兑现。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不低于 40%的部分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延期支付薪酬遵循等分原则发放。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涉及离任
审计的人员,其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部分,还应当在离任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予以结算。离任审计发现存在应当
止付或追索情形的,按本制度第十七条执行。
第十七条 薪酬止付与追索
公司因发现并纠正前期财务报告的差错,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导致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或者公
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
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或退休后,如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上述应当追索扣回薪酬的情形,公司仍有权向其追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关于公司员工具体薪酬结构、等级标准、薪酬支付、激励约束、决策机制、信息披露、保密任务等由公司薪酬管理部
门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控股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制度或办法。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相应
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70fb8b5-e1c7-4423-8701-25889b7104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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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38│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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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983bc7f6-8c09-4af5-b01f-246b27d62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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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56│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度山西证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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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度山西证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604c7dd-51ff-4b74-9804-ae4a69956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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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12│山西证券(002500):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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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山证 01,债券代码:148788.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凡在 2026年 6月 23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根据其在 2026年 6月 23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
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68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 6月 24日支付 2025年 6月 24日至 2026年 6月 23日期
间的利息。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
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4山证 01(148788.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8.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68号。
8、当期债券利率:2.19%。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2.19元。
10、起息日:2024年 6月 24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7年每年的 6月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6月 2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6月 24日。
1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19%。
15、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16、评级安排: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根据《2025 年度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4年 6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4山证 01”的票面利率为 2.19%,每 1手“24山证 01”(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7.52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21.90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3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年 6月 24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年 6月 24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山证 01”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
026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人:高杨、钟文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947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刘元康、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1e9d3f4-ee3c-41d0-8cf4-83b44453b4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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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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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89,771,547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87,181,723.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
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9,771,5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0.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7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797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座 29层
咨询联系人:商若然
咨询电话:0351-8686983
传真电话:0351-8686667
七、备查文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038e6be-cb70-407a-9d25-3c53a9f33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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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6│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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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山证 01,债券代码:524329.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凡在 2026年 6月 18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根据其在 2026年 6月 18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
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5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 6月 22日(因 2026年 6月 19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
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 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6年 6月 18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5山证 01(524329.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5号。
8、当期债券利率:1.85%。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1.85元。
10、起息日:2025年 6月 19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28年每年的 6月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年 6月 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6月 19日。
1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85%。
15、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16、评级安排: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根据《2025 年度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5年 6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5山证 01”的票面利率为 1.85%,每 1手“25山证 01”(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8.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4.8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18.50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6 月 22 日(因 2026 年 6 月 19 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6 月 22 日(因 2026 年 6 月 19 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山证 01”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
026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人:高杨、钟文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947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刘元康、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6b4e181-8a08-4d58-a3c0-da8cbadff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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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5:58│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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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 2026 年 6 月 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
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债券相关要素如下:
债券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债券简称 26 山证 01
债券代码 524843
信用评级 主体信用评级 AAA,本期债券未设置评级
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总额(亿元) 10
债券期限 3年
票面年利率(%) 1.71
利率形式 固定利率
付息频率 按年付息
发行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共
2 个交易日。
起息日 2026 年 6 月 11 日
上市日 2026 年 6 月 17 日
到期日 2029 年 6 月 1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债券面值 100 元
开盘参考价 100 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985065d-bfac-4d31-9b63-93a7d8ff3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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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11│山西证券(002500):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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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6 年 6 月 12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27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侯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0名,实际出席董事 10名(其中,现场出席的有侯巍董事长、司海红职工董事;
王怡里副董事长、刘鹏飞董事、周金晓董事、王卫平董事、邢会强独立董事、朱祁独立董事、李海涛独立董事、郭洁独立董事视频参
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原《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日 14 时 30 分,召
开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27 层会议室。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6f603a9-cdf7-47dc-8e0b-76def6873c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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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9│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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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同 时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座 27层会议室
9、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执行。
10、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
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11、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提案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3、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
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6日(周五)9:00至 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座 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谭晓文
电话:0351-8686647
传真:0351-8686667
电子邮箱:tanxiaowen@sxzq.com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8、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617d906-5cb7-4d21-bf58-b2cec378c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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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9│山西证券(00250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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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三、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
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3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
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由于本次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情况统筹
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
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和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交给工作人员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在宣读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六、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由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汇总计算,股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本
次会议表决结果由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会议期间,参会股东若有相关问题,可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周一)下午 14 时 30 分会议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
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27层会议室
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侯巍董事长
序号 议 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报告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 审议议案
议 案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四 讨论会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 宣读《表决说明》
六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 股东投票表决
八 休会 15 分钟(统计表决结果)
九 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 律师见证表决结果
十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最终表决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议 案 目 录
议 案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5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 案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本制度主要包括薪酬管理的原则、薪酬总额决定机制、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支付
追索等内容,重点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附件:《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04c0cd3-b422-4b96-aff3-938f47e213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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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40│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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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815 号文注册。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实际发行规模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1.71%,认购倍数
为 3.09 倍。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认购
本期债券 1 亿元。前述认购报价公允,报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
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4660ecf-b16f-4479-83a1-ef89757eb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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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2:32│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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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15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不超过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2026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1.71%。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2026 年 6 月 11 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 202
6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发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ba02bd5-ea05-4a18-b0a6-1a50ca4ae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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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2│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延长山西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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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15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不超过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原定于 2026 年 6
月 9 日 15:00 至 18:00 簿记发行。根据本期债券簿记建档过程及投资者申购情况,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及已申购投
资者协商一致,现将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 18:00 延长至19: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6eb8d5f-b713-40cd-99a2-1f43d29da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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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0│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更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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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1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15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7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
式,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次发行人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名称确定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
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8d54a350-4fe2-4645-aed9-26a9ff419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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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0│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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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70b41572-b38b-4bf7-b87f-0b74be5e9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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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0│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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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0c5234fb-32dc-4c17-a741-4eee9ff2e4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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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0│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山西证券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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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山西证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75a9ec91-d017-449e-9b9c-e28ae103bf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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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2│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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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 山证 K1,债券代码:52
4290.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 日。凡在 2026 年 6 月 2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6 年 6 月 2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
本次付息的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5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支付 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
6 年 6 月 2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5 山证 K1(524290.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3 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5 号。
8、当期债券利率:1.90%。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1.90 元。
10、起息日:2025 年 6 月 3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6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6 月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6 月 3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6 月 3 日。
1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90%。
15、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16、评级安排: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根据《2025 年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5 山证 K1”的票面利率为 1.90%,每 1 手“25 山证 K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9.00 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5.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19.00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6 月 3 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6 月 3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 山证 K1”持
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
026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高杨、钟文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947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刘元康、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a4f6a219-6994-4492-8870-943e40339f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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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5│山西证券(002500):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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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6613721-c064-4542-86dc-3f92a8791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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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3│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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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51ac3a1-f30a-4906-a759-b0aeee7bbb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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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7│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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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
”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周五)15:00-17:00。
届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怡里先生,副总经理、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高晓峰先生,财务总监张立德先生,证
券事务代表张海燕女士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
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a6a6a07-2341-4e52-97e3-0e691096f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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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2│山西证券(002500):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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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2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决定举行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6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5:00-17:00
二、方式: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
本次互动交流。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侯巍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怡里先生,副总经理、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高晓峰先
生,财务总监张立德先生,独立董事朱祁先生。
四、问题征集
为提升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11:3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xzq@i618.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8d5ae4a-b629-42d1-83af-9cf83bd6c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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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0│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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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完善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逐日动态监控
风险控制指标情况,运用压力测试全面评估面临的风险,合理进行资产配置和业务规划。报告期内,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
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一、 净资本和流动性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情况
(一)报告期内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
项 目 2025 年末指标值 2024 年末指标值 监管预警标 监管标准
(经审计) (经审计) 准
核心净资本(亿元) 103.23 99.23 - -
附属净资本(亿元) 17.50 17.50 - -
净资本(亿元) 120.73 116.73 - -
净资产(亿元) 180.68 175.42 - -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亿元 51.70 55.88 - -
表内外资产总额(亿元) 602.42 620.37 - -
风险覆盖率 233.51% 208.90% ≥120% ≥100%
资本杠杆率 17.14% 15.99% ≥9.6% ≥8%
流动性覆盖率 135.90% 149.57% ≥120% ≥100%
净稳定资金率 195.89% 172.79% ≥120% ≥100%
净资本/净资产 66.82% 66.54% ≥24% ≥20%
净资本/负债 29.88% 27.18% ≥9.6% ≥8%
净资产/负债 44.72% 40.84% ≥12% ≥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规 14.70% 6.82% ≤80% ≤100%
模/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214.59% 244.41% ≤400% ≤500%
/净资本
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 75.10% 68.88% ≤320% ≤400%
(二)报告期内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在净资本不断变化的同时,合理调整业务结构
,在大力发展业务的同时,保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合规;同时,通过发行公司债、短期公司债、次级债、收益凭证、两融收益权转让
和在银行授信额度内进行同业拆借等确保公司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保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持续合规。
二、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情况
公司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设立专人专岗,相互配合,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动情况,确
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每个交易日都符合监管要求。当公司出现风险控制指标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预警标准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情况时,公司均按监管要求向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基本情况、问题成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期限
。报告期内,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控制指标变动情况报告共计8次(主要为私募基金被动超限,均已及时处置)。
三、风险控制指标并表管理情况
公司并表管理系统可逐日系统化采集并表监管指标计算相关明细数据,实现T+1日生成合并口径的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
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母公
司和境内外全部子公司。公司通过风险管理日报逐日报送合并口径的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并表管理系统信创
改造,数据处理能力及运算速度得到优化。
四、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情况
2025年4月,公司根据中证协下发的《关于开展证券公司2025年度压力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年度第一次综合压力
测试和场外衍生品业务压力测试。2025年9月,公司自行组织开展了年度第二次综合压力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轻、中、重度
压力情景下均发生亏损,但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未触及监管预警标准。
报告期内,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针对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增资、开展新业务等进行12次专项压力测
试,分别测算了上述项目的发生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通过测试及分析为公司经营层提供了有效的决策依据。在监管制度的指
导下,公司将借鉴同业优秀实践经验,继续探索先进的风险计量工具和方法,优化情景参数设置,不断提升压力测试的有效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bd3681-4919-47aa-baf6-b0dc8af760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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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0│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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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
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山西证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山西证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1381_A03号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28f425-e55f-445c-9cdf-06e6113ce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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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0│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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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7295147-626b-43ad-9d36-7cef3b5a1c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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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0│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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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c6f791-6fc6-443b-bd1e-d0375c597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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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0│山西证券(00250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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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9567f4-e040-4b35-ae3b-fd057dbc5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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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9│山西证券(002500):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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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f5af35-8179-4e66-b1ea-0ef876944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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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9│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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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384a14-58e5-49d5-aa63-6dd4d49354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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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9│山西证券(0025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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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ed8901d-c597-4310-8bdb-99886fa456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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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9│山西证券(0025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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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海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716d5a-7c16-45a6-8260-05abb68c6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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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9│山西证券(0025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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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会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b4e9ad-b230-427b-bdeb-8d3f14f69e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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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9│山西证券(0025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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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8e90f7-89be-456e-883d-c661d3826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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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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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暨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定数,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24,416,247 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 890,508,056 元,期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10,323,849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029,
675,297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
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5 年度山西证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90,508,056 元,按照相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89,050,806 元,提取 1
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89,050,806 元,提取 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 89,050,806 元,扣除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179,488,577 元后
(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无需扣除),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1,608,081,727 元。
以公司 2025 年末总股本 3,589,771,547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87,181,724元,本次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31.07%,剩余未分配利润 1,320,900,003 元
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完成了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共派发现金 179,488,577 元,结合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全年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466,670,301 元,占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48%。
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6,670,301 358,977,154 323,079,439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24,416,247 711,831,847 619,761,50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210,323,84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029,675,29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148,726,8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52,003,1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148,726,894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注:表中本年度分红包括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287,181,724 元和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 179,48
8,577 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148,
726,894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52.76%。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合规性。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的监管要求,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
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并由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授权
后,在公司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ee8eee-0e14-466f-82e3-e880bbfcf0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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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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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3b57e3-3a70-4168-b50f-51adc43ecd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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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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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7 月 8 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关于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
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
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
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公司因执行上述实施
问答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涉及 2024 年度利润表相关科目,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
及 2024 年末资产负债表均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表科目 科目调整前 调整金额 科目调整后
其他业务收入 22,092.00 -20,350.54 1,741.46
其他业务成本 20,155.30 -18,934.98 1,220.32
投资收益 150,932.95 1,415.56 152,348.51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9cdc98-db78-4323-ad86-ecf1d33f4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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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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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公司董事实际履职情况、公司20
25年度经营业绩及2026年度经营目标,现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一、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公司各位董事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出席会议,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前及时将
表决意见书面授权其他参会董事代为表决。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各位董事均积极参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行使职权。
二、董事考核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各位董事均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认真、勤勉、诚信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合规风
险管理情况,切实、有力地支持了公司业务转型及创新发展,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规、高效,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针对公司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针对性的独立意见。积极参加反洗钱专项培训,审议相关报告,
确保反洗钱工作有效实施。同时,各位董事还通过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度,各位董事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三、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外部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5万元整(含税)/年;股东单位推荐委任的
董事,如其单位对所外派的董事领取报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等其他薪酬。
第二部分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董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
(二)外部董事采用津贴制
外部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5万元整(含税)/年;股东单位推荐委任的董事,如其单位对所外派的董事领取报酬有相关规定的
,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内部董事采用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等其他薪酬。
四、发放办法
独立董事薪酬及外部董事薪酬均为按月平均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薪酬按公司薪酬发放制度发放。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d47f82-7419-44a0-a758-e8b4080fb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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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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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聘任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度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6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20 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
元。2024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
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
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志勇先生。田先生于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
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崇丘先生。李先生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加入安永华明、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胜先生。陈先生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
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合计 120 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
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0 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20 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37268f5-d625-4bf9-98bf-7848410ed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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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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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607444-006a-4c70-b4b9-118aa78fa3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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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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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使命愿景、战略目标和
经营情况,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4-028),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自行动方案披露以
来,公司切实履行金融国企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良好效果。
2025 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坚守“以义制利、协作包容、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差异化、一体化
、平台化、数字化”战略路径,以行动方案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立身之本,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
将功能性放在首位,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大局,聚焦服务“五篇大文章”、新质生产力,制定《做好“五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
案(2025-2027)》。围绕山西转型综改和能源革命,累计服务山西省内直接融资超 1400 亿元,企业(公司)债券承销连续第六年
、地方政府债连续第四年位居山西省内榜首。壮大耐心资本,打造天使基金矩阵,认缴规模超 15 亿元,累计投资山西省内 20 余个
新质项目。深度服务专精特新,督导山西省内新三板企业数量占比达 45%。发力综合金融服务,落地执行山西交控集团科技创新乡村
振兴公司债、山西神达能源集团高成长产业债等多个山西省内首单及全国标杆项目,参与完成多个省级重点课题,持续服务实体经济
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获批碳排放权交易业务资格,进一步丰富业务牌照,为服务实体经济低碳转型增添重要抓手。2025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5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29.86%,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二是持续完善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公司秉承“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治
理机制。依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同步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结合监管规则变化及实际经营需要,系统修订 24 项制度,新增 2 项,废
止 1 项,涵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董事履职及市值管理等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内部控制质量。报告期内,公司
治理运作良好,全年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4 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4 次,监事会 4 次,累计审议及听取议案共 136
项。披露定期公告 6 份,临时公告 132 份,有效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年度上市公司董
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 5A 评级”“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等荣誉。公司将
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融入经营管理,高质量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年上市公司可持
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获评深交所国证评级AA级,WindESG 评级 A 级。
三是高度注重投资者回报,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坚持稳健经营,致力于通过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
的长期投资价值。优化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规划,将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提升到 30%
,用实际行动提高投资者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度、2025 年中期两次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以现金分红形
式回报投资者,累计现金分红 43.93 亿元,最近三年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净利润的 50%。深耕投资者教育工作,全年举办各类投教
活动约2,800场,覆盖近1.03亿人次,设计电子投教作品2,759个,原创实物投教产品134种、69,669份,在证券公司投教工作评估中
获评最高“A”等次,积极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四是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及时通过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多种途径,主动披露公司治
理、业务发展、社会责任履行等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强化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宣传与解读,如定期报告披露后会通过长图、H5 等
形式进行呈现,积极传递公司动态,力求以更加生动、友好的阅读形式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业绩、发展情况等。同时,组建专门团队
,统筹投资者来电回复、互动易平台提问、电子邮件、现场来访、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辖区监管部门组织的上市公司年度投资者网
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途径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 111 则,接听投资者来电 90 余
通,投资者提问回答率100%。承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邀请中小投资者走进公司参观调研并交流座谈,增进价值认同与信
任。
五是深化数智融合,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战略引擎,持续完善科技治理架构,构建独具特色的自研
生态。聚焦财富管理与 FICC 两大核心赛道,构建客户端、员工端与中台三位一体的数字化体系,AI 投顾、智能营销等应用全面上
线,推动服务模式从线上化到智能化的关键跃升。巩固以“山证报价板”为核心的万亿级交易生态,率先在行业内落地基于大模型的
债券交易机器人,询价响应时间由 30 秒压缩至 3 秒以内,筑牢差异化的科技护城河。构建“算力-模型-应用”一体化的 AI 能力
体系,GPU 国产算力实现倍增;完成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OTC)的升级改造,成为行业标杆案例;建成“三地四中心”一体化运维
与全面监控体系,基础设施高可用性达到新高度。公司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四度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其中“新一代
OTC 业务系统”获 2024 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FICC 销售交易数字化平台”获 2024 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三等奖。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精神,处理好功能性与盈利性的关系,深耕服务国
家战略,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实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夯实治理基础、聚焦新质生产力,提升经营质效和
专业服务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的山证智慧与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616d94-5b91-4fc9-99ce-de95db785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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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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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公司 2025 年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5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815 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注册的申请。报告期内,公司共计
发行债券五期,合计 60 亿元,实际到账金额 5,98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对科技创新相关投资进
行置换、偿还到期债务等(详见附件 1:2025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该 5 只债券的账户余额为 50
,868,007.47 元。
(二)往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发行的 4 只债券到期还款后销户。公司往年度发行的债券现存 7 只,主要包含 2023 年至 2024 年发
行的公司债及次级债。
2025 年,往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结息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合计 1,230.1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往年度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合计 2,173,330.75 元(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fd3dbb-97ab-4499-936d-27c548556a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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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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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实际履职情况,现将公司高
管人员2025 年度履职、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高管人员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遵守薪酬管理有关要求及相关规定,积极维护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协同业务经营和服务实体,保持了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二、2025 年高管人员考核情况
2025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包括绩效考核、个人综合考评、合规专项考核三部分。其中,绩效考核主要依据分管条线的指标
任务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公司整体绩效情况确定;个人综合考评主要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多维度综合评判;合规考核依据高管人员合
规专项考核方案确定。
高管人员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挂钩。
三、2025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构成。公司高管人员固定薪酬按月支付。高管人员绩效薪酬总额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完成情况同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或山西省相关规定确定,并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次年兑现。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
成重大损失的,根据高管人员承担的责任,进行相应的追索扣回。
2025 年度高管人员固定薪酬按月计提发放。绩效薪酬已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并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高管人员绩效薪酬
40%以上的部分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遵循等分发放原则。
公司合规总监的考核及薪酬发放执行监管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cf9be7-4202-4842-a3f1-2e5e519cbd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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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山西证券发行长期债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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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二、 发行长期
债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 11
附件:发行长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长期债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1381_A01号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长期债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是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长期债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1381_A01号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a63ff1-0fbd-45f6-ac99-c6bafb60da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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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7│山西证券(00250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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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其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
1-12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49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
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测评方法、审计重点、初
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安永华明相关资质资料后,认为其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质量要求。为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与连续性,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安永华明进行第一次年审沟通,对公司2025年度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三)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安永华明进行第二次年审沟通,对公司2025年度
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与安永华明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安永华明深入交流讨论,督促
安永华明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落实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e2663f-2df5-4b6a-8b86-31219a67c19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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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山西证券: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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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山西证券: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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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山西证券: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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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山西证券: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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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山西证券: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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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山西证券: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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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0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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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山西证券: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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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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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山西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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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72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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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山西证券: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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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513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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