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01 利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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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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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27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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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3 │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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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3 │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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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2 │利源股份(00250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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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2 │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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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1 │利源股份(002501):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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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0 │利源股份(00250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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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2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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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1 │利源股份(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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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利源股份(00250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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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14日、2024年 9月 6日、2025年 8月 23日披露了江阴科
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海达特种人革有限公司诉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及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
料有限公司诉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4)《关于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61)。
近日,公司向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并收到了由法院送达的其他当事人提交的《民事上
诉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一)针对上述案件,公司上诉请求具体如下:
1、请求撤销江阴市人民法院(2025)苏 0281民初 4230号、(2025)苏 0281民初 4215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
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针对(2025)苏 0281 民初 4215 号《民事判决书》提交《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
:
1、撤销江阴市人民法院(2025)苏 0281民初 4215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永利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永利公司、科玛公司、人革公司承担。
(三)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针对(2025)苏 0281 民初 4230 号《民事判决书》提交《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江阴市人民法院(2025)苏 0281民初 4230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永利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永利公司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类别 案由 金额 诉讼仲裁情况
新进展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1,155.66万元 13件,最高法已裁定提审,中止原判决
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已由法院送达了《民事上诉状》,公司及其他当事人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开庭时间尚未明确,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
上述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1faa611e-7838-41da-9e89-801438ccd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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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27│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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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于 2015年 3月 20日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 3月 10日和 2015年 3月
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2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议案》,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 48个月延长至 120个月(自 2016年 3月 8日至 2026年3月 7日),并修订持有
人的退出机制,完善相关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3月 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鉴于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6年 3月 7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
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2016年 3月 8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完成,认购公司股票 6,334,200股,认购价格为 11.26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为 36个月(自 2016年 3月 8日至 2019年 3月 7日),锁定期已于 2019年 3月 7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
和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 3,533,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1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及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自 2016年 3月 8日
至 2026年 3月 7日)。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
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应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一)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已于 2019 年 5月 24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
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的时机和数量。
(二)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12a8906d-1f9f-498b-ab5e-00a6d5d593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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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3│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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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386b573-ec5d-48f3-b6e6-165badd11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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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3│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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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1f0cd27-1a64-4778-808c-021cdda51f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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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2│利源股份(00250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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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f661b44-5b25-45d3-b497-e0284360d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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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2│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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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729253a-86bb-46cf-8ec2-f8222e341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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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1│利源股份(002501):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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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
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8d7bad0-ee88-426e-bbab-11157d299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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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0│利源股份(00250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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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 8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
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亲自出席监事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公司根据 2025 年半年度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
制和审议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5f0a937-043f-46e1-bf0f-f7381571d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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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2│利源股份(00250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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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14日、2024 年 9月 6日披露了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海达特种人革有限公司诉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及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诉公司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和《关于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2024-051)。
近日,公司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5)苏0281民初 4215号和(2025)苏 0281民初 4230号《民
事判决书》。
(一)(2025)苏 0281 民初 421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
司、江阴海达特种人革有限公司支付固定收益 300万元、返还垫付费用 12,873,143.80元,合计 15,873,143.80元;
2、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未出资 4,400万元范围内对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第二项债务的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驳回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2025)苏 0281 民初 42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
司赔偿保证金损失 2,000万元;
2、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未出资 4,400万元范围内对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第一项债务的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驳回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类别 案由 金额 诉讼仲裁情况
新进展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88.95万元 1 件,已有生效判决,原审原告提起再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目前,上述案件已由法院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均为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是否上诉以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并积
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9dcd84dd-3698-4f8a-aa9c-103a35957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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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1│利源股份(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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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年 8月 19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0954931-0324-4a44-bbc0-2a37ffbcf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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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0│利源股份(002501):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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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
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拟向公司提供 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
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本次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提供 2,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成立时间:2013年 8月 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 500号道谷商务大厦 501室
法定代表人:居茜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源 71,011.09 40.31%
2 段力平 8,596.73 4.88%
3 方建 7,240.28 4.11%
4 冯建华 4,738.77 2.69%
5 骆志松 4,492.14 2.55%
6 丁燚 3,787.49 2.15%
7 杜国扬 3,593.71 2.04%
8 王军 3,347.09 1.90%
9 马勇 2,272.50 1.29%
10 吴健全 2,219.65 1.26%
11 周敏 2,131.57 1.21%
12 张君志 1,920.17 1.09%
13 刘宗宝 1,832.09 1.04%
14 陈勋祥 1,796.86 1.02%
15 毕子杰 1,726.39 0.98%
16 曹明 1,673.54 0.95%
17 黄剑 53,782.39 30.53%
合计 176,162.46 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 1-6月
营业收入(元) 16,385,597.23 20,323,333.46
净利润(元) -563,318.44 -598.03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总资产(元) 3,369,141,703.85 3,466,444,771.44
净资产(元) 1,793,946,715.09 1,793,946,050.12
(四)关联关系
江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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