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01 *ST利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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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38 │*ST利源(00250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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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1 │*ST利源(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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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0 │*ST利源(002501):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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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1 │*ST利源(002501):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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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4 │*ST利源(0025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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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4 │*ST利源(0025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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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 │*ST利源(002501):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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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 │*ST利源(0025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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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 │*ST利源(002501):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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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 │*ST利源(00250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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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38│*ST利源(00250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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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利润总额 亏损:3,500万元–5,200万元 亏损:5,862.6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3,400万元–5,050万元 亏损:5,770.27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3,050万元–4,550万元 亏损:5,826.76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元/股–0.01元/股 亏损:0.02元/股
营业收入 8,100万元–12,000 万元 9,778.67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7,450万元–11,100 万元 9,183.36万元
注: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减少,折旧计提同比下降,公司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幅度收窄。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
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9b99c92-5aa6-44a4-8420-b4c76643a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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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1│*ST利源(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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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0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
26 年 7月 7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红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唐朝晖、马勇、郑宗回避)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03c7937-865b-419a-a075-96834f8b9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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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0│*ST利源(002501):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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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百胜”)拟向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年 7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 7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唐朝晖、马勇、郑宗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该议案。
本次苏州百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2,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
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成立时间:2013年 8月 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 500号道谷商务大厦 501室
法定代表人:居茜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源 71,011.09 40.31%
2 段力平 8,596.73 4.88%
3 方建 7,240.28 4.11%
4 冯建华 4,738.77 2.69%
5 骆志松 4,492.14 2.55%
6 丁燚 3,787.49 2.15%
7 杜国扬 3,593.71 2.04%
8 王军 3,347.09 1.90%
9 马勇 2,272.50 1.29%
10 吴健全 2,219.65 1.26%
11 周敏 2,131.57 1.21%
12 张君志 1,920.17 1.09%
13 刘宗宝 1,832.09 1.04%
14 陈勋祥 1,796.86 1.02%
15 毕子杰 1,726.39 0.98%
16 曹明 1,673.54 0.95%
17 黄剑 53,782.39 30.53%
合计 176,162.46 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营业收入(元) 37,205,034.38 2,085,276.19
净利润(元) 9,379,496.12 -110,286.52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总资产(元) 3,499,056,787.10 3,468,010,854.89
净资产(元) 1,804,816,916.48 1,804,706,629.96
(四)关联关系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经查询,苏州百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苏州百胜拟向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
。苏州百胜于 2026 年 9月30日前发放借款 2,000万元,苏州百胜按申请日期拨款。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到期偿还借款,无需对上
述借款提供担保。如后续公司仍有资金需求,双方可另行签订借款合同。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苏州百胜提供无息借款,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体现了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
展及生产经营的大力支持,对公司未来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接受苏州百胜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也无需支付利息,不会对公司本期和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苏州百胜具备履约能力,所出借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4,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及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及《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 7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事项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体现了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大力支持,对公司未来发展会产生积极
影响。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借款合同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1cf2b88a-3031-4f22-b068-43ed7e79bc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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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1│*ST利源(002501):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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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
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
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 2.5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026 年 7月 7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2.本次增持前,李红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李红举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李红举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增持主体本次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最终增持股份的金额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金额为准。具
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金额
李红举 董事长兼总裁 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 2.5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窗口期、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红举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c689356-dad6-4494-9aeb-01bd785a23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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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4│*ST利源(0025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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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6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7月 2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2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
7.主持人:董事长李红举先生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6人,代表股份 838,1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800,0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4人,代表股份 38,00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5人,代表股份 38,1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4人,代表股份 38,00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07%。
3.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审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7,9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41%;反对 9,5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365%;弃权5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9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728%;反对 9,5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99%;弃权 5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27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晶金律师、麦梓荧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a382ee0-435d-48ec-acb3-4cc0bcbd6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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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4│*ST利源(0025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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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 21-26层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吉林利源精
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进行核查并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
件和以下事实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议案,并于2026年6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6)(以下称“《股东
会通知》”),公告通知各股东。《股东会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其他
有关事项,列明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14:50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红
举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
的时间和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
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
理人,下同)2人,代表股份800,0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7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654人,代表股份38,00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7%。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6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代表股份838,1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6085%。以上股东均为截至2026年6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一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与会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对列入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在按规定的程
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后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合计表决结果”)。表决结
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827,9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41%;反对 9,525,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5%;弃权 5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9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728%;反对 9,5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99%;弃权 5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5273%。
经审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
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476c5d48-0e0a-4871-affa-4fa66c123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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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ST利源(002501):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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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供应链”)
收到了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材料,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审结
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2,001.21万元
申请人:安徽鼎天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经金寨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利源供应链欠申请人安徽鼎天铝业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天”)货款 20,012,057.20 元及利息,此款按照先本后息的原则分期支付;如果申请人利源供应链有
任意一期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鼎天有权对申请人利源供应链下欠的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鼎天
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裁定如下:申请人鼎天、利源供应链经金寨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累计为 253.49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民事裁定书》,该案已审结。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
上述案件履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裁定书》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e34edcb0-2da5-449a-9068-3567223c8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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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ST利源(0025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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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利源股份”)于 2026年 6月 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中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审
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协调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进场开展现场工作,相关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交易相关方正在持续沟通协商,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6 年 6月 2日,公司与解协威、熊牡、翟因辉、兰继潘、奉新县新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奉新县宏志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廖四妹、北京乾景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燕梅、赵春、张雨轩、宋小年、吴学礼、严世华、江西正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邓永鸿、翟武、张少文、潘小虹、文曦(以上合称“交易对方”“甲方”)签署了《关于江西金利城市矿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西金利城市矿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利股份”“标的公司”“目标公司”)35,394,885股股份,占金利股份总股本的 36.19%,同时金利股份的主要股东将其持有的剩余
29.53%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上市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计
控制金利股份 65.72%的表决权,金利股份成为利源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协调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进场开展现场工作,相关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交易相关方正在持续沟通协商,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各方仍在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并需要在开展相关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工作后方可签署正式转让协议。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意向性约定。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
,存在未能通过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而终止的风险;可能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可能存在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
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的风险;可能存在整合风险。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风险。标的公司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环境保护政策变化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等经营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fe93b96-22a7-49db-83c1-3c2e26e71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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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ST利源(002501):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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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清偿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未披露的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计约人民币 2,566.97万元,约占公司 2025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2%。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债权人 逾期本金 币种 折算人民币金额 到期日
1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455,159.79 人民币元 3,455,159.79 2026 年 6
2 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1,011,830.49 人民币元 1,011,830.49 月 20 日
3 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15,297.36 人民币元 715,297.36
4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900,114.50 人民币元 900,114.5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1,257,062.48 人民币元 1,257,062.48
6 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751,584.42 人民币元 2,751,584.42
7 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币) 5,531,207.26 人民币元 5,531,207.26
8 中国进出口银行(欧元) 1,275,443.34 欧元 10,047,432.46
总计 25,669,688.76
表 1: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
二、累计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累计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计约人民币 8,895.46万元,约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51.35%。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债权人 逾期本金 币种 折算人民币金额
1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365,479.37 人民币元 10,365,479.37
2 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3,035,491.47 人民币元 3,035,491.47
3 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15,297.36 人民币元 715,297.36
4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700,343.50 人民币元 2,700,343.5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1,257,062.48 人民币元 1,257,062.48
6 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8,254,753.26 人民币元 8,254,753.26
7 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币) 22,235,453.19 人民币元 22,235,453.19
8 中国进出口银行(欧元) 5,127,282.22 欧元 40,390,678.42
总计 88,954,559.05
表 2:累计到期未偿还债务
注:1、上述债务类型为留债。
2、上述债务的利息,公司已全额支付。
3、上述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4、欧元暂按 2026年 6月 17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 7.8776折算。
5、表 2中,部分金额已分别于 2025年 4月 23日、2025年 6月 24日和 2025年 12月 23日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 2025-087)。本报
告中人民币金额与前期披露不一致,系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发生变动导致。
三、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由于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额外成本。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可
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正在分别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等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商逐步化解债
务逾期问题。目前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通过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应收账款催收、请求控股股东给予支持等积极措施缓解短期流动性压力。
4、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bdf927b-1080-417f-afcc-a7ba71614f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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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ST利源(00250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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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0)。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聘请
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各方仍在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并需要在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后
方可签署正式转让协议。本协议仅为各方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意向性约定。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未能通过内外部
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而终止的风险;可能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可能存在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
定的风险;可能存在整合风险。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风险。标的公司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环境保护政策变化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等经营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源股份,证券代码:002501)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6
月 17日、2026年 6月 18日和2026 年 6月 22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除已披露事项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0)。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各方仍在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并需要在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后
方可签署正式转让协议。本协议仅为各方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意向性约定。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未能通过内外部
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而终止的风险;可能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可能存在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
定的风险;可能存在整合风险。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风险。标的公司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环境保护政策变化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等经营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b7365ed-9020-499c-88a5-22fd1b4cc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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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1│*ST利源(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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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
6年 6月 20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红举先生主
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唐朝晖、马勇、郑宗回避)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f5470b6-ba5b-4567-8646-6a3711c63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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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0│*ST利源(00250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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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债务形成背景
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百胜”)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
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上述 3,000万元借款已于 2025年 6月 16日全部到账。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已归还 1,000
万元,尚欠苏州百胜 2,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与苏州百胜签署《借款延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将尚欠苏州百胜 2,000 万元借款展期。展
期前,借款到期日为 2026年 6月 16日;展期后,借款到期日为 2026年 12月 16日。展期期间借款利率仍为无息借款。公司无需提
供担保。
(三)关联关系说明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
(四)审批程序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
、唐朝晖、马勇、郑宗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成立时间:2013年 8月 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 500号道谷商务大厦 501室
法定代表人:居茜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源 71,011.09 40.31%
2 段力平 8,596.73 4.88%
3 方建 7,240.28 4.11%
4 冯建华 4,738.77 2.69%
5 骆志松 4,492.14 2.55%
6 丁燚 3,787.49 2.15%
7 杜国扬 3,593.71 2.04%
8 王军 3,347.09 1.90%
9 马勇 2,272.50 1.29%
10 吴健全 2,219.65 1.26%
11 周敏 2,131.57 1.21%
12 张君志 1,920.17 1.09%
13 刘宗宝 1,832.09 1.04%
14 陈勋祥 1,796.86 1.02%
15 毕子杰 1,726.39 0.98%
16 曹明 1,673.54 0.95%
17 黄剑 53,782.39 30.53%
合计 176,162.46 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营业收入(元) 37,205,034.38 2,085,276.19
净利润(元) 9,379,496.12 -110,286.52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总资产(元) 3,499,056,787.10 3,468,010,854.89
净资产(元) 1,804,816,916.48 1,804,706,629.96
(四)关联关系
苏州百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苏州百胜的关联交易。经查询,苏州百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形成背景
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苏州百胜向公司提供 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
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上述 3,000万元借款已于 2025年 6月 16日全部到账。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已
归还 1,000万元,尚欠苏州百胜 2,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与苏州百胜签署《借款延期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将尚欠苏州百胜 2,000万元借款展期。展期前,借
款到期日为 2026年 6月 16日;展期后,借款到期日为 2026 年 12月 16日。展期期间借款利率仍为无息借款。公司到期偿还借款,
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若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足额偿还本金,视为违约,苏州百胜有权宣布全部债务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
即清偿;自逾期之日起,按未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计收逾期违约金。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经营和业务的发展。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间接控
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34)。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经营和业务的发展。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借款延期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e4abd5e-4f28-4aa7-957d-7ec5e46e3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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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22│*ST利源(002501):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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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的通知,经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核准,自 2026年 6月
16日起,其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其工商登
记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百胜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年 8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居茜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 500号道谷商务大厦 5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649b9fa1-9638-4731-a8ac-0aa720518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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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21│*ST利源(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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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6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李红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上述议案一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fc1cd68-7fcb-4cdd-ab20-0968bea14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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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19│*ST利源(0025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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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健全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人员:
(一)董事: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按月发放。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按月发
放。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不再领取董
事津贴,参照第八条执行。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是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基本岗位职责所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年度现金收入。其标准主要依据行业薪酬水平、工作
职责与岗位价值确定。
(二)绩效薪酬:是与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的浮动薪酬。
(三)中长期激励:是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将高级管理人员利益与公司长期价值绑定而设置的激励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公司章程或
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四章 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处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变动。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及所处地区的薪资数据,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社会物价增长水平。公司应参考社会物价增长水平调整薪资,从而确保其实际购买力水平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公司收入规模、利润及增长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绩效表现、职级和职责调整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对上述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为准。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
称“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同“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6e9a055c-e29d-4a2c-90b9-8dc36fd67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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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18│*ST利源(00250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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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2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于 2026年 6月 1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
,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 2026年 6月 30日 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箱:liyuanxing
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36200。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鑫
电话: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5、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
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f49df9e-0e0a-4701-8e01-b943b9999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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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12│*ST利源(002501):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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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红举先生为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红举先生简历:
李红举,男,1985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
公司,先后任中车株洲所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物流专员、沈阳公司采购经理、沈阳公司物流经理、城轨事业部区
域营销经理,一汽中车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中车株洲所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市场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李红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43b3eea-a3bf-48c2-9966-bcd377520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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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11│*ST利源(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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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9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李红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
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红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已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公司决定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红举
成员:段力平、付少军(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婕(独立董事)
成员:唐朝晖、杨昀(独立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婕(独立董事)
成员:李红举、杨昀(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婕(独立董事)
成员:居茜、付少军(独立董事)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853bc05-2f1d-4ef7-9831-47e35da77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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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9│*ST利源(002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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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源(002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7d65b8e-ff14-46f8-ab74-344eec542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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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9│*ST利源(002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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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源(0025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ae8ec64-90a0-48ce-92ea-8ca04c384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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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48│*ST利源(00250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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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源股份,证券代码:002501)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6
月 2日、2026年 6月 3日和 2026年 6月 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除已披露事项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0)。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各方仍在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并需要在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后
方可签署正式转让协议。本协议仅为各方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意向性约定。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未能通过内外部
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而终止的风险;存在未能通过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而终止的风险,可能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可能存在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的风险;可能存在整合风险。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风险。标的公司可能存
在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环境保护政策变化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等经
营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66321d5-fa36-4d2b-a8f0-adb2f3ed8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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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31│*ST利源(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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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由全体董
事推举非独立董事居茜女士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亲自出席董事 6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c0aa2a9-b688-4853-8da6-74c309723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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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30│*ST利源(0025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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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源(0025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912eeb7-60ab-4c9d-932e-a6fb185ae5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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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6│*ST利源(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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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2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由全体董
事推举非独立董事居茜女士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亲自出席董事 6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马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 提名郑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杨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2 提名付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6月 12日 14:50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一至议案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
议案一、议案二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fb76c0f-cb2a-43cc-bc1e-c1e3a97a2d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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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ST利源(0025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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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6月 12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2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 备注
编码 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7.01 选举李红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7.02 选举马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7.03 选举郑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8.01 选举杨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8.02 选举付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 7项提案应选 3 名非独立董事,第 8项提案应选 2名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
进行表决
2、上述提案已分别于 2026 年 3月 6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和 2026 年 5月2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7日、2026年 4月 29日和 2
026年 5月 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
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 2026年6月 10日下午 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箱:liyuanxin
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36200。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鑫
电话: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5、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
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a2e8eea-2bca-45f7-80de-8492b0d3c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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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2│*ST利源(00250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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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赵金鑫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赵金鑫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的情形。赵金鑫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赵金鑫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生效后,公司总裁李红举先生将不再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赵金鑫
办公电话: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 5729号
邮编:1362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25d7f3d-b528-4797-9240-e3603f746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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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2│*ST利源(00250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付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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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付少军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付少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6cec71b-a58f-4d6d-8097-a81128552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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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2│*ST利源(00250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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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昀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e2e2f2d-687e-4eb6-991f-60a7ff68d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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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2│*ST利源(00250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付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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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付少军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0897b3e-0688-4878-ad37-cedc1cae9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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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2│*ST利源(00250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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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杨昀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杨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0736480-9480-4d54-874e-fdccd49e6d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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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2│*ST利源(002501):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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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非独立董事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许明哲先生、非独立董事叶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明哲
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叶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
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许明哲先生、叶彬先生原定任期结束之日为 2027年 10 月 10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许明哲先生、叶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
截至本报告日,许明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0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26%,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叶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许明哲先生、叶彬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应尽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许明哲先生、叶彬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勇先生、郑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勇先生、郑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本次变更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变更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情况
独立董事江泽利先生自 2020 年 6月 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江泽利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拟变更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江泽利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江泽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江泽利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应尽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江泽利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付少军先生、杨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付少军先生、杨昀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付少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昀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25c30de-78be-43a1-a70b-1cd75214e7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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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1│*ST利源(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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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
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b156088-74e1-402f-af63-1f451dac9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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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0│*ST利源(002501):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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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拟向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12个月
,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
本次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2,000万元无息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
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条相关规定,本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成立时间:2013年 8月 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 500号道谷商务大厦 501室
法定代表人:居茜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源 71,011.09 40.31%
2 段力平 8,596.73 4.88%
3 方建 7,240.28 4.11%
4 冯建华 4,738.77 2.69%
5 骆志松 4,492.14 2.55%
6 丁燚 3,787.49 2.15%
7 杜国扬 3,593.71 2.04%
8 王军 3,347.09 1.90%
9 马勇 2,272.50 1.29%
10 吴健全 2,219.65 1.26%
11 周敏 2,131.57 1.21%
12 张君志 1,920.17 1.09%
13 刘宗宝 1,832.09 1.04%
14 陈勋祥 1,796.86 1.02%
15 毕子杰 1,726.39 0.98%
16 曹明 1,673.54 0.95%
17 黄剑 53,782.39 30.53%
合计 176,162.46 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营业收入(元) 37,205,034.38 2,085,276.19
净利润(元) 9,379,496.12 -110,286.52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总资产(元) 3,499,056,787.10 3,468,010,854.89
净资产(元) 1,804,816,916.48 1,804,706,629.96
(四)关联关系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经查询,江苏步步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苏步步高拟向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
限。江苏步步高于 2026年 8月 31 日前发放借款 2,000 万元,江苏步步高按申请日期拨款。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到期偿还借款,
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如后续公司仍有资金需求,双方可另行签订借款合同。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江苏步步高提供无息借款,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体现了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
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大力支持,对公司未来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接受江苏步步高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也无需支付利息,不会对公司本期
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江苏步步高具备履约能力,所出借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体现了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大力支持,对公司未来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43f8de6-4c0a-4331-bfd7-883d8f866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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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7│*ST利源(00250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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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年 7月 29日、2022年 1月 4日、2022年 9月 3日、2023年 5月 1
1日、2023年 7月 1日、2024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11月 1日、2025 年 1 月 9日、2025 年 2 月 26 日、2025年 4 月 2 日、20
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24 日、2025 年 7 月 9 日、2025年 7月 19 日、2025 年 8 月 2 日、2025 年 8月 23 日、202
5 年 9月 10 日、2025年 9月 16日、2025年 10月 15日、2025年 12月 2日、2025年 12月 6日、2026年 1月 9日、2026年 4月 10日
和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原告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4-044、2024-071和2025-05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077、2023-022、2023-033、2025-002、2025-012、2025-030、2025-040、2025-051、2025-056
、2025-057、2025-061、2025-066、2025-067、2025-070、2025-079、2025-081和 2026-00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和《关于债务重组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送达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检察院送达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不支持监督申请 2件,诉请金额合计 4,860.69万元。上述案件前期已由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原告诉请均被驳回。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类别 案由 金额 诉讼仲裁情况
(万元)
新进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386.39 1 件,已有生效判决,驳回双方再审申
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本案涉及公司重整前事项,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
依法主张权利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d24845a-55ff-4f7e-9a5a-b56d8b5a3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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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3│*ST利源(00250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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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源股份,证券代码:002501)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5
月 11日、2026年 5月 12日和2026年 5月 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3.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
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利源股份”变更为“*ST利源”,证券代码仍为“002501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董事会已明悉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品结构。
2.全员营销,开拓优质客户群体。
3.强化公司治理,重塑品牌架构。
4.强基固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5.多渠道寻找资金解决方案,保障运营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
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3e86192-5e80-470d-94ef-1fc64d984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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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2│*ST利源(002501):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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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周二)15:00-16:30。届时,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代行)李红举先生;财务总监李义荣先生;独立董事杜婕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
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a0e5026-0604-4c05-a27a-5716829ff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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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2│*ST利源(00250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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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吴吉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吴吉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吴吉林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吴吉林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吴吉林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吴吉林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及管理层不存在任何
重大意见分歧。吴吉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
作。
吴吉林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应尽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吴吉林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f5f413d-60e3-4147-8756-26ce457c8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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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8│*ST利源(00250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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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源股份,证券代码:002501)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4月 30 日和 2026 年 5 月 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
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利源股份”变更为“*ST利源”,证券代码仍为“002501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董事会已明悉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与行业趋势的深度研判,结合自身优劣势,充分发挥自有设备等资源能
力,确定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全产业链发展的发展方向。公司在逐步缩减建材等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业务规模的同时,重点拓展汽车
零部件、轨道交通车辆型材、高科技工业型材等型材产品。同时重点加强新型材料研究,并形成产业规模。
2.全员营销,开拓优质客户群体。(1)依托区位优势,积极拓展包括一汽集团在内的各主机厂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一汽集团各
主机厂的供应商,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合作范围。(2)依托产业优势,开拓轨道交通、高科技工业型材等业务合作。(3)依
托股东等各方资源,拓展高科技工业型材客户,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3.强化公司治理,重塑品牌架构。一是优化公司管理团队,打造快速、高效的管理机制。二是激活用人机制,能者上平者下,愿
者进怠者退。三是重新打造利源品牌,狠抓产品质量,加强技术更新,重塑公司形象。
4.强基固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是坚守合规底线,不断优化内控体系,完善流程制度,降低运营风险。二是加强成本控制,制
定全方位降本实施方案,减少浪费,提升效能,规范制度,缩短流程。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技术人员培养和引进,逐步建
立起技术和管理人才梯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5.多渠道寻找资金解决方案,保障运营资金。一是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保障营运资金。二是通
过供应链金融等方式,补充流动资金。三是借助大股东资金支持,有效保障必要的营运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7fdf2ba-60f2-4d74-82d9-00a71f48b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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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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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对“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943c2a-360d-47d4-a8b4-fd0607979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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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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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4423号),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72,503,307.2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8,272,503,307.20元,公司股本 3,550
,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自 2018年以来发生资金链断裂、债务逾期、司法诉讼等情况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困难,公司 2018-2019年度亏
损额较大,2020年度末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取得债务重组收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
29 亿元,2021-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虽然恢复,但因订单不足,固定费用摊销很大等原因导致持续经营性亏损,所以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累计未弥补亏损仍有 82.73亿元。
三、应对措施
1.调整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与行业趋势的深度研判,结合自身优劣势,充分发挥自有设备等资源能
力,确定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全产业链发展的发展方向。公司在逐步缩减建材等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业务规模的同时,重点拓展汽车
零部件、轨道交通车辆型材、高科技工业型材等型材产品。同时重点加强新型材料研究,并形成产业规模。
2.全员营销,开拓优质客户群体。(1)依托区位优势,积极拓展包括一汽集团在内的各主机厂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一汽集团各
主机厂的供应商,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合作范围。(2)依托产业优势,开拓轨道交通、高科技工业型材等业务合作。(3)依
托股东等各方资源,拓展高科技工业型材客户,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3.强化公司治理,重塑品牌架构。一是优化公司管理团队,打造快速、高效的管理机制。二是激活用人机制,能者上平者下,愿
者进怠者退。三是重新打造利源品牌,狠抓产品质量,加强技术更新,重塑公司形象。
4.强基固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是坚守合规底线,不断优化内控体系,完善流程制度,降低运营风险。二是加强成本控制,制
定全方位降本实施方案,减少浪费,提升效能,规范制度,缩短流程。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技术人员培养和引进,逐步建
立起技术和管理人才梯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5.多渠道寻找资金解决方案,保障运营资金。一是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保障营运资金。二是通
过供应链金融等方式,补充流动资金。三是借助大股东资金支持,有效保障必要的营运资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f89af8-cca7-4876-979a-dfa320908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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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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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吉
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本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
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所属部门。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辽源市利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3.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
司、4.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5.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6.长春利源精制实业有限公司、7.吉林利源华翔合金
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8.松原利源精制科技有限公司、9.吉林利源博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内部结构、内部监督、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
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等方面;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
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
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0.1%。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存在错报,利润总额 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10%;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资产总额 0.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0.5%。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10%;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0.5%。
注: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在同时适用时指标应用采取孰低原则。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战略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战略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战略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bd2bb6-f5c8-4c3c-9887-2bb55c8598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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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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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
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所述,利源股份共收到 1410 名股民诉讼材料,主要系黄某某、李某某
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累计 57,200.04 万元。截至 2026 年 4 月28 日:1087 件已有生
效判决,诉请金额为 27,550.12 万元,判赔金额合计为4,352.26万元,已确认其他应付款;249件撤诉,诉请金额为 3,914.52万元
;73件尚无生效判决,诉请金额 4,859.20 万元,预计赔偿金额合计 561.49 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截止 2026年 4月 28日,北信
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利源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目前尚未审结,本案诉讼请求金额由原 6,352.
81万元调整至 20,876.19 万元,现阶段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最终赔偿金额暂无法合理预计,故本期未计提相关预计负债。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的专项说明
公司自 2021年 4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28日期间,陆续收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材料。根据《起
诉状》等材料显示:本公司于 2020年 7月 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认定公司未及时披露大
股东股份质押和冻结、重大债务逾期违约等情况,并做出处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本公司于 202
2年 10月 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认定公司披露 2015年-2017年营业收入和货币资金、2
015年-2018年在建工程和利润总额、2017年-2018年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折旧等存在虚假记载情况,并做出处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
,并处以 60万元罚款。
黄某某、李某某等 1410 个投资者依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向辽源中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款约为 57,200.
04万元。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公司代理人,负责办理上述案件。截至 2026年 4月 28日:10
87件已有生效判决,诉请金额为 27,550.12万元,判赔金额合计为 4,352.26万元,已确认其他应付款;249件撤诉,诉请金额为 3,9
14.52万元;73 件尚无生效判决,诉请金额 4,859.20 万元,预计赔偿金额合计 561.49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截止 2026年 4月 2
8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利源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目前尚未审结,本案诉讼请求金额由
原 6,352.81 万元调整至 20,876.19万元,现阶段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最终赔偿金额暂无法合理预计,故本期未计提相关预计负债
。
为准确预计诉讼赔偿损失,根据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取示范案件对该类案件的客观事实作出了认定,并
以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的核定结果作为认定本案原告损失的依据,同时明确该系列案件应受《重整计划》调整,公司据此计提预计负
债。不排除报告日后仍有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的可能,对于此类案件由于金额无法可靠计量,故未确认为预计负债。
三、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执行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准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相关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fc82cd-0bf6-475f-a6ec-ec1486225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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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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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 12月 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号办公楼一座 9层 910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70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37,941.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8,633.07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9,853.66万元
审计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家
审计 2024 年挂牌公司客户家数 233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6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于 2025年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与中名国成签署了《业务约定书》。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名国成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名国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源股份 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名国成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与
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2025年 12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对中名国成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审查,认为:中名国成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与中名国成就 2025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范围、具体时间安排、人
员安排、审计计划、当前的审计进展情况、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所了解的公司面临
的风险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当前审计进展情况、审计
结果进行了专项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6年 4月 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及当前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
交流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做好
我公司审计报告的文件编制和复核工作,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名国成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专项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ee3758-1b4e-43c4-a6b3-480ecce6e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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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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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4423号)。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源股份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强调事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 2所述,利源股份共收到 1410名股民诉讼材料,主要系黄某某、李某某及
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累计 57,200.04 万元。截至 2026 年 4月 28日:1087件已有生效判
决,诉请金额为 27,550.12万元,判赔金额合计为 4,352.26万元,已确认其他应付款;249件撤诉,诉请金额为 3,914.52万元;73
件尚无生效判决,诉请金额 4,859.20 万元,预计赔偿金额合计 561.49 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截至 2026年 4月 22日,北信瑞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利源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目前尚未审结,本案诉讼请求金额由原 6,352.81
万元调整至 20,876.19 万元,现阶段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最终赔偿金额暂无法合理预计,故本期未计提相关预计负债。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强调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现将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3,592,402.92 333,559,296.22 -3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8,475,046.18 -718,101,278.36 7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81,870,557.33 -645,078,299.16 71.81%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6,217,403.35 -219,296,700.16 28.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0 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0 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09% -100.75% 32.66%
总资产(元) 1,134,865,508.78 930,751,092.09 2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3,247,914.13 351,015,433.80 -50.64%
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13,486.55 万元,较年初增加20,411.44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增加铝液
业务应收账款、收到股东借款等所致。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 3,521.17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股东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 696.52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票据增加等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21,861.40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增加铝液业务应收账款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 717.9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融资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 127.06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 2,056.68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增加铝液业务净额法应收款及保证金所致。
(7)存货较年初减少 629.39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提高库存周转率,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 226.6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9)债权投资报告期无变化。
(10)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 5,327.8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所致。
(11)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 1,984.8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2)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减少 74.5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租赁厂房合同变更所致。
(13)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 220.85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摊销无形资产所致。
(1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 105.11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结转所致。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 94,662.82 万元,较年初增加38,262.99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铝液业务采
购增加、借款增加等所致。
(1)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 742.3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贴现未到期票据减少所致。
(2)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 17,100.43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铝液业务采购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 75.48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 258.7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增加等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 1,294.02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应缴纳税费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 9,347.28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诉讼赔偿款项增加等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 10,794.62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增加等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 16,587.09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借款及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增加等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 3,025.96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将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及偿
付债务等所致。
(10)租赁负债较年初减少 164.60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及租赁合同变更等所致。
(11)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 7,784.8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列报及偿付债务等所致。
(12)预计负债较年初减少 4,641.99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依据涉诉案件判决情况,转入其他应付款所致。
(13)递延收益较年初减少 684.10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按期结转政府补助所致。
3、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324.79万元,较年初减少 17,776.75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和经营亏损所致。
(1)股本报告期无变化。
(2)资本公积报告期无变化。
(3)库存股报告期无变化。
(4)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 70.75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支出增加所致。
(5)盈余公积报告期无变化。
公司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827,250.33万元,报告期较年初增加亏损17,847.50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坏账准备和经营亏损所致。
(二)损益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7,847.5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 71,810.13 万元,本报告期亏损主要
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和经营亏损所致。
(1)营业收入 22,359.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996.69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订单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 25,012.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811.57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订单减少对应成本减少所致。
(3)税金及附加 1,651.2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2.37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印花税和城建税及附加增加等所致。
(4)销售费用 14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7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降本增效人工成本减少等所致。
(5)管理费用 4,001.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51.86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降本增效人工成本减少及压降费用等所致。
(6)研发费用 1,014.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65.3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减少等所致。
(7)财务费用 1,498.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96.8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留债利息增加及汇兑损益变动所致。
(8)其他收益 67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95.65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等所致。
(9)投资收益 3.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48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债务重组利得等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 1,495.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9,343.3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减少等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 5,811.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5,359.45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等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 143.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1.00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处置资产收益增加等所致。
(13)营业外收入 189.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8.34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冲回计提的留债展期违约金等所致。
(14)营业外支出 666.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027.17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诉讼赔偿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3,531.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815.79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21.74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订单减少对应采购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5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处置闲置资产收到现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150.94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股东借款所致。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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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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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116114-0cce-41de-ae9b-0508d0324c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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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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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合理预计的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对
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毁损、拆除、淘汰、不
需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具体明细如下表:
类别名称 本期计提金额 占 2025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万元) 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一、预计负债 450.15 2.52%
其中:股民诉讼 18.94 0.11%
合同纠纷 431.21 2.42%
二、信用减值损失 1,495.58 8.38%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89.91 7.7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5.67 0.59%
三、资产减值损失 5,811.15 32.56%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264.13 7.0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547.02 25.48%
四、营业外支出 60.59 0.34%
其中:资产报废损失 60.59 0.34%
合计 7,817.47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计提预计负债 450.15 万元,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投资者诉讼案件法院判决情况,结合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进行损失核定意见,计提预计负债 18.94万元
。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情况,结合已生效判决判令公司应承担的补充责任数额,计提预计负债 431.21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
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账龄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末,公司按照计提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
的会计政策,分别对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类别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独测试,及账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合
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1,495.5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89.9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5.6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
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64.13 万
元,同时根据存货消耗结转情况,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729.77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6.74 178.26 17.73 177.27
在产品 1,040.80 783.41 1,374.15 450.06
库存商品 75.64 302.46 337.89 40.21
合计 1,133.18 1,264.13 1,729.77 667.54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6)
第 11072号),根据资产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547.02万元。
(四)报废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公司固定资产中部分模具资产经公司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鉴定,属于未来不需用模具且
无转让价值,公司予以报废处理形成报废损失 60.5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
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不考虑税费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将使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减少约 7,81
7.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 7,817.4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
金额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
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1d6ddc-1c79-4c5a-b15e-1b269a8c5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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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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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82e11d-a4b3-4b85-b63a-d8c211ca48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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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利源股份(00250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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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本议案涉
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 390.8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
平,公司确认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及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津贴政策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 8
万元(税前)。
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和绩效考核结果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
酬政策和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或者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按月度发放。
2、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38d3f2-3e57-4459-8f05-36607cbba4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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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6│利源股份(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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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
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杜婕女士、吴吉林先生和江泽利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
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本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
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
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1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六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4e2c7e-327b-42e5-b1dd-bc284411b0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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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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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ef50219-b597-4cac-bdd3-dff9d454f6f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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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利源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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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利源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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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利源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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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利源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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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利源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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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利源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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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利源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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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利源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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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6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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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利源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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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189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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