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01 利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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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8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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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3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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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27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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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26 │利源股份(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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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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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12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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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37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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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12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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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 │利源股份(002501):关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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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6:36 │利源股份(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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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8│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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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644693b-5b17-4125-b624-33785f70c2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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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3│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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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经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 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可能低于3亿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 的 收 入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的情形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3.1 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
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3.3 条有关规定,为充分提示以上风险,公司将在披露年度
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4e4d272-25fa-4249-b82c-adab99296e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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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27│利源股份(002501):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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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重组概述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
”)借款。
2020年 11月 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2020 年 12 月 11日,法院裁定批准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0 年 12 月 31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
行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
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09)《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根据重整计划或双方协商约定,上述债务均采用留债展期方式进行清偿。利率按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0%确定,每半年清偿本金并结息,六年共十二次于 2026年 12月 20日清偿完毕。
2025年 4月 22日,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将上述债务的清偿期限在原留债展期计划的基础上延长至 2029 年 12 月 20日。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 年
6 月起,公司未能足额偿还新协议下到期应付本金。2026年 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12 月 23 日和 2026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
债务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2025-087)《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经友好平等协商,公司与中建投就债务清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本年度分七期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3,773.88万元。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工作。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5731Y
成立时间:1989年 3月 1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2号楼 8层
法定代表人:秦群
注册资本:34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批发Ⅲ类、Ⅱ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 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融
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对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和咨询服务
;批发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中建投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9,200.00万元 80.6936%
2 Grand Leasing Holdings Limited 49,464.72万元 14.2962%
3 敏星投资有限公司 17,235.28万元 4.9813%
4 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0.0289%
合计 346,000.00万元 100%
经查询,截至本报告日,中建投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
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中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债权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
债务重组金额:本金 3,670.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6%。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债务为公司于 2017年通过融
资租赁方式向中建投借款产生。
自公司重整后,前述债务均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或双方协商约定,采用留债展期方式进行清偿。利率按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当月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0%确定,每半年清偿本金并结息,六年共十二次于 2026年 12月
20日清偿完毕。
2021年至 2023年期间,公司已按期足额偿付 6期留债本息。2024年 6月起,公司未能足额偿还到期应付本金。2025年 4月 22日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将上述债务的清偿期限在原留债展期计划的基础上延长至 2029年 12月 20日。2025年 6月起,公司未能足额
偿还新协议下到期应付本息。2026 年 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平等协商,公司与中建投就债务清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和解协议书》。约定在本年度分七期支付剩余本金及
利息合计 3,773.88万元,其中本金 3,670.29 万元,利息 103.59 万元。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提交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之日起生效
。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其他情况说明: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取得债权人同意。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政
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四、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债务重组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一)《和解协议书》;
(二)董事会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68b353b-03bf-43fe-8021-9deff0e40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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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26│利源股份(0025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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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2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
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亲自出席董事 7人,委托出席董事 1人(独立董事江泽利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以书面形
式委托独立董事吴吉林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e7b890c-e8fa-4e6d-9b91-15aba5314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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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利源股份(00250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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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6件,涉案金额累计
约 3,533.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7%。具体情况如下:
类 案由 金额 诉讼仲裁情况
别 (万元)
新 买卖合同纠纷 22.03 1件,尚未开庭,被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增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73.50 1件,尚未开庭。
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386.39 1件,已有生效判决,双方均提起再审。
进 劳动合同纠纷 17.16 1件,一审已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展 买卖合同纠纷 33.95 1件,公司诉讼地位为原告,一审判决被告给付货
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2,000.00 1件,公司前期披露了江阴永利诉江阴利源等 8名
被告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事项,一审判决公司在未出
资范围内对安徽恒道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公司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 2024-044、
2024-051、2025-061 和 2025-066号公告。目前,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共 28 个,累计被申请冻结金额 7,706.07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人民
币 29.79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已有生效判决双方均提起再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
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
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9c848ec-4901-4be0-815f-a631a8a44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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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12│利源股份(00250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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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
(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部分质押。质押数量 3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1%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倍有 是 16,303,635 2.04% 0.46% 否 否 2026年 3 质权人办理 吉林九台农村 非融资
智能 84,859,332 10.61% 2.39% 月 26日 完毕解除质 商业银行股份 担保
218,837,033 27.35% 6.16% 2026年 3 押登记手续 有限公司长春
月 27日 日为止 分行
合计 320,000,000 40.00% 9.01%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 本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 未质押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前 质押后 所持 司总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质押 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份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限售 押股份
数量 冻结、标记 比例 和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倍有 800,000,000 22.54% 0 320,000,000 40.00% 9.01% 0 0% 0 0%
智能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一)截至本报告日,倍有智能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
、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截至本报告日,倍有智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
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35667dd-829e-4158-a9e4-842b671e89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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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37│利源股份(00250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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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
能”)通知,获悉倍有智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司 解除冻结 起始日 解除 原因
名称 股东或第一 冻结股份 所持 总股本 执行人名称 日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份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倍有 是 539,905,228 67.49% 15.21% 吉林省长春市 2024年 1 2026年 3 解除
智能 中级人民法院 月 22日 月 26日 冻结
合计 539,905,228 67.49% 15.21%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控股股东倍有智能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8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已全部解除冻结,无被冻结、
轮候冻结情况。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b753c43-699a-41bf-b332-74b0d4310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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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12│利源股份(00250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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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b2aa2d3-d642-42d7-9b91-4d3ba9fae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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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利源股份(002501):关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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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 2026年 3月 7日届满,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15年 3月 20日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 3月 10日和2015年 3月 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 3月 8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完成,认购公司股票 6,334,200股,认购价格为 11.26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为 36个月(自 2016年 3月 8日至 2019年 3月 7日),锁定期已于 2019年 3月 7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
和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2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议案》,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 48个月延长至 120个月(自 2016年 3月 8日至 2026年3月 7日),并修订持有
人的退出机制,完善相关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3月 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 2026年 3月 7日届满后已自行终止。
截至 2026 年 3 月 7 日,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 3,292,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09%。
三、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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