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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2(鼎龙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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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02 ST鼎龙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ST鼎龙(00250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ST鼎龙(00250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b140c78a-4f11-46b7-9597-772f686a58cc.PDF ─────────┬──────────────────────────────────────────────── 2024-04-20 00:00│ST鼎龙(002502):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0万元至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亏损:6,661.59万元至7,161.5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元/股至0.0058元/股。 3、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是否修正 原预计 最新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0 元至 亏损:550 万元至 亏损:24,148.95 万元 是 股东的净利润 500 万元 82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661.59 万 亏损:7,600 万元 亏损:23,997.39 万元 是 益后的净利润 元至 7,161.59 万元 至 7,86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 元/股至 亏损:0.0064 元/ 亏损:0.2625 元/股 是 0.0058 元/股 股至 0.0096 元/股 营业收入 59,300 万元至 59,300 万元至 35,799.22 万元 否 62,300 万元 62,300 万元 扣除后收入 58,730 万元至 58,730 万元至 35,155.02 万元 否 61,730 万元 61,730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事项与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讨论,公司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预告修正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发现公司部分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改变,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转为按照单项计提,并补充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公司原预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6,000 万元至 6,450 万元,最新预计的 影响金额约 6,800 万元至 7,700 万元,导致公司 2023 年度发生亏损,因此需对 202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相应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加强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测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本次修正的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定,具体财务数据 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3、目前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最终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等相关情况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4576bd96-1792-4549-93b1-f6d1b9857014.PDF ─────────┬──────────────────────────────────────────────── 2024-03-20 00:00│ST鼎龙(002502):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收到公司董事杨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芳女士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芳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生效。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芳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 2,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鉴于公司已终止实施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杨芳女士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得解除限售并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杨芳女士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杨芳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董事的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杨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d158b96d-3737-42c5-a66f-c60379e7c1da.PDF ─────────┬──────────────────────────────────────────────── 2024-03-05 00:00│ST鼎龙(002502):关于对鼎龙文化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3 号鼎龙希尔顿花园酒店 21 楼; 龙学勤,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方树坡,时任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文康,时任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小平,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6号)查明的事实,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文化)及相关 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月至 9月,鼎龙文化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以预付采购款及股权款的名义,将合计 6,93 0万元资金转给鼎龙文化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学勤及其关联方使用。截至 2021 年 12月,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 学勤及关联方已归还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及资金占用费。 鼎龙文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第 2.1.4 条的规定。 鼎龙文化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学勤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第 1.4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 4.1.1 条、第 4.2.9 条、第 4.2.10 条的 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鼎龙文化时任董事、中钛科技董事长方树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第 3.1.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鼎龙文化时任财务总监刘文康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 条、第 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鼎龙文化董事会秘书王小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 条、第 3. 1.5 条、第 3.2.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6.2条、第 16.3条、第 16.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 定: 一、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学勤,时任董事、中钛科技董事长方树坡,时任财务总监刘文康, 董事会秘书王小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0DF2BBEB3FE39DE06CDD140A3F.pdf ─────────┬──────────────────────────────────────────────── 2024-02-27 00:00│ST鼎龙(00250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形式召开,鉴于相关事项的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当天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龙学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龙 学勤先生已在会议上就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作出了说明,并获得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近日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展 期6个月,展期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风险管理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已出租的自有房产所签订的部分租赁合同对应的租金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质押担 保。公司将对本次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形成的相关债权文书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前述综合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银行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持续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为银行授信追加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申 请银行授信展期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e882e953-8cd4-42aa-ae4c-08e7f7bc9bbb.PDF ─────────┬──────────────────────────────────────────────── 2024-02-27 00:00│ST鼎龙(002502):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展期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 民币 3,3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追加提供质押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6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8 个月,同时公司就上述 银行授信以部分自有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11495 号、粤(202 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10317 号、粤(202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10321 号、粤(202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10323 号。 公司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内进行了借款,鉴于相关借款已于近日到期,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展期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展期 6 个月,同时公司继续为前述银行授信提供 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追加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梦幻星生园传媒有限公司以其部分应收账款为前述银行授信追加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要求,公司于 2024 年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已出租的自有房产所签订的部分租赁合同对应 的租金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将对本次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形成的相关债权文书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 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追加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银行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持续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7e334fec-9db8-44c2-8d4b-36261aef7fdf.PDF ─────────┬──────────────────────────────────────────────── 2024-02-23 00:00│ST鼎龙(00250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龙学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展期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前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960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项下相关借款将于近日到期,为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就该笔授信额度申请展期并 继续以部分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展期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3,3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前述综合授信展期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孙公 司霍尔果斯梦幻星生园传媒有限公司将以其部分应收账款追加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将对本次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形成的相关债权 文书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展期并由子公司为公司追加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持续满 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授信展期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e5ed3806-5904-4942-a2fe-47648ba61336.PDF ─────────┬──────────────────────────────────────────────── 2024-02-23 00:00│ST鼎龙(00250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展期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展期 6个月,并由子公司对公司追加提供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6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8 个月,同时公司就上述 银行授信以部分自有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11495 号、粤(202 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10317 号、粤(202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10321 号、粤(202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10323 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 二、进展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进行了借款并为其提供了抵押担保。鉴于相关借款将于 近日到期,为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经公司申请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审核,授信期限已于近日获批展期 6 个月,同时综合 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960 万元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 万元,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申请借款的实际金额、利率、期限以银行 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将继续为前述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另根据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展期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幻星生园”)、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第一波”)将为公司前述银行授信追加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梦幻星生园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星生园”)将以其部分应收账款为前述银 行授信追加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将对本次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形成的相关债权文书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 效力公证。 本次银行授信展期事项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对公司上述银行授信追加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子 公司梦幻星生园、深圳第一波及霍尔果斯星生园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展期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展期并由子公司为公司追加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持续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授信展期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4cf00661-bc5a-4ded-a655-e4b0e6d63108.PDF ─────────┬──────────────────────────────────────────────── 2024-01-31 00:00│ST鼎龙(002502):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向上升 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0 元至 500 万元 亏损:24,148.9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661.59 万元至 7,161.59 万元 亏损:23,997.3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 元/股至 0.0058 元/股 亏损:0.2625 元/股 营业收入 59,300 万元至 62,300 万元 35,799.22 万元 扣除后收入 58,730 万元至 61,730 万元 35,155.02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预计较上年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因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冲销的股权激励费用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约为6,646.05万元(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冲 销的股权激励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报告期内,公司游戏业务及钛矿业务的营业收入均较上年显著增加,相关业务的毛利额均有所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6,000万元至6,450万元 ,相应冲减了公司的盈利金额。 4、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事宜尚未明确落实,本次业绩预告暂未考虑业绩补偿因素 的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目前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最终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等相关情况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aee3496b-1003-455f-9414-7d7fd0bd7ad5.PDF ─────────┬──────────────────────────────────────────────── 2024-01-31 00:00│ST鼎龙(00250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评估 ,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涉及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等资产,根据减 值测试结果,公司 2023 年度拟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信用减值准备合计约 7,199.74 万元,其中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约 4,887.50 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 827.54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1,484.7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减值项目 2023 年度拟计提减值金额 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绝对值比例 信用减值准备 4,887.5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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