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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6(协鑫集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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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06 协鑫集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6:53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25 17:05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5 17:04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7:04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5 18:16 │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5 18:14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 │ ├─────────┼──────────────────────────────────────────────┤ │2026-06-15 18:14 │协鑫集成(00250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2 17:35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8 16:54 │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8 16:51 │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4 16:53│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00 ~ -32,000 -32,686.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000 ~ -34,000 -34,35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7 ~ -0.055 -0.05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光伏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周期,国内新增光伏装机规模同比下滑,阶段性、结构性供需矛盾导致全产业链价格持 续承压,导致公司产生亏损。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国内央国企大型项目中标规模保持领先,海外业务占比同比提升,并通过 BC 新技术改造获得高溢价订单。 行业调整期,公司严控成本,维持合理产能利用率,持续优化财务结构,着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与长期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a715a59-cdda-4eec-8a64-9446069f8e13.PDF ─────────┬──────────────────────────────────────────────── 2026-06-25 17:0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 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 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市轨道永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阜宁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99,600,868.02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259,579.17 292,552.77 总负债 218,084.25 251,306.78 净资产 41,494.93 41,245.99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82,647 516,948.54 营业利润 248.88 -9,227.42 净利润 248.94 -9,366.82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89.93%股权。 9、其他说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宁波市轨道永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99,600,868.02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2026年 6月 4日至 2030年 6月 30日 7、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 应付合理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05,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38,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 10%。其中公司为子公司阜宁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29,0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7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b269cc4-cb2d-494e-b6bf-194e2efc5440.PDF ─────────┬──────────────────────────────────────────────── 2026-06-25 17:04│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2026年6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296人,代表股份 1,503,113,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2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415,172,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 3人,代表股份 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293 人,代表股份 87,94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3 人,代表股份 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503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5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19%;反对 7,87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17%;弃权 2,6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19%; 反对 7,872,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17%;弃权 2,6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90,37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8%;反对 9,92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2%;弃权 2,8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07,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00%; 反对 9,923,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41%;弃权 2,8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da8e69d-8554-4c54-b594-40090a8f6770.PDF ─────────┬──────────────────────────────────────────────── 2026-06-25 17:04│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和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如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关股东、股东授权代表、董事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出的提案; 3、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及 4、公司的《公司章程》。 本所亦根据有关规定委派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开和现场表决的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到的有关中国(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含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问题 发表意见,而未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亦未对非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 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2026年 6月 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6年 6月 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均作出决议,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年 6月 9日及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分别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 知和补充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 能源中心);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的部分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公司的董事、董 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296人,代表股份 1,503,113,39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9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415,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3人,代表股份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3人,代表股份 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293人,代表股份 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现场投票进 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5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19%;反对7,87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7%;弃权 2,6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19%; 反对 7,87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17%;弃权 2,6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 2、《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90,379,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28%;反对 9,923,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2%;弃权 2,8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0%。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07,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00%;反对 9,923,406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41%;弃权 2,8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1959%。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及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c7938da-1ff3-4ec4-93a2-1429156d91e8.PDF ─────────┬──────────────────────────────────────────────── 2026-06-15 18:16│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6 月1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决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载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ffe1c81-e98e-4740-8947-ee33f795c658.PDF ─────────┬──────────────────────────────────────────────── 2026-06-15 18:14│协鑫集成(002506):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49),公司将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协鑫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将审议通过后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股东 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刊载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协鑫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466,030,445 股,持股比例为 7.97%。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上 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上述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2026 年 6月 9日发布的《协鑫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6 月 9 日及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 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 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1dc46aa-6cc2-48eb-8238-0821316a2576.PDF ─────────┬──────────────────────────────────────────────── 2026-06-15 18:14│协鑫集成(00250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董事划分为: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下属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 事; (三)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提名推荐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主要表达股东意 见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包括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 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方式进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 公司予以披露。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 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 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 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绩效与履职 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考核。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每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4万元(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公司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第九条 外部董事不在 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内部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和考核按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相应的 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年度薪酬、中长期激励等。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 励构成;中长期激励等由董事会根据实际,并结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结合相关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等指标以最终考核结果确定。高 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 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 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制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和实 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在公司担任经营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 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进行一次调整。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 胀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调整由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任期激 励及中长期激励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任期激励及中长 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任期激励及中长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 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一致。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相冲突的,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99f16ff-2e09-4e81-857e-1f561df4cd73.PDF ─────────┬──────────────────────────────────────────────── 2026-06-12 17:3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 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 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在债务发生期间内签署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担保 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706,004.04 716,038.71 总负债 514,206.35 516,047.85 净资产 191,797.69 199,990.87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38,58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8,375.35 -26,105.66 净利润 -8,193.17 -25,857.67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债务发生期间:2026年 6月 8日至 2028年 6月 8日 7、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05,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21,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84.36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52,2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4.79%。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a707590-917a-4952-95f7-a46d6ecc9d38.PDF ─────────┬──────────────────────────────────────────────── 2026-06-08 16:54│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 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 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13a3610-2532-4533-9930-564d8527260b.PDF ─────────┬──────────────────────────────────────────────── 2026-06-08 16:51│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6 月 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 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 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57f66ab-6a80-49b3-a527-80755fc5ec94.PDF ─────────┬──────────────────────────────────────────────── 2026-06-08 16:5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 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5 年 12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 据公司战略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6 年增加向关联方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 的电站委托运维服务等关联交易额度 4,000 万元。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已回避 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定价原 调整后预计 2026 年度实 则 金额 际发生金额 1 协鑫新能源 电站委托运维服 以市场价格为基 4,000 117.71 控股有限公 务、房屋租赁费 础,遵循公平合 司 等 理的定价机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2月 13 日 3、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4、董事局主席:朱共山 5、注册资本:港币 250,000,000 元 6、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1 号环球贸易广场 17 楼 1707A 室 7、主营业务: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业务为电力销售、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光伏相关配套服务及销售液化天然气及相关产品 。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5 年协鑫新能源总资产 672,047 万元,总负债258,528 万元,净资产 413,519 万元;2025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106,257 万元,实现净利润-114,802 万元。以上金额为人民币且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9、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10、履约能力:协鑫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协鑫新能源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 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战略调整,将现有存量运维业务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协鑫新能源,具体执行情况将根据运维 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旨在落实公司战略调整,使公司 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业务结构与资产配置。将存量电站运维业务转让给协鑫新能源后,公司可减少电站运维业务的持续投入 与管理成本,降低经营复杂度,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增强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次增加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根据战略调整,优化业务结构,符合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 的经济效益,予以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020435a-7b08-4c3c-a72a-d4b36ea13837.PDF ─────────┬──────────────────────────────────────────────── 2026-05-28 16:2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 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 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6.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 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在债务发生期间内签署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担保 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706,004.04 716,038.71 总负债 514,206.35 516,047.85 净资产 191,797.69 199,990.87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38,58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8,375.35 -26,105.66 净利润 -8,193.17 -25,857.67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债务发生期间:2026 年 5月 27 日至 2027 年 5月 27 日 7、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05,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47,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07.68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42,4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18%。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2deffa0e-1f43-414d-9166-0d0d5bac9352.PDF ─────────┬──────────────────────────────────────────────── 2026-05-20 17:48│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2026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165人,代表股份 1,533,309,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90%。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1,415,172,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61 人,代表股份118,137,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3%。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62 人,代表股份 118,137,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61人,代表股份 118,137,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93%。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23,949,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5%;反对 8,10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9%;弃权 1,2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做了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523,861,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8%;反对 8,089,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6%;弃权 1,3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3,46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0%;反对 8,614,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8%;弃权 1,2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8,29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679% ;反对 8,614,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18%;弃权 1,2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3%。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3,691,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7%;反对 8,29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0%;弃权 1,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8,519,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587% ;反对 8,294,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14%;弃权 1,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0%。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7,472,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1%;反对 1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40%;弃权 2,1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300,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945% ;反对 1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29%;弃权 2,1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2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3,287,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4%;反对 7,85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3%;弃权 2,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8,115,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167% ;反对 7,854,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88%;弃权 2,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2,517,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1%;反对 8,562,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4%;弃权 2,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345,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46% ;反对 8,562,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7%;弃权 2,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76%。 8、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3,091,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6%;反对 7,91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1%;弃权 2,3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919,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507% ;反对 7,913,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83%;弃权 2,3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1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b79dec1-de89-40fa-9e08-a5f26a88db95.PDF ─────────┬──────────────────────────────────────────────── 2026-05-20 17:45│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1b983c5-8dfb-41c8-9f88-f17b8ca4824d.PDF ─────────┬──────────────────────────────────────────────── 2026-05-15 17:42│协鑫集成(00250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 20,107.51 万 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8,287.8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等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11,819.71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案件 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 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33f503e-8d63-4339-8ac3-0cfb7ff0cc04.PDF ─────────┬──────────────────────────────────────────────── 2026-05-15 17:4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5年 4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在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88.7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6月 18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芜 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4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 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授信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 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或“受信人”)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与授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 “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或“乙方”)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 鑫与债权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706,004.04 716,038.71 总负债 514,206.35 516,047.85 净资产 191,797.69 199,990.87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38,58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8,375.35 -26,105.66 净利润 -8,193.17 -25,857.67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受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主债权发生期间:2026 年 5月 6日至 2027 年 5月 5日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 1,04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 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38,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99.71%。其中公司为子公司 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4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55%。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5630249-7f57-4b2e-98bc-8f033f47e09d.PDF ─────────┬──────────────────────────────────────────────── 2026-05-13 18:32│协鑫集成(002506):关于收到基金分配款的公告 ─────────┴──────────────────────────────────────────────── 一、基金投资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7月25日召开2 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构建产业投资整合平台,推动公司的战 略发展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61 亿元投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芯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议案》。2026 年 5月 12日,厦门永芯阳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永芯 ”)与南京毅达汇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先”)及南京凤凰高投毅达数字经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数字”)签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签 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厦门永芯将其持有的中环 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7,338.4649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作价 50,151.803 万元转让 给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与睿芯基金、苏州国泰鑫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鑫能”)及厦门永芯的协议约定,睿芯基金及国泰鑫能持有的厦门永芯合伙企业份额最终归属于 协鑫集成,故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睿芯基金需将剩余款项约 48,035.88 万元定向分配给协鑫集成,同时公司承担出售给毅达汇先及 毅达数字的标的股份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本次收回部分基金投资后,公司仍持有睿芯基金 26,100 万份份额,仍间接 投资中环领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日及 2026 年 5月 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及《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基金分配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收到睿芯基金及国泰鑫能出具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收益分配方案》,按照收益分 配方案,就厦门永芯项目退出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定向分配给苏州集成,苏州集成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480,358,7 78.04 元。 截至 2026 年 5月 13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基金分配款人民币 480,358,778.04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基金分配款,将在 2026 年度冲减对睿芯基金的投资余额。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 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尚未经过审计,且睿芯基金后续的运营收益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睿芯基金的后续管理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强化风险管控,保障公司投资资金安全,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基金分配款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aec8c2a-a9aa-4e10-af6b-08c1b236814d.PDF ─────────┬──────────────────────────────────────────────── 2026-05-12 15:46│协鑫集成(002506):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进展公告 ─────────┴──────────────────────────────────────────────── 一、进展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6年 5月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与南京毅达汇领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领”)签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草案)》(以 下简称“《投资协议(草案)》”),基于厦门永芯阳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永芯”)与毅达汇领签署的《 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草案)》,各方协商一致,厦门永芯拟将其持有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7,338.4649 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作价 50,151.803 万元转让给毅达汇领。根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与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芯 基金”)、苏州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鑫能”)及厦门永芯的协议约定,睿芯基金及国泰鑫能持有的厦门永芯 合伙企业份额最终归属于协鑫集成,故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睿芯基金需将剩余款项约 48,035.88 万元定向分配给协鑫集成,同时公 司承担出售给毅达汇领的标的股份按照《投资协议(草案)》约定的回购义务。本次收回部分基金投资后,公司仍持有睿芯基金 26, 100 万份份额,仍间接投资中环领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近日,公司接到毅达汇领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因基金备案等监管要求,拟将南京毅达 汇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先”)及南京凤凰高投毅达数字经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毅达数字”)确定为受让标的股份的正式主体,故厦门永芯与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签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签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 议》”),公司承担的责任义务额度不变。本次更新受让主体事项在公司管理层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更新后的投资协议对手方 (一)投资协议对手方 1 1、公司名称:南京毅达汇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KBJX5W07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5、出资额:44,2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6 年 04 月 29 日 7、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 99 号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毅达汇先于2026年04月29日成立,暂无财务数据。 10、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 (万元) 比例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200 0.4525%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33.9367% 南京空地数智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人 3000 6.7873% 限合伙) 烟台财金品重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6.7873% 苏州市昆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6.7873% 晶浩(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2000 4.5249% 伙) 江苏高投毅达众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8000 18.0995% 伙) 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7000 15.8371% 伙) 昆山毅达玉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6.7873% 11、其他事项说明:毅达汇先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协议对手方 2 1、公司名称:南京凤凰高投毅达数字经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C5WQFUXD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凤凰毅达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出资额:115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09 日 7、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108 号聚慧园 2号楼 1楼 109 室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 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毅达数字总资产67,733.98万元,总负债0.225万元,净资产67,733.75万元;2025年实 现营业收入42.20万元,实现净利润-1,937.8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 (万元) 比例 南京凤凰毅达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普通合伙人 1000 0.8696% 伙) 南京凤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9000 60.0000%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 21.7391% 南京玄武高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8.6957% 江苏省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4.3478% 江苏省大运河(徐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 有限合伙人 2000 1.7391% 限合伙) 西藏爱达汇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 1.3043% 南京鑫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0.8696% 南京毅达汇员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500 0.4348% 伙) 11、其他事项说明:毅达数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说明 1、除受让主体由毅达汇领变更为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外,《投资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承担的责任义务额度不变。 2、目前本次收回部分基金投资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如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签署的《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7b8a669-48a0-4fd4-9005-e33050a7b0bd.PDF ─────────┬──────────────────────────────────────────────── 2026-05-06 17:54│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至2026年5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7,450人,代表股份 1,786,070,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95%。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1,415,172,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46人 ,代表股份370,898,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98%。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447 人,代表股份 370,898,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46人,代表股份 370,898,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98%。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78,167,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5%;反对 4,642,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9%;弃权 3,2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2,99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93% ;反对 4,642,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7%;弃权 3,2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69,21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4%;反对 13,282,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7%;弃权 3,5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045,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62% ;反对 13,282,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13%;弃权 3,5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94a933f-6afe-4287-a628-edc3afcdf57e.PDF ─────────┬──────────────────────────────────────────────── 2026-05-06 17:50│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二○二六年五月六日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和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如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关股东、股东授权代表、董事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出的提案; 3、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及 4、公司的《公司章程》。 本所亦根据有关规定委派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开和现场表决的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到的有关中国(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含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问题 发表意见,而未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亦未对非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 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6 年 4 月 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均作出决议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年 4月 18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6日下午 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能 源中心);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的部分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公司的董事、董 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7,450人,代表股份 1,786,070,38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2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1,415,172,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46人,代表股份370,898,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98%。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447人,代表股份 370,898,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3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7,446 人,代表股份 370,898,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98%。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现场投票进 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78,167,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5%;反对 4,642,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9%;弃权 3,2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5%。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2,995,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93%;反对 4,642,43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7%;弃权 3,2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790%。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69,217,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64%;反对 13,282,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7%;弃权 3,5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045,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62%;反对 13,282,83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13%;弃权 3,5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625%。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及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49d3534-3aef-482c-afec-6cebd4386d59.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6,069,782.41 元,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00,268,869.90 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6,069,782.41 元,截 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00,268,869.90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863,750,496 .92 元。 鉴于 2025 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 根据上述财务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66,069,782.41 68,294,014.09 157,719,454.09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9,000,268,869.90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4,863,750,496.92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13,352,104.74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6,069,782.41 元,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00,268,869.90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 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运营管理效率,提升经营业绩,以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 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2809ed-ac90-4717-a7dd-ef7652e77237.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 5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 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蒋卫朋先生、独立董事程博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方建才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马君健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中公司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 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6d21cf-8099-40d0-9f5b-28eb802d5cd0.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 下: 一、本报告期资产、经营及现金流量总体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316,953,822.40元,总负债17,187,425,898.93元,所有者权益 1,129,527,923.47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 15,343,258,933.14元,营业利润-1,189,351,331.2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6,069,782.41元 。 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1,331,747.06 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01,160,616.78 元,筹 资活 动产 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857,470,359.25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750,647.13元。 二、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 9,731,978,370.22 10,379,138,794.10 -6.24% 总资产 18,316,953,822.40 19,202,636,205.53 -4.61% 流动负债 13,076,776,512.20 12,063,213,702.86 8.40% 总负债 17,187,425,898.93 16,819,537,091.07 2.19% 所有者权益 1,129,527,923.47 2,383,099,114.46 -52.60% 三、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5,343,258,933.14 16,239,786,764.91 -5.52% 营业利润 -1,189,351,331.26 89,080,081.40 -1435.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 -1,166,069,782.41 68,294,014.09 -1807.43%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2025 年,光伏行业在政策引导与供需调整中持续推进。阶段性、结构性供需矛盾导致全产业链价格持续承压,受大宗商品价格 影响,下半年银浆、铝边框、焊带等主要辅材价格大幅上涨,而组件价格受终端市场制约涨幅较小,导致公司在出货量大幅增长的情 况下产生较大亏损。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1,331,747.06 951,577,658.58 34.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160,616.78 -845,362,868.28 64.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7,470,359.25 60,341,831.18 -1521.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750,647.13 142,653,765.32 -6.94% 公司 2025年资金管理保持较高水平,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 34.65%和 64.37%,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于融资规模适度调整比去年同期减少 1521.02%,总体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基本持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737d44-e885-46ea-bd6d-20d87e3e04ee.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协鑫集成(00250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d6fbf8-5522-4946-a024-6ef847fb222e.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座 14-16 层 首席合伙人 于龙斌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4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2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0,827.24 万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5,882.4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952.89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12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2,885.72 万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280 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为 120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5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1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苏亚金诚就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 排、识别出的风险等事项进行了书面沟通。 (3)2026 年 4月 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苏亚金 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过程、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 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苏亚金诚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苏亚金诚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da21ed-47ab-46b9-b0fd-c9baa83b3456.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计划安排详实、周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 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该所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 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大厦 A座 14-16层(5)首席合伙人:于龙斌 (6)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人 (7)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1人 (8)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人(9)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827.24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882.45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952.89万元 (10)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11)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4 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C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40 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12)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885.72万元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5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引发的民事诉讼 4例,目前 1例已判决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尚 余 3例均处于二审审理阶段,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纪律处分 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纪律处分 1次,涉及人员 18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署或复核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 服务 审计报告 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杨伯民 2000.12 2014 2011 2025.8 2家 及拟签字注 册会计师 1 项目质量控 吴美红 2009.8 \ 2010 2023.10 上市公司 9 制复核人 家,挂牌公 司 10 家 拟签字注册 周望春 2017.3 2017 2017 2025.10 2家 会计师 2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 2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20万元,较 2024年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苏亚金诚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执业严谨细致,较好地完成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同意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 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6959cf-74ca-4920-86ee-77c3d1145654.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开展海外业务多年,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合理布局海内外市场,保障公司 海外业务稳定发展,有效推动产品出口,同时确保公司出口业务的利润水平,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 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鉴于国际金融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以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均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及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控制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 务。 公司已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 施、内部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具备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 三、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 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根据业务 的实际需要,额度累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 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其仍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外汇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 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目前公司海外赊销业务全面采用出口信用保险控制回款风险,并且拥有一定量的外币融资额度可用于调剂反向购汇平仓处理。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对订单进行调整,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可以采取部分金额操作远期的方法,并且向银行申请30-60 天的展期权限。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 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 会批准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 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 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结售汇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能够有效锁定交易成本 和收益,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dace2d-e2ba-4d96-a818-e72f682bcf98.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苏亚金诚会计所在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苏亚金诚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优秀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较好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座 14-16 层 首席合伙人 于龙斌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4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2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0,827.24 万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5,882.4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952.89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12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2,885.72 万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复核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审计报告情况 服务 项目合伙人 杨伯民 2000.12 2014 2011 2025.8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伯民 2000.12 2014 2011 2025.8 2 家 周望春 2017.3 2017 2017 2025.11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 吴美红 2009.8 \ 2010 2023.10 上市公司 9 核人 家,挂牌公司 10 家 苏亚金诚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3 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纪律处分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纪律处分 1次,涉及人员 18 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苏亚金诚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苏亚金诚会计所项目团队及时对接沟通,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苏亚金诚会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项目组在执业过程中遇到意见分歧,根据分歧解决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按 照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总部项目评审小组、技术总部、分管所领导的顺序,依次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协调决定。苏亚金诚会计所明确 规定,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相关业务报告。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复核并评价项目组是否已就意见分 歧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是否得到执行。项目组应就分歧事项、处理过程和最终结论形成工作底稿记录。近一年审 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 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 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 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四)项目质量检查 苏亚金诚会计所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周期性的抽选检查。不定期检 查是指根据事务所质量管理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取某些项目或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苏亚金诚会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 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 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苏亚金诚会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 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 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苏亚金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苏亚金诚会计所在近一 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 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苏亚金诚会计所就预审、 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苏亚金诚会计所制定了详细的与公 司参审及境外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苏亚金诚会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苏 亚金诚会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苏亚金诚会计所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 理。苏亚金诚会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苏亚金诚会计所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目前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均超过 1亿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6f9213-48e0-4919-b7e4-2bb58ab99a7d.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ebac53-257c-4507-9cbc-7b1b80ba9440.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7efea8-f775-4a7a-84ca-7987f7c3c4e5.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协鑫集成(00250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7d7829-7ea5-4c4b-88ef-bea9c2d9a227.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 集成”)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亚审内〔2026〕9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苏亚金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协鑫集成在 2025 年 5月至 2026年 3月期间,存在被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2026年 3月 30日,协鑫集成已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事项表明,协鑫集成在相关期间内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本报告日,协鑫集成已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积极自查自纠,查明 原因,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已要求关联方及时偿还相关款项,截至 2026 年 3月 30 日,相关被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公司已尽最大努力 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严格责任追究,压实管理责任。对造成公司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员,已依据内部管 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完成问责处理,强化“失职必究”的管理导向。 2、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 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3、完善公司内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4、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认真学习领会《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 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 发生。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苏亚金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 水平。 四、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苏亚金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苏亚金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 ,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51fe87-95d1-4e13-9654-c7c616cb977a.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6a4cb8-c849-4d35-9c78-0a87f4aefb91.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 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 津贴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24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董事津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和考核按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相应的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且绩效年薪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a673ce-7513-4e29-a40b-fefc83143710.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 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 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 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 12,624.25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2025 年度拟计提资产减 占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值准备金额(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应收款项 7,639.49 6.55% 存货 1,989.67 1.71% 固定资产合计 2,995.0912,624.25 2.57%10.83%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4、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 资产名称 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万元) 352,008.38 资产可收回金额 264,788.04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 对于存在减值客观证据,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项评估 的计算过程 信用风险,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或 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 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整个存续期内基于组合基 础评估信用损失风险。 本次计提信用减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于金融工具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 值损失的依据 本期计提数额 7,639.49 (万元) 2、存货 资产名称 存货 账面余额(万元) 105,918.68 资产可收回金额(万元) 102,467.54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过程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 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 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 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的依据 本期计提数额(万元) 1,989.67 3、固定资产 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 账面余额(万元) 6,529.00 资产可收回金额(万元) 3,533.91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 过程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于长期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 的依据 本期计提数额(万元) 2,995.09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 12,624.25 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11,550.41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550.41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规、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 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 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d637c9-09aa-4e4a-9f83-3fe68d17c803.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b9dd63-784f-4e2f-9f91-eea583486d2d.PDF ─────────┬──────────────────────────────────────────────── 2026-04-28 19:07│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7ebd5b-fd66-461f-9f42-665a7d9e7e05.PDF ─────────┬──────────────────────────────────────────────── 2026-04-28 19:06│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975bdd-455a-4f54-a9ff-b5bb3d4f725f.PDF ─────────┬──────────────────────────────────────────────── 2026-04-28 19:06│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4 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 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 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6,069,782.41 元,公 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00,268,869.9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 2025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为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其 2026 年审计费用(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 2025 年报酬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 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章节。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报酬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章节。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载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十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3b5f22-b2ec-4b42-bcdf-147beee06afd.PDF ─────────┬──────────────────────────────────────────────── 2026-04-28 19:06│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4334be-1343-4a68-aa21-f4daa9ff1a32.PDF ─────────┬──────────────────────────────────────────────── 2026-04-28 19:06│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年度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31e6a4-4483-47d6-af86-1af648a92e57.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bc4fd8-b1a5-4d1f-98b1-2c34caa26438.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 亚 核〔2026〕33 号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 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苏亚审〔2026〕211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协鑫集成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协鑫集成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询问、重新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协鑫集成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协鑫集成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协鑫集成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协鑫 集成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2026年 4月 27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af5e20-f356-47c2-8eb7-d49e864bdee7.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 亚 审 内〔2026〕9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 集成)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协鑫集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协鑫集成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协鑫集成在2025年5月至2026年3月期间,存在被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形。截至2026年3月30日,协鑫集成已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 项表明,协鑫集成在相关期间内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本报告日,协鑫集成已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c395fd-652c-4dc5-ac34-3f618ea40976.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f62def-954f-4759-8e32-308c9f926b3c.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 ─────────┴────────────────────────────────────────────────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 亚 专 审〔2026〕85号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协鑫集成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 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协鑫集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资金占用情况表进行核对,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与协鑫集成有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 不一致的情形。 为了更好地理解协鑫集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后附资金占用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协鑫集成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11ba97-ed6f-4d90-88c3-4b6004a52616.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 亚 专 审 〔2026〕86 号 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 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苏亚审〔2026〕21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协鑫集成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 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协鑫集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进行核对 ,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协鑫集成有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的 情形。 为了更好地理解协鑫集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协鑫集成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协鑫集成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2026年 4月 27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d3be17-9da3-4197-b954-b34be811f862.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f117f9-cf70-4a74-a447-1aa247f20518.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20亿元 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 的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拟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 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根据业务 的实际需要,额度累计不超过 20亿元人民币。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 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其仍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外汇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 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目前公司海外赊销业务全面采用出口信用保险控制回款风险,并且拥有一定量的外币融资额度可用于调剂反向购汇平仓处理。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对订单进行调整,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可以采取部分金额操作远期的方法,并且向银行申请30-60天的展期权限。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 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 会批准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 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 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7b93ba-8ed1-4bc8-a899-fc3428217394.PDF ─────────┬──────────────────────────────────────────────── 2026-04-28 19:0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非融资性保函等,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资金的时间价值。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结构性存款。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购买结构性存款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授权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授权实施: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会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为有效控制 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结构性存款,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非融资性保函等,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提高存量资金的效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6be2d3-8d21-45a6-aeea-26713b2d46b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协鑫集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357.PDF ─────────┬──────────────────────────────────────────────── 2026-04-29│协鑫集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367.PDF ─────────┬──────────────────────────────────────────────── 2025-10-31│协鑫集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2619.PDF ─────────┬──────────────────────────────────────────────── 2025-08-27│协鑫集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815.PDF ─────────┬──────────────────────────────────────────────── 2025-04-29│协鑫集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3197.PDF ─────────┬──────────────────────────────────────────────── 2025-04-29│协鑫集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3184.PDF ─────────┬──────────────────────────────────────────────── 2024-10-31│协鑫集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491.PDF ─────────┬──────────────────────────────────────────────── 2024-08-31│协鑫集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5742.PDF ─────────┬──────────────────────────────────────────────── 2024-04-27│协鑫集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154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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