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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6(协鑫集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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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06 协鑫集成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2 17:40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10-08 19:29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10-08 19:27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10-08 19:26 │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08 19:25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6-10-08 19:24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08 19:24 │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30 00:00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 │2026-09-23 16:55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9-18 17:49 │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10-12 17:4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 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 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9 月15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能卢龙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望都英源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石源元氏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 21,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 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四川省棉麻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供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芜 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协鑫”)、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以下合 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合作协议》及项下业务合同、订单等(下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承担 保证责任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 ;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6月 30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588,039.34 544,636.79 总负债 537,385.61 483,563.5 净资产 50,653.73 61,073.29 2026年 1-6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93,982.88 326,689.08 营业利润 -11,141.66 -20,582.71 净利润 -10,419.56 -18,690.39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71%股权。 9、其他说明: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 2: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6月 30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635,971.09 716,038.71 总负债 448,219.80 516,047.85 净资产 187,751.29 199,990.87 2026年 1-6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264,939.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14,097.07 -26,105.66 净利润 -13,851.47 -25,857.67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四川省棉麻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供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5、主协议合作期限:2026年 9月 15日至 2027年 9月 14日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或担保权利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评估拍卖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8、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26,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22,0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5. 14%。其中公司为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19,6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5.99%;公司为子公司合 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14,0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0.99%。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266e5081-e144-47c3-b6b3-ee8360936227.PDF ─────────┬──────────────────────────────────────────────── 2026-10-08 19:29│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8日的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8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612人,代表股份 1,518,559,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569%。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1,415,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9人, 代表股份 103,38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7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9人,代表股份103,38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6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 9人,代表股份 103,38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7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码 称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果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公 总表决 1,511,5 99.538 4,663,3 0.3071 2,351,6 0.1549 0 通过 司第六 情况 44,911 1% 08 % 00 % 届董事 会增补 非独立 其中, 96,372, 93.214 4,663,3 4.5105 2,351,6 2.2745 0 董事候 中小股 766 9% 08 % 00 % 选人的 东的表 议案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da0cbe63-f0bd-433b-b500-e899c4a35024.PDF ─────────┬──────────────────────────────────────────────── 2026-10-08 19:2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崔晓龙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 工作变动,崔晓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崔晓龙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崔晓龙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崔晓龙先生作为职工代表 董事的原定任期至2027年6月17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崔晓龙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二、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顾国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 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顾国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此次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5de6f34b-8a50-4959-87b6-73d295b81dbc.PDF ─────────┬──────────────────────────────────────────────── 2026-10-08 19:26│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10 月 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一致选举董事李克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 行如下调整: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人数为 3 人,其成员由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1名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朱钰峰先生、 朱共山先生、霍佳震先生,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为 3人,其成员由 2名独立董事和 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程博先生、马君健先生 、张利军先生,由独立董事程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为 3人,其成员由 2名独立董事和 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霍佳震先生、朱 钰峰先生、程博先生,由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数为 3人,其成员由 2名独立董事和 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张利军先生、朱钰峰先 生、程博先生,由独立董事张利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李克存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74fc38b9-dce2-47cf-a62c-1764513108e9.PDF ─────────┬──────────────────────────────────────────────── 2026-10-08 19:2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芜湖协鑫”)日常经营融资需求,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港协鑫”)拟为芜湖协鑫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139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为保障担保方权益,公司拟向太仓 港协鑫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资产提供抵押反担保。反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合同期限根据芜湖协鑫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太仓港协鑫,故太仓港协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李克存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法定代表人:张强 4、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协鑫东路 2号 6、成立时间: 2002 年 05 月 15 日 7、经营范围:煤洁净燃烧火力发电、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及其附属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生 产设备租赁;发电设备、压力管道、机电设备维护、检修;经销煤炭;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789,693.18 1,681,528.23 总负债 1,312,930.14 1,204,370.09 净资产 476,763.04 477,158.14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53,437.47 455,958.15 营业利润 -7,156.23 256,639.03 净利润 -7,504.22 252,744.99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故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10、其他说明: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人: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2、担保对象: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139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根据芜湖协鑫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二)反担保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对象: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3、反担保范围:太仓港协鑫实际代为向债权人支付全部代偿款项(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自太 仓港协鑫实际代偿划款之日起,公司应当支付的代偿资金占用利息;太仓港协鑫为行使追偿权、实现抵押权发生的全部费用。 4、反担保方式:公司以合法拥有的资产提供抵押反担保。 5、反担保期限:根据芜湖协鑫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及担保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期限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支持,关联方太仓港协鑫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 太仓港协鑫提供反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交易方案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太仓港协鑫累计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91.66 万元(不含税)。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26,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46,6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6 .98%。其中公司为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126,0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1.64%。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 查,认为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融资需要,交易方案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 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6251f9e4-2547-41bb-a045-bc8568a072e1.PDF ─────────┬──────────────────────────────────────────────── 2026-10-08 19:24│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二○二六年十月八日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和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如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关股东、股东授权代表、董事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出的提案; 3、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及 4、公司的《公司章程》。 本所亦根据有关规定委派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开和现场表决的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到的有关中国(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含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问题 发表意见,而未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亦未对非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 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2026年 9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年 9月 1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分别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 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8日下午 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 能源中心);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的部分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公司的董事、董 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612人,代表股份 1,518,559,8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415,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9人,代表股份103,38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7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9人,代表股份 103,387,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6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2,609人,代表股份 103,38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72%。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现场投票进 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1,544,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1%;反对 4,663,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1%;弃权 2,3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9%。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37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149%;反对 4,663,30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05%;弃权 2,3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2745%。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及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40a368f8-b1db-42f5-862c-084db2406d71.PDF ─────────┬──────────────────────────────────────────────── 2026-10-08 19:24│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 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 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abc51367-987f-491d-84fb-4775f5473a5d.PDF ─────────┬──────────────────────────────────────────────── 2026-09-30 00:0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8月24日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及“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 池片制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于2026年8月25日将节余募集资金30,019.39万元(含利息 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公司 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3,230,76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 元,减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91,617,907.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2021 年 1月 6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 定以上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状态 号 1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本次注销 限公司 2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本次注销 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3 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 本次注销 限公司 4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已销户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已销户 6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已销户 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 已销户 公司 支行 8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已销户 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已销户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0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已销户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销户完成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166dd392-2ca7-48c4-828d-752f3897f1f4.PDF ─────────┬──────────────────────────────────────────────── 2026-09-23 16:5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 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 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9 月15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能卢龙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望都英源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石源元氏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 21,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 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芜湖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9,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 协鑫与债权人开展的贸易融资类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担保的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7,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 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 ;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6月 30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588,039.34 544,636.79 总负债 537,385.61 483,563.5 净资产 50,653.73 61,073.29 2026年 1-6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93,982.88 326,689.08 营业利润 -11,141.66 -20,582.71 净利润 -10,419.56 -18,690.39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71%股权。 9、其他说明: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 2: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6月 30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635,971.09 716,038.71 总负债 448,219.80 516,047.85 净资产 187,751.29 199,990.87 2026年 1-6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264,939.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14,097.07 -26,105.66 净利润 -13,851.47 -25,857.67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9,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 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7,000万元人民币 5、授信业务发生期间: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9年 9月 22日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 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8、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债权发生期间:2026年 9月 20日至 2027年 9月 19日 7、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26,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18,2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1. 83%。其中公司为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98,0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6.84%;公司为子公司合肥 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28,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53%。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80cb20fa-5b96-4b80-9862-bbbf259dc7f9.PDF ─────────┬──────────────────────────────────────────────── 2026-09-18 17:49│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月 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选人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9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2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 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 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635589d2-0411-4343-803b-cde5f06ccae2.PDF ─────────┬──────────────────────────────────────────────── 2026-09-18 17:43│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孙玮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孙玮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 后,孙玮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 离任原因 是否继续在上 是否存在未 期到期 市公司及其控 履行完毕的 日 股子公司任职 公开承诺 孙玮 董事及审 2026 年 9 2027年6 内部工作 否 否 计委员会 月 18 日 月 17 日 调整 委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孙玮女士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孙玮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玮女士已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孙玮女士在 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孙玮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及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李克存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李克存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克存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克存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克存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0d54d8ea-c30c-432f-8ccf-ddf9cb647ae9.PDF ─────────┬──────────────────────────────────────────────── 2026-09-18 17:41│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9 月18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10月 8日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8a2c52f7-03de-4144-8c87-503c15f083db.PDF ─────────┬──────────────────────────────────────────────── 2026-09-15 17:04│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547 人,代表股份 1,520,834,1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58%。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1,415,172,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44 人,代表股份 105,662,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44 人,代表股份105,662,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 44 人,代表股份 105,662,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1%。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码 称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果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为 总表决 1,508, 99.218 9,379, 0.6167 2,501, 0.1645 0 通过 全资子 情况 952,77 8% 665 % 739 % 公司新 7 增担保 其中, 93,780 88.755 9,379, 8.8770 2,501, 2.3677 0 额度的 中小股 ,632 3% 665 % 739 % 议案 东的表 决情况 2.00 关于修 总表决 1,512, 99.436 5,612, 0.3691 2,961, 0.1947 0 通过 订《公 情况 259,78 2% 709 % 684 % 司章 8 程》的 其中, 97,087 91.885 5,612, 5.3119 2,961, 2.8030 0 议案 中小股 ,643 1% 709 % 684 % 东的表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683e5993-8a4a-4408-911a-e4de7b83ae47.PDF ─────────┬──────────────────────────────────────────────── 2026-09-15 17:01│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二○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和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如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关股东、股东授权代表、董事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出的提案; 3、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及 4、公司的《公司章程》。 本所亦根据有关规定委派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开和现场表决的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到的有关中国(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含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问题 发表意见,而未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亦未对非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 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2026年 8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年 8月 2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分别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 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5日下午 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 能源中心);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的部分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公司的董事、董 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547人,代表股份 1,520,834,18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415,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44人,代表股份105,662,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44人,代表股份 105,662,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0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2,544人,代表股份 105,662,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1%。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现场投票进 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08,952,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88%;反对 9,379,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7%;弃权 2,501,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5%。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780,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553%;反对 9,379,665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70%;弃权 2,50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3677%。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25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2%;反对 5,612,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1%;弃权 2,961,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7%。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087,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51%;反对 5,612,70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19%;弃权 2,961,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8030%。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及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691632ed-eae6-41ef-9ca6-b3d17b605338.PDF ─────────┬──────────────────────────────────────────────── 2026-09-11 19:02│协鑫集成(002506):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ec922dee-6456-4f8a-9402-6a96607bebd0.PDF ─────────┬──────────────────────────────────────────────── 2026-08-28 18:26│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b56dbd0-d376-4369-b7be-dabd46d77ca1.PDF ─────────┬──────────────────────────────────────────────── 2026-08-28 18:26│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a08c63d-ebd9-4425-a098-8fc54d41c909.PDF ─────────┬──────────────────────────────────────────────── 2026-08-28 18:26│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8 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序号 原文 修订后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半数选举产生。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9月 15日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1c0514f-b52b-49bf-bc59-61cdf3426121.PDF ─────────┬──────────────────────────────────────────────── 2026-08-28 18:25│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1df4b79-3196-4c4c-b59d-bf1cd5710aa8.PDF ─────────┬──────────────────────────────────────────────── 2026-08-28 18:2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395b7fd-d03f-4a40-9491-6153bdffe65d.PDF ─────────┬──────────────────────────────────────────────── 2026-08-28 18:24│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e650a59-3975-418e-8c20-7d74c437d335.PDF ─────────┬──────────────────────────────────────────────── 2026-08-28 18:24│协鑫集成(002506):《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协鑫集成(002506):《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f936953-c42d-4638-8d31-dd2542c01a0e.PDF ─────────┬──────────────────────────────────────────────── 2026-08-28 18:23│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f78a8db-b035-4089-8540-b59b26972ee5.PDF ─────────┬──────────────────────────────────────────────── 2026-08-28 18:23│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0f31cb8-5779-4df6-b394-667af69e0d7d.PDF ─────────┬──────────────────────────────────────────────── 2026-08-28 18:2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一、投资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以自 有资金 35,000 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协鑫”)增资。增资完成后芜湖协鑫的注册 资本由8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1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合肥协鑫已履行内部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 219,910.2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35,971.09 716,038.71 总负债 448,219.80 516,047.85 净资产 187,751.29 199,990.87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64,939.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14,097.07 -26,105.66 净利润 -13,851.47 -25,857.67 (以上 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 18号 4、成立日期:2022年 10月 25日 5、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 ;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88,039.34 544,636.79 总负债 537,385.61 483,563.5 净资产 50,653.73 61,073.29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93,982.88 326,689.08 营业利润 -11,141.66 -20,582.71 净利润 -10,419.56 -18,690.39 (以上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000 100% 115,000 100% 10、其他说明: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芜湖协鑫拥有 16GW TOPCon 电池产能,目前正在进行 GPC 产品技改,产品良率指标表现优异。本次合肥协鑫对芜湖协鑫增资, 有助于芜湖协鑫增加资产规模并降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增强芜湖协鑫的融资能力及提升其生产运营效率,保证公司电池产能供应, 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更好的业绩回报。 本次增资资金为合肥协鑫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芜湖协鑫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9ddc9cc-65df-429e-afcd-9408f36718e0.PDF ─────────┬──────────────────────────────────────────────── 2026-08-24 17:49│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8ef44ca-de41-4a27-996a-9fe0463fa808.PDF ─────────┬──────────────────────────────────────────────── 2026-08-24 17:49│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cda75c0-adfa-4fd0-b448-0c9b4881ff3f.PDF ─────────┬──────────────────────────────────────────────── 2026-08-14 16:32│协鑫集成(00250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 15,768.67 万 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13,294.51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等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2,474.1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案件 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 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2b2d238c-5b0d-4b16-840e-aae4fbfff599.PDF ─────────┬──────────────────────────────────────────────── 2026-08-07 17:57│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af8411ee-74ab-4b32-b4c9-bba32c8189f1.PDF ─────────┬──────────────────────────────────────────────── 2026-08-07 17:56│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8月 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8月 24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7a21f45d-4284-4825-b2a4-c45b1deea6c6.PDF ─────────┬──────────────────────────────────────────────── 2026-08-07 17:55│协鑫集成(002506):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协鑫集成(002506):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6cc2a41e-b63f-43ca-9f44-a5106813c833.PDF ─────────┬──────────────────────────────────────────────── 2026-08-07 17:54│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2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2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 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 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527ddf6b-dc5c-40e7-a1ae-6756a110fcc6.PDF ─────────┬──────────────────────────────────────────────── 2026-07-14 16:53│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00 ~ -32,000 -32,686.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000 ~ -34,000 -34,35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7 ~ -0.055 -0.05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光伏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周期,国内新增光伏装机规模同比下滑,阶段性、结构性供需矛盾导致全产业链价格持 续承压,导致公司产生亏损。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国内央国企大型项目中标规模保持领先,海外业务占比同比提升,并通过 BC 新技术改造获得高溢价订单。 行业调整期,公司严控成本,维持合理产能利用率,持续优化财务结构,着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与长期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a715a59-cdda-4eec-8a64-9446069f8e13.PDF ─────────┬──────────────────────────────────────────────── 2026-06-25 17:0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 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 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市轨道永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阜宁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99,600,868.02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259,579.17 292,552.77 总负债 218,084.25 251,306.78 净资产 41,494.93 41,245.99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82,647 516,948.54 营业利润 248.88 -9,227.42 净利润 248.94 -9,366.82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89.93%股权。 9、其他说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宁波市轨道永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99,600,868.02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2026年 6月 4日至 2030年 6月 30日 7、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 应付合理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05,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38,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 10%。其中公司为子公司阜宁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29,0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7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b269cc4-cb2d-494e-b6bf-194e2efc5440.PDF ─────────┬──────────────────────────────────────────────── 2026-06-25 17:04│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2026年6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296人,代表股份 1,503,113,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2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415,172,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 3人,代表股份 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293 人,代表股份 87,94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3 人,代表股份 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503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5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19%;反对 7,87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17%;弃权 2,6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19%; 反对 7,872,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17%;弃权 2,6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90,37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8%;反对 9,92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2%;弃权 2,8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07,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00%; 反对 9,923,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41%;弃权 2,8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da8e69d-8554-4c54-b594-40090a8f6770.PDF ─────────┬──────────────────────────────────────────────── 2026-06-25 17:04│协鑫集成(0025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和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如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关股东、股东授权代表、董事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出的提案; 3、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及 4、公司的《公司章程》。 本所亦根据有关规定委派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开和现场表决的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到的有关中国(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含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问题 发表意见,而未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亦未对非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 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2026年 6月 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6年 6月 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均作出决议,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年 6月 9日及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分别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 知和补充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 能源中心);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的部分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公司的董事、董 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296人,代表股份 1,503,113,39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9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415,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3人,代表股份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3人,代表股份 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293人,代表股份 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现场投票进 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5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19%;反对7,87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7%;弃权 2,6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45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19%; 反对 7,87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17%;弃权 2,6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4%。 2、《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90,379,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28%;反对 9,923,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2%;弃权 2,8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0%。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07,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00%;反对 9,923,406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41%;弃权 2,8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1959%。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及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c7938da-1ff3-4ec4-93a2-1429156d91e8.PDF ─────────┬──────────────────────────────────────────────── 2026-06-15 18:16│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6 月1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决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载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ffe1c81-e98e-4740-8947-ee33f795c658.PDF ─────────┬──────────────────────────────────────────────── 2026-06-15 18:14│协鑫集成(002506):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49),公司将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协鑫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将审议通过后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股东 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刊载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协鑫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466,030,445 股,持股比例为 7.97%。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上 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上述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2026 年 6月 9日发布的《协鑫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6 月 9 日及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 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 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1dc46aa-6cc2-48eb-8238-0821316a2576.PDF ─────────┬──────────────────────────────────────────────── 2026-06-15 18:14│协鑫集成(00250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董事划分为: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下属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 事; (三)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提名推荐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主要表达股东意 见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包括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 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方式进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 公司予以披露。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 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 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 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绩效与履职 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考核。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每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4万元(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公司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第九条 外部董事不在 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内部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和考核按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相应的 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年度薪酬、中长期激励等。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 励构成;中长期激励等由董事会根据实际,并结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结合相关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等指标以最终考核结果确定。高 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 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 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制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和实 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在公司担任经营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 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进行一次调整。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 胀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调整由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任期激 励及中长期激励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任期激励及中长 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任期激励及中长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 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一致。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相冲突的,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99f16ff-2e09-4e81-857e-1f561df4cd73.PDF ─────────┬──────────────────────────────────────────────── 2026-06-12 17:35│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 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 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在债务发生期间内签署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担保 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706,004.04 716,038.71 总负债 514,206.35 516,047.85 净资产 191,797.69 199,990.87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38,58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8,375.35 -26,105.66 净利润 -8,193.17 -25,857.67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债务发生期间:2026年 6月 8日至 2028年 6月 8日 7、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05,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21,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84.36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52,2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4.79%。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a707590-917a-4952-95f7-a46d6ecc9d38.PDF ─────────┬──────────────────────────────────────────────── 2026-06-08 16:54│协鑫集成(002506):协鑫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 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 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13a3610-2532-4533-9930-564d8527260b.PDF ─────────┬──────────────────────────────────────────────── 2026-06-08 16:51│协鑫集成(00250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6 月 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 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 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57f66ab-6a80-49b3-a527-80755fc5ec94.PDF ─────────┬──────────────────────────────────────────────── 2026-06-08 16:5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 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5 年 12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 据公司战略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6 年增加向关联方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 的电站委托运维服务等关联交易额度 4,000 万元。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已回避 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定价原 调整后预计 2026 年度实 则 金额 际发生金额 1 协鑫新能源 电站委托运维服 以市场价格为基 4,000 117.71 控股有限公 务、房屋租赁费 础,遵循公平合 司 等 理的定价机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2月 13 日 3、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4、董事局主席:朱共山 5、注册资本:港币 250,000,000 元 6、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1 号环球贸易广场 17 楼 1707A 室 7、主营业务: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业务为电力销售、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光伏相关配套服务及销售液化天然气及相关产品 。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5 年协鑫新能源总资产 672,047 万元,总负债258,528 万元,净资产 413,519 万元;2025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106,257 万元,实现净利润-114,802 万元。以上金额为人民币且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9、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10、履约能力:协鑫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协鑫新能源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 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战略调整,将现有存量运维业务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协鑫新能源,具体执行情况将根据运维 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旨在落实公司战略调整,使公司 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业务结构与资产配置。将存量电站运维业务转让给协鑫新能源后,公司可减少电站运维业务的持续投入 与管理成本,降低经营复杂度,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增强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次增加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根据战略调整,优化业务结构,符合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 的经济效益,予以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020435a-7b08-4c3c-a72a-d4b36ea13837.PDF ─────────┬──────────────────────────────────────────────── 2026-05-28 16:2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 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 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6.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 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在债务发生期间内签署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担保 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706,004.04 716,038.71 总负债 514,206.35 516,047.85 净资产 191,797.69 199,990.87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38,58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8,375.35 -26,105.66 净利润 -8,193.17 -25,857.67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债务发生期间:2026 年 5月 27 日至 2027 年 5月 27 日 7、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05,0 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47,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07.68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42,4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18%。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2deffa0e-1f43-414d-9166-0d0d5bac9352.PDF ─────────┬──────────────────────────────────────────────── 2026-05-20 17:48│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2026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165人,代表股份 1,533,309,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90%。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1,415,172,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61 人,代表股份118,137,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3%。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62 人,代表股份 118,137,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61人,代表股份 118,137,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93%。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23,949,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5%;反对 8,10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9%;弃权 1,2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做了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523,861,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8%;反对 8,089,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6%;弃权 1,3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3,46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0%;反对 8,614,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8%;弃权 1,2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8,29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679% ;反对 8,614,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18%;弃权 1,2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3%。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3,691,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7%;反对 8,29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0%;弃权 1,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8,519,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587% ;反对 8,294,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14%;弃权 1,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0%。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7,472,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1%;反对 1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40%;弃权 2,1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300,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945% ;反对 1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29%;弃权 2,1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2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3,287,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4%;反对 7,85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3%;弃权 2,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8,115,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167% ;反对 7,854,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88%;弃权 2,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2,517,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1%;反对 8,562,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4%;弃权 2,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345,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46% ;反对 8,562,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7%;弃权 2,2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76%。 8、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3,091,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6%;反对 7,91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1%;弃权 2,3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919,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507% ;反对 7,913,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83%;弃权 2,3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1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b79dec1-de89-40fa-9e08-a5f26a88db95.PDF ─────────┬──────────────────────────────────────────────── 2026-05-20 17:45│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1b983c5-8dfb-41c8-9f88-f17b8ca4824d.PDF ─────────┬──────────────────────────────────────────────── 2026-05-15 17:42│协鑫集成(00250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 20,107.51 万 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8,287.8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等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11,819.71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案件 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 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33f503e-8d63-4339-8ac3-0cfb7ff0cc04.PDF ─────────┬──────────────────────────────────────────────── 2026-05-15 17:40│协鑫集成(00250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5年 4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在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88.7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6月 18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芜 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4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 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授信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 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或“受信人”)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与授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 “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或“乙方”)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 鑫与债权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706,004.04 716,038.71 总负债 514,206.35 516,047.85 净资产 191,797.69 199,990.87 2026年 1-3月 2025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38,581.7 912,205.38 营业利润 -8,375.35 -26,105.66 净利润 -8,193.17 -25,857.67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受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主债权发生期间:2026 年 5月 6日至 2027 年 5月 5日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 1,04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 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38,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99.71%。其中公司为子公司 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4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55%。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5630249-7f57-4b2e-98bc-8f033f47e09d.PDF ─────────┬──────────────────────────────────────────────── 2026-05-13 18:32│协鑫集成(002506):关于收到基金分配款的公告 ─────────┴──────────────────────────────────────────────── 一、基金投资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7月25日召开2 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构建产业投资整合平台,推动公司的战 略发展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61 亿元投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芯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议案》。2026 年 5月 12日,厦门永芯阳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永芯 ”)与南京毅达汇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先”)及南京凤凰高投毅达数字经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数字”)签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签 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厦门永芯将其持有的中环 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7,338.4649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作价 50,151.803 万元转让 给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与睿芯基金、苏州国泰鑫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鑫能”)及厦门永芯的协议约定,睿芯基金及国泰鑫能持有的厦门永芯合伙企业份额最终归属于 协鑫集成,故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睿芯基金需将剩余款项约 48,035.88 万元定向分配给协鑫集成,同时公司承担出售给毅达汇先及 毅达数字的标的股份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本次收回部分基金投资后,公司仍持有睿芯基金 26,100 万份份额,仍间接 投资中环领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日及 2026 年 5月 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及《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基金分配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收到睿芯基金及国泰鑫能出具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收益分配方案》,按照收益分 配方案,就厦门永芯项目退出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定向分配给苏州集成,苏州集成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480,358,7 78.04 元。 截至 2026 年 5月 13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基金分配款人民币 480,358,778.04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基金分配款,将在 2026 年度冲减对睿芯基金的投资余额。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 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尚未经过审计,且睿芯基金后续的运营收益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睿芯基金的后续管理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强化风险管控,保障公司投资资金安全,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基金分配款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aec8c2a-a9aa-4e10-af6b-08c1b236814d.PDF ─────────┬──────────────────────────────────────────────── 2026-05-12 15:46│协鑫集成(002506):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进展公告 ─────────┴──────────────────────────────────────────────── 一、进展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6年 5月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与南京毅达汇领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领”)签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草案)》(以 下简称“《投资协议(草案)》”),基于厦门永芯阳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永芯”)与毅达汇领签署的《 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草案)》,各方协商一致,厦门永芯拟将其持有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7,338.4649 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作价 50,151.803 万元转让给毅达汇领。根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与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芯 基金”)、苏州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鑫能”)及厦门永芯的协议约定,睿芯基金及国泰鑫能持有的厦门永芯 合伙企业份额最终归属于协鑫集成,故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睿芯基金需将剩余款项约 48,035.88 万元定向分配给协鑫集成,同时公 司承担出售给毅达汇领的标的股份按照《投资协议(草案)》约定的回购义务。本次收回部分基金投资后,公司仍持有睿芯基金 26, 100 万份份额,仍间接投资中环领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承担回购义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近日,公司接到毅达汇领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因基金备案等监管要求,拟将南京毅达 汇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先”)及南京凤凰高投毅达数字经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毅达数字”)确定为受让标的股份的正式主体,故厦门永芯与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签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签署《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 议》”),公司承担的责任义务额度不变。本次更新受让主体事项在公司管理层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更新后的投资协议对手方 (一)投资协议对手方 1 1、公司名称:南京毅达汇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KBJX5W07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5、出资额:44,2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6 年 04 月 29 日 7、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 99 号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毅达汇先于2026年04月29日成立,暂无财务数据。 10、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 (万元) 比例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200 0.4525%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33.9367% 南京空地数智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人 3000 6.7873% 限合伙) 烟台财金品重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6.7873% 苏州市昆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6.7873% 晶浩(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2000 4.5249% 伙) 江苏高投毅达众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8000 18.0995% 伙) 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7000 15.8371% 伙) 昆山毅达玉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6.7873% 11、其他事项说明:毅达汇先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协议对手方 2 1、公司名称:南京凤凰高投毅达数字经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C5WQFUXD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凤凰毅达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出资额:115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09 日 7、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108 号聚慧园 2号楼 1楼 109 室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 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毅达数字总资产67,733.98万元,总负债0.225万元,净资产67,733.75万元;2025年实 现营业收入42.20万元,实现净利润-1,937.8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 (万元) 比例 南京凤凰毅达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普通合伙人 1000 0.8696% 伙) 南京凤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9000 60.0000%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 21.7391% 南京玄武高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8.6957% 江苏省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4.3478% 江苏省大运河(徐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 有限合伙人 2000 1.7391% 限合伙) 西藏爱达汇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 1.3043% 南京鑫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0.8696% 南京毅达汇员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500 0.4348% 伙) 11、其他事项说明:毅达数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说明 1、除受让主体由毅达汇领变更为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外,《投资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承担的责任义务额度不变。 2、目前本次收回部分基金投资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如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毅达汇先及毅达数字签署的《关于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7b8a669-48a0-4fd4-9005-e33050a7b0b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协鑫集成: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7189.PDF ─────────┬──────────────────────────────────────────────── 2026-04-29│协鑫集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357.PDF ─────────┬──────────────────────────────────────────────── 2026-04-29│协鑫集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367.PDF ─────────┬──────────────────────────────────────────────── 2025-10-31│协鑫集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2619.PDF ─────────┬──────────────────────────────────────────────── 2025-08-27│协鑫集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815.PDF ─────────┬──────────────────────────────────────────────── 2025-04-29│协鑫集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3197.PDF ─────────┬──────────────────────────────────────────────── 2025-04-29│协鑫集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3184.PDF ─────────┬──────────────────────────────────────────────── 2024-10-31│协鑫集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491.PDF ─────────┬──────────────────────────────────────────────── 2024-08-31│协鑫集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5742.PDF ─────────┬──────────────────────────────────────────────── 2024-04-27│协鑫集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154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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