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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0(天汽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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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10 天汽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6:22 │天汽模(00251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天汽模(0025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天汽模(00251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天汽模(002510):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30 08:00 │天汽模(00251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 │ │受理的公告 │ ├─────────┼──────────────────────────────────────────────┤ │2026-06-24 18:54 │天汽模(0025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4 18:54 │天汽模(002510):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6-23 17:20 │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 ├─────────┼──────────────────────────────────────────────┤ │2026-06-23 17:20 │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 ├─────────┼──────────────────────────────────────────────┤ │2026-06-23 17:20 │天汽模(00251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 │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 └─────────┴──────────────────────────────────────────────┘ ─────────┬──────────────────────────────────────────────── 2026-07-13 16:22│天汽模(00251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关于变更天津 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新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乔军文先生、潘 建忠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因潘建忠先生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新证券现委派张运强先生 (简历附后)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乔军文先生和张运强 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国新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潘建忠先生在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5550c9c6-5da1-4efa-ba03-d6d3057e91a0.PDF ─────────┬──────────────────────────────────────────────── 2026-07-01 00:00│天汽模(0025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2026年6月30日,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综合额度(万元)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0,000.00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 、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e74d7264-358a-48f5-9dc9-27238d99e1a7.PDF ─────────┬──────────────────────────────────────────────── 2026-07-01 00:00│天汽模(00251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10:00在公司4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6月25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杨森 、杨靖伟、祝燕洁、罗军民、宋晓然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易鹏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津敏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350万元人民币 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津敏捷云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 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津天汽模模具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 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津天汽模志通车身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 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3,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 其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 3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津天汽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 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津天汽模车身装备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 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天津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津天汽模模具部件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8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650万元人民 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同意为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 不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若债权人未在 12 个月内与本公司签订担保协议,经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失效。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风险较低,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 、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565e862-0705-46e4-a9aa-910d3344f07b.PDF ─────────┬──────────────────────────────────────────────── 2026-07-01 00:00│天汽模(002510):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天汽模(002510):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77d7302-fbea-4506-9f8f-65466f11cb39.PDF ─────────┬──────────────────────────────────────────────── 2026-06-30 08:00│天汽模(00251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受理 │的公告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份,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91号),深交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 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 通过上述相关部门审批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4e63054-5791-4cec-ae9a-11d4064f705c.PDF ─────────┬──────────────────────────────────────────────── 2026-06-24 18:54│天汽模(0025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天汽模(0025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61929cc-e41d-4d06-94ab-e54cef26af28.PDF ─────────┬──────────────────────────────────────────────── 2026-06-24 18:54│天汽模(002510):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天汽模(002510):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afefc4a-d1eb-4082-b4c7-ec1ffd76c266.PDF ─────────┬──────────────────────────────────────────────── 2026-06-23 17:20│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 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35e8ad4-7c69-4b38-93cf-2306be8a1322.PDF ─────────┬──────────────────────────────────────────────── 2026-06-23 17:20│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 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c081b98-7e4a-489a-9ce1-a73f7011ce97.PDF ─────────┬──────────────────────────────────────────────── 2026-06-23 17:20│天汽模(00251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的公告 ─────────┴──────────────────────────────────────────────── 天汽模(00251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871dd03-6ff3-458d-b564-a613f28ef2b5.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数 量暨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定价基准日的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建发梵宇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3,2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建发梵宇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的发行股份 数量不为整数,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向下取整并精确至个位。 最终发行数量调整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在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或其 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由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调整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除上述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现有政策法规对重组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中对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 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 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 分之二十;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 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等规定,本 次方案仅调整了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和用途,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新增或调整,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不涉及交易 对象变更、标的资产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数 量暨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5号》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dc42406-75a9-4b70-ad96-ac91e2841da8.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天汽模(002510):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a617854-7cdc-4dd3-9565-3555a60a1257.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 │意见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2025 年 12 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68b12f2-0021-40fa-a9f7-d937d73d5c35.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流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披露前各主体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 内容。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筹划及操作本次交易事宜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并执行了 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如下: 1、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26年 2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2、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 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3、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4、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或在签署的业务协议中设有保 密条款。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人员)透露相 关敏感信息。 6、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 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 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 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e2c68fe-6cfe-4a03-83d7-fea5d801996b.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 天汽模(002510):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a97e23b-d191-4f2b-be41-527bc23c7e33.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备考审阅报告 ─────────┴──────────────────────────────────────────────── 天汽模(002510):备考审阅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307c425-4fca-4c2a-837c-0260590285b6.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证券”)接受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 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需披露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9c244ee-0ec1-4a55-8693-6056160f41f3.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5ebd3d6-1a4b-45e4-aece-640a883cb737.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证券”)接受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情况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5、聘请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6、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意见》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 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情况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 ,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 综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备考审阅机构、评估机构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 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上述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 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77ab4f4-2c29-49ef-8da1-ec15a115a8c8.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证券”)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对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6 年 1 月 8 日)至停牌 前最后 1 个交易日(2026 年 2 月 5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 涨跌幅 (2026 年 1 月 8 日) 日(2026年 2月 5日)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7.79 7.53 -3.34% 深证成指(399001.SZ) 13,959.48 13,952.71 -0.05% 汽车零部件(931230.CSI) 1,322.18 1,278.31 -3.32% 剔除大盘影响因素后涨跌幅 -3.2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0.03%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 险。公司已在《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相关风险 进行了充分揭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 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fc02036-6b88-4166-b20a-156d62b76262.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审 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 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 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 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 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覆盖件模具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制造、 研发、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均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之“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鼓励发展汽车轻量化材料的应用,包括超高强度钢,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 塑料、复合纤维等轻量化材料应用。标的公司作为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在轻量化、集 成化、功能化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 、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覆盖件模具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制造、 研发、销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2025 年 12 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 16 号购买东实股份的 60.00%股份,并向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e4d6b5e-5fac-4bbe-afde-d3017a27cd4a.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防范和填补措施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分析。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向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585.68 28,10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22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 年 6 月 8 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5.64 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 益与上表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显著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 摊薄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 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上市公司未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况。为进一 步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 规范,具备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 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 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 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对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预计本次交易后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情况,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4474a77-533f-4fb8-be6e-831f2e618d15.PDF ─────────┬──────────────────────────────────────────────── 2026-06-08 20:55│天汽模(00251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天汽模(00251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003ebc3-eb5d-4986-8555-4b326ac73b05.PDF ─────────┬──────────────────────────────────────────────── 2026-06-08 20:54│天汽模(00251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天汽模(00251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da14638-3c10-487e-9a20-829bccc77652.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 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5、聘请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6、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2695ee9-98db-4b59-861b-f18531df315d.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于 2026年 2月 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前第 21个交易日(2026年 1月 8日)至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2026年 2月 5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 涨跌幅 (2026 年 1 月 8 日) 日(2026 年 2月 5 日)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7.79 7.53 -3.34% 深证成指(399001.SZ) 13,959.48 13,952.71 -0.05% 汽车零部件(931230.CSI) 1,322.18 1,278.31 -3.32% 剔除大盘影响因素后涨跌幅 -3.2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0.03%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 险。公司已在《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相关风险 进行了充分揭示。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f2c7928-ed6d-4855-adf4-76f9eb122077.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以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 183 ,000万元。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7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不低于前述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 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项下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公正,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e3736c9-f3d9-458f-affc-c5da4ac9c07a.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6年 2月 12日,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26 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暨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为更好地保护中 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对本次拟向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但不构成重组方案 的重大调整,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定价基准日的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建发梵宇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3,2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建发梵宇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的发行股份 数量不为整数,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向下取整并精确至个位。 最终发行数量调整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在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或其 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由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调整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除上述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现有政策法规对重组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中对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 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 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 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 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等规定,本 次方案仅调整了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和用途,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新增或调整,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不涉及交易 对象变更、标的资产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6 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 暨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7373459-c762-4a30-9d04-2976a2a8045c.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 │条规定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股份”)6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 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三)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东实股份 60%股份,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 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上市公司与东实股份同属汽车零部件行业,在业务上具有协同性;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b5b6c3f-c6e6-4459-97b2-687ba6ca6bf1.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 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 的情况。 特此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6e99921-d198-43bb-9aab-94b8f9aa3ac7.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亚事”)对标的资产价 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股权涉及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6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696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具体说明如 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北方亚事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北方亚事具有法定评估资格,北方亚事及其经办评估师 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 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北方亚事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 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 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 、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北方亚事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 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56545bf-1f80-4efa-aa31-2544c8737234.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天汽模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相关部门审批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46c2601-34d8-4b74-8481-3f551476928e.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 ─────────┴────────────────────────────────────────────────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十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16号 ”)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 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 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 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a16b974-d65a-4bf7-ad2e-91019c39ed47.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组”)。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一)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减少内幕 信息的传播。 (二)2026 年 2月 6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月 6日(星期五)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个交易日。 (三)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同时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如实、完整地记录了筹划决策过程 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并由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四)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法律文件。 (五)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六)2026年 2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 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拟暂不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七)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认购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八)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13 日、2026 年 4 月 13 日、2026 年 5月 13日发布《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号、2026-011号、2026-026号)。 (九)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要求的有关文件。 (十)2026 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认真 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盛拾陆号企业 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盛拾陆号企业 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与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天津汽 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 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 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ac712c6-1b85-4371-b335-54eadf2a06a2.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制定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就 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 (三)公司与聘请的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四)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五)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及时记录商议筹划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了确认,并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 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保密条款,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e1df84e-c2a8-4733-8780-d3770448c820.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天汽模(0025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d656646-d2e8-46c6-a5fa-2405231502af.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 了审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695ded0-3747-44c1-9c80-f0840fbc9926.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华泰联合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华泰联合证券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 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华泰联合证券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等提供。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已 出具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3、华泰联合证券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 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华泰联合证券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5、华泰联合证券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华泰联合证券出具意见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华泰联合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7、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华泰联合证券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8、华泰联合证券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9、华泰联合证券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公 开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511212d-f676-438f-9cbb-a653e7a50a38.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及交易金 资产净额及交易金 营业收入 额孰高值 额孰高值 标的公司 60.00%股份(A) 614,203.10 276,080.94 448,409.15 上市公司(B) 632,590.77 252,048.68 238,305.48 财务指标比例(A/B) 97.09% 109.53% 188.17%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数据,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盛 16号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超过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建发梵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后续召开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时,关联董事与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5年 12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2b6ba7c-c579-4046-834b-b51d3383fc54.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 ─────────┴────────────────────────────────────────────────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 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 交易行为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根据交易对方的书面确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全部权益,拟转让给公司的标的公司股份之上不存在抵 押、质押、留置、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 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79fec27-008e-40b8-97fe-a0d5c732946d.PDF ─────────┬──────────────────────────────────────────────── 2026-06-08 20:52│天汽模(00251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 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情况、采取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585.68 28,10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22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年 6月 8日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5.64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 上表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显著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 摊薄的情况。 二、公司应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 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上市公司未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况。为进一 步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 规范,具备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 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 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4、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特此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a4bf391-998b-47ee-a6c8-602dedffa246.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天汽模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建发梵宇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026 年 6月 8日,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梵宇”)的《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盛 16号”或 “交易对方”)购买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股份”或“标的公司”)的 60.00%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 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条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 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个环节均不实施。 2026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24年 12 月 20日 营业期限 2024年 12 月 20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 2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梵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6MAE7K6FJ5X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 98 号能建大厦 33层 3301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股份对价,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支付对价及支付方 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对应东实股份 交易对价 发行股份支付价格 现金支付价格 股权比例 德盛 16 号 60.00% 183,000.00 73,200.00 109,800.00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德盛 16 号 73,200.00 126,424,870 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向该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转让对价/发行价格。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2026年 2月 11日、2026年 6月 8日,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73,200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依据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 格为 5.64 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增至 291,566,426 股。考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部分发行的 126,424,870股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015,138,708 股增至 1,271,350,812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股份数量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93%,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仍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 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 称 配套资金) 套资金)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建发梵 161,779,192 15.94% 161,779,192 14.17% 291,566,426 22.93% 宇 德盛 16 - 0.00% 126,424,870 11.07% 126,424,870 9.94% 号 其他股 853,359,516 84.06% 853,359,516 74.75% 853,359,516 67.12% 东 合计 1,015,138,708 100.00% 1,141,563,578 100.00% 1,271,350,812 100.00%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年 6月 8日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5.64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可能与 上表存在差异。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相关 部门审批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7094ebe-52bc-4e05-bc64-b5115ac2cec4.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天汽模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德盛16号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026 年 6月 8日,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盛 16 号”或“交易对 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 16号购买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股份”或“标的 公司”)的 60.00%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梵宇”)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条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 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个环节均不实施。 2026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 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 966 号中船重工大厦十二层 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41,565.4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WWW66M 成立时间 2017年 10 月 11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股份对价,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支付对价及支付方 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对应东实股份 交易对价 发行股份支付价格 现金支付价格 股权比例 德盛 16 号 60.00% 183,000.00 73,200.00 109,800.00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德盛 16 号 73,200.00 126,424,870 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向该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转让对价/发行价格。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2026年 2月 11日、2026年 6月 8日,上市公司与建发梵宇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建 发梵宇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73,200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依据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 格为 5.64 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建发梵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增至 291,566,426 股。考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部分发行的 126,424,870 股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015,138,708股增至 1,271,350,812 股,建发梵宇所持股份数 量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93%,建发梵宇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 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 称 配套资金) 套资金)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建发梵 161,779,192 15.94% 161,779,192 14.17% 291,566,426 22.93% 宇 德盛 16 - 0.00% 126,424,870 11.07% 126,424,870 9.94% 号 其他股 853,359,516 84.06% 853,359,516 74.75% 853,359,516 67.12% 东 合计 1,015,138,708 100.00% 1,141,563,578 100.00% 1,271,350,812 100.00%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年 6月 8日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5.64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可能与 上表存在差异。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相关 部门审批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a8dc141-c51e-4ef2-9b34-07954deb64fb.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天汽模(0025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afd610a-ea81-427f-958a-93222689daea.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天汽模(00251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c300f1c-11ec-4e6f-b083-69be8819a589.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天汽模(00251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d2d7c3b-a0d5-4334-8819-fc27f90b8eea.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与预案差异 │对比说明 ─────────┴──────────────────────────────────────────────── 天汽模(00251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与预案差异对比说明。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920755b-481f-432d-b34a-3c868ab82f0c.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天汽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 天汽模(002510):天汽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b8932a6-0254-4706-9afc-65b1ee44abb1.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 ─────────┴──────────────────────────────────────────────── 天汽模(0025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ea3bc03-fd05-4382-b623-c2865befe219.PDF ─────────┬──────────────────────────────────────────────── 2026-06-08 20:51│天汽模(0025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天汽模(0025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4c551b8-c8ac-4b98-ab3b-3e430b19b6e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天汽模: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6523.PDF ─────────┬──────────────────────────────────────────────── 2026-04-21│天汽模: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6026.PDF ─────────┬──────────────────────────────────────────────── 2025-10-31│天汽模: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603.PDF ─────────┬──────────────────────────────────────────────── 2025-08-30│天汽模: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8238.PDF ─────────┬──────────────────────────────────────────────── 2025-04-30│天汽模: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873.PDF ─────────┬──────────────────────────────────────────────── 2025-04-29│天汽模: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963.PDF ─────────┬──────────────────────────────────────────────── 2024-10-31│天汽模: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125.PDF ─────────┬──────────────────────────────────────────────── 2024-08-29│天汽模: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277.PDF ─────────┬──────────────────────────────────────────────── 2024-04-30│天汽模: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59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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