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1 中顺洁柔 更新日期:2025-11-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3 19:04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3 19:04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03 17:56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7 17:22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10-27 17:22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10-27 17:22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0-27 17:22 │中顺洁柔(00251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
│2025-10-27 17:22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0-27 17:21 │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17:20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
2025-11-13 19:0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6486aabb-981d-40f6-b706-57cd582f72ff.PDF
─────────┬────────────────────────────────────────────────
2025-11-13 19:0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444fe917-b367-480d-bf1f-1414e8ae837f.PDF
─────────┬────────────────────────────────────────────────
2025-11-03 17:5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51a9fa51-6d26-4da7-95b6-f7e57e810fa8.PDF
─────────┬────────────────────────────────────────────────
2025-10-27 17:2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岳勇先生、张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
工作调整,岳勇先生、张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岳勇先生、张扬先生的原定任期至 2027
年 2月 6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岳勇先生、张扬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
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勇先生、张扬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岳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995,241 股(其中 330,
000 股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张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0,000股(其中 450,000股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岳勇先生、张扬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岳勇
先生、张扬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高波先生、梁戈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波先生、梁戈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eab609a-a2fb-46a8-a17f-f3699e997729.PDF
─────────┬────────────────────────────────────────────────
2025-10-27 17:2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为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风险,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6年度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现将相关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况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
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6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资金的使用。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3,000万美元(含 3,000万美元),该额度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
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
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本次拟开展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衍
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5、资金来源: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衍生品交易
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
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如下:
1、明确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管控: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
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3、对手选择:公司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灵活调整: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
易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
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
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减少、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
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
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
和审批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
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41be57dd-7b28-4e27-8093-a340eb8b2018.PDF
─────────┬────────────────────────────────────────────────
2025-10-27 17:2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
作平稳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49人,其中 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3次、自律处分 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理
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7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三态股份、太辰光、绿联科技、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三态股份、太辰光、绿联科技、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宁绩, 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豪美新材、广钢气体、东岳硅材、中顺洁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金宁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针对独立性要求采取的防范措
施包括制定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建立了必要的监督及惩戒机制以促使有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循。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与 2024年度审计收
费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
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及授权事项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纪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221e3d2-5e75-4d5d-b7a8-ca19c3c6ec5f.PDF
─────────┬────────────────────────────────────────────────
2025-10-27 17:22│中顺洁柔(00251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为了完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
,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
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第三条 规划制定的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
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
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
准。
未来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
方式分配利润。
(二)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但募
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具备以上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5%,具体
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实现利润情况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第五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一)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
、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
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
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
事会向股东会做出情况说明。
(四)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
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五)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六)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71b9a5b-004a-4c37-912b-81da4f006432.PDF
─────────┬────────────────────────────────────────────────
2025-10-27 17:2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最新
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