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1 中顺洁柔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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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7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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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 │中顺洁柔(002511):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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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 │中顺洁柔(002511):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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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56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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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5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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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5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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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5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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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5 │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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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4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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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4 │中顺洁柔(002511):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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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7│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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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5a96c712-3dd3-4edf-92d1-10021d27f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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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中顺洁柔(002511):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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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开发布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
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729人,代表股份689,272,55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4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687,216,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17%;
反对1,906,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766%;弃权149,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17%。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684,780,6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483%;
反对4,295,2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232%;弃权196,6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85%。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687,302,0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141%;
反对1,841,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72%;弃权128,6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87%。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87,113,0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867%;
反对1,993,1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892%;弃权166,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1%。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第三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二项、第四项议
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4e14d233-ebc0-4845-89b5-3d7592b45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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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中顺洁柔(002511):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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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8c80e390-67e2-49ab-b32d-9d2df5e8b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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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5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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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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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5│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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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19 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计划于2025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长期流贷、项目融资、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银承/押汇/TT 融资)等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融资金额、
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
担。
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981778c8-5b0f-43ac-ae41-d453b3e78c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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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5│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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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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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5│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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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c3642a96-36f2-4abc-9147-f91efaf13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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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5│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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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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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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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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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4│中顺洁柔(002511):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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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08a91499-a35e-4492-b5b2-f5d37f524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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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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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风险,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度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现将相关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况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
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资金的使用。
2、交易金额: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3,000万美元(含 3,000 万美元),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
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衍生品交易业
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5、资金来源: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衍生品交易
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
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如下:
1、明确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管控: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
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3、对手选择:公司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灵活调整: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
易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
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
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减少、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
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
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
和审批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
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98825917-1ce8-470a-a429-574d0e231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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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4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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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风险,中顺洁柔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
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3,000 万
美元(含 3,000 万美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况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
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
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含 3,000 万美元),该额度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
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
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本次拟开展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衍
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5、资金来源: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衍生品交易
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
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如下:
1、明确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管控: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
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3、对手选择:公司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灵活调整: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
易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
报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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