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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1(中顺洁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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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11 中顺洁柔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1 18:27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8 18:12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 ├─────────┼──────────────────────────────────────────────┤ │2026-05-08 18:11 │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07 18:23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7 18:23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7 18:22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参加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07 18:22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06 16:36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7 18:11 │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8:08 │中顺洁柔(0025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5-11 18:27│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7,808,800股股份不享有 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07511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07511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 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 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两个月。 5、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 1,278,569,013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7,808,800股公司股份),公司本次现 金分红共计 52,421,329.53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286,377,813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股 份数 7,808,800 股后的股份数1,278,569,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9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2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股权激励限售股。 (2)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账号:08*****792)。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分配比例,即 52,421,329.53元=(1,286,377,813 -7,808,800)股×0.041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 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0751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即 0.0407511元/股=52,421,329.53元÷1,286,377,813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07511元/股。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4元/股(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12.4元/股(含)调整为 12.3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2.4元/股-0.0407511元/股≈12.3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自 2026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0-87885678 电子邮箱:dsh@zsjr.com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e25fba7-fc95-48d3-ab32-22548afbd9b3.PDF ─────────┬──────────────────────────────────────────────── 2026-05-08 18:1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总裁兼财务总监高波先生的关于财务总监的书面辞职报 告。因工作调整,高波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董事、总裁职务。高波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 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高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750 股(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事项,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曙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高波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9271c1c-4fbb-4c46-9778-7fbe269a9fdf.PDF ─────────┬──────────────────────────────────────────────── 2026-05-08 18:11│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 于 2026年 5月 6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9名,其中,邓颖忠先生、独立董事何国铨先 生、葛光锐女士、徐井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钊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高波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同意聘任韩曙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ce7ca18-1874-4390-babc-4cd3bdf2f77b.PDF ─────────┬──────────────────────────────────────────────── 2026-05-07 18:23│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张启祥律 师、熊鑫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决定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6年 4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中 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 。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名,有关的授权委托书已于本 次股东会召开前置备于公司住所。经本所律师见证,股东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符合形式要件,授权委托书有效。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7日下午 14:30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杨裕钊 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 4.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总计 359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27日。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份数 643,7 78,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925%。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359名,代表股份 23,542,29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391%,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 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 议股东符合资格。 3.其他参会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负责召集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 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 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012,832股,反对 2,015,225股,弃权 292,5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312,473 股,反对 2,015,225股,弃权 292,5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157,132股,反对 2,015,425股,弃权 148,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456,773 股,反对 2,015,425股,弃权 148,0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266,432 股,反对 2,010,725 股,弃权 43,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566,073 股,反对 2,010,725股,弃权 43,4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072,532 股,反对 2,205,825 股,弃权 42,2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372,173 股,反对 2,205,825股,弃权 42,2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557,332 股,反对 2,714,225 股,弃权 49,0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0,856,973 股,反对 2,714,225股,弃权 49,0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6,092,732 股,反对 1,173,625 股,弃权 54,2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2,392,373 股,反对 1,173,625股,弃权 54,2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874,332 股,反对 1,378,525 股,弃权 67,7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2,173,973 股,反对 1,378,525股,弃权 67,7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31b0320-6270-4d1a-97ef-b5167995b3c8.PDF ─────────┬──────────────────────────────────────────────── 2026-05-07 18:23│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杨裕钊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3人,代表股份 667,320,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4人,代表股份643,778,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9 人,代表股份 23,542,29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1人,代表股份 23,620,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7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9人,代表股份 23,542,2 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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