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1 中顺洁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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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 │中顺洁柔(00251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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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47 │中顺洁柔(00251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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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16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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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0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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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07 │中顺洁柔(00251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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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06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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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06 │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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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05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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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06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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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06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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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中顺洁柔(00251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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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2,000万元–23,000万元 盈利:15,015.43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46.52%-53.1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1,800万元–22,800万元 盈利:14,692.98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48.37%-55.1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6元/股–0.19元/股 盈利:0.1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
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保持稳健增长,受益于原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下降,公司生产成本持续优化,推动综合毛利率持续改善;
同时公司通过一系列措施降本增效,整体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展望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数智化变革赋能管理提质增效,全面推进精细化运营,坚定不移落实全成本领先战略,构筑稳固盈利优
势,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长效发展。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
年度报告内容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42ba646-ced2-44d8-9480-03f5f15d7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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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47│中顺洁柔(00251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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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 2
026年 7月 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刘晓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会议的持有人 82
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5,737.55 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授予份额总数的 73.8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姜直成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主任委员职务。为更好地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
利益,选举邹以斌先生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邹以斌先生将
与刘晓华先生、王冬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5,737.55万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2026 年 7月 8日召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邹以斌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为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fa44733-e21e-4c04-aff3-e5e2792ad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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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1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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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
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内,即 2026年 2月 24日起至2027年 2月 23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除上
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2)。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
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2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80元/股,成交总金额 122,079,276.7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26a5dde3-f716-4e5b-a920-d4f5f6f06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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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0│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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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商贸”)持有洁柔天天生活用
品(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柔天天”)60%股权。为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体系,充分
激发核心人员积极性与创造力,中山商贸拟将其持有的洁柔天天 5%股权以人民币 41.7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波先生,将其持有的洁
柔天天 2%股权以人民币 16.7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裕钊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山商贸持有洁柔天天 53%股权,洁柔天天仍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41)。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中山商贸与杨裕钊、高波共同签订了《部分股权转让及一致行动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甲方: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高波
丙方:杨裕钊
目标公司:洁柔天天生活用品(广东)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权转让标的与比例
2.1 股权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 60%股权中的 5%转让给乙方,2%转让给丙方,合计 7%。本次转让完成后,甲方仍持有目标公
司 53%股权。
股权转让及作价明细表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比例 总转让价款 认缴资本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万元) (万元) 依据条款
甲方 乙方 5% 41.77 25 第 5.2条 银行转账
甲方 丙方 2% 16.71 10 第 5.2条 银行转账
本表所列转让价款系基于目标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并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等因素合理
溢价确定得出,具体作价依据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 5.1款。
2.2 股权性质
甲方承诺其所转让的股权为完全、合法、可自由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该部分股权未设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亦不存在任何未决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且未被任何司法或行政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2.3 权属确认
甲方保证其对所转让股权享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利,且该部分股权不存在第三方权利限制。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或丙方无法
取得股权,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第五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1 转让价款
乙方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款系基于目标公司截至2026年 3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并综合考虑企业
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等因素合理溢价确定得出,具体内容以本协议第二条所列“股权转让及作价明细表”为准。
5.2 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指定账户。
……
5.5 乙方、丙方确认,接受目标公司实行独任董事治理结构是其受让股权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独任董事制
度未能依法设立或被撤销,乙方、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转让价款或主张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依约收取转让价款,并有义务协助乙方、丙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甲方应保证所转让股权权属清晰、无权利
瑕疵,并承担因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应如实、全面、及时向乙方、丙方披露目标公司经营、财务等重
大事项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
6.2 乙方、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丙方有权依法取得所转让股权,并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乙方、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并积极配合甲方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乙方、丙方应遵守本协议关于一致行动的全部安排,不得擅自违背一致行动义务。
6.3 共同义务
各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各方应积极配合,确保本协议顺利履行。
6.4 甲方有权单方决定目标公司董事的任命与解聘,并确保该董事依法履行职责。甲方应督促其指定的董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一百八十条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规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第八条 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安排
8.1 目标公司由甲方指定一名独任董事,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决策事项。
8.2 在独任董事制度下,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均由该独任董事依法作出。乙方、丙方作为股东,享有知情权
、监督权及利润分配权等法定股东权利。若乙方、丙方认为独任董事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8.3 重大事项决策
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利润分配、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须经全
体一致行动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交独任董事或股东会表决。若乙方、丙方与甲方在重大事项上存在分歧,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第九条 一致行动安排与义务
9.1 一致行动的范围
乙方、丙方应在目标公司股东会中就各项审议事项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董事/监事提名权
,按照甲方的书面意见行使上述权利。鉴于目标公司设立独任董事制度,决策由甲方指定的独任董事全权负责,乙方、丙方不得另行
主张表决或参与权利。
9.2 一致行动的实施方式
乙方、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于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如乙方、丙方未按甲方指示投票
(包括但不限于投反对票、弃权票、未出席亦未委托投票等情形),则该等违约投票视为无效票,该部分股权所代表的表决权自动按
照甲方的书面意见进行统计和计票。公司股东会主持人、计票人应根据本条直接按甲方意见计票并形成决议。如乙方、丙方未按约定
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限期纠正,逾期未纠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
回购股权或限制其股东权利。
9.3 一致行动期限
一致行动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持续至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终止。在此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丙方不得单方退出
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违约认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均构成违约。
10.2 违约责任承担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守约方实际损失的两倍,且不低于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的 10%。如违约造成守约方
遭受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
第十二条 过渡期安排
12.1 过渡期定义
过渡期为本协议签署日至股权交割日止期间。
12.2 经营管理安排
在过渡期间,甲方应保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不得实施重大资产转移、对外担保、负债增加等影响公司价值的行为。若确需实施
重大事项,甲方应事先征得乙方、丙方书面同意。
12.3 财务状况维护
甲方应确保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完整,不得隐瞒、虚报、漏报财务信息。如乙方、丙方发现异常,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于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
12.4 过渡期损益归属
过渡期间目标公司经营收益、亏损、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交割日后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6.2 终止条件
本协议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终止;
(2)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变更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3)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6.3 终止后效力
协议终止不影响各方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追究。终止后,各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未尽事宜。
三、备查文件
1、《部分股权转让及一致行动协议》;
2、核准变更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4cf6c4c-9706-4cbb-acc6-367667bca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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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07│中顺洁柔(00251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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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
026年 6月 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姜直成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会议的持有人 92
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5,815.29 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授予份额总数的 74.8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龚智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为更好地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整
体利益,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选举刘晓华先生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之日止。刘晓华先生将与姜直成先生、王冬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5,815.29万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74.8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69c2d294-c36c-4ae2-b88a-3ef8711e4c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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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0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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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
”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
2、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已经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
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
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过程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
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无法全部
授出的风险,未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
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2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
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4元/
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12.4 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838,710股至 9,677,419
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24日起至 2027年 2月 2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1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15)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1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约为 1.1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7,047,825.7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等因素,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公司现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
除调整回购资金规模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
由12.4元/股(含)调整为 12.36 元/股(含)。按照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12.36元/股(含)计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12,135,923股至 20,226,537股(含本次调整前已回购股份数量),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4%至 1.57%,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方案的调整是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
利益,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调整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
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
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
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过程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
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
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无法全部授
出的风险,未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f7738f1-b04e-4b53-a7b4-d248ca06e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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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06│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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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 2026
年 6月 2日以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9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钊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1)。
杨裕钊先生、高波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
证券市场变化调整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
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9e1ea02-b349-4ccb-a9f7-9ae8cdb53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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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05│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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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商贸”)持有洁柔天天生活用品(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柔
天天”)60%股权。为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体系,充分激发核心人员积极性与创造力,中山商
贸拟将其持有的洁柔天天 5%股权以人民币 41.7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波先生,将其持有的洁柔天天 2%股权以人民币 16.71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杨裕钊先生。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绑定核心人才利益,助力标的公司长远稳定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山商贸持有洁柔天天 53%股权,洁柔天天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股权受让方杨裕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高波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杨裕钊先生、高波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构成
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裕钊先生、高波先
生回避表决,董事会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姓名:杨裕钊
身份证号码:4406231962******17
与公司的关系:杨裕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杨裕钊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其他相关说明:杨裕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二
姓名:高波
身份证号码:6101021977******19
与公司的关系:高波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高波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其他相关说明:高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洁柔天天生活用品(广东)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E7G16K0C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设立时间:2024年 12月 31日
5、法定代表人:杨裕钊
6、注册地址:中山市西区街道彩虹大道 136号 B2幢一层 106卡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日用品销售;
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
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谷物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9.49 645.59
负债总额 499.99 120.87
应收款项总额 220.49 38.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39.06 503.46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12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52.95 209.80
营业利润 246.79 0.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60 3.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56 17.05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洁柔天天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洁柔天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洁柔天天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作价以标的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并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等因素合理溢价确定
。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协议条款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洁柔天天仍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造成与公司的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规划做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实现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
长期稳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充足的付款能力和履约能力,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
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后续事宜。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方案为准。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杨裕钊先生、高波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bedaa40-0862-43dc-a5e4-c234231a0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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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0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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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
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内,即 2026年 2月 24日起至2027年 2月 23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
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1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1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3元/股,成交总金额 117,047,825.7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16ac64d-3b2b-4888-8de4-0a1a9ef3a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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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0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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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2.4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12.4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838,710
股至 9,677,419 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6 年 2月 24日起至 2027年 2月 23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1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比例约为 1.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9,700,388.78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0303f64-125c-4239-9f77-ab63f8915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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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27│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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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7,808,800股股份不享有
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07511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07511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
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
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两个月。
5、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 1,278,569,013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7,808,800股公司股份),公司本次现
金分红共计 52,421,329.53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286,377,813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股
份数 7,808,800 股后的股份数1,278,569,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9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2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股权激励限售股。
(2)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账号:08*****792)。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分配比例,即 52,421,329.53元=(1,286,377,813 -7,808,800)股×0.041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
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0751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即 0.0407511元/股=52,421,329.53元÷1,286,377,813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07511元/股。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4元/股(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12.4元/股(含)调整为 12.3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2.4元/股-0.0407511元/股≈12.3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自 2026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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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e25fba7-fc95-48d3-ab32-22548afbd9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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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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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总裁兼财务总监高波先生的关于财务总监的书面辞职报
告。因工作调整,高波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董事、总裁职务。高波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
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高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750 股(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事项,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曙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高波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9271c1c-4fbb-4c46-9778-7fbe269a9f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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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1│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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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
于 2026年 5月 6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9名,其中,邓颖忠先生、独立董事何国铨先
生、葛光锐女士、徐井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钊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高波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同意聘任韩曙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ce7ca18-1874-4390-babc-4cd3bdf2f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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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3│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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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张启祥律
师、熊鑫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决定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6年 4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中
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
。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名,有关的授权委托书已于本
次股东会召开前置备于公司住所。经本所律师见证,股东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符合形式要件,授权委托书有效。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7日下午 14:30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杨裕钊
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
4.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总计 359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27日。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份数 643,7
78,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925%。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359名,代表股份 23,542,29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391%,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
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
议股东符合资格。
3.其他参会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负责召集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
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
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012,832股,反对 2,015,225股,弃权 292,5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312,473 股,反对 2,015,225股,弃权 292,5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157,132股,反对 2,015,425股,弃权 148,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456,773 股,反对 2,015,425股,弃权 148,0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266,432 股,反对 2,010,725 股,弃权 43,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566,073 股,反对 2,010,725股,弃权 43,4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072,532 股,反对 2,205,825 股,弃权 42,2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1,372,173 股,反对 2,205,825股,弃权 42,2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557,332 股,反对 2,714,225 股,弃权 49,0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0,856,973 股,反对 2,714,225股,弃权 49,0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6,092,732 股,反对 1,173,625 股,弃权 54,2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2,392,373 股,反对 1,173,625股,弃权 54,2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874,332 股,反对 1,378,525 股,弃权 67,7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2,173,973 股,反对 1,378,525股,弃权 67,700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31b0320-6270-4d1a-97ef-b5167995b3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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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3│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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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杨裕钊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3人,代表股份 667,320,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4人,代表股份643,778,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9 人,代表股份 23,542,29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1人,代表股份 23,620,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7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9人,代表股份 23,542,2
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1%。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012,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反对 2,015,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20%;弃权2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12,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299%;反对 2,015,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18%;弃权 2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3%。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157,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8%;反对 2,015,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20%;弃权1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56,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08%;反对 2,015,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26%;弃权 1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266%。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26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2%;反对 2,010,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13%;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66,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035%;反对 2,010,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27%;弃权 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3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072,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1%;反对 2,205,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72,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826%;反对 2,205,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87%;弃权 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87%。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5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59%;反对 2,714,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067%;弃权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6,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14%;反对 2,714,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11%;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4%。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6,092,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0%;反对 1,173,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59%;弃权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92,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18%;反对 1,173,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87%;弃权 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5%。
7、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874,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3%;反对 1,378,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066%;弃权6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73,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72%;反对 1,378,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62%;弃权 6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启祥、熊鑫
3、结论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36a3cf6-4f17-4980-aec8-84fe8f2a12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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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参加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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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召
开的以“拓市场谋发展·新消费强引擎”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八楼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视频直播与图文转播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梁戈宇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夏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二维码
(附后)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a5f7fe4-12a2-460d-bc3d-88f4fb691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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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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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公司相应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523.92 万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523.92 万元,由 128,637.7813 万元减少至 128,113.8613 万元,投资总
额由128,637.7813万元减少至 128,113.8613万元,股份总数由 128,637.7813 万股减少至 128,113.8613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时间: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日时间:8:30-17:30
3、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8日至 2026年 6月 22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69
工作邮箱:dsh@zsjr.com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
系人电话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c6f36e7-4bae-4862-9d0e-da7765362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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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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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4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12.4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838,710股至 9,6
77,419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24日起至 2027年 2月 23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13)。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
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7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83元/股,成交总金额 22,858,87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12.4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646434f-e71f-43dd-b968-9678238a6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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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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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
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9名,其中,董事邓颖忠先生、独立董事何国
铨先生、葛光锐女士、徐井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钊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此议案。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a76e3b-50a0-4a8b-b5a3-95f01a5b6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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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08│中顺洁柔(0025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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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a973c6-ecc0-488b-a632-732e86658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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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42│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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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 2
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应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3,530,850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 3,326,250份,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204,600份。
(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于 2025年 4月 22日办理完毕。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
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办理完毕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 12月 2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2023年 1月 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四)2023年 1月 5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 1月 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 年 2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3年 3月 6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4年 1月 3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
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4年 4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二)2024年 5月 9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三)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2024年 5月 21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五)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十六)2024年 9月 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七)2024 年 9月 19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八)2024 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九)2024年 12月 7日,公司披露《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2025年 2月 7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二十一)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十二)2025年 5月 7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十三)2025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十四)2025年 5月 20日,公司披露《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五)2025年 8月 5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
(二十六)2026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一)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 3,530,850 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的剩余股票期
权3,326,250份,注销预留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 204,600份。
(二)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办理完毕。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71e5349-79de-4ed3-8729-7da9ee09c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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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0:33│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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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a31790b-a3c4-4193-a552-cb388dc102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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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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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7cb346a-b3d5-4c99-8dff-adc673048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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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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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92fa61d-49a1-49c2-9f95-4797b5412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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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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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7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议案 6.00、议案 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议案 5.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
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8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4、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01,信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工作邮箱
:dsh@zsjr.com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69
工作邮箱:dsh@zsjr.com
联系人:张夏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d3ee743-e122-4d66-a832-0904dfdd2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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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中顺洁柔(002511):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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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191b87d-9b58-42f3-8e9e-56005d5571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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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中顺洁柔(002511):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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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b1c4135-93af-4436-8e22-c5ba446f1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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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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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井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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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国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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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国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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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中顺洁柔(0025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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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
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公司可将其他人员纳入本
制度的绩效考核范围,视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五)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
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
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九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上年度薪酬为参考,结合公司业绩与综合管理情况,同行业薪资
水平、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所任岗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年终根据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
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按月支付,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不以董事职务领取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根
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本制度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
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不予发放其当期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一)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
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与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84667db-bda4-4e1d-af46-a96b28666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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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光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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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光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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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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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5,468,980.53元,加上本年初未分配利润 1,173
,812,762.21元,减去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81,040,844.61元,加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967,474.5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13,546,898.05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215,661,474.58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3,850,5
97,725.21元。按照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15,661,474.58元。
3、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1,286,377,81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5,348,800股后的总股本 1,281
,029,013股为基数测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2,522,189.53元(含税)。
4、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1,040,844.61 元,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33,563,034.14元(含税);公司 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94,
284,13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 327,847,167.14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02.90%。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33,563,034.14 / 78,671,232.78
回购注销总额(元) / 711,602,264.77 27,680,72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8,606,854.67 77,181,582.84 332,744,393.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850,597,725.2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215,661,474.58
(元)
上市公司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12,234,266.9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739,282,986.5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2,844,276.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951,517,253.45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超过 5,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并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计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64,537.96万元、人民币 23,796.45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91%和 2.66%。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11b3d4a-21f1-4761-a0ab-b0baa5286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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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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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顺洁柔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
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徐井宏先生、葛光锐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徐井宏先生、葛光锐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e26166d-e316-48c5-b36f-28ce63080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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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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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
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万元。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
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及时
、客观、准确、完整地出具了审计报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44a8517-f212-49fa-ac5e-bcfef57ab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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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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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万元。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 16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业相关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 12月 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4035b3a-d995-4360-821a-0a1beb9fd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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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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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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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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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36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364 号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洁柔)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07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中顺洁柔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中顺洁柔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顺洁柔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顺洁柔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顺洁柔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e606250-1091-4ce9-9c1f-6e36b66dc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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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之行权条件及解除限
│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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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之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6a1cdc0-baf9-42b9-85a2-7da5cd8c5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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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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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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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事
│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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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fd95725-d7c9-42ef-b956-07d04aac7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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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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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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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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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
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至17:0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杨裕钊先生,董事、总裁兼财务总监高波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梁戈宇先生,独立董事葛
光锐女士。
4、参加方式: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6HGlPbyt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6HGlPbytW 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工作邮箱:dsh@zsjr.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57277bf-73af-41e2-976e-9e714826ae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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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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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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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中顺洁柔(00251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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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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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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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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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c59e02f-c417-4e1d-af95-8241845aa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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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6│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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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764a895-fe41-44ae-a194-40ecdb827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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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6│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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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9ccfd8a-7978-4ab5-8990-ef3413049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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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6│中顺洁柔(00251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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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剩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导致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应注销剩余股票期权3,530,850 份、回购注销剩余限制
性股票 5,005,200 股。公司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
注销剩余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1a738d5-170f-4f72-a5d9-9a29ef567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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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6│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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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7a4c48b-5a97-4735-a425-61ef05fde0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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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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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50d50410-3a0d-4eec-a423-007ef22549b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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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中顺洁柔: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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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中顺洁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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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中顺洁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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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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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中顺洁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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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6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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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顺洁柔: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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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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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顺洁柔: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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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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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中顺洁柔: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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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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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中顺洁柔: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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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9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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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中顺洁柔: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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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420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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