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1 中顺洁柔 更新日期:2025-10-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0 00:00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6 17:17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6 17:17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参加广东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 │的公告 │
├─────────┼──────────────────────────────────────────────┤
│2025-09-12 17:07 │中顺洁柔(00251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0 17:36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
│2025-09-02 16:41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0 00:00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08-20 00:00 │中顺洁柔(00251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0 00:00 │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0 00:00 │中顺洁柔(00251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
2025-10-10 00:00│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9.7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0,625股至 6,
141,248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 2025年 4月 2日起至 2026年 4月 1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含)”,除上述事
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1,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含)”;将回
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01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比例约为 1.7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4,279,68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为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3,0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9 月 9日通过非交易过
户方式过户至“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9月 11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15,200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b31802e2-450e-4c33-aa3c-16f642df72f6.PDF
─────────┬────────────────────────────────────────────────
2025-09-16 17:17│中顺洁柔(00251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
股本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15,2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
3、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629992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29992元/股。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 8月 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两个月。
5、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 1,286,362,613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15,200股公司股份),公司本次现金分
红共计 81,040,844.61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286,377,813 股减去公司已回购的股份
数 15,200 股后的股份数1,286,362,6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3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67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股权激励限售股。
(2)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账号:08*****792)。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9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
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分配比例,即 81,040,844.61元=(1,286,377,813 -15,200)股×0.063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
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62999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即 0.0629992元/股=81,040,844.61元÷1,286,377,813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29992元/股。
2、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
后续将及时履行调整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0-87885678
电子邮箱:dsh@zsjr.com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6a9b928a-92be-4b51-93ec-d69e28220b8b.PDF
─────────┬────────────────────────────────────────────────
2025-09-16 17:17│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参加广东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
│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广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周五)15: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c3a55782-ac8e-4193-9b29-9c8b7735a213.PDF
─────────┬────────────────────────────────────────────────
2025-09-12 17:07│中顺洁柔(00251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
025年 9月 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戈宇先生召集和
主持,出席会议的持有人 125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7,774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授予份额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维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同意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并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
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774万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姜直成、龚智勇、王冬梅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管理委员会委员不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管理委员
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7,774万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召开的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姜直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
止,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安排,以及参与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
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按规定择机出售标的股票,将所得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
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4、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5、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6、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
7、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收回;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特殊事项;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0、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7,774万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64d323f9-a976-4fce-ac55-097c80310af4.PDF
─────────┬────────────────────────────────────────────────
2025-09-10 17:36│中顺洁柔(002511):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8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
票”)。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 9.77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9日披露《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
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8日披露《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将回购资金总额由“
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事项调
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25年 9月 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01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约为 1.7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4,279,68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中顺洁柔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49097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7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7,774万份,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7,774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实际缴款人数为 125人,
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公司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300
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78%,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025年 9月 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
标的股票 2,300万股已于 2025年 9月 9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79%。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0.0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
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拟认购份额较为分散,各参加对象之间未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者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此外,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鉴于此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交易等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回
避表决。
(四)公司密切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存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情形的,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激励成本对
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335f4228-3636-483d-b5d8-bb3bdedbc81d.PDF
─────────┬────────────────────────────────────────────────
2025-09-02 16:41│中顺洁柔(00251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9.7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0,625股至 6,
141,248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 2025年 4月 2日起至 2026年 4月 1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含)”,除上述事
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1,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