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2 达华智能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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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7:45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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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16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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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25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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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4 │达华智能(002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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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4 │达华智能(00251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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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10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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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7:45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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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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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0:50 │达华智能(00251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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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0:50 │达华智能(002512):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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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7:45│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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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存在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卫星”)为子公司福
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加智能”)提供总额 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丝卫星、万加智能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协议》,
控股子公司海丝卫星为子公司万加智能 1,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年度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 次 担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 剩 余 可 用
总额度 对被担保方 保金额 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签 担保额度
的担保余额 署协议的金额)
福建海天 福建万加智 10,000 0 1,000 1,000 9,000
丝路卫星 能科技有限
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KY6Q8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 G区 17号楼三层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2020 年 03月 04日
7、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
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移动
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
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
、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 2024年 12 月 31日,资产总额 16,041.49 万元、负债总额 5,406.81 万元、净资产 10,634.68万元,资产负债率 33.71%
;营业收入 3,662.08万元,净利润 66.38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加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第一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 种 :人民币。
(大写) 壹仟万元整。
(小写) ¥10000000.00。
2、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子公司万加智能申请
贷款及海丝卫星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万加智能申请贷款及海丝卫星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万加智能
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万加智能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
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本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75,000 万元,占 2024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 万元)
的 423.0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50,651.82 万元,占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
净资产(41,368.98 万元)的 122.44%。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0,252.53 万元, 占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 万元)的 97.30%。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授信额度协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adf8bf30-ee41-474f-a33d-cd3d35e03a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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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16│达华智能(0025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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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持股 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
2、股东蔡小如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事宜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近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沪 74 执 1610 号之
一)以及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所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8,700,000 股被上海金融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2025年 7 月 25日 10时起至
2025年 7月 26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蔡小如质押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如下:变价被执行人蔡小如持有的福州达华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8,70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被司 是 否 占 其 占公司 拍卖时间 拍卖人 原因
称 东或 法 为 所 总
第一大股东及 拍卖的股 限 售 持 股 股本比
其一 份 股 份 例
致行动人 数量(股 及 限 比例
) 售
类型
蔡小如 否 8,700,00 否 12.21% 0.76% 2025 年 7 月 25 日 1 上海金 与东方证
0 0 时 融 券
起至 2025 年 7 月 26 法院 股份有限
日 公
10 时止(延时除外) 司质押合
同
纠纷
合计 8,700,00 - 12.21% 0.76% -- -- --
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量 持股比例 累计拍卖数 累计被标记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蔡小如 71,281,342 6.21% 194,983,518 0 273.54% 17.00%
合计 71,281,342 6.21% 194,983,518 0 273.54% 17.00%
三、其他说明
1、截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281,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1年 10 月 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拍卖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执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其所受让的股份。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减少至 62,581,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a62335af-2df6-4323-8858-c39bf0897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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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25│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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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存在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提供总额 10,000万元
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协议》,为全资子公司新东网 1,000 万
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年度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 剩余可用担保
总额度 方的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 额度
与银行签署协议的金额)
福州达华智 新东网科技有 10,000 2,000 2,000 8,000
能科技股份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A区 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 45,55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 年 10月 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
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
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928.04万元、负债总额16,489.19万元、净资产48,438.85万元,资产负债率25.40%;营业收
入13,183.72万元,净利润1,763.40万元。(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东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第一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 种 :人民币。
(大写) 壹仟万元整。
(小写) ¥10000000.00。
2、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全资子公司新东
网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新东网申请贷款及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新东网的持
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新东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未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
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本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75,000 万元,占 2024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 万元)
的 423.0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8,875.74 万元,占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
净资产(41,368.98 万元)的 118.1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9,456.66 万元, 占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 万元)的 95.38%。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授信额度协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cab59686-9d3e-4f68-ac5a-ec12d8893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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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4│达华智能(002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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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0025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def8f74c-020d-458f-8ec3-cd01f51a5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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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4│达华智能(00251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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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00251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4baa7709-eccc-40bd-878d-f77074739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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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10│达华智能(00251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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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结合目
前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慧通”)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慧
通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889.14万元)以及 7,822.13万元债权以 2,000万元一揽子转让给中创永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创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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