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2 达华智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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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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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达华智能(0025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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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 │达华智能(00251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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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 │达华智能(00251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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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9 │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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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3 │达华智能(0025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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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02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签署款项支付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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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6:50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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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1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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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 │达华智能(00251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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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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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
值的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
2、公司对本次计提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3,416.83 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24.38 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
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减值准备 本期发生额 占 2024 年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的比例
一、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存货减值损失 -130.13 -5.3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75 0.24%
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263.34 10.90%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2.76 -0.11%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758.02 -31.37%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2,919.39 -120.81%
合计 -3,541.21 -146.54%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日至 2025 年 9月 30 日。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3,416.83 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24.38 万元,将减少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3,520.30 万元,相应减少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520.30 万元。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
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
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
2025年前三季度拟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130.13 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减值相关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 年前三季度拟对合同资产冲回减值准备 5.75 万元。
3、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
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
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
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5 年半年度应收账款
冲回减值准备 263.34 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 2.76 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 758.02 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
2,919.39 万元。
4、公司本期核销共计 1.55 万元,为其他应收款核销。
五、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的说明
因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长期应收款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
到 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 万元,现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长期应收款
2025 年 09 月 30 日账面价值 0.00
2025 年 09 月 30 日资产可收回金额 0.00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应收款发生的个别特殊事项,公司
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的预期信用损
失进行估计。
2、信用风险组合。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公司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编制长期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2025 年前三季度减值准备的金额 2,919.39
计提原因 公司根据长期应收款预计未来可回收金额,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
应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919.39 万元。
六、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
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
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九、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7359768-01a8-4378-b203-a60fac616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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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达华智能(0025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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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
25 年 10 月 28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以书面形式向第一大股东进行了核查,并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于量子科技相关概念的关注度较高,公司暂无相关业务,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受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
存在需披露相关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的情形。公司前三季度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敬
请关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7d4d05a-4fa4-4426-b7ca-f216d3af35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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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达华智能(00251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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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
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 2025 年 10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 2025 年10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01f5e93-c876-4f09-a4c7-620f9a25c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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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达华智能(00251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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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
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 2025 年 10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
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 2025 年10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afa2c9f-3067-437b-9ebd-645ad90ed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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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9│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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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ec0f625-f572-4064-846d-28ca3f8e3e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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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3│达华智能(0025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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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20
25 年 10 月 23 日、2025 年10 月 24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以书面形式向第一大股东进行了核查,并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不存在需披露相关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的情形。目前定期报告仍在编制期间,具体经营
情况及财务数据敬请关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22785700-8a9c-4ca0-be25-88c4ca085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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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02│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签署款项支付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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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朋”,更名前为南京铭
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友支付”)于近日就卡友支付股权转让事宜结算产生的各方款项支付
做出补充约定,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上海铭朋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双方就卡友支付股权转让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详
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2月1日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后双方就仲裁达成一致意见,以和解的方式解决该仲裁事项,并就卡友支付后续股权收购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签署和解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各方友好协商,就上述《和解协议》及《协议》条款约定,公司陆续向上海铭朋支付和解款及相应利息,现就《和解协议》及
《协议》中约定事项,公司、上海铭朋、卡友支付就卡友支付股权转让事宜结算产生的各方款项支付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甲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达华”)
乙方:上海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铭朋”)
丙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卡友支付”)
(以上合称“各方”)
(一)上海铭朋同意,在福州达华与卡友支付完全遵守各方在本补充协议签署时已达成或同时达成的各项有效约定的前提下,上
海铭朋向福州达华退还部分和解款利息计人民币 4,100 万元(大写:肆仟壹佰万元整,本补充协议涉及货币均为人民币)。上海铭
朋同意将根据各方既有约定项下有权对卡友支付收取的858 万元债权以 858 万元转让给福州达华。
以上两部分对待给付抵销后,上海铭朋同意在本补充协议项下向福州达华实际支付 3,242 万元(大写:叁仟贰佰肆拾贰万元整
),具体的付款时间及条件如下:
1、上海铭朋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福州达华支付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2、原丙方备案高管变更手续完毕日(以上海铭朋收到福州达华寄送的通知为准,通知应附有中国人民银行主管行官网作出的行
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显示变更已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3、在满足前述第 2项付款条件前提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或原丙方分公司人员变更手续完毕日(以上海铭朋收到福州达
华寄送的通知为准,通知应附有工商公示信息显示变更已完成)的两者孰晚之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1,242 万元(大
写:壹仟贰佰肆拾贰万元整)。
(二)各方确认,本补充协议系对《和解协议》、裁决书有关和解金额所作调整,不影响各方已达成或同时达成的其他各项有效
约定。在甲方、丙方严格履行各方之间签署的其他有效约定项下的义务的情况下,乙方确认将不再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原《和解协议》
中约定的和解金、利息或违约金的支付义务。
(三)如福州达华、卡友支付存在任何违反各方已达成或同时达成的各项有效约定的情形,上海铭朋有权推迟本补充协议约定的
款项支付事宜,直至福州达华、卡友支付完全纠正其违约行为后方才有义务继续履行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事宜。如福州达华、
卡友支付经上海铭朋通知后拒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上海铭朋有权不再支付发出违约纠正通知时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已到期未付款项
以及未到期款项,并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本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解除时上海铭朋已经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款项,
则上海铭朋有权要求福州达华立即一次性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赔偿上海铭朋已支付款项金额日万分之五利率计算的损失。如上
海铭朋未按本协议按期付款,则上海铭朋应向福州达华按未支付款项金额日万分之五利率支付滞纳金。
(四)凡因本补充协议引起的或与本补充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凡因本补充协议引起的或与
本补充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且可与各方之间届时已签署的、与卡友支付股权转让
及其结算相关的其他有效协议涉及争议事项一并仲裁。
(五)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款项支付补充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后期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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