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2 ST达华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8 19:14 │ST达华(0025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8-28 19:14 │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8 19:08 │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8 19:06 │ST达华(00251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8 19:03 │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7-30 16:52 │ST达华(002512):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名称的公告 │
├─────────┼──────────────────────────────────────────────┤
│2026-07-14 18:49 │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2 17:33 │ST达华(0025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30 00:00 │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
│2026-06-23 17:05 │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6-08-28 19:14│ST达华(0025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6 年 6月 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20 号”),规定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
26 年 1月 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 20 号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122c442-c34e-4444-8ab8-8ccc15e80929.PDF
─────────┬────────────────────────────────────────────────
2026-08-28 19:14│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d0bd36c-d5f7-4d78-aee0-a95e04acb6fd.PDF
─────────┬────────────────────────────────────────────────
2026-08-28 19:08│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372061f-1953-4827-bb23-bff9a7ed90bf.PDF
─────────┬────────────────────────────────────────────────
2026-08-28 19:06│ST达华(00251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达华(00251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a45ac34-0156-426e-abd9-9d82e1c81fd7.PDF
─────────┬────────────────────────────────────────────────
2026-08-28 19:03│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25139e1-d0c1-44d6-b07c-97e61f838eeb.PDF
─────────┬────────────────────────────────────────────────
2026-07-30 16:52│ST达华(002512):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名称的公告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变更了注册地址及名称,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并
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一、变更前
名称: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2YLCG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注册资本:28695.6522万元
成立日期:2019-06-21
营业期限:2019-06-2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5G通信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
星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
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通信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
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变更后:
名称:安徽九盛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2YLCG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候店路与皖水路交叉口西180米量子产业科技园A1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注册资本:28695.6522万元
成立日期:2019-06-21
营业期限:2019-06-2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5G通信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
星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
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通信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
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系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及战略发展需要实施,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81fb84fa-dcdf-45db-8c7d-fa1652119b94.PDF
─────────┬────────────────────────────────────────────────
2026-07-14 18:49│ST达华(00251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重要提示: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0 ~ 3,450 -5,25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00 ~ -250 -7,01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10 ~ 0.0315 -0.048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显著收窄,主要得益
于以下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因处置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形成积极贡献。
2、报告期内,联营企业经营业绩改善,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失同比减少,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有正面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管理革新,优化业务流程与业务战略,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变化,提升了整体经营效率,经营业绩
有所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e3b3ebb-f1be-4741-a3ed-850fd3ff3c92.PDF
─────────┬────────────────────────────────────────────────
2026-07-02 17:33│ST达华(0025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 达华,股票代码:002512)于 2026 年 7月 1日、2026 年
7月 2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以书面形式向第一大股东进行了核查,并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股票目前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且近期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相关
事项反映出公司曾存在会计差错及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声誉和未来融资能力可能产生持续影响。根据相关规则,公司申请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需满足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满十二个月的条件,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该
股权结构可能对公司重大决策的效率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前述风险,审慎决策。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司的具体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请以前述报告为
准。投资者应详细阅读相关报告,独立判断公司投资价值。
3、公司拟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如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4、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已就该事项
涉及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5)。该行政处罚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持续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5、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d1eca015-180d-4ff8-a904-c9c764ac2831.PDF
─────────┬────────────────────────────────────────────────
2026-06-30 00:00│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 5。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67,647,468.18 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9 月 18 日出具《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文号:正信验字(2017)第 0033号、正信验字(2017)
第 0079 号),本公司认为两份验资报告已审验确认公司已足额完成对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义务。但由于本次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案件,全力
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原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被告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宝蓝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山市微远创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正式受理,案号为(2026)粤 03 民初 2736 号。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1: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2: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3:深圳瑞宝蓝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4:中山市微远创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 5: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2、3、4、5以下合称为“南方爱视股东”)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128,824,893.94 元(赔偿款按照原告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开开视界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一案的生效法律文书(一审案号:(2024)皖 11 民初 69 号;二审案号:(2025)皖民终 203 号)所确定
的原告应支付的总额为计算依据)。
2、判令被告 1向原告支付违约赔偿金 38,647,468.18 元(计算方式:赔偿金128,824,893.94 元×30%)。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 167,472,362.12 元。
3、判令被告 3、被告 4、被告 5向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2018 年 12 月 18 日,原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阿里巴巴”)、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视界”)及相关方就康佳集团向阿里巴巴转让开开视界股权、
阿里巴巴增资开开视界的事宜签署了《股东协议》,在《股东协议》中,康佳集团向阿里巴巴做出相关回购承诺。
2019 年 5月 13 日,康佳集团与被告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爱视”)签署《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市之合作协议》(以下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
协议》第三条之约定,若开开视界未能合格上市,根据《合作协议》,要求南方爱视承担其向阿里巴巴支付的包括股权回购款、违约
金、律师费、诉讼费等赔偿款共 167,472,362.12 元。
同时,康佳集团认为公司在内的南方爱视股东未实缴出资,且存在资本显著不足的情况,要求公司等股东对南方爱视的赔偿义务
承担连带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17 年 4 月 21 日,南方爱视委托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实收注册资本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正信验字(
2017)第 0033 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显示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缴入注册资本 299 万元,并有南方爱视的银行对账单予
以佐证。公司已实缴出资并由专门会计机构进行审验,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 年 8 月 16 日,南方爱视以增资形式引入新投
资人,此次增资后,南方爱视注册资本已达 1.3 亿元。新进股东出资后,南方爱视再次于 2017年 9月 18 日出具验资报告(正信验
字(2017)第 0079 号),公司认为自身已履行完实缴出资义务,且公司实际未参与南方爱视的经营。
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案
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4af7073-c234-47bb-87fe-914680939a62.PDF
─────────┬────────────────────────────────────────────────
2026-06-23 17:05│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 4月 28日及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卫星”)为子公司福建万加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加智能”)提供总额 4,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丝卫星、万加智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上述担保事项额度,已包含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年度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 次 担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 剩 余 可 用
总额度 对被担保方 保金额 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 担保额度
的担保余额 签署协议的金额)
福建海天 福建万加智 4,000 1,890 900 1,890 2,110
丝路卫星 能科技有限
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
注:本次万加智能的贷款为续贷业务,因此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与“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表
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签署协议的金额)”一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KY6Q8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三层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2020 年 03 月 04 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
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移动
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
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
、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7,032.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079.5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952.77万元,资产负债
率35.69%;营业收入人民币9,029.3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18.09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6,682.2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779.7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902.42万元,资产负债
率34.65%;营业收入人民币984.7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0.34万元。(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加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第一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 种 :人民币。
(大写) 玖佰万元整。
(小写) ¥9000000.00。
2、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子公司万加智能申请贷款及
海丝卫星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万加智能申请贷款及海丝卫星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万加智能的持续
、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万加智能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加智能未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
、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本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76,000 万元(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609.21%,截止 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4,218.25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28,889.69 万元)的 153.06%
。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6,879.53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
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127.66%。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4079b312-3552-4ddf-9d85-3ac086835ac1.PDF
─────────┬────────────────────────────────────────────────
2026-06-22 16:50│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 4月 28日及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提供总额 10,000万元的担保,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
都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协议,公司为新东网本次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
,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额度,已包含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年度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 次 担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 剩 余 可 用
总额度 对被担保方 保金额 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 担保额度
的担保余额 签署协议的金额)
福州达华 新东网科技 10,000 1,800 1,000 2,800 7,200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因担保时效发生改变
,经银行与公司友好协商,公司新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协议,自相关新合同生效之日起,2026 年 5 月签署的相关贷款协
议等合同自动失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5,55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
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
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9,578.1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577.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00.77万元,资产负
债率21.11%;营业收入人民币13,936.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38.0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8,461.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101.4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6,359.84万元,资产负债
率20.70%;营业收入人民币793.3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40.93万元。(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东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第一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 种 :人民币。
(大写) 壹仟万元整。
(小写) ¥10000000.00。
2、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申请
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新东网申请贷款及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新东网的持续、稳
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新东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未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
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本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76,000 万元(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609.21%,截止 2026 年 6月 22 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4,218.25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28,889.69 万元)的 153.06%
。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6,879.53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
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127.66%。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4f99177-c6c8-4536-8644-15ea0b3b279a.PDF
─────────┬────────────────────────────────────────────────
2026-06-22 16:47│ST达华(0025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 达华,股票代码:002512)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6 月 22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以书面形式向第一大股东进行了核查,并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前述报告
为准。
3、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对于《行政处罚
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公司前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
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等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6年3月3日起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达华智能”变更为“ST达华”。申请撤销本次其他风险警示还需满足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会在满足条件后第一时间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5、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c531ad4-6d97-41d1-9e5e-a5211e600468.PDF
─────────┬────────────────────────────────────────────────
2026-05-28 17:00│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 4月 28日及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提供总额 10,000万元的担保,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
都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公司为新东网本次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万元。上述担保
事项额度,已包含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年度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 次 担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 剩 余 可 用
总额度 对被担保方 保金额 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 担保额度
的担保余额 签署协议的金额)
福州达华 新东网科技 10,000 2,800 1,000 2,800 7,200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本次贷款 1,000 万元为续贷业务,因此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与“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表
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签署协议的金额)”为一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5,55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
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
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9,578.1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577.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00.77万元,资产负
债率21.11%;营业收入人民币13,936.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38.0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8,461.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101.4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6,359.84万元,资产负债
率20.70%;营业收入人民币793.3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40.93万元。(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东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第一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 种 :人民币。
(大写) 壹仟万元整。
(小写) ¥10000000.00。
2、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申请
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新东网申请贷款及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新东网的持续、稳
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新东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未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
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本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76,000 万元(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609.21%,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6,159.75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28,889.69 万元)的 159.78%
。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7,721.03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
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130.57%。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98851d0-c1e6-4f29-b5e4-0198aa8410ed.PDF
─────────┬────────────────────────────────────────────────
2026-05-21 16:35│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 4月 28日及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提供总额 10,000万元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为新东网提供总额 5,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及全资子公司新东网近日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额度
授信合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锐显为全资子公司新东网 8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年度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 次 担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 剩 余 可 用
总额度 对被担保方 保金额 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 担保额度
的担保余额 签署协议的金额)
福州达华 新东网科技 10,000 3,000 800 2,800 7,200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金 5,000 1,000 800 4,200
锐显数码
科技有限
公司
注:原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本次贷款为续贷业务,续贷后贷款金额为 8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
续贷前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签署协议的金额)”为续贷后的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5,55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
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
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9,578.1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577.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00.77万元,资产负
债率21.11%;营业收入人民币13,936.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38.0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8,461.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101.4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6,359.84万元,资产负债
率20.70%;营业收入人民币793.3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40.93万元。(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东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按以下第壹种方式确定的金额:
(一)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捌佰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含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等)的总和。前述“本金”是指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
乙方的本外币借款本金、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信用证金额、保函或备用信用证金额等。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含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叁年止;如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有多
笔债务或对一笔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笔或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叁年止。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署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申请
贷款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金锐显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东网申请贷款及本公司和金锐显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
有助于保障新东网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新东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未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其在经
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本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76,000 万元(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609.21%,截止 2026 年 5月 21 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6,359.75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28,889.69 万元)的 160.47%
。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7,721.03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母
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130.57%。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 《额度授信合同》;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eec4feb-4cbb-4adc-ba0e-072594ab2c98.PDF
─────────┬────────────────────────────────────────────────
2026-05-20 19:13│ST达华(0025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达华(0025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9a85174-c957-4ff6-a2b7-c31134605507.PDF
─────────┬────────────────────────────────────────────────
2026-05-20 19:13│ST达华(00251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达华(00251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0a71bdf-2a4a-4f6c-9dae-959d648fb3fb.PDF
─────────┬────────────────────────────────────────────────
2026-05-13 16:41│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8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112,496,632股的比例为0.91%,涉及人数4人,公
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本金为人民币27,820,800元,回购资金总额(含利息)为人民币27,827,644.80元。
2、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的办理。
3、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2,496,632股减至1,102,416,632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
3、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
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1月 15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1 月 14 日,最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84.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
.52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最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26名激励对象授予4,932.3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2.76元/股。
7、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11 月 26日为预留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5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68 元/股;同意公
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名激励对象授予 238.5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
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均未达到对应考核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84.50 万份,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4,932.3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7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3,613.148 万元加上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 79.51 万份,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38.54 万股,回购价格为 2.8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677.4536 万元加上
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无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9、2023 年 5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因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均未达到对应考核年度的行权、解
除限售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4,932.30 万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38.54万股。
由于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情形,回购数量及价格无需调整。
基于公司几年来的流动性仍存困难,但公司一直积极保持与激励对象的沟通,争取尽快完成回购及相关注销工作。因此,公司本
次拟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8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2.76元/股,回购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用于回购本金为人民币27,820,800元,回购资金总额(含利息)为人民币27,827,644.80元。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尚有剩余7,030,500股限制性股票未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中兴华审字 [2026]第00000043 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本公告披露日前
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12,496,632 股减至 1,102,416,632 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类别 变动前 减少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 限售 条 件 18,044,850 1.62% 10,080,000 7,964,850 0.72%
流通股
无 限售 条 件 1,094,451,782 98.38% 0 1,094,451,782 99.28%
流通股
总股本 1,112,496,632 100.00% 10,080,000 1,102,416,632.00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9298716-506a-4e2b-aff7-0a0a777d6bcc.PDF
─────────┬────────────────────────────────────────────────
2026-05-12 16:27│ST达华(002512):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18日(周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
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高利先生、独立董事黄启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
景雨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业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96e2770-d52b-448f-be5a-ac1b568208ac.PDF
─────────┬────────────────────────────────────────────────
2026-04-30 00:00│ST达华(0025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21)。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29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忠诚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83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8,210,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 28.6033%。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4,309,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1.1739%。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7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3,901,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17.4294%。
4、本次会议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252,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0%;反对 731,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0%;弃权 2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ade85c4-23d4-4edb-a022-2a879b6df536.PDF
─────────┬────────────────────────────────────────────────
2026-04-30 00:00│ST达华(002512):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福州台江区望龙二路 1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层www.allbrightlaw.com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林宁律师、丁明建律师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9)、《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以下简称“《股
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据此,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月 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4月 1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和投票方式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曾忠诚先生主持,完成了《股
东会通知》所载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故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的总体情况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并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平台统计结果,参加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83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8,210,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28.6033%。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4,309,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1.1739%。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平台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7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901,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7.4294%。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及其身份信息,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4.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且与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增加议案或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董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252,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0%;反对 731,9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0%;弃权 2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bf86378-0966-418a-aae5-98e826d00f21.PDF
─────────┬────────────────────────────────────────────────
2026-04-28 22:26│ST达华(00251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达华(00251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eb4579-c579-4c1d-a067-1dcf6879b7f3.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21,487.88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88,952,321.93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89,819,208
.41 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1,821,487.88 24,165,356.67 -356,320,991.1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88,952,321.9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789,819,208.4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7,992,374.1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
,821,487.8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88,952,321.93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789,819,208.41 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329f67-5694-469f-9163-3279653f3a2c.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 2025 年薪酬情况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情况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董事 2025 年薪酬情况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
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情况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董事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
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社会-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部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
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针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每月领取董事津贴 8,000 元,年度结束后,公司将结合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发放激励。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每月领取董事津贴 6,000 元,同时另行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会领导职能、经营管
理职务及岗位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等制度发放,实际发放金额
以考评结果为准。
2026 年公司业绩较 2025 年未改善情况下,原则上董事平均绩效薪酬不超上一会计年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等制度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
评结果为准。
2026 年公司业绩较 2025 年未改善情况下,原则上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不超上一会计年度。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29a6fc-9097-4cb0-8e4d-21d3ed1ba4fb.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所”
、“中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
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93年,2013年11月04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业务规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7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
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
4、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蒲登溱,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行业
多年,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军伟,2008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 9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并完全符合相关执业准则对复核人的资质与独立性要求。2025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软通动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凯,202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5年度审计总费用为130万元,其中包含30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
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
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a9303f-beae-4204-88b8-54ba088e1e2a.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州达
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
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2025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闫宏江,2013 年 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军伟,2008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 9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并完全符合相关执业准则对复核人的资质与独立性要求。2025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软通动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凯,202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受到 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从总体审计策略到具体审计计划到审计结论的确定,均经过事
务所内部三级复核的审核批准,对于重大审计结论由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复核并出具意见,通过专业标准委员会研究决定。2025 年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定进行了项目质量复核,能够保证项目质量。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
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
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
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
、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制定了详细的
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dd56c0-d0e8-4f67-937e-857ec9edcbca.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ST达华(0025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a05382-bac5-46a5-82cd-955667516619.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达华(0025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455ec8-1553-463a-b404-abbef1e85aa4.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梅慎实、黄启清、罗铁坚、蒋青云、吴光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梅慎实、黄启清、罗铁坚、蒋青云、吴光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24ae09-b131-4987-953b-f24f421b1100.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288,9
52,321.93 元,实收股本总额1,112,496,632.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2025 年度导致公司亏损金额的主要原因如下:
1. 联营企业本年度业绩不佳,导致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产生大额亏损,2025 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人
民币-8,240.42 万元;
2. 部分应收款项逾期等导致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 4,077.90 万元;
3. 2025 年末根据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对存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5,643.13 万元;
4. 公司借款规模仍然较大,2025 年确认利息支出人民币 3,190.17 万元。三、 采取措施
公司将继续围绕“一网一屏”核心产业并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持续强化内控体系,优化业务结构,聚焦核心业务领
域,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加大各类应收款项回款与信用风险管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持续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公司资源,
在保障现有业务可持续性的前提下继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成功转型的目标。
四、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90ec2d-0d50-47bf-b085-3804e96a955d.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0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根据相关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1726d14-4bbd-41bb-9e71-79645c49f323.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
值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
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公允价值变动。
2、公司对本次计提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
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4,077.90 万元、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5,697.13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8.00 万元,本次计提
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减值准备 本期发生额 占 2025 年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的比例
一、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存货减值损失 -436.00 2.16%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3.99 0.27%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576.86 7.81%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350.00 11.64%
商誉减值损失 -1,280.27 6.34%
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33.85 0.66%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942.39 4.67%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3,001.66 14.87%
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8.00 -0.44%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及核销资产合计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 9,687.02 万元
。上述金额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
反映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
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
2025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077.90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33.8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42.39 万元,长期
应收款坏账损失-3,001.66 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合同
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减值
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2025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损失-5,697.13 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436.00 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3.9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576.86 万元、无
形资产减值损失-2,350.00 万元、商誉减值损失-1,280.27 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股比例
较小,既无控制或共同控制,也没有重大影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内部无专门的团队负责估值,公司聘请外部估值专家对其他
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2025 年公司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8.00 万元。
(四)应收款项核销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
款项进行了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34.07 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 1.55 万元,共核销应收款项 35.63 万元。
五、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与公允价值变动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
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与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
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
七、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72b048-79c0-47b0-8343-93605c5ed0d4.PDF
─────────┬────────────────────────────────────────────────
2026-04-28 22:22│ST达华(0025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州达华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
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2025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月 21 日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1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初步审
计沟通,包括审计责任和审计的主要工作、审计目的与范围、审计的时间及人员总体安排、审计策略、初步审计重要事项沟通等。审
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汇报,并重点关注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评估的关于公司重要审计事项及拟
采取的应对措施,对各个重要审计事项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提出相关审计意见。
(三)2026 年 2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了《关于提示福州达华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风险的函》(闽证监函【2026】70 号),公司收到函件后,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各方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 年 4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关于提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风险的函》所涉及
重点事项,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五)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2c76f0-822b-4e24-a12c-a09ec8c52a48.PDF
─────────┬────────────────────────────────────────────────
2026-04-28 22:21│ST达华(0025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达华(00251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e6628a-c184-4699-bd50-4a968b0cba93.PDF
─────────┬────────────────────────────────────────────────
2026-04-28 22:21│ST达华(0025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达华(0025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3caae8-2a03-47fc-9411-45be4aa17a18.PDF
─────────┬────────────────────────────────────────────────
2026-04-28 22:21│ST达华(002512):2025年年度报告
─────────┴────────────────────────────────────────────────
ST达华(00251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55346c-7a73-4bf4-9784-a7dcafcd6ca3.PDF
─────────┬────────────────────────────────────────────────
2026-04-28 22:20│ST达华(0025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达华(0025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c671a6-4a4a-4318-bb96-9f81c9f2f1af.PDF
─────────┬────────────────────────────────────────────────
2026-04-28 22:20│ST达华(00251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
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
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6)第 00000062号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达华智能”)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达华智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达华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达华智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2bb7ab-71ca-4c10-a301-7b454dedf05e.PDF
─────────┬────────────────────────────────────────────────
2026-04-28 22:20│ST达华(002512):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H ON G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
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287 号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达
华智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达华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达华智能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达华智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 月 28 日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84,878.0 193,238.5
8 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64.29 1,350.6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41% 0.7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764.29 主要为租赁业 1,350.68 主要为租赁业
形资 务收入、处 务收入、人力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置 资源服务收入
,经 废品收入
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入,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
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
收
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业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
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64.29 1,350.6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
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
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
交易
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业合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84,113.7 191,887.9
9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6471e3-8317-477e-ad32-d5799c24cd1c.PDF
─────────┬────────────────────────────────────────────────
2026-04-28 22:20│ST达华(00251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
ST达华(00251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d7891a-e343-41bb-9c14-a4a553d63fc8.PDF
─────────┬────────────────────────────────────────────────
2026-04-28 22:20│ST达华(00251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ST达华(00251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563563-476a-4c88-a901-f87458014234.PDF
─────────┬────────────────────────────────────────────────
2026-04-28 22:20│ST达华(002512):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ST达华(002512):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8c7edb-76cd-48be-9db2-aa7cfc52fddf.PDF
─────────┬────────────────────────────────────────────────
2026-04-28 22:20│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ST达华(0025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fc76c4-59bf-4af9-b90a-1a2c3706423d.PDF
─────────┬────────────────────────────────────────────────
2026-04-28 22:19│ST达华(00251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区 17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董事 2025 年薪酬情况及 2026 年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上述议案5、7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议案10关联股东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
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需回避表决,议案9、10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4、5、6、7、8、9、10、11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对2025年
度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14日(星期四)9:00—11:30,13:30—17:00;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
州软件园 G区 17 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
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6年
5月14日下午 17:00。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军、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jun@twh.com.cn
(2)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cf41f6-babf-4e8c-a2a4-773bf2d00cd4.PDF
─────────┬────────────────────────────────────────────────
2026-04-28 22:19│ST达华(0025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主要包括: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在董事会中任职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短期薪酬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
健康发展紧密联系;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分配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应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
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具体实
施。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七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决定增长范围、增长幅度等
,进而决定当年预算总额。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结构及标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范围:
(一)独立董事由公司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结合其岗位责任、承担风险及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具有相对稳定性,按月发
放。
(二)绩效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任期激励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董事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电脑补贴等其他津贴,按相关制度标准确定。
第五章 薪酬发放、止付与追索
第十一条 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承担部分后发放。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岗位变动或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绩效完成情况结算薪酬。
薪酬结算须在办理完毕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后启动,薪酬结算日一般为办理完毕全部离职手续之日所属的考勤周期,并于该周期的
公司统一发薪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服务于战略发展,并可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调整:
(一)公司经营业绩与效益变化;
(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动;
(三)公司组织结构与发展战略的调整;
(四)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如通胀水平)的变化;
(五)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2d72fa-107c-4f50-919c-a85a8895b013.PDF
─────────┬────────────────────────────────────────────────
2026-04-28 22:19│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启清)
─────────┴────────────────────────────────────────────────
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启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07c7b4-7486-4c18-95be-426033ebb804.PDF
─────────┬────────────────────────────────────────────────
2026-04-28 22:19│ST达华(002512):薪酬福利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在公司价值分配导
向的前提下,建立并完善薪酬福利体系,以激发员工潜能,实现公司人才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达华智能各子公司、事业部、各部门。子公司、事业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管理制度架构下制定具体执
行方案、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冲突,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从以下原则:
(一)价值原则:根据岗位在公司战略方向及业务落地执行的相对价值和任职者的能力匹配情况确定薪酬,体现以岗定薪,鼓励
能力提升。
(二)市场原则:参考外部市场薪酬水平,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整体薪酬和福利水平。
(三)发展原则: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发展,公司薪酬激励策略可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薪酬策略支持和服务于公司战略发展的
要求。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分配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第二章 职系、职等与职级
第四条 公司岗位分为两大职系:管理(M)和专业(P)。
第五条 公司管理职系分为高层管理、中层管理、基层管理三个职等。
第六条 公司管理职系对应的职等、职级见下表:
职等 职级 管理职系各岗位名称
公司岗位 子公司/事业部岗位
高层 M8 总经理级 董事长/总经理
管理 M7 副总经理级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研究院院长
中层 M6 资深总监级 部门总监 总经理/副总经理
管理 M5 总监级 部门总监/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部门总监/区域
总经理
基层 M4 经理级 部门经理 部门副总监/区域副总经
管理 理/部门经理
M3 主管级 部门主管 区域部门经理
第七条 公司专业职系对应的职级从高至低分为:P7首席专家、P6专家、P5 主任、P4高级、P3中级、P2 初级、P1 助理级。
第八条 根据岗位价值,同一职级的工资范围相同,管理类和专业类职级工资对应关系及范围见下表:!
管理类和专业类职级工资对应关系及范围
职级 管理序列M 专业序列P 职级工资范围(元/月)
8 M8总经理级 40000~110000
7 M7副总经理级 P7首席专家 18000~52000
6 M6资深总监级 P6专家 由管理层制定
5 M5总监级 P5主任 由管理层制定
4 M4经理级 P4高级 由管理层制定
3 M3主管级 P3中级 由管理层制定
2 P2初级 由管理层制定
1 P1助理 由管理层制定
以上“职级工资范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实施调整。其中董事长、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级工资为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理级(M4)及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制定。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九条 员工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构成。
(一)基本薪酬:由职级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司龄工资等构成;
(二)绩效薪酬:由日常绩效薪酬、业绩绩效薪酬、超额业绩奖金、专项激励奖金等构成;
(三)中长期激励: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任期激励等;
董事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电脑补贴等其他津贴,按相关制度标准确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及标准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薪酬定级与调整
第十一条 入职定薪
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根据待聘岗位,结合任职人员能力,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拟定员工薪酬,依签核权限逐级审
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薪酬调整
(一)年度调薪
每年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由公司管理层决定调增、调减或维持现状。
(二)转正调薪
新进人员试用期满且通过部门转正考核的,依入职谈定的转正薪酬(自转正生效日起)调整。转正如果调升或调降薪酬,须经部
门负责人对该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重新做综合评估,提出薪酬调整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统一报批。
(三)其他调薪
因业绩表现优秀或末位、违纪行为等引起的岗位晋/降级调整,依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定/调薪流程与权限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中层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其他人员:由所在部门逐级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薪酬核算与发放
第十四条 基本薪酬核发:由公司指定薪酬专员核算,经各子公司、事业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经
理批准后,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 绩效薪酬核发: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其他人员:日常绩效薪酬按《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业绩绩效薪酬、超额业绩奖金、专项激励奖金等绩效薪酬,根据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绩效与激励方案》,据实核算并发放。
第十六条 事业部及子公司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业绩绩效薪酬、超额业绩奖金、专项激励奖金等薪酬,由总经理办公会统
一制定支付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延期或分期支付。
第十七条 中长期激励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由公司根据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从员工薪资中直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个
人缴交部分、各项欠款或违纪罚款等款项。
第六章 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五险一金: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条 其他福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薪酬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 除依法披露外,公司实行密薪制,薪资相关数据、调薪过程和结果为公司的高度机密不能泄露。公司员工不得超越
权限通过任何途径去获取他人的薪资资料,也不得在各种场合有意或无意地透露、讨论个人或他人的薪资状况。凡有泄露者和徇私舞
弊者,一经首次查实,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者,扣罚当月绩效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处理。
第八章 薪酬止付和追索
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和追索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事业部及子公司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若未勤勉履职、违反尽责义务并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业务造假、违规财
务资助、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扣减或停发其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
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前述事项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制定
。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细则等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09fc30-4842-4e90-a74c-14a4d629faec.PDF
─────────┬────────────────────────────────────────────────
2026-04-28 22:19│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蒋青云)
─────────┴────────────────────────────────────────────────
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蒋青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5dc02c-edc3-4213-9877-7ec927f5a1dd.PDF
─────────┬────────────────────────────────────────────────
2026-04-28 22:19│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铁坚)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罗铁坚)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罗铁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学位,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现任中国科学院大
学教授,在电脑工程研发领域拥有深厚造诣和成熟经验。2022 年 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罗铁坚 8 1 7 0 0 否 4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
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
,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用以规
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同步审议了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修订公司《薪酬福利制
度》进行审议并且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项、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上述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对上述议案均投赞成票且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时间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管理层及相
关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从专业角度出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为 15 日。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及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加深对相关
法规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更好的建议,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履行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
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独立董事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
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
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
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5、续聘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经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2022、2023、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2025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5 年度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第
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同步审议了 202
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修订公司《薪酬福利制度》进行审议并且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未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以下情况发生: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监督
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意见,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继续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
公司发展助力,切实维护好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邮箱:tjluo@ucas.ac.cn
特此报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铁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de8164b-188a-4127-8ddc-353271863769.PDF
─────────┬────────────────────────────────────────────────
2026-04-28 22:19│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光辉)
─────────┴────────────────────────────────────────────────
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光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cf3b8d-1b99-41c1-b041-988171cb4d64.PDF
─────────┬────────────────────────────────────────────────
2026-04-28 22:19│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梅慎实)
─────────┴────────────────────────────────────────────────
ST达华(0025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梅慎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9de282-587a-4aee-b1d5-99209ecf7c3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ST达华: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6216.PDF
─────────┬────────────────────────────────────────────────
2026-04-29│ST达华: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646.PDF
─────────┬────────────────────────────────────────────────
2026-04-29│ST达华: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655.PDF
─────────┬────────────────────────────────────────────────
2025-10-29│达华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016.PDF
─────────┬────────────────────────────────────────────────
2025-08-30│达华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2355.PDF
─────────┬────────────────────────────────────────────────
2025-04-26│达华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1574.PDF
─────────┬────────────────────────────────────────────────
2025-04-26│达华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1441.PDF
─────────┬────────────────────────────────────────────────
2024-10-31│达华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188.PDF
─────────┬────────────────────────────────────────────────
2024-08-31│达华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0198.PDF
─────────┬────────────────────────────────────────────────
2024-04-30│达华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353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