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3 蓝丰生化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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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52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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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51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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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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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 │蓝丰生化(00251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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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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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1 │蓝丰生化(00251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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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0 │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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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2 │蓝丰生化(00251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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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2 │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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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2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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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52│蓝丰生化(00251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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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42be6958-2059-417f-ab2c-8ebe6b3b2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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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51│蓝丰生化(0025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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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7d8e59e8-cc37-45a0-a995-335134df25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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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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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b8ffbbf0-9328-462b-916c-6cb746913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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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蓝丰生化(00251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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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公司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2 人调减为 71 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
籍员工,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4、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5、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激励对象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11 月24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71 名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00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f9225023-0535-46e9-8ed6-1b8b3fbfb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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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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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dfd6b23d-2a3c-47e2-a403-69db57938b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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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1│蓝丰生化(00251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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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李少华、崔海峰、李质磊和路忠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5 年 11 月 26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为授予日,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2,00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李少华、崔海峰、李质磊和路忠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5 年 11 月 26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卞雅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5 年 11 月 26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0ced693d-643f-4432-8df8-555a8029c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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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0│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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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798a3758-d6f3-4bd4-bb82-8e1588f7df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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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2│蓝丰生化(00251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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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就公司本次调整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均为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因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443947ce-f481-44d3-b431-6ea96af47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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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2│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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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a75bc6bf-ac5e-4e2b-87e2-2b044174d5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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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7:02│蓝丰生化(002513):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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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9月 19 日至 2025 年 9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张榜的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
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5 年 10 月 9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8)。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4、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二、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2 人调减为 71 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
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
定的人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均为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066c7210-74bc-4d05-8481-aa0a04189a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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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9│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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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其
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号旭合科技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旭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4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430 名,代表股份数为9,209,9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0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名,代表股份数为 2,450,0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0%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8 人,代表股份数为 6,759,9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12%。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8 人,代表股份 6,75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12%。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8 人,代表股份 6,75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12%。
5、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质磊、路忠林、郑旭、崔海峰及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06%;反对1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7%;弃权 2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7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336%;反
对 1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90%;弃权 2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7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潇、石有明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7e405e7b-aad8-4350-9121-cccb0117e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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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9│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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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以下称“本所”)接受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和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现场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年 11月 1
0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等有关事宜。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0日下
午 14:50在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 1号旭合科技办公楼 202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网
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0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
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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