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4 宝馨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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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8 │宝馨科技(00251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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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0 │宝馨科技(002514):中喜苏专审2024Z00005号-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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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0 │宝馨科技(002514):苏华评报字[2024]第831号-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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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0 │宝馨科技(002514):苏华评报字[2024]第656号-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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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0 │宝馨科技(002514):中喜苏专审2024Z00008号-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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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9 │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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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9 │宝馨科技(002514):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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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7 │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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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6 │宝馨科技(002514):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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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5 │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出售部分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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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8│宝馨科技(00251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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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2024 年 12 月 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23926484-b968-43b0-941a-e92f185fef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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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0│宝馨科技(002514):中喜苏专审2024Z00005号-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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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002514):中喜苏专审2024Z00005号-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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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0│宝馨科技(002514):苏华评报字[2024]第831号-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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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002514):苏华评报字[2024]第831号-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d49c4297-fe8d-4c93-a63c-5c840d930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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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0│宝馨科技(002514):苏华评报字[2024]第656号-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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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002514):苏华评报字[2024]第656号-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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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0│宝馨科技(002514):中喜苏专审2024Z00008号-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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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002514):中喜苏专审2024Z00008号-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1b0db551-547d-4813-83e5-104c43828c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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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9│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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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
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 C4 栋 7 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
(九)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4 年 12月 2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
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
2.00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 √
案
3.00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 √
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
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二)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 C4 栋 7 楼宝馨科技,证券部,邮编 210012(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沈强、陈康艳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fd76f9ed-f7b2-4ec6-a782-c144dfc6b2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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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9│宝馨科技(002514):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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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
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证券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
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
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
、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证券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
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
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
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
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证监局或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事务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
,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构成
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予以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及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cdf395cf-98df-4423-a8b6-d48d786a0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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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7│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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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0f71ae41-6cf8-4913-9f07-c5f9e46fc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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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6│宝馨科技(002514):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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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002514):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093ef578-2078-4917-9ed3-50291e21e1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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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5│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出售部分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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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出售部分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a4cf6c58-1a1d-49af-b0a0-1957b7a92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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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5│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出售部分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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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002514):关于出售部分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37bf590b-a1e4-4738-86cd-e8a36bd07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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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5│宝馨科技(002514):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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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苏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相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监事
会同意出售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宝馨”)100%股权和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智慧
能源”)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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