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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4(*ST宝馨)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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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14 *ST宝馨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1 19:13 │*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6-09-11 19:11 │*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告 │ ├─────────┼──────────────────────────────────────────────┤ │2026-09-08 18:46 │*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 ├─────────┼──────────────────────────────────────────────┤ │2026-09-08 18:42 │*ST宝馨(00251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09-02 19:33 │*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6-09-01 19:06 │*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 ├─────────┼──────────────────────────────────────────────┤ │2026-08-27 19:17 │*ST宝馨(00251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 │2026-08-27 19:17 │*ST宝馨(00251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6-08-27 19:16 │*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告 │ ├─────────┼──────────────────────────────────────────────┤ │2026-08-27 18:51 │*ST宝馨(00251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9-11 19:13│*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47048e7-4d2c-4e51-adc6-af84f4914a2e.PDF ─────────┬──────────────────────────────────────────────── 2026-09-11 19:11│*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 有的 612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吴栩涵通过竞买号 L4934 以最高应 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837572(玖佰捌拾叁万柒仟伍佰柒拾贰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出 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已竞拍成功的此笔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拍卖成交的这笔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成交 名称 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型 始时间 止时间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江苏 6,120,000 3.31% 0.85% 首发后 9 月 10 9 月 11 汕头市金 二拍 成交 立青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平区人民 法院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间 拍卖人 类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型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9 月 14 9 月 15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2,500,000 1.35% 0.35% 首发后 9 月 14 9 月 15 日 10 安徽省淮北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市中级人民 拍 法院 4,500,000 2.43% 0.62% 首发后 9 月 15 9 月 16日 10 北京市海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500,000 0.27% 0.07% 首发后 9 月 17 9 月 18日 10 南京市玄武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500,000 0.27% 0.07% 首发后 9 月 17 9 月 18日 10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拍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9 月 21 9 月 22 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9,100,000 4.92% 1.26% 首发后 9 月 26 9 月 27 日 10 上海市静安 二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10 月 9 10 月 10 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合计 23,100,000 12.48% 3.21% -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已竞拍成功的 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 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3c8380d0-6ad2-4cf4-ab98-a4ebcfef5f9c.PDF ─────────┬──────────────────────────────────────────────── 2026-09-08 18:4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 有的 942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司法二拍,本次拍卖分别被十一位竞拍者竞拍成交。详细情况如下表: 姓名 竞买号 竞得数量(股) 成交价(元) 朱六平 W4293 1,000,000 ¥ 1,650,000 张会静 I1881 350,000 ¥ 577,500 马凡营 O5577 200,000 ¥ 330,000 邓懿 R2465 200,000 ¥ 330,000 孙云峰 I2670 150,000 ¥ 247,500 江柏洋 U8290 100,000 ¥ 165,000 叶铭康 H7302 100,000 ¥ 165,000 段为朋 J7806 100,000 ¥ 165,000 王志峰 N9224 100,000 ¥ 165,000 潘吕勇 U1623 100,000 ¥ 165,000 隋然 W1671 7,020,000 ¥ 11,512,800 总计 ---- 9,420,000 ¥15,472,800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靖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立青”)所持有的334 万股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宁国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曹思聪通过竞买号 M3132 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103520(陆佰壹拾万零叁仟伍佰贰拾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宁国市人民法院出 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以上已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均存在不确 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拍卖了两笔,均成交了,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成交 名称 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型 始时间 止时间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江苏 9,420,000 5.09% 1.31% 首发后 9 月 6日 9 月 7 靖江市人 二拍 分别 立青 限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民法院 成交 3,340,000 1.80% 0.46% 首发后 9 月 7日 9 月 8 宁国市人 一拍 成交 限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民法院 合计 12,760,000 6.89% 1.77% - - - - - -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间 拍卖人 类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型 江苏 6,120,000 3.31% 0.85% 首发后 9 月 10 9 月 11 日 10 汕头市金平 二 立青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9 月 14 9 月 15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2,500,000 1.35% 0.35% 首发后 9 月 14 9 月 15 日 10 安徽省淮北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市中级人民 拍 法院 4,500,000 2.43% 0.62% 首发后 9 月 15 9 月 16日 10 北京市海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500,000 0.27% 0.07% 首发后 9 月 17 9 月 18日 10 南京市玄武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500,000 0.27% 0.07% 首发后 9 月 17 9 月 18日 10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拍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9 月 21 9 月 22 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9,100,000 4.92% 1.26% 首发后 9 月 26 9 月 27 日 10 上海市静安 二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10 月 9 10 月 10 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合计 29,220,000 15.79% 4.06% -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靖江市人民法院及宁国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已 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 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4f2248a-62cd-4f6c-a592-c41522cac818.PDF ─────────┬──────────────────────────────────────────────── 2026-09-08 18:42│*ST宝馨(00251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为19,570,405.24元及相关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处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近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苏 0724 民初 4775 号),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诉公司的纠纷案件((2026)苏 0724 民初 4775 号)。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灌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苏 0724民初 4775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欠款19,570,405 .24元及利息(以19,570,405.24元为基数,从 2025年11月26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61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4611元(原告连云港宝馨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江苏宝馨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同时应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处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e9f8a31e-5a75-4e53-b28a-fd52deec8d3d.PDF ─────────┬──────────────────────────────────────────────── 2026-09-02 19:33│*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1c3ef05e-99df-414b-88ea-39b5b4ab7f1f.PDF ─────────┬──────────────────────────────────────────────── 2026-09-01 19:0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 有的 400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杨静通过竞买号 G2213 以最高应价 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4818200(肆佰捌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 卖成交裁定为准。 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1460 万股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杭州市 拱墅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流拍。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550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 用户姓名陈飞跃通过竞买号 P9195 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099000(壹仟壹佰零玖万玖仟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 为准。 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550 万无限售流通股,于近日被杭州市拱墅 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余芳琴通过竞买号 S2290 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707600 (壹仟壹佰柒拾万零柒仟陆佰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已竞拍成功的三笔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拍卖了四笔,成交了三笔,流拍了一笔,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成交 名称 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型 始时间 止时间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江苏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 8 月 28 8 月 29 江门市蓬 二拍 成交 立青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江区人民 法院 14,600,000 7.89% 2.03% 首发后 8 月 30 8 月 31 杭州市拱 二拍 流拍 限售 日 10 时 日 10 时 墅区人民 股 法院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 8 月 31 9 月 1 一拍 成交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 8 月 31 9 月 1 成交 流通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间 拍卖人 类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型 江苏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 7 月 23 9 月 21 日 10 靖江市人民 变 立青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若有人竞 法院 卖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 价则开启 24 流通股 小时倒计时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 流通股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 8 月 4日 10 月 3日 10 变 限售股 10 时 时,有人竞价 卖 则开启 24 小 时倒计时 9,420,000 5.09% 1.31% 首发后 9 月 6日 9 月 7日 10 靖江市人民 二 限售股 10 时 时 法院 拍 3,340,000 1.80% 0.46% 首发后 9 月 7日 9 月 8日 10 宁国市人民 一 限售股 10 时 时 法院 拍 6,120,000 3.31% 0.85% 首发后 9 月 10 9 月 11 日 10 汕头市金平 二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9 月 14 9 月 15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2,500,000 1.35% 0.35% 首发后 9 月 14 9 月 15 日 10 安徽省淮北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市中级人民 拍 法院 4,500,000 2.43% 0.62% 首发后 9 月 15 9 月 16日 10 北京市海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500,000 0.27% 0.07% 首发后 9 月 17 9 月 18日 10 南京市玄武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500,000 0.27% 0.07% 首发后 9 月 17 9 月 18日 10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拍 股东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间 拍卖人 类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型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9 月 21 9 月 22 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9,100,000 4.92% 1.26% 首发后 9 月 26 9 月 27 日 10 上海市静安 二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合计 56,021,714 30.27% 7.78% -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及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 裁定为准。已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 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513f65fd-f14e-4c6b-8061-4f9881dc00d3.PDF ─────────┬──────────────────────────────────────────────── 2026-08-27 19:17│*ST宝馨(00251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为97,842,870.24元及相关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姑苏区 人民法院受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公司的纠纷案件((2026)苏 0508民初11672号)。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被告一: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马伟 被告四:蔡春雨 被告五:马琳 被告六: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七: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八:江苏捷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九: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本金96,800,000元,截止2026年7月30日的利息1,031,845.99元、罚息5,064.36元、复利5,959.89元( 自2026年7月31日起按照合同约定十算罚息及复利等至实际清偿日止),暂合计97,842,870.24元。 (2)、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律师费50万元: (3)、判令被告二至被告八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一提供抵押的动产(详见附件一《押品清单》)及 不动产[坐落:石阳路17号、石阳路25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37519号、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375 17号:他项权证号:苏(2025)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5008522号、苏(2025)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 5008523号)进行拍卖、变卖或协议折价并就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九提供的抵押动产(详见附件二《押品清单》))进行拍卖、变卖或协议折价并就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 权。 (6)、判令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5年4月25日,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包括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等其他共计九家商业银行共同组成的宝馨集团债委会(债权人)为化解被告一、被告二对前述各家 商业银行所负的存量银行贷款债务,与被告一、被告二共同签订了《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量银 团贷款协议》(编号:宝馨集团存量银团贷款协议001号,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 该协议约定,前述债权人以截止2024年12月20日被告一、被告二对各债权人的融资余额(存量贷款总额)29,375.33万元为基准组 建存量银团贷款,并且共同指定原告为银团代理行、担保代理人及结算代理行。各贷款人以贷款承诺总额为29,375.33万元为限,对 存量贷款进行周转,贷款周转期限为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7年12月19日止,周转方式包括且不限于对借款人与各债权人签署的原 单笔授信合同项下贷款进行展期或借新还旧等。根据该份协议,截止银团成员行基准日(2024年12月20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编号 为(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240号的《授信额度合同》(系《银团贷款协议》附件一《银团成员行基准日(2024年12月20日)贷款承诺 余额表》所列广发银行苏州分行与被告一签署的原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任何修改、展期或借新还旧所签署的新合同、协议,均构成《 银团贷款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受该份《银团贷款协议》所约定的补充增信措施担保。 2025年4月25日,为落实存量银团贷款补充增信措施,原告作为银团代理行代表银团贷款协议项下全体债权人与被告一分别签订 了编号为宝馨集团存量银团贷款协议001号-担保01、担保0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动产)》两份以及编号为宝馨集团存量银团贷款协 议001号-担保03的《最高额动产抵押合同》一份,约定被告一以其名下坐落于苏州市石阳路17号、苏州市石阳路25号的不动产以及动 产机器设备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各家银行债权人对被告一享有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合同范围为《银团贷款协议》及其附件所 列原单笔授信合同及签署存量银团贷款协议及原单笔授信合同因任何修改、借款展期或借新还旧而签署的新合同、补充协议,以各债 权人单独或共同与被告一,被告二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19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前述抵押不动产并已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同日,原告作为银团代理行代表银团贷款协议项下全体债权人与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分别签订编号为宝馨集团存量银团贷款 协议001号-担保01、担保05、担保0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共三份,约定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为被告一、被告二在《银团贷款协 议》项下于前述期间内对各家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主合同范围同前述抵押合同约定的主合同范围。 上述银团贷款协议及相关担保协议签署后,原告于2025年9月23日与被告一在《银团贷款协议》框架下另行签订了单笔《授信额 度合同》(编号:(2025)苏银综授额字第000314号),约定原告为被告一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9,880万元,有效使用期限至2026 年9月16日。该份授信合同系对《银团贷款协议》所列编号为(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240号的原《授信额度合同》的授信额度续做 ,受银团贷款协议项下补充担保措施的担保。 同日,原告与被告三、被告五、被告二、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分别签订了编号为(2025)苏银综授额字第000314号-担保01、 担保02、担保03、担保04、担保05、担保0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六份,约定上述被告为被告一在该《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形成的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后,原告与被告九签订编号为(2025)苏银纺授额字第000314号-担保08的《最高额动产抵押合同》,约定被 告九以其名下机器设备(详见附件二《押品清单》)为被告一在该《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已办理抵押登记 。 2025年9月26日,原告依被告一申请向其发放贷款9,98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3.85%,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9月24日。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同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尽快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案件资料,积极应诉,同时加强与原告及法院的沟通协商,尽量降低对 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7deb1157-71f4-429a-9374-5b6f15ad37fe.PDF ─────────┬──────────────────────────────────────────────── 2026-08-27 19:17│*ST宝馨(00251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79 8.29万元,金额累计达到披露标准。具体如下: 单笔涉案金额 818 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 序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请人/被上诉人 案由 受理机构 公司收到受 涉案金额 进展情 号 人/上诉人 理通知书或 (万元) 况 应诉通知书 的时间 1 安徽桓赫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 建设工 南京市江 2026-07-16 1,011.80 审理中, 建设工程 司、中建八局轨道交通建设 程合同 宁区人民 未裁判 有限公 有限公司、江苏宝馨技术研 纠纷 法院 司、安徽 究院有限公司 朗驰环境 科技有限 公司 小计 - 其余单笔涉案金额818万元以下的诉讼 其余单笔涉案金额 818万元以下的案件统计(共 34 笔) - 合计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同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4ce2a05-30d0-4313-84d1-19a1a27b25e4.PDF ─────────┬──────────────────────────────────────────────── 2026-08-27 19:1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 有的 330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 用户姓名曹迅通过竞买号 K8156 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4317600(肆佰叁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拍卖标 的最终成交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已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 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此笔成交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 拍卖人 拍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型 时间 间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江苏立青 3,300,000 1.78% 0.46% 首发后 8 月 26 日 8 月 27 日 北京市海淀区 一拍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人民法院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 拍卖人 类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间 型 江苏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 7 月 23 日 9 月 21 日 靖江市人民 变 立青 限售股 10 时 10 时,若有 法院 卖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 人竞价则开 流通股 启 24 小时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 倒计时 流通股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 8 月 4日 10 月 3日 变 限售股 10 时 10 时,有人 卖 竞价则开启 24 小时倒计 时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 8 月 28日 8 月 29日 江门市蓬江 二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14,600,000 7.89% 2.03% 首发后 8 月 30 日 8 月 31 日 杭州市拱墅 二 限售 10 时 10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股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 8 月 31 日 9 月 1日 10 一 限售股 10 时 时 拍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 8 月 31 日 9 月 1日 10 流通股 10 时 时 9,420,000 5.09% 1.31% 首发后 9 月 6日 9 月 7日 10 靖江市人民 二 限售股 10 时 时 法院 拍 3,340,000 1.80% 0.46% 首发后 9 月 7日 9 月 8日 10 宁国市人民 一 限售股 10 时 时 法院 拍 6,120,000 3.31% 0.85% 首发后 9 月 10 日 9 月 11 日 汕头市金平 二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9 月 14 日 9 月 15日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股东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 拍卖人 类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间 型 2,500,000 1.35% 0.35% 首发后 9 月 14 日 9 月 15 日 安徽省淮北 一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市中级人民 拍 法院 4,500,000 2.43% 0.62% 首发后 9 月 15 日 9 月 16日 北京市海淀 一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500,000 0.27% 0.07% 首发后 9 月 17 日 9 月 18日 南京市玄武 一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500,000 0.27% 0.07% 首发后 9 月 17 日 9 月 18日 一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拍 2,000,000 1.08% 0.28% 首发后 9 月 21 日 9 月 22 日 安庆市宜秀 一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9,100,000 4.92% 1.26% 首发后 9 月 26 日 9 月 27 日 上海市静安 二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合计 85,621,714 46.26% 11.89% -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已竞拍成功的 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 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1c9f7a4-d6d4-435f-b66a-70e7a87328b6.PDF ─────────┬──────────────────────────────────────────────── 2026-08-27 18:51│*ST宝馨(00251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宝馨(00251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d242a55-9cef-4516-afd3-d9cc3a9e7e23.PDF ─────────┬──────────────────────────────────────────────── 2026-08-27 18:51│*ST宝馨(00251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0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 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0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 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年末的各项资产计提和转回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减值金额 占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转回以“-”号填列) 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一、信用减值损失 543.32 2.54% 其中:应收票据 -32.37 -0.15% 应收账款 558.64 2.61% 其他应收款 17.05 0.08% 二、资产减值损失 2,303.50 10.74%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2,303.50 10.74% 合计 2,846.82 13.28% 说明:1、本公告披露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合计数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上表中,各细项数据以计提和转回相抵后的净额列示。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846.82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净利润约2,846.82万 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期末所有者权益约2,846.82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依据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的相关 内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0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 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45200955-a536-41bf-8c4e-739e588fafcf.PDF ─────────┬──────────────────────────────────────────────── 2026-08-27 18:51│*ST宝馨(00251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8 月27日(星期四)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6年 06月 30日的资产状况和 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6年 06月 30日合并报表中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 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2026年上半 年共提取减值准备 2,846.82 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46ffe2d-6afe-48c7-aded-61784c1af58e.PDF ─────────┬──────────────────────────────────────────────── 2026-08-27 18:49│*ST宝馨(00251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ST宝馨(00251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f9b439e3-0e06-45d3-abbb-cd7ff84bea09.PDF ─────────┬──────────────────────────────────────────────── 2026-08-27 18:49│*ST宝馨(002514):2026年半年度报告 ─────────┴──────────────────────────────────────────────── *ST宝馨(00251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670e075-baba-4b43-bc65-533ac5310b3b.PDF ─────────┬──────────────────────────────────────────────── 2026-08-24 17:1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 *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5296bde-1d50-4bc9-94d2-967cc05bab13.PDF ─────────┬──────────────────────────────────────────────── 2026-08-17 18:1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 *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15da4af5-c774-44d9-885e-72784049cddb.PDF ─────────┬──────────────────────────────────────────────── 2026-08-12 17:5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 有的 400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流拍。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6 年 8 月 11 日 10 时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淘宝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阿里资产上共有一笔拍卖流拍了,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 拍卖人 拍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型 时间 间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江苏立青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 8 月 11 日 8 月 12 日 江门市蓬江区 一拍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人民法院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 被拍卖股份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股份类型 拍卖起 拍卖截止时间 拍卖人 类 东 (股)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始时间 型 名 比例 称 江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限 7 月 23 9 月 21 日 10 靖江市 变 苏 售股 日 10 时 时,若有人竞价 人民法 卖 立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流 则开启 24 小时 院 青 通股 倒计时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流 通股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限 8 月 4日 10 月 3日 10 变 售股 10 时 时,有人竞价则 卖 开启 24 小时倒 计时 9,420,000 5.09% 1.31% 首发后限 8 月 15 8 月 16 日 10 时 一 售股 日 10 时 拍 9,100,000 4.92% 1.26% 首发后限 8 月 15 8 月 16 日 10 时 上海市 一 售股 日 10 时 静安区 拍 人民法 院 6,120,000 3.31% 0.85% 首发后限 8 月 21 8 月 22 日 10 时 汕头市 一 售股 日 10 时 金平区 拍 人民法 院 3,300,000 1.78% 0.46% 首发后限 8 月 26 8 月 27 日 10 时 北京市 一 售股 日 10 时 海淀区 拍 人民法 院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限 8 月 31 9 月 1日 10 时 杭州市 一 售股 日 10 时 拱墅区 拍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流 8 月 31 9 月 1日 10 时 人民法 通股 日 10 时 院 股 被拍卖股份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股份类型 拍卖起 拍卖截止时间 拍卖人 类 东 (股)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始时间 型 名 比例 称 3,340,000 1.80% 0.46% 首发后限 9 月 7日 9 月 8日 10 时 宁国市 一 售股 10 时 人民法 拍 院 合 58,321,714 31.50% 8.09% - - - - - 计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拍卖以及控股股东所持其他股份后续被法院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 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7e7ba4f8-59e0-4f9f-98c1-225b0be29c7d.PDF ─────────┬──────────────────────────────────────────────── 2026-08-01 00:00│*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 有的 350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流拍。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6 年 7 月 30 日 10 时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淘宝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阿里资产上共有一笔拍卖流拍了,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时 拍卖人 拍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型 时间 间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江苏立青 3,500,000 1.89% 0.49% 首发后 7 月 30 日 7 月 31 日 安庆市宜秀区 一拍 限售股 10 时 10 时 人民法院 二、之前股东股份拍卖成交的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止时间 情况 (股) 江苏立青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 7 月 13 日 7 月 14 杭州市拱 成交 限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墅区人民 法院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止时间 情况 (股)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 7 月 13 日 7 月 14 杭州市拱 成交 流通股 10 时 日 10 时 墅区人民 法院 之前成交了两笔拍卖一笔为用户姓名余芳琴通过竞买号 E4057,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的 550 万股股票(首发后限售股),该标 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278500(玖佰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另一笔为用户姓名余芳琴通过竞买号 B9887,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 的 550万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278500(玖佰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立青告 知得知,江苏立青对此两笔成交的拍卖价格提出了异议,由于拍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价不应当包含拍卖日当日的交易数 据,而法院拍卖采用的深交所官网显示的 MA20 股票数据(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包含了当日数据。江苏立青向杭州市拱墅区 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拍卖,核准起拍价后重新走拍卖流程,法院受理了其相关资料并于近日重新发出拍卖通知,定于 2026 年 8月 31 日 10 时至 2026年 9月 1日 10 时(以平台时间为准)重新对此两笔拍卖进行一拍公开拍卖。 故截止本公告日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仍为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 25.71%。由于江苏立青的一致行 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 2,618,800 股股份,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仍为 187,72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 26.07%。 三、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 被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 拍卖 拍卖截止时 拍卖人 类型 东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类型 起始 间 名 (股) 比例 比例 时间 称 江 9,000,000 4.86% 1.25% 首发 7 月 9 月 21 日 靖江市人 变卖 苏 后限 23 日 10 时,若有 民法院 立 售股 10 时 人竞价则开 青 2,300,000 1.24% 0.32% 无限 启 24 小时 售流 倒计时 通股 501,714 0.27% 0.07% 无限 售流 通股 4,240,000 2.29% 0.59% 首发 8 月 4 10 月 3日 靖江市人 变卖 后限 日 10 10 时,有人 民法院 售股 时 竞价则开启 24 小时倒计 时 4,000,000 2.16% 0.56% 首发 8 月 8 月 12 日 江门市蓬 一拍 后限 11 日 10 时 江区人民 售股 10 时 法院 9,420,000 5.09% 1.31% 首发 8 月 8 月 16 日 靖江市人 一拍 后限 15 日 10 时 民法院 售股 10 时 9,100,000 4.92% 1.26% 首发 8 月 8 月 16 日 上海市静 一拍 后限 15 日 10 时 安区人民 售股 10 时 法院 6,120,000 3.31% 0.85% 首发 8 月 8 月 22 日 汕头市金 一拍 后限 21 日 10 时 平区人民 售股 10 时 法院 3,300,000 1.78% 0.46% 首发 8 月 8 月 27 日 北京市海 一拍 后限 26 日 10 时 淀区人民 售股 10 时 法院 股 被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 拍卖 拍卖截止时 拍卖人 类型 东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类型 起始 间 名 (股) 比例 比例 时间 称 5,500,000 2.97% 0.76% 首发 8 月 9 月 1日 10 杭州市拱 一拍 后限 31 日 时 墅区人民 售股 10 时 法院 5,500,000 2.97% 0.76% 无限 8 月 9 月 1日 10 售流 31 日 时 通股 10 时 合 58,981,714 31.86% 8.19% - - - - - 计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 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d829a4b9-8dd4-4690-8789-d0ea5e062042.PDF ─────────┬──────────────────────────────────────────────── 2026-07-30 00:00│*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提示性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7月27日 、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29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24.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 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0202600 6 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07 号),因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立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发布 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 公司因2025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 存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一款第七 项的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业绩亏损,资金链较为紧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约为-2.14亿元、-2.26亿元,202 5年度营业收入约为2.23亿元,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约为-3,875万元,2025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为1,756.94 万元。公司2026年度第 一季度净利润约为-1,255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676万元,一季度期末净资产约为-5,280万元。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 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任何其他来源,包括但不限 于任何形式的(自)媒体、论坛或股吧里的言论、其他非指定媒体媒介上发表、留存、转载、链接的信息均非本公司的法定披露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7b16db22-fdf5-4378-b3e1-1b7d8e2151d0.PDF ─────────┬──────────────────────────────────────────────── 2026-07-28 19:09│*ST宝馨(00251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 月 28 日 上午 9:15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 C4栋 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琳女士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0 人,代表股份 204,181,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5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89,931,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7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3 人,代表股份 14,250,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9 人,代表股份 19,080,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4,82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3 人,代表股份 14,250,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2,006,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45%;反对 1,9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392%;弃权2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04,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975%;反对 1,91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08%;弃权 2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刘楠律师、杨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b8dc3a03-7590-4bc3-a2c6-e3c9e9271c7b.PDF ─────────┬──────────────────────────────────────────────── 2026-07-28 19:04│*ST宝馨(00251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超律师、刘楠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文件和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 要求,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本 次 股 东 会 召 开 15 日 前 即 2026 年 7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刊登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载明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审议事 项、召开方式等有关事宜。2.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28日下午2:30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 总部园C4栋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3.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投票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上午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会议的股东登记册及其他相关资料,本次会议的参加人员包括: 1.出席会议的股东 经本所律师查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89,931,51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6.37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423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250,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9791%。 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43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04,181,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8.3572%。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 经本所律师查验,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82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67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3人,代表股份14,250,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791%。 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计429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9,080,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6 499%。 2、其他出席会议人员 除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四、本次股东会的审议内容 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 致,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 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行使 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006,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45%;反对1,9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2%;弃权2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3%。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904,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975%;反对1,917,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08%;弃权2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7%。 特别说明 本所律师注意到,根据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7),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持有公司185,101,714股股份(占总股本2 5.71%),其部分股份处于司法拍卖程序中。其中: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13日至14日对江苏立青持有的四笔股份进行网 络司法拍卖,两笔合计11,000,000股已竞价成交(买受人余芳琴)。经核查,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1日),杭州 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尚未就上述已网拍成交的11,000,000股股份出具执行裁定书,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江苏立青仍为该等股份的合 法所有权人和登记持有人。本所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对出席股东资 格进行核查,江苏立青依法享有全部185,101,71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80652148-2117-4a0c-ac40-1302e0006baf.PDF ─────────┬──────────────────────────────────────────────── 2026-07-24 20:36│*ST宝馨(00251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发出通知,经与全体董事沟通, 本次会议豁免提前通知并于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财务总监刘彦辰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聘任张巍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 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3310d202-b42e-42cf-8552-f5d7f0715567.PDF ─────────┬──────────────────────────────────────────────── 2026-07-24 20:33│*ST宝馨(002514):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人员变动,为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涂玉菊(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高鹏程(独立董事)、宋华明(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高鹏程(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宋华明(独立董事)、马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宋华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高鹏程(独立董事)、马琳 战略委员会: 马琳(主任委员)、高鹏程(独立董事)、宋华明(独立董事)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22a2c9b3-a421-4c99-a1f9-0ee452b0337c.PDF ─────────┬──────────────────────────────────────────────── 2026-07-24 20:33│*ST宝馨(002514):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宋 华明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截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宋华明同志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宋华明同 志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宋华明同志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7abc686c-e80f-4f9a-b06c-4d32ce74f274.PDF ─────────┬──────────────────────────────────────────────── 2026-07-24 20:33│*ST宝馨(002514):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田青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辞职 后,田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田青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田青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田青先生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卓越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 书的选聘工作。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将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马琳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6729265 传真:0512-66163297 电子邮箱:zqb@boamax.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f9673fdd-a760-4f82-aadd-be40092eb027.PDF ─────────┬──────────────────────────────────────────────── 2026-07-24 20:33│*ST宝馨(002514):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彦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彦辰女士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 彦辰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刘彦辰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其辞任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彦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巍舒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巍舒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ba2fc77f-fe51-429e-8dd2-41eb4eb1c02d.PDF ─────────┬──────────────────────────────────────────────── 2026-07-15 18:47│*ST宝馨(00251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为19,570,405.24元及相关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灌南县 人民法院受理了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的纠纷案件((2026)苏 0724 民初 4775 号)。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清偿欠款19570405.24元; 2、请求判令被告以19570405.24元为基数,支付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2025)苏0724破申17号民事裁定,受理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 025年7月25日作出(2025)苏0724破12号决定,指定北京市盈科(连云港)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法追收债权、管理财产。 管理人在核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时经审计机构核查发现,被告因买卖、资产调拨等事项,截止2025年4月尚欠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19570405.24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尽快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案件资料,积极应诉,同时加强与原告及法院的沟通协商,尽量降低对 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f46214e-37a5-4da0-8d95-26313d99469e.PDF ─────────┬──────────────────────────────────────────────── 2026-07-15 18:40│*ST宝馨(002514):宝馨科技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400 ~ -3,000 -4,482.6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84% ~ -33.08%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800 ~ -4,000 -4,134.6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6.09% ~ -3.26% 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93 ~ -0.0395 -0.0623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历史库存存货消化困难,存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同时公司毛利不足以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导致亏损; 2、公司智能制造板块业务收入占比增大,公司 2026 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提升,同时公司深入实施降本增效,通过优化组织架 构与人员配置等措施,经营利润同比改善。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d1763519-12d2-433f-990d-7c6ef8ee997b.PDF ─────────┬──────────────────────────────────────────────── 2026-07-14 18:1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 有的 550 万首发后限售股及 550 万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股票,于近日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分别成交,本次拍卖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6 年 7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淘宝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阿里资产上共有四笔拍卖,其中成交了两笔,流拍了两笔,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止时间 情况 (股) 江苏立青 14,600,000 7.89% 2.03% 首发后 7 月 13 日 7 月 14 杭州市拱 流拍 限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墅区人民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 7 月 13 日 7 月 14 法院 成交 限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 7 月 13 日 7 月 14 成交 流通股 10 时 日 10 时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 7 月 13 日 7 月 14 靖江市人 流拍 限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民法院 根据网络拍卖竞价结果显示,其中成交的两笔拍卖一笔为用户姓名余芳琴通过竞买号E4057,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的 550 万股股 票(首发后限售股),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278500(玖佰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另一笔为用户姓名余芳琴通过竞买号 B9 887,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的 550 万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278500(玖佰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已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 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若本次成功拍卖的股份均顺利完成过户,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185,101,714 减少至 176,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将由 25.71%减少至 24.46%。由于江苏立青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2, 618,800 股股份,若本次成功拍卖的股份均顺利完成过户后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187,720,514 股 减少至 178,72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26.07%减少至 24.82%。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被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 拍卖截止 拍卖人 类 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型 始时间 时间 型 (股) 比例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 7 月 23 竞价周期 靖江市人 变 限售股 日 10 时 60 天,若 民法院 卖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 有人竞价 流通股 则开启 24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 小时倒计 流通股 时 3,500,000 1.89% 0.49% 首发后 7 月 30 7 月 31 日 安庆市宜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10 时 秀区人民 拍 法院 股东名称 被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 拍卖截止 拍卖人 类 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型 始时间 时间 型 (股) 比例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 8 月 11 8 月 12 日 江门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10 时 拍 9,420,000 5.09% 1.31% 首发后 8 月 15 8 月 16 日 靖江市人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10 时 民法院 拍 9,100,000 4.92% 1.26% 首发后 8 月 15 8 月 16 日 上海市静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10 时 安区人民 拍 法院 合计 37,821,714 20.43% 5.25%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已竞拍成功 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 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16d1004-4d15-408b-bfc2-bbfe54d42f42.PDF ─────────┬──────────────────────────────────────────────── 2026-07-08 18:0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进展的公告 ─────────┴────────────────────────────────────────────────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 2026 年 7月 6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二拍再次流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5),公司近日接到靖江市人民法院的通知,法院与申请人及质押权人经过沟通后,有部分质押权人表示不同 意以二拍流拍价 2.21 元/股接受上述股份财产,其他申请人及质押权人表示还需要时间进行商议,未明确表态。靖江市人民法院决 定先同步上架变卖流程,未来申请人或者质押权人同意以二拍流拍价 2.21 元/股接受上述股份财产再下架相关变卖股份,具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始时间 止时间 情况 (股) 江苏立青 9,000,000 4.86% 1.25% 首发 7 月 23 竞价周 靖江市人 变卖 后限 日 10 时 期 60 民法院 售股 天,若 2,300,000 1.24% 0.32% 无限 有人竞 售流 价则开 通股 启 24 小 501,714 0.27% 0.07% 无限 时倒计 售流 时 通股 合计 11,801,714 6.37% 1.64% - - - 二、后续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或变卖的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71%。同时因江苏立青的一致行动 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 2,618,800 股股份,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为 187,72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合计比例为 26.07%。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后续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或 拍卖或变卖截 拍卖或 类型 东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型 变卖起 止时间 变卖人 名 (股) 比例 始时间 称 江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 7 月 10 竞价周期 60 江门市 变卖 苏 限售股 日 10 时 天,若有人竞价 蓬江区 立 则开启 24 小时 人民法 青 倒计时 院 14,600,000 7.89% 2.03% 首发后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杭州市 一拍 限售股 日 10 时 拱墅区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人民法 限售股 日 10 时 院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流通股 日 10 时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靖江市 二拍 限售股 日 10 时 人民法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 7 月 23 竞价周期 60 院 变卖 限售股 日 10 时 天,若有人竞价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 则开启 24 小时 流通股 倒计时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 流通股 股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或 拍卖或变卖截 拍卖或 类型 东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型 变卖起 止时间 变卖人 名 (股) 比例 始时间 称 3,500,000 1.89% 0.49% 首发后 7 月 30 7 月 31 日 10 时 安庆市 一拍 限售股 日 10 时 宜秀区 人民法 院 9,100,000 4.92% 1.26% 首发后 8 月 15 8 月 16 日 10 时 上海市 一拍 限售股 日 10 时 静安区 人民法 院 合 58,241,714 31.46% 8.09% - - - - - 计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二、其他说明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 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 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1708055d-2814-4ef1-96fe-8fc3dd37c5aa.PDF ─────────┬──────────────────────────────────────────────── 2026-07-03 19:07│*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二拍再次流拍的公告 ─────────┴────────────────────────────────────────────────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二拍的三笔拍卖再次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始时间 止时间 情况 (股) 江苏立青 9,000,000 4.86% 1.25% 首发 7 月 2 7 月 3 靖江市人 二拍 后限 日 10 时 日 10 时 民法院 售股 2,300,000 1.24% 0.32% 无限 7 月 2 7 月 3 售流 日 10 时 日 10 时 通股 501,714 0.27% 0.07% 无限 7 月 2 7 月 3 售流 日 10 时 日 10 时 通股 合计 11,801,714 6.37% 1.64% - - -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本次三笔二次拍卖的股份再次全部流拍。此次二拍流拍的股份经与靖江市人民法院沟通,法院表示 已给债权人发了抵债通知书,询问是否进行抵债。根据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 苏 1282 执 2947 号)显示,若各债权 人同意以二拍流拍价 2.21 元/股接受上述股份财产,需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向法院书面提出,申请执行人和质押权人公司表示需 要开会讨论,靖江市人民法院表示如果申请执行人和质押权人不同意以此价格抵债后续大概率将进行变卖此三笔股份。 三、后续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或变卖的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71%。同时因江苏立青的一致行动 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 2,618,800 股股份,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为 187,72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合计比例为 26.07%。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后续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 被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 拍卖或 拍卖或变卖截 拍卖或变 类型 东 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类型 变卖起 止时间 卖人 名 (股) 比例 始时间 称 江 4,000,000 2.16% 0.56% 首发 7 月 10 竞价周期 60 江门市蓬 变卖 苏 后限 日 10 时 天,若有人竞 江区人民 立 售股 价则开启 24 法院 青 小时倒计时 14,600,000 7.89% 2.03% 首发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杭州市拱 一拍 后限 日 10 时 时 墅区人民 售股 法院 5,500,000 2.97% 0.76% 首发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后限 日 10 时 时 售股 5,500,000 2.97% 0.76% 无限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售流 日 10 时 时 通股 4,240,000 2.29% 0.59% 首发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靖江市人 二拍 后限 日 10 时 时 民法院 售股 股 被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份 拍卖或 拍卖或变卖截 拍卖或变 类型 东 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类型 变卖起 止时间 卖人 名 (股) 比例 始时间 称 3,500,000 1.89% 0.49% 首发 7 月 30 7 月 31 日 10 安庆市宜 一拍 后限 日 10 时 时 秀区人民 售股 法院 9,100,000 4.92% 1.26% 首发 8 月 15 8 月 16 日 10 上海市静 一拍 后限 日 10 时 时 安区人民 售股 法院 合 46,440,000 25.09% 6.45% - - - - - 计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其他说明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 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 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b211021a-0f00-48d3-a902-76e67eb88328.PDF ─────────┬──────────────────────────────────────────────── 2026-07-01 00:00│*ST宝馨(00251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ST宝馨(00251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e2b566d-dd8f-447d-bb06-05dcc50d29e8.PDF ─────────┬──────────────────────────────────────────────── 2026-07-01 00:00│*ST宝馨(00251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ST宝馨(00251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ed54bcfb-7307-4ac5-8a4f-e2b4a90b7e06.PDF ─────────┬──────────────────────────────────────────────── 2026-07-01 00:00│*ST宝馨(00251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宝馨(00251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3ea075f-5b8a-47cb-aa76-66104af97911.pdf ─────────┬──────────────────────────────────────────────── 2026-06-25 18:38│*ST宝馨(002514):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公司因2025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 存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一款第七 项的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4日和2026年6月25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 -13.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且由于多次出 现一般异常波动情形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 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 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因2025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 存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一款第七 项的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6da293e-eb2a-4dcc-aedc-615f32564b2a.PDF ─────────┬──────────────────────────────────────────────── 2026-06-24 20:2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流拍暨二次拍卖的公告 ─────────┴────────────────────────────────────────────────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一拍的这笔拍卖股份 4,240,000 股全部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 拍卖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始时间 止时间 人 情况 (股) 江苏立青 4,240,000 2.29% 0.59% 首发 6 月 22 6 月 23 靖江 一拍 后限 日 10 时 日 10 时 市人 售股 民法 院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本次一拍的股份全部流拍。本次流拍的股份后续将被靖江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司法程序,未来将于 2026 年 7月 13 日上午 10:00 整开始至 7月 14日上午 10:00 整(延时除外)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二次拍卖。 三、后续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或变卖的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71%。同时因江苏立青的一致行动 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 2,618,800 股股份,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为 187,72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合计比例为 26.07%。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后续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或 拍卖或变卖截止 拍卖 类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型 变卖起 时间 或变 型 比例 比例 始时间 卖人 江苏立青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 7 月 2日 7 月 3日 10 时 靖江 二 限售股 10 时 市人 拍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 7 月 2日 7 月 3日 10 时 民法 流通股 10 时 院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 7 月 2日 7 月 3日 10 时 流通股 10 时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限售股 日 10 时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 7 月 10 竞价周期 60 天, 江门 变 限售股 日 10 时 若有人竞价则开 市蓬 卖 启 24 小时倒计时 江区 人民 法院 14,600,000 7.89% 2.03% 首发后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杭州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市拱 拍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墅区 限售股 日 10 时 人民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法院 流通股 日 10 时 合计 45,641,714 24.66% 6.34%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其他说明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 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 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0d5e9da-1b40-48e2-a873-c308883e603f.PDF ─────────┬──────────────────────────────────────────────── 2026-06-22 20:02│*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再次流拍暨变卖的公告 ─────────┴──────────────────────────────────────────────── 2026 年 6月 12 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流拍暨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3),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二拍的这笔拍卖股份 4,000,000 股再次流拍,具体情况 如下: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 拍卖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始时间 止时间 人 情况 (股) 江苏立青 4,000,000 2.16% 0.56% 首发 6 月 18 6 月 19 江门 二拍 后限 日 10 时 日 10 时 市蓬 售股 江区 人民 法院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本次这笔二次拍卖的股份再次流拍。此次二拍流拍的400 万首发后限售股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将 于 2026 年 7月 10 日 10 时起(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变卖,变卖周期为 60 天,但一旦有人竞价则进入 24 小时倒计时。此次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为江门市永平变卖有限公司。 三、后续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或变卖的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71%。同时因江苏立青的一致行动 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 2,618,800 股股份,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为 187,72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合计比例为 26.07%。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后续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或 拍卖或变卖截止 拍卖 类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型 变卖起 时间 或变 型 比例 比例 始时间 卖人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 6 月 22 6 月 23 日 10 时 靖江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市人 拍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 7 月 2日 7 月 3日 10 时 民法 二 限售股 10 时 院 拍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 7 月 2日 7 月 3日 10 时 流通股 10 时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 7 月 2日 7 月 3日 10 时 流通股 10 时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 7 月 10 竞价周期 60 天, 江门 变 限售股 日 10 时 若有人竞价则开 市蓬 卖 启 24 小时倒计时 江区 人民 法院 14,600,000 7.89% 2.03% 首发后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杭州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市拱 拍 5,500,000 2.97% 0.76% 首发后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墅区 限售股 日 10 时 人民 5,500,000 2.97% 0.76% 无限售 7 月 13 7 月 14 日 10 时 法院 流通股 日 10 时 合计 45,641,714 24.66% 6.34%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其他说明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 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 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37c5b07-6e8f-4491-8b7f-604b49b47946.PDF ─────────┬──────────────────────────────────────────────── 2026-06-22 20:02│*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18日和2026年6月22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 -17.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 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 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20beab9-fc37-4772-9178-7a3f0f930487.PDF ─────────┬──────────────────────────────────────────────── 2026-06-22 19:33│*ST宝馨(002514):关于对宝馨科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关于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兴河北路 35 号; 马 琳,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彦辰,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 月 31 日,宝馨科技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10000 万元至-6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4000 万元至-9000 万元,营业收入为31 000万元至33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0700万元至32700万元,未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 。2026 年 4 月 28 日,宝馨科技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 2025 年度净利润为-22000 万元至-21000 万 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3000 万元至-220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22000 万元至 23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21700 万元至 22700 万元,并预计净资产为-3900 万元至-3800 万元。同日,宝馨科技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的提示性公告》,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2026 年 4 月 30 日,宝馨科技披露《20 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净利润为-2.14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26 亿元,营业收入为 2.23 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2.2 亿元,净资产为-3875 万元。宝馨科技股票交易自2026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宝馨科技未能在 2025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业绩预告及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 告,未按规定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宝馨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5.1. 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宝馨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琳、财务总监刘彦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宝馨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琳、财务总监刘彦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宝馨科技、马琳、刘彦辰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 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宝馨科技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 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宝馨科技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EEFC0D1C3FC99379D9ECCE483F.pdf ─────────┬──────────────────────────────────────────────── 2026-06-21 15:37│*ST宝馨(00251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83 6.01万元,金额累计达到披露标准。具体如下: 单笔涉案金额 4,00 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 序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请人/被上诉人 案由 受理机构 公司收到受 涉案金额 进展情 号 人/上诉人 理通知书或 (万元) 况 应诉通知书 的时间 1 连云港宝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 对外追 江苏省灌 2026-06-17 588.16 审理中, 馨光电科 司 收债权 南县人民 未裁判 技有限公 纠纷 法院 司管理人 2 兴业银行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 金融借 苏州工业 2026-06-17 991.34 审理中, 股份有限 司;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 款合同 园区人民 未裁判 公司苏州 公司;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 纠纷 法院 分行 技有限公司;马伟;蔡春雨; 马琳 小计 1,579.5 - 其余单笔涉案金额4,00万元以下的诉讼 其余单笔涉案金额 4,00万元以下的案件统计(共 10笔) - 合计 256.51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e7d928c-3a64-43b7-b31b-85c6ca7527ff.PDF ─────────┬──────────────────────────────────────────────── 2026-06-15 17:08│*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6月12日和2026年6月15日)收盘价格跌 幅累计偏离 -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 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 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7cf12ab-1527-4d3a-b3cc-3857e7198aad.PDF ─────────┬──────────────────────────────────────────────── 2026-06-11 18:53│*ST宝馨(002514):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0日和2026年6月11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13.7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 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 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60ab17f-c982-44bf-8122-b4adf2df1a0b.PDF ─────────┬──────────────────────────────────────────────── 2026-06-11 18:51│*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二次拍卖公告 ─────────┴──────────────────────────────────────────────── 2026 年 5月 21 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 成交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三笔拍卖共计股份 11,801,714 股全部 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 本次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 为控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始时间 止时间 人 股东 (股) 或第 一大 股东 及其 一致 行动 人 江苏立青 是 9,000,000 4.79% 1.25% 首发 6 月 10 6 月 11 靖江 后限 日 10 时 日 10 时 市人 售股 民法 2,300,000 1.23% 0.32% 无限 6 月 10 6 月 11 院 售流 日 10 时 日 10 时 通股 501,714 0.27% 0.07% 无限 6 月 10 6 月 11 售流 日 10 时 日 10 时 通股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本次三笔拍卖股份全部已流拍。 三、后续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公司因 2026 年 5月底有一笔被拍卖的 260 万股限售股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后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187,701, 714 股减少至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26.07%减少至 25.71%。同时因江苏立青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 2,618,800 股股份,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190,320, 514 股减少至 187,720,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合计比例将由 26.43%减少至 26.07%。故江苏立青后续拍卖占其所持股份比例需同 比例下降调整。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后续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始时间 止时间 情况 江苏立青 4,000,000 2.16% 0.56% 首发后 6 月 18 6 月 19 江门市蓬 二拍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江区人民 法院 4,240,000 2.29% 0.59% 首发后 6 月 22 6 月 23 靖江市人 一拍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民法院 9,000,000 4.86% 1.25% 首发后 7 月 2 7 月 3 二拍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2,300,000 1.24% 0.32% 无限售 7 月 2 7 月 3 流通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501,714 0.27% 0.07% 无限售 7 月 2 7 月 3 流通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合计 20,041,714 10.83% 2.79%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其他说明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 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 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7221fc6-7dc0-410d-93b0-e24b85d6c854.PDF ─────────┬──────────────────────────────────────────────── 2026-06-08 16:42│*ST宝馨(00251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公司实控人为被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第三人。 3、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为9,930.943万元及相关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内蒙 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受理了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公司及公司实控人马伟的纠纷案件(案号:(2026)内 0624 民初 2511 号)。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一: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马伟 第三人: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 9930. 943万元及以此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自2026年2月6日起至 实际支付之日止) ; 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诉讼请求1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请求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保全费、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22年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被告一签署《投资协议书》,约定各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建设2GW光伏 异质结电池、2GW光伏异质结组件、2GW薄片化切片生产基地。同年12月15日,原告与被告一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 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协议”) ,协议第四条约定原告足额实缴注册资本之日起3年后,有权要求被告一(或被告一指定且原 告认可的受让人)收购原告所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格为对应实缴出资金额加计年利率6%的利息。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 协议,向第三人实缴注册资本1. 3亿元。但被告一自2023年8月18日至12月25日期间,利用其对第三人绝对的控制未经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在无真实交易情况下,故意隐瞒甚至欺骗原告,分多笔挪用第三人资金25429万元。原告发现后多次发函要求其说明资金流 向,要求组建监事会就被告一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的行为予以救济, 被告一均未正面回复也未返还款项。2025年9月1日,鄂尔 多斯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抽逃出资, 要求其向第三人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出资13 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因被告一抽逃挪用资金,第三人自设立至今未能正常经营,项目厂房及相应的生产设备长期处于 闲置。2025年6月10日被告一和第三人向原告出具《工作联系函》,拟提前实施股权回购,回购价按照13000万元本金加原告自实缴之 日起至实际支付本金之日年化6%的利息。2026年2月5日,内蒙古宝馨公司对光伏异质结组件设备及组件设备配套的机电辅助设施设备 评估及公开挂牌后,以设备款50, 233, 387. 00元冲抵部分股权转让款。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尽快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案件资料,积极应诉,同时加强与原告及法院的沟通协商,尽量降低对 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521c878-4b6c-4e98-bda1-bbeba00873cc.PDF ─────────┬──────────────────────────────────────────────── 2026-06-01 18:3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二次拍卖公告 ─────────┴──────────────────────────────────────────────── 2026 年 5月 21 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 成交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股份 4,000,000 股全部流拍,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 本次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 为控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始时间 止时间 人 股东 (股) 或第 一大 股东 及其 一致 行动 人 江苏立青 是 4,000,000 2.13% 0.56% 首发 5 月 29 5 月 30 江门 后限 日 10 时 日 10 时 市蓬 售股 江区 人民 法院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本次拍卖股份全部已流拍。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持有公司股份 185,101,71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1%,本次拍卖股份4,000,000 股处于首发后限售状态。本次流拍的股份后续被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继续执行司法程序,未来将于 2026 年 6月 18 日上午 10:00 整开始至 6月 19 日上午 10:00整(延时除外)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 进行二次拍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公司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股东名称 是否 本次拍卖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 为控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始时间 止时间 人 股东 (股) 或第 一大 股东 及其 一致 行动 人 江苏立青 是 4,000,000 2.13% 0.56% 首发 6 月 18 6 月 19 江门 后限 日 10 时 日 10 时 市蓬 售股 江区 人民 法院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 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4c74b49-bff4-4ef2-8157-1c865a598d8e.PDF ─────────┬──────────────────────────────────────────────── 2026-05-27 20:03│*ST宝馨(002514):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暨股价异常波动风险提示性公告 ─────────┴──────────────────────────────────────────────── *ST宝馨(002514):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暨股价异常波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4d1dc21-cf27-44f2-8424-b94a53a818f0.PDF ─────────┬──────────────────────────────────────────────── 2026-05-26 20:51│*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立青”)通知,其被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成交的 260 万股公司首发后限售股股票,于近日已完成全部 260 万股过户手续。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187,701,714 股减少至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26.07%减少至 25.71%。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阿里资产上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 260 万股公司首发后限售股股票,合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的 1.39%,占 公司总股本的0.36%。根据网络拍卖竞价结果显示,用户姓名钟革通过竞买号 N1463,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6,825,000(陆佰捌拾贰万伍仟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38)。 二、本次股份过户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截至 2026 年 5月 25日,此次被拍卖的 260 万股限售股已完成过户登 记,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187,701,714股减少至 185,101,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26.07%减少至 25.71%。三 、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被拍卖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始时间 止时间 人 江苏立青 4,000,000 2.13% 0.56% 首发 5 月 29 5 月 30 江门 后限 日 10 时 日 10 时 市蓬 售股 江区 人民 法院 9,000,000 4.79% 1.25% 首发 6 月 10 6 月 11 靖江 后限 日 10 时 日 10 时 市人 售股 民法 2,300,000 1.23% 0.32% 无限 6 月 10 6 月 11 院 售流 日 10 时 日 10 时 通股 501,714 0.27% 0.07% 无限 6 月 10 6 月 11 售流 日 10 时 日 10 时 通股 合计 15,801,714 8.42% 2.19%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fa4ddfb-8664-423f-acc4-57c11f2650dc.PDF ─────────┬──────────────────────────────────────────────── 2026-05-21 19:07│*ST宝馨(002514):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沈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 去公司董事、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沈强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沈强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沈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强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 作,沈强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董事等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强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沈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沈强先生在 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8e9cfde-9b02-4057-8eed-8db63924ea2b.PDF ─────────┬──────────────────────────────────────────────── 2026-05-21 18:44│*ST宝馨(0025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宝馨(0025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3731221-955a-4ff9-928b-28e0928687e7.PDF ─────────┬──────────────────────────────────────────────── 2026-05-21 18:44│*ST宝馨(00251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宝馨(00251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53663d0-7e22-43c5-b45d-0d5d10d3ace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8│*ST宝馨: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21155.PDF ─────────┬──────────────────────────────────────────────── 2026-04-30│宝馨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348.PDF ─────────┬──────────────────────────────────────────────── 2026-04-30│宝馨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412.PDF ─────────┬──────────────────────────────────────────────── 2025-10-28│宝馨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511.PDF ─────────┬──────────────────────────────────────────────── 2025-08-29│宝馨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1350.PDF ─────────┬──────────────────────────────────────────────── 2025-04-30│宝馨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1660.PDF ─────────┬──────────────────────────────────────────────── 2025-04-29│宝馨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804.PDF ─────────┬──────────────────────────────────────────────── 2024-10-31│宝馨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4256.PDF ─────────┬──────────────────────────────────────────────── 2024-08-30│宝馨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208.PDF ─────────┬──────────────────────────────────────────────── 2024-04-30│宝馨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962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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