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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6(旷达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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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16 旷达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08 18:37 │旷达科技(0025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8 18:39 │旷达科技(00251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4-28 18:35 │旷达科技(00251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4-24 18:47 │旷达科技(00251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6-04-24 18:46 │旷达科技(00251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18:46 │旷达科技(00251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4 18:44 │旷达科技(002516):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4月) │ ├─────────┼──────────────────────────────────────────────┤ │2026-04-24 18:44 │旷达科技(002516):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4 18:44 │旷达科技(002516):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4 18:44 │旷达科技(002516):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 2026-05-08 18:37│旷达科技(0025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70,838,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若公司权益分派公告公布后至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 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0,838,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5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0*****478 沈介良 3 08*****660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 08*****76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5 08*****266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参数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 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411,834,831 股,转让价格 5.39 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已 于 2025 年12 月 18 日完成过户。 本次股份转让中,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交易交割后 5 年内,本人/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价 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格,如减持价格低于本次交易转让价格,本人/本公司向株洲启创进行现金补偿, 应补偿金额为(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格-减持价格)×本次交易股份数量,本人/本公司应在减持完成后 30 日内向株洲启创支付补 偿款;如本次交易交割后 5 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资本战略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陈艳 咨询电话:0519-86159358 咨询传真:0519-8654935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64e592f-2388-4729-bcdb-696fda080bdf.PDF ─────────┬──────────────────────────────────────────────── 2026-04-28 18:39│旷达科技(00251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子公司办公楼5楼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娟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为454,689,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136%。其中, 中小股东共2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054,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54%。 2、现场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为430,178,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471%。 3、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2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为24,511,4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65%。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888,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45%;反对11,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3%;弃权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3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57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52%;反对11,7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53%;弃权4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89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830,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19%;反对11,7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48%;弃权1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34%。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48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66%;反对11,7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39%;弃权4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89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82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16%;反对11,7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50%;弃权1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94,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03%;反对11,708,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976%;弃权1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1%。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690,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11%;反对11,6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6%;弃权3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55,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23%;反对11,647,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869%;弃权3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69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15%;反对11,5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3%;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9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5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95%;反对11,587,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797%;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8,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04%;反对11,7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59%;弃权413,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9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43,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29%;反对11,797,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56%;弃权413,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547,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07%;反对11,8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1%;弃权468,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13,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223%;反对11,873,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68%;弃权468,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64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17%;反对11,8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75%;弃权230,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5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13,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559%;反对11,810,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497%;弃权230,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944,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70%;反对11,5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0%;弃权1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1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775%;反对11,590,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901%;弃权1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c7dcc7-acfd-4138-b287-178b61ff0a54.PDF ─────────┬──────────────────────────────────────────────── 2026-04-28 18:35│旷达科技(00251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旷达科技(00251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2c437d-11bc-4137-a917-72b459ed9fb7.PDF ─────────┬──────────────────────────────────────────────── 2026-04-24 18:47│旷达科技(00251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旷达科技(00251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18c868-4f36-4384-a341-34b970f92bf8.PDF ─────────┬──────────────────────────────────────────────── 2026-04-24 18:46│旷达科技(00251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旷达科技(00251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5284331-03fa-440d-bb07-7928a0e04b8e.PDF ─────────┬──────────────────────────────────────────────── 2026-04-24 18:46│旷达科技(00251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 20 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下属公司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现场出 席会议董事 3 名,以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娟女士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表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类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相关制度的子议案及逐项表决详情如下: 2.1 修订《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改为《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原《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废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修订《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改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本制度名称改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修订《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龚旭东先生、吴凯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由 5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出席人数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23145eb-e644-496b-812d-7b16a3ce4a01.PDF ─────────┬──────────────────────────────────────────────── 2026-04-24 18:44│旷达科技(002516):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4月) ─────────┴──────────────────────────────────────────────── 第一条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的 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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