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8 科士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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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科士达(0025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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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54 │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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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54 │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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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53 │科士达(00251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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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26 │科士达(00251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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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3 │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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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9 │科士达(00251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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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科士达(0025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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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科士达(002518):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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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 │科士达(002518):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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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科士达(0025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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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82,225,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262,001,292.3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2,225,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
.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
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0 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1*****915 刘 玲
00*****800
3 00*****480 李春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范涛 张莉芝
咨询电话:0755-86168479
咨询邮箱:zhanglz@kstar.com.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b5911a7-02ca-4a86-80b1-f26bf4b63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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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54│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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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
26 年 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
5:00。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2,962,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7.49
%。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6,979,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9.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82,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90%;参加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代表共计2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83,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90%。
2、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92,938,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58,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
%;反对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2,919,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4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5
%;反对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2,918,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39,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3
%;反对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2,917,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3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4%
;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89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23%;反对 11,04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99%;弃权 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1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203%
;反对 11,04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129%;弃权 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2,917,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37,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1
%;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及高管薪酬,会上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5,932,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6%;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32,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6
%;反对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2,919,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9%;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39,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4
%;反对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 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曾斌律师、刘珂豪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9833ba1-775e-4f55-800b-61e7790af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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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54│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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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8日 16:30,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
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
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6,979,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955%。结合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26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45,982,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78%。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7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2,962,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7.4932%。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92,938,013股,反对12,800股,弃权11,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表决结果为
通过。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392,919,613股,反对12,800股,弃权30,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表决结果为
通过。
3.《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92,918,613股,反对13,400股,弃权30,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表决结果为
通过。
4.《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92,917,713股,反对13,800股,弃权31,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表决结果为
通过。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81,890,041股,反对11,041,872股,弃权30,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23%,表决结
果为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92,917,113股,反对14,700股,弃权30,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表决结果为
通过。
7.《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45,932,723股,反对14,200股,弃权36,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表决结果为通
过。
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92,919,113股,反对12,800股,弃权30,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表决结果为
通过。
本次股东会第7项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
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3f8cc84-4fde-4e21-813f-eaa651f22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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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53│科士达(00251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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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15日、2026年5
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1、公司关注到近期资本市场对数据中心(AIDC)、新能源储能、液冷等概念关注度较高,相关板块市场表现活跃。敬请广大投
资者重点关注以下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1)公司产品范围涵盖UPS电源、新能源储能系统、温控设备等,可能造成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度较高。截至目前,公司电源相关
产品应用于各行各业,但是国内外AIDC建设和订单落地的速度具有不确定性,对于未来AIDC相关业务的增长及增速预期具有不确定性
。
(2)公司储能业务海外占比较大,全球市场需求阶段性表现各异,起伏波动较大,受政策变动、汇率波动、局部冲突等影响尤
为明显,对于未来储能业务的增长及增速预期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温控产品中包含了风冷、水冷、氟泵自然冷、液冷等相关产品及方案。截至目前,公司温控设备主要销售于国内市场
,且以传统制冷形式为主,液冷相关产品当前形成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规模不到1%,未来业务拓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
判断。
(4)当前,数据中心及新能源行业整体预期较为景气,但需重点考虑市场竞争、供需持续性、产品技术迭代等方面的持续变化
,如市场需求出现实际落地需求低于预期需求,或产业链产能过剩等情况,公司将出现盈利性削弱及业务拓展受限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8b1c8eb-fc6b-4464-8e87-a2dd150aa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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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26│科士达(00251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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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士达”)计划自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2,200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的1.76%,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02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的通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宁波科士 集中竞价 2026年3月11日 58.53 444,900 0.0764%
达 交易 2026年3月13日 55.03 22,400 0.0038%
2026年3月18日 47.83 117,600 0.0202%
2026年3月25日 46.70 541,200 0.0930%
2026年3月26日 47.05 11,800 0.0020%
2026年3月31日 46.63 18,300 0.0031%
2026年4月1日 46.17 90,200 0.0155%
2026年4月8日 46.32 450,000 0.0773%
2026年4月9日 47.74 161,700 0.0278%
2026年4月10日 48.01 276,300 0.0475%
2026年4月29日 47.14 374,500 0.0643%
2026年5月7日 48.42 1,873,000 0.3217%
2026年5月11日 49.04 1,313,800 0.2257%
2026年5月12日 49.62 126,500 0.0217%
合计 5,822,200 1.00%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宁波科 持有股份 330,462,060 56.76% 324,639,860 55.76%
士达 其中: 330,462,060 56.76% 324,639,860 55.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宁波科士达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149ae63-abb9-433e-b8a8-4387cfa50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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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3│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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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132d47f-fd0e-420f-a90f-00eb65c9d4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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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9│科士达(00251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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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
26 年 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
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
//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4.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
案》
5.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
办法>的议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 √
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其他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邮件、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5月15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
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97c1da5-11ad-4645-97c9-0a6303391b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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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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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 , 公 司 2025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610,887,824.3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3,560,222.67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
企业可以不再提取,故本年度公司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57,399,199.03元。
基于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82,225,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2,001,292.3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62,001,292.3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为42.8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2,001,292.30 133,911,771.62 262,001,292.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0,887,824.39 394,204,445.93 845,484,855.6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395,956,952.21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657,399,199.03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57,914,356.22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16,859,042.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57,914,356.22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6.6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
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c4fb5cc-8b6a-4bc2-acff-fdafd01c47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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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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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
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
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刘程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范涛先生,财务负责人 轩芳玉女士,独立董事 彭建春先生(如遇特殊情
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jKwhZNXk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
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
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价 值 在 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1a750e4-c23a-48db-a1eb-a036e2206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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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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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投资性房地产及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
测试的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3,230.68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770.5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类别 项目 2025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307.28万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861.63万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1.77万元
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1,784.59万元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1.13万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27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77万元
合计 5,001.18万元
注:负数为转回前期计提金额所致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
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款项的预
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并计提坏账准备。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
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
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
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
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3,230.6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
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784.59万元。
三、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
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
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17,696.45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损失28,616,289.44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072,859.04元。
2、 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于 2025 年度对公司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
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7,704,959.64 元。
(二) 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核 销 应 收 账 款90,372,224.08元,主要系债务单位企业经营异常已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原因款项无法收回,经管理层会议审批后予以核销。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011,804.57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50,011,804.57元。 本次计
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合计90,372,224.08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90,372,224.08元。本次
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安排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bb79e0f-a48f-4049-b4a1-c15313bd6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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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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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0989283-9805-4e9d-9063-d6c0e999ae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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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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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c4933ca-7f24-4d27-96d2-68cf67759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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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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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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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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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作为公
司 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勤万
信在 2025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勤万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系 2013 年 12 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1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 号),
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
号十层 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为 DFK 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 2025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 79名、注册会计师 401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人。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成立于 2014
年,负责人为兰滔,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 19号盈峰中心 818。
2025年度,中勤万信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8,597.23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 41,916.05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 12,21
1.51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35 家,审计收费总额 3,711.00万元,客户所属行业主要为制造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共 22家。
(二)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2
名。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中勤万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信执业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项目合 陈丽敏 2010年 2010年 2017年 2023年 4家
伙人
签字注册会 李志光 2014年 2014年 2017年 2024年 2家
计师
项目质量控 王猛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23年 3家
制负责人
(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光: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析解决
中勤万信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
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勤万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勤万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勤万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勤万信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
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信用减值、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
等。中勤万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勤万信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勤万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勤万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勤万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止 2025 年年末,中勤万
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5,447.17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
业责任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
中勤万信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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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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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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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7│科士达(00251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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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0d071ce-7709-4878-bf18-46e06cec9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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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6│科士达(00251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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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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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6│科士达(00251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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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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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科士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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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6】第 2190 号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5ad914b-aac3-4542-b7c6-a1adf14143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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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科士达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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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科士达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470e740-fce6-43eb-8dc9-7f45f8c0a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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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科士达(00251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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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350,000万元的
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具体内
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提升资金资
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余
额不超过35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中低风险(产品风险评级R2及以下)理财等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现金管理产品,可避免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
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350,0
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5d2ae27-3da2-4d35-8730-2c07d1846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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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科士达(00251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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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c94e656-b9d0-4b57-96b4-b1aeb3ced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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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5│科士达(00251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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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1c52c4d-764e-4458-82a4-8df3f2107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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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科士达(00251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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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科
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2、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3、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
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发放、调整及支付追索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第八条执行。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领取固定董事职务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负责范围、主要职责、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以及其他同规模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
基本报酬的依据。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整体目标为考核基础,与分管部门业绩(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岗位绩效等多个维度的评价结果
挂钩。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经股东会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激励等。
第九条 薪酬的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税前薪酬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
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考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管的绩效考核初步认定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递延支付。
仅领取津贴的董事,其津贴按季度或按其他期限定期发放。
第十条 薪酬的调整: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需要。
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组织结构调整及个人岗位变动等。
薪酬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由董事会审议
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
放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的审查;
(五)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修改,修订本办法,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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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科士达(0025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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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日本九州工业大学电气工学系,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计算机科学系、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松下
电器马达公司家电产业马达事业部、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电机系副教授,现任深圳市海司特电力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天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青岛斑科变频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本人自 2019 年起担任
科士达独立董事,并于 2025 年任期届满离任。
2、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请假次数 投票次数
董事会 6 6 0 0 0 6
股东会 3 2 1 0 0 /
本人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
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2、 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
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年审会计师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以
及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 2024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 2025 年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的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
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积极召集、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参与了 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推出股票期权激
励方案、公司 2024 年度高管薪酬、2025 年度高管预计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开
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1次会议,对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2025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及审慎表决。此外,本人在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①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②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
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
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投资者关注问题。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
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产品技术、主营业务、行业
发展方向、宏观政策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产品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7、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
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
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的知情权。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
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1、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业务产品布局以及行业未来趋势等;
2、报告期内,公司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该所 2024 年度勤勉执业,已圆满
完成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本人对本次审计机构续聘事宜开展审慎核查并,认为该所专业能力、执业独立性均符合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
3、报告期内,经本人认真核查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薪酬体系设置合理公
允,与行业整体薪酬水准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适配,相关薪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并实施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授予价格设定、业绩考核标准、
归属安排及内部审议流程等关键内容进行了全面且审慎的核查;
5、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本人参与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
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对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从业履历、任职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慎核查与把关,以期推选契合
公司长远发展需求的优质治理人才;
6、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等重大事项重点关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上事项。
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本人在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报告期内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审慎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离任后,本人亦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祝愿公司经营稳健、行稳致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afb838e-3204-45cb-b2f9-4207aac8f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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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科士达(0025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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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先后任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
律师(内部职务)等职务;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起担任科士达独立董事一职。
2、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请假次数 投票次数
董事会 1 1 0 0 0 1
股东会 1 1 0 0 0 /
本人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
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2、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积极召集、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参与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开
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公司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聘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6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开
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2025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关注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此外,本人在 2025 年
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①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②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会;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新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任职时间较短,未参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审核工作,现已开展与外审机构对
2025 年度审计沟通工作。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承办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沟通。通过交流问询,认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
排、审计实施进度及重点审计领域,熟悉公司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工作流程。本人持续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机构、证券
部的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动态,为后续独立、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与核查作用奠定基础,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
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逐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投资者关注问题。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为 2日。
任职期间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
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治理、法律合规、重大事项风险把控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
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制度建设、合规管理体系完善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
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7、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
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
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的知情权。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
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1、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所载财务数据、经营运营状况、业务产品布局、行业发展趋势等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内控、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情况,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
3、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现行监管政策及最新法规要求,完成《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治理规章的优化修订工作。本人对各项修
订条款逐项开展审慎审议,重点核查修订流程合规性、条款合法有效性及内容完整性,保障本次制度完善工作契合监管要求,同时匹
配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布局;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核发严格遵循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已审议并对外披露的薪酬方案保持一
致,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等重大事项重点关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上事项。
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
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 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
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相互评价
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的规定;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深入了解与
公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迎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896bf62-183a-4ea3-afed-d5d47f6fc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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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科士达(0025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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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湖南大学,博士。先后任职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 IEEE 高级会员、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国家
教委等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国际 IEEE 和 IET 等期刊论文评审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城市供电专委会委员、《电力系统保护与控
制》杂志编委。本人自 2022 年 12 月起担任科士达独立董事一职。
2、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请假次数 投票次数
董事会 7 7 0 0 0 7
股东会 3 3 0 0 0 /
本人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
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2、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召集、参与提
名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参加了 2次会议,对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进行
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开
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修改《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选举公司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2025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关注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此外,本人在 2025 年
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①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②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会;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公司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投资者关注问题。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
,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产品技术、主营业务等,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产品技术、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7、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
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
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的知情权。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
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1、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营情况、产品情况、行业发展方向等;
2、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
3、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落地了2025年度股权激励相关计划。本人针对本次激励方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界定、授予价格拟定、
业绩考核要求、权益归属安排以及内部审批流程等核心事项展开了全面审慎的核查工作。
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法规指引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本人对相关修订内容逐一进行了审慎审议,对修订程
序的合规性、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与完备性予以重点关注与核查,确保相关制度修订符合监管规定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5、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薪酬体系设置合理公允,与行业整体薪酬水
准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适配,相关薪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6、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等重大事项重点关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上事项。
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 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
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相互评价
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
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
积极了解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建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e9b9e2e-a6b2-4a51-b2de-77305300a1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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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科士达(0025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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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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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科士达(0025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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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d34622f-ccbf-4061-bff4-1e5ae41971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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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科士达(00251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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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54b4902-5747-4c1c-8dd5-a6112528c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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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科士达(0025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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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b5cb5ea-d6aa-4c2f-99f5-314540191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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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0│科士达(00251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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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彭建春先生、张锦慧女士、刘迎双
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和签署的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a3a7408-a243-4879-ac2f-df1cdca13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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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0│科士达(0025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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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号十层 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系 2013年 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
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 12
月 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 12月 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
企业营业执照》。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 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勤万信拥有合伙人 79名、注
册会计师 40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 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
审计,中勤万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勤万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二)审计委员会与外审会计师通过现场、电话的方式对年报工作计划进行相关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中勤万信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
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
完成了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01de4bf-7d25-42fd-b62b-553875dc2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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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1│科士达(0025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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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6256eaa-ded3-409b-b93e-35127d1b9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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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37│科士达(00251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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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8243d20-e6f2-4577-b46a-31df0c274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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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50│科士达(0025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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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5月15日召开
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及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分别不超过80,000万元、30,000万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科
士达新能源与宁波银行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20,000万元。
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最高债权本金:20,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
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为12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1%。本次担保
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有效担保余额为5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1%,全部系上市公司为子公司的
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担保金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83dcec6d-0115-45de-b36e-90e153c5b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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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7:55│科士达(00251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基金备案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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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时石私募基金管理(嘉兴)有限公司、宁波汇鑫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
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嘉兴沐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公司作为有
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对该合伙企业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于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进展情况
根据基金相关规划,在运作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引入新的合伙人加入,以夯实资金实力与项目资源获取能力。截止目前,基金
总规模从原 20,010 万元增加至 25,010 万元,新增的有限合伙人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在基金中的 5,000 万元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并已缴付完毕,持股占比会根据基金总规模的变化而发生变更。未来,公司如有增
加或缩减投资计划或其他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事项发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案情况
近日,嘉兴沐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对基金的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完成了第一期资金的缴款工作。
具体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BRG18
基金名称:嘉兴沐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时石私募基金管理(嘉兴)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 年 2月 13 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嘉兴沐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7430b4be-4692-4639-85a6-d093bd606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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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科士达(00251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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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17beb5ea-d35b-41b5-a891-7e04072751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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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50│科士达(002518):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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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38af9c8f-84f1-4ec5-8b0e-f16dbd7c90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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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科士达(002518):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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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阳光”)的中长远发展,建立与核心管理团队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保持管理层和技术队伍的稳定,江西金阳光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诚科达”)作为新股东。
本次增资前,江西金阳光是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众诚科达拟对江西金阳光增资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放弃本次
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金阳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700万元增加至18,200万元,由公司持股97.25%,众诚科达
持股2.75%。江西金阳光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关联关系
众诚科达是为实施本次增资扩股计划而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众诚科达之普通合伙人李春英先生系公司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
事李春英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3EBNN74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高新园区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科技工业园研发厂房601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5-12-31
7、普通合伙人:李春英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 持有份额 合伙人类型
1 李春英 300 60% 普通合伙人
2 雷志刚 100 20% 有限合伙人
3 刘业东 50 10%
4 朱纪凌 50 10%
合计 500 100%
公司董事李春英先生为众诚科达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众诚科达60%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众诚科达其他有限合伙人系江西金阳光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所有合伙人均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金出资。
众诚科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598874502Y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7,7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2-07-06
7、法定代表人:李春英
8、经营范围:电池、控制器、UPS和逆变电源产品、动力配电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生产、研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未审计)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7,239.23 25,937.34
负债总额 19,670.79 22,987.75
净资产 17,568.44 2,949.59
项目 2025年度(未审计)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62,620.45 57,241.43
净利润 600.49 775.42
10、本次增资前后股权变动: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万)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 股权比例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 17700 100% 17700 97.25%
有限公司
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 - - 500 2.7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7700 100% 18200 100%
江西金阳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江西金阳光最近一期的净资产数据为基础,结合其当前发展情况,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确定,基
本遵循了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
2、投资方案及金额:
众诚科达以人民币500万元增资江西金阳光,500万元均计入江西金阳光注册资本,持有2.75%股权。科士达放弃本次增资扩股优
先认购权。
众诚科达不额外向江西金阳光委派董事和监事,即原董事、监事团队不因本次增资而发生变化。
3、回购机制:
本次增资款到账之日起5年后,江西金阳光可回购众诚科达所持股权,回购价格按照年化收益率4%(单利)计算资金成本。
若在约定的5年期限内,江西金阳光整体出售的,则江西金阳光所有股权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享受其股权转让受益并承担各自义
务;其中归属于众诚科达的收益,由其根据《合伙协议》或其他章程文件向各合伙人自行分配。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江西金阳光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是为了中长远的绑定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持续发
展。本次实施增资方案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及江西金阳光的长远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
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众诚科达累计发生的交易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子公司本次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事项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与运营团队深度绑定,促进员工与企业
共同成长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增资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14233fa3-fcca-4558-b1f8-812c4ed24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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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科士达(00251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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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504a4647-bebe-4c0d-90d9-176685b3a5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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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23│科士达(00251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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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0,000万元—66,000万元 盈利:39,420.44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2.21%—67.4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5,000万元—62,000万元 盈利:34,447.55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9.66%—79.9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03 元/股—1.13 元/股 盈利:0.6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
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布局“数据中心+新能源”业务,2025 年度双板块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数据中心业务为公司基本盘,近年数据中心行业掀起
新一轮基建热潮,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增速提振。新能源业务是公司业绩弹性较大的板块,随着欧洲储能市场需求回暖,新兴市场需求
旺盛,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重回增长通道。双板块业务订单及出货量持续增加,以致公司整体业绩同比增速较快。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7617abe5-265e-4dfa-ad1b-0ba237cd5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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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科士达(002518):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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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1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司董事李春英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4,0
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春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李春英先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李春英 集中竞价 2026.1.9 51.82 424,000 0.07%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李春英 合计持有股份 1,696,380 0.29% 1,272,380 0.22%
其中:无限售条件 424,095 0.07% 95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2,285 0.22% 1,272,285 0.22%
二、其他说明
1、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春英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
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9facf46c-43a3-4625-9816-f0fba39f4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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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50│科士达(00251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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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3bc03be7-716e-43d2-bb91-7434343be0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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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48│科士达(00251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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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
25 年 12 月 8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 9:15—
15:00。
5、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3,490,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1.02
%。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3,241,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0.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24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35%;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代表共计2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24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35%。
2、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2,683,801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442,167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1.02 选举刘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2,680,806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439,172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1.03 选举陈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2,681,796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440,162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彭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2,595,50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353,874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2.02 选举张锦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2,680,801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439,167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2.03 选举刘迎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2,720,00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478,373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3,005,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4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763,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
对4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4,048,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反对 9,43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0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3%;反
对9,43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259,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反对 10,22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17,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反
对10,2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5.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257,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反对 10,22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16,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反
对10,2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5.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260,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反对 10,225,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18,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反
对10,22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
5.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254,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反对 10,23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1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
对10,23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
5.05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257,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反对 10,22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16,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反
对10,22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
5.06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3,003,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4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761,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反
对4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 2025 年 11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孙民方律师、李思慧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a8adb174-f926-46b2-9c57-72dde8d7e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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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47│科士达(0025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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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67738c6e-bbd4-4c14-8be8-d3aab6e91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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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46│科士达(00251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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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
相关事项,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推选,会议由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
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等规定,选举如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独立董事张锦慧、独立董事刘迎双、董事李春英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张锦慧为主任委员;
(2)独立董事彭建春、独立董事刘迎双、董事刘程宇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彭建春为主任委员;
(3)董事刘程宇、董事陈佳、独立董事彭建春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刘程宇为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刘迎双、独立董事彭建春、董事李春英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刘迎双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刘程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范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陈佳先生、刘柏杉先生、范涛先生、胡巍先生、沈文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轩芳玉女士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聘任轩芳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张莉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e2aa7cef-34e7-439d-aecb-8353db8b7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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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45│科士达(00251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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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ab60dbe2-1e77-4644-974c-2a31971401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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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3 15:32│科士达(002518):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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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276705b6-6386-4661-b82e-cf74b491d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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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48│科士达(00251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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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68c88d9e-c6d0-4a4c-b811-7069914f29c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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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科士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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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9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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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科士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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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9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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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科士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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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4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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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科士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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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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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科士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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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7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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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科士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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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70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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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科士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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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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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科士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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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7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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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科士达: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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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5-14/1220040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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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科士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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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952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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