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9 银河电子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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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银河电子(002519):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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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fb616bc2-c9ef-46c6-b136-62339916fe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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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银河电子(002519):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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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4 年 4月 12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126,430,89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 1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11
2,643,089.8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若公司股本分配基
数发生变化,公司将采用分配金额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有总股本 1,126,430,898 股,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126,430,8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
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4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8*****101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 00*****078 张红
3 01*****896 张恕华
4 02*****490 杨晓玲
5 00*****310 薛利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月 15日至登记日:2024 年 4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
咨询联系人:徐鸽、冯熠
咨询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电话:0512-5844926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5d8174cc-243d-4052-ad73-0c62bf2b6a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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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银河电子(00251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河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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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河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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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银河电子(00251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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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c3a4744b-a1ae-4ca9-b1b0-be5465eaf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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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票据付款请求权诉讼事项款项全额收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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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近日已累计全额收回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国安”)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相关款项。其中,2023年度收回中信国安所欠款项2,943.46万元(含利息),2024年度
收回中信国安所欠款项 6,285.92万元(含利息),累计收回中信国安所欠款项合计 9,229.37万元(含利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 9月,银河电子对于 2020 年 9月收到的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2020年 12 月 15日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国安广视
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货款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8,415万元到期无法兑付事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票人中信国安立即兑付该票据。
2021年 12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京 03民初 1921号,一审判决如下:判决被告中信国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银河电子支付 8,415万元及利息。被
告中信国安在上诉期内就一审判决书中关于支付利息及诉讼费部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3年 11月,诉讼和解,中信国安撤回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一审判决生效。
有关本次诉讼案件的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9 月 23日、2023年 11月 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提起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款项收回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全额计提该项坏账准备,2024 年度累计收回所欠款项 6,285.92万元(含利息),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4年度利润约 6,200万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e670cd1e-019e-43cd-b8a8-ea3f79ae26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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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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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56143f67-2c40-42c6-ad6b-e03bb8fa97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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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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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fc3fd8a6-7406-48c4-a24a-2f88302826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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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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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
并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
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及转回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转回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
损失及转回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转回的相
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
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
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
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监事顾革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2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3/6e6f9239-e98c-4136-8b22-a7c250709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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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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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18日召开,本次会
议已于 2024年 3月 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郭静娟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
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
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拥军、郭静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b19c38f5-5d04-46a0-ad67-bf4ea9faf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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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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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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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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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
送达,并于 2024年 3月 21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 2024 年经营计划,其措施切实可行。《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详见《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张拥军、郭静娟
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三、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为 1,128,424,553.22 元 , 营 业 成 本 为700,960,492.43 元,税金附加、期间费用、信用
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263,357,303.95元,营业利润为 194,033,704.05 元,净利润为 184,724,341.37元,每股收益为 0.17 元
。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
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03.3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
六、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6,903,424.65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2,890,510.9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8,148,783.77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120,740,335.37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长远发展考虑,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126,430,89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
利 1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112,643,089.8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公司实施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采用分配金额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及转回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及转回的有关制度,2023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
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共计-769.06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及转回的公
告》。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4年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日
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有关的合同、协议以及使用授信额度所需签署的各
项法律文件。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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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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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d70f9563-30f5-470a-ae67-58c98a824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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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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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3/7aa70271-849a-4d51-92be-7d3edb5da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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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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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聘期 1 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名、注册会计师 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693名。
立信 2023年业务收入截止本公告日尚未经审计。立信 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8.17 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0.8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亿元,购买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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