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9 银河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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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43 │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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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43 │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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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42 │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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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38 │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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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7 │银河电子(002519):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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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06 │银河电子(002519):关于控股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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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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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16 │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对银河电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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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32 │银河电子(0025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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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9 │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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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43│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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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b008d894-6b9b-4584-b7d7-7422dfe05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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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43│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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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c461ddcc-dac4-4968-a1e2-b4bdac5d2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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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42│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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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6ffd7797-9617-4b41-ab9e-a38cdd031e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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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38│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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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0 万元–600 万元 亏损:2,881.6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70 万元–330 万元 亏损:3,606.0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43 元/股–0.0053 元/股 亏损:0.0256 元/股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聚焦主营业务,统筹优化生产排产与供应链协同,全力保障订单按期高质量交付,新能源业务及智能
机电业务收入均实现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是新能源业务盈利增长及智能机电业务减亏
所致。
四、风险提示
1、2024 年,子公司同智机电受到特定领域合同审价审核调查的影响,导致2024 年发生重大审价退款以及部分金融资产受限,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部门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无结论。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03e00762-adf6-4045-a7f2-3331b4677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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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7│银河电子(002519):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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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冯熠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冯熠先生由于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冯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冯熠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
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冯熠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7d1f7ae-69bc-462a-913c-acc4edf97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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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06│银河电子(002519):关于控股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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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
河电子”)于 2026年 2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099,6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河
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对公司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没有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股东类型 减持预披露公告前持有股份 截至本次终止计划时持有股份
银河电子集团 控股股东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投资有限公司 239,420,401 21.25 239,420,401 21.25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以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股份本
次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d683381-d8df-4da4-8c71-35715a5386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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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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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张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4号)(以下简称《警示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具体内容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张红:
2026 年 3月 31 日,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或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犯单位行贿罪。上述事项反映出公
司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同时,公司相关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也未指出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
不准确。
银河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第十九条规定,张红系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
任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
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银河电子和张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认真吸取教训
,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措施 10 个工作日内
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对相关问题深刻总结,认真汲取教训,及时报送书
面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
露水平,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6becd39-4ec7-497a-8e77-ce79a3485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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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16│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对银河电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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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
张红,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张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
26〕54 号)及本所查明的事实,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6 年
3 月 31 日,银河电子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及有关文件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组织机构合法运作;应当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定对控
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督促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有
效、合法合规运作;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通过贿赂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银河电子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对子公司形成有效管理控制,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第 5.1条
第一款、第 5.17 条、第 8.2 条的规定。
张红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系上述单位行贿行为的实施主体,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1.4
条的规定,对银河电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2 —
一、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银河电子、张红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
核申请应当统一由银河电子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
:0755-8866 8399)。
对于银河电子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72E82EE83FE2D7390240E2E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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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3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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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
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银河电 为公司控股股东 50,000,000 20.88% 4.44% 2021 年 3 2026年5月 中国工商银
子集团 月 15 日 26 日 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
分行
合计 - 50,000,000 20.88% 4.44% - -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押
东及其一 比例
致行动人
银河 为公司控 40,000,000 16.71% 3.55% 否 否 2026年5月 2031 年 12 中国工 自身流
电子 股股东 26 日 月 31 日 商银行 动资金
集团 股份有 贷款
限公司
张家港
分行
合计 - 40,000,000 16.71% 3.55%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银河电子集团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押及再质押 押及再质押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前质押股份 后质押股份 比例 股本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数量 数量 比例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股) (股)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银河 239,420,401 21.25% 99,000,000 89,000,000 37.17% 7.90% 0 0 0 0
电子
集团
合计 239,420,401 21.25% 99,000,000 89,000,000 37.17% 7.90% 0 0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完成后,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7.17%。未来上述质押期限届满,预计
还款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银行授信以及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地位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d14c1c85-3c38-4a1e-8af2-088c565bb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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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9│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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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08 名,代表股份 260,117,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922%。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247,547,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762%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00 人,代表股份 12,570,7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0%。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董、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1604 名,代表股份17,688,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3%。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8,553,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6%;反对 1,056,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1%;弃权 50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0,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07%;反对 5,624,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22%;弃权 512,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1%。三、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53,985,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24%;反对5,623,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9%;弃权 509,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7%。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513,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1%;反对1,08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2%;弃权524,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084,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280%;反对1,080,05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58%;弃权52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62%。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506,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7%;反对1,063,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54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077,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924%;反对1,063,78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38%;弃权547,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38%。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318,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36%;反对2,26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3%;弃权538,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88,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715%;反对2,261,2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35%;弃权53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50%。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483,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7%;反对1,09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1%;弃权53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2%。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5,852,5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反对1,193,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3%;弃权 5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6%,董事长吴建明、董事吴刚作为
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54,5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10%;反对 1,097,9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70%;弃权 53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0%。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35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1%;反对1,186,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2%;弃权5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7%。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572,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58%;反对1,06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9%;弃权 47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143,3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627%;反对 1,066,15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72%;弃权 47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01%。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黄浩、肖朋朋两位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6a2c14d-e574-4314-9843-d874741faa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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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9│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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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6a07e2c-2c3d-4065-bb89-27b27bd6b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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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3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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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 2025年 7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
电”)收到某法院送达的某检察院提起的《起诉书》,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涉嫌单位行贿提起刑事诉讼。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法院
已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进行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单位同智机电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 300 万元
;被告人张红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不再提出上诉,
上述判决已经生效。
前期,因相关部门办案工作需要,同智机电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项下,合计 22,000 万元银行结构性
存款,于 2024 年 11 月被冻结;期间续冻 1次,原续冻对应的冻结期限届满日为 2026 年 4月 30 日。
二、进展情况
近期,因续冻期满,同智机电咨询光大银行有关资金解冻手续,得知同智机电名下 22,000 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再次被续冻,冻
结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22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被冻结资金正式解冻的前置审批条件尚未明确。公司将通过法律及其
他合法途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除资金冻结,恢复被冻结资金正常使用,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续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 2024 年度将 22,000 万元冻结金额确认预计负债并冲减对应营业收入金额
,本次续冻对本期及后期无亏损影响。但由于本次续冻金额较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4%,本次资金被冻结事项对同
智机电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判断本次续冻事项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应对措施
1、公司前期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通过法律及其他合法途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核实具体情况,依法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争取尽快解除资金冻结,恢复被冻结资金正常使用。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梳理排查潜在风险,完善内控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资金解冻相关事宜,努力争取尽快解除资金冻结,但该笔资金的具体解冻时间、能否成
功解除冻结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受限资金是否存在被强制划转、处置等风险,公司暂无法进行合理判断
及准确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495a58a-4db0-4fb3-b304-123b0e1f4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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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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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4 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董事长吴建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687,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公司董事吴刚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
(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1,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敏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7,0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1%)。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吴建明、董事吴刚、财务总监徐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当前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
吴建明 集中竞价 2026.2.4-4.28 9.4134 687,300 0.06
吴刚 8.1856 141,100 0.01
徐敏 9.9193 145,000 0.01
董事长吴建明先生和财务总监徐敏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发前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得,董
事吴刚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得。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吴建明 合计持有股份 2,749,250 0.2441 2,061,950 0.18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7,312 0.0610 1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61,938 0.1831 2,061,938 0.1831
吴刚 合计持有股份 564,500 0.0501 423,400 0.03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125 0.0125 2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3,375 0.0376 423,375 0.0376
徐敏 合计持有股份 668,370 0.0593 523,370 0.04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7,092 0.0148 22,092 0.00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1,278 0.0445 501,278 0.044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及减持数量
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董事长吴建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董事吴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财务总监徐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c9fd33-cdbf-4fed-8307-e2b3e8460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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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6│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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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f09a9b3-a3a8-45b0-a73e-2ce4c1f58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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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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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说明如下: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675,203.86 元,其中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21,222,486.83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83,086,706.59 元,母公司报表
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99,142,891.95 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均为负数):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12,643,089.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3,675,203.86 -684,917,196.70 186,903,424.6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83,086,706.5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99,142,891.9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2,643,089.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93,896,325.30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2,643,089.8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符
合《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阅读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一致认为: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
讨论,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83,086,706.59 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99,14
2,891.95 元。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5b70b14-14f9-4a58-8e82-1735a03eb1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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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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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及转回的有关制度,2025 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
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损失共计-7,024.72 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89.49 万元,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3024.04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98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4098.15 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及转回。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
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货款、租赁费及劳务费等信用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押金、保证金、代垫款、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4: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1: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 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 2025 年度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89.49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24.04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9
8 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这需要
管理层分析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来判断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 2025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4098.15 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共计-7,024.72 万元(损失以“-”号填列),预计将减少
2025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4.72 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损失的有关制度,符合谨
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
性。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8e2df64-24ba-43ae-a955-0e02b08d7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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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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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银河电子”)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
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内容:“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2025年6月,银河电子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被管理部门裁定自2025年6月16日起36个月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同时因涉嫌单位
行贿被有关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2026年3月30日,同智机电被判定单位行贿罪并判处罚金。银河电子已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
整改,包括调整优化该业务板块内部管理团队和业务经营模式,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相关控制制度。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立信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带强调事
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立信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
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应有效的措施,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在2024年度针对组织架构与职责优化、制度体系完善等关键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整与革新,详见《
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与加强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的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法律合规监
督机制,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与合规专题培训,督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了解法律法规责任及内部控
制责任,增强自主规范意识,主动规范自身行为,培育公司合规文化与员工合规意识;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持续改进与优化内部
控制体系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精细化与规范化升级,提升风险防范与合规经营意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实施,全公司思想高度统一,管理团队尽职尽责,生产、研发、销售等各项业务均有序开展,呈现出积极稳
健的发展态势。2026 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其执行力度,全心全意投入到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明确并落实管理层的责任,加大检查与考核的力度,努力消除负面影响。
同时,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既精心经营好现有业务,又精心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85e1ffe-7f65-452e-a9ac-8943eb127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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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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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6 年 4月 15 日正式披露。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周三)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
ine.cn)举办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吴建明先生、独立董事郭静娟女士、财务负责人徐敏女士、董事会秘书徐鸽先
生。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2OOxHoyxG 参加;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业绩说明会召
开前访问小程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18d9410-322e-495d-b0b2-746dde138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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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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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
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 50.00 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7 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报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议案于 20
25 年 5月 15 日在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
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一)2025 年 4
月 19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在 2024 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计划有效开展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与拟
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
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6 年 1月 16 日,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负责人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第一
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充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7 日,通过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负责人员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行第二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关键事项以及审计初步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a55a06d-b3f9-41c9-84e5-6ca2ffdff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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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银河电子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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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和完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
东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
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
公司长远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至 2028 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通过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
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
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
、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bfb6c8e-2585-4ed7-b64b-4595a5153e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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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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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银河电子”)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H10070 号)。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2024 年,银河电子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接受有关部门对往年销售合同审价审核
调查,导致 2024 年发生重大审价退款以及部分金融资产受限,由于无法对银河电子与上述审价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以及调查对银河
电子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银河电子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2025 年 6月,同
智机电被管理部门裁定自 2025 年 6月 16 日起 36 个月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同时因涉嫌单位行贿被有关检察院提起刑事诉
讼。2026 年 3月 30 日,同智机电被判定单位行贿罪并判处罚金。截至本审计报告日,银河电子受限金融资产仍处于冻结状态,相
关部门仍未就前述审价退款等事项作出明确结论,因此,我们仍无法就上述事项对银河电子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
二、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
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
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
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银河电子子公司同智机电 2024 年接受有关部门对往年销售合同审价审核调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有关部门上交合同
审价退款 36,700 万元,同时其名下 22,000 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被冻结。银河电子管理层就此冲减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51,849.16
万元,将相关税款 6,803.08 万元记入其他流动资产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外,银河电子就尚未完成审价程序的 11,239.09 万元
预计审价退款调减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9,890.37 万元。
2025 年 6月,同智机电被管理部门裁定自 2025 年 6月 16 日起 36 个月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同时因涉嫌单位行贿被
有关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2026年 3月 30 日,同智机电被判定单位行贿罪并判处罚金 300 万元。
截至本审计报告日,银河电子上述结构性存款仍处于冻结状态,相关部门仍未就 2024 年审价退款等事项作出明确结论,因此,
我们仍无法就上述事项对银河电子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银河电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如下: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仅涉及营业收入、预计负债和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不构成银河电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影响银河
电子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银河电子股票被退市或被作出退市风险警示,因此,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对于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以上事项,公司将会积极采取如下措施:
1、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会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相
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同智机电已进行了合规整改,整体核心经营团队稳定,公司按制度要求加强了内部管理,调整优
化了该业务板块内部管理团队和业务经营模式,尽量减少同智机电被禁止装备采购资格期间的损失和影响。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围绕
军用技术保障装备,智能化、无人化、信息化技术的提升,以积极的态度做好现有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精心规划好未来的发展方向,以
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7485a3b-cf89-460d-9522-380261f56e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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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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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
说明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计委
员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
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4c101db-f018-445a-94ac-0c79c72d0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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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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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具体划分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
(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原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12 月 31 日
四、薪酬标准
(一)公司根据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半年度或年度考核结
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计
划,公司董事可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2、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含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
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2、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核定,固定发放。
3、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营收、利润等)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
4、中长期激励: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可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五、审批与调整流程
1.考核主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计发的核心依据。
2.调整机制: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原因;若市场环境、行业薪酬水平发生重大变化,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薪酬调整建议,按程序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完
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与支付的重要依据。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c0d1a58-9d1e-4bd2-840a-f5d4a10ab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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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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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60eebb0-cf53-43c2-87d3-eaa1156aa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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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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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19bd77c-8c64-463b-bf5c-d0f04b4da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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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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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ab37654-35c8-4342-b76a-05272d862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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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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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e485dfc-1beb-40ce-a9a9-34698c4d2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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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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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8c10128-bfe1-45d0-99b0-285a4d4b5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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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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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07963d5-3aad-409a-9864-5beb718fc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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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银河电子(002519):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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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
达,并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 2026 年工作目标,其措施切实可行。《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郭静娟、陈友春
及原独立董事张拥军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547,782,456.55 元,营业成本为 425,308,442.99元,税金及附加 9,374,113.01 元、期间费用 138
,719,690.47 元、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70,247,154.95 元(损失以“-”号填列),营业利润为-79,277,356.61 元,净利
润为-84,351,056.92 元,每股收益为-0.07 元。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
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45.21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六、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675,203.86元,其中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21,222,486.83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83,086,706.59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为-799,142,891.95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5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
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共计-7,024.72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的公告》。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
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信用担保等。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日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有关的合同、协议以及使用授信额度所需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件。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d0acd22-cc06-47df-90d8-332f943bf4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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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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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34fa53e-eda7-48bd-8501-29587f2a8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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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银河电子(002519):银河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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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银河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71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ba0d776-2445-4935-b80d-945c4a00cb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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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银河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
│6]第ZH1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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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银河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72号)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0bc368f-b328-4e0e-aac0-e5b49bbffd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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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对银河电子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
│6]第ZH10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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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对银河电子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74号)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8a3e445-541e-4021-aec5-0d576fbe0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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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银河电子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7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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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银河电子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73号)。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feae942-fd07-4151-9e62-88b7e7d10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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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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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高流动性、高信用等级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
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
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风险投资业务的情形。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 严格履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流程和控制流程;
(3)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 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 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
活动。
(7)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拟以不超过12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
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081d151-e0eb-44b2-9b25-802cc64b9f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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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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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1db8855-7d34-4f39-ab6c-1411498d7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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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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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eb57eaa-5056-440a-943f-aa8b206e4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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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银河电子(00251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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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
对此表示认可。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
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郭静娟、陈友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e4fc61d-68fa-418b-a5ab-bb7527956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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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拥军(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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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公司章程》 、 《独立董事制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拥军,1962年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工作原北空运输团、原陆航8团。曾任原陆航装备局副局长、陆航学院副院长
(正师),2017年12月已退休,2025年1月1日至5月15日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
性的自查情况表。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
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身出席前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包括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和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充分运用行业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发表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
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2024年度
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提前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发挥了重要监督职能
。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
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关联交易、审计费用等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对于公司董事
会于年度内审议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对外投资、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
,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本人作为行业专业人员,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
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其他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合计为7天。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情况汇报。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
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拥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b6f36db-2914-416b-871a-8f8366422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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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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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静娟,1965年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正大富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沙洲职业工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
性的自查情况表。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
对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出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亲身出席前述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包括4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和2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本人充分运用财务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发表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年度报
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提前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发挥了重要监督职能。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
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关联交易、审计费用等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对于公司董事会于年度内
审议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证券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本人作为财务专业人员,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
就财务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
行性建议,同时要求关注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行业发展前景等,提出了自己合理的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合计为15天。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情况汇报,在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层
的沟通,维护好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使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
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静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186f197-0f2c-4b23-bd3d-6baf9e8c4a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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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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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友春,1953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东方数控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国营第528厂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方联创通讯有限公司董事、
国营第834厂董事、北方信息控制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北方自动控制研究所所长、法人代表和北京计算机应用研究所所长、法
人代表等职;曾兼任江苏省企业家协会、企业联谊会副会长、中国指挥控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坦克装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兵器学
会理事;江苏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提出
辞职,待换届退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
性的自查情况表。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4次董事会
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2025年,本人亲身出席前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包括1次提名委员、2次审计委员会和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充分运用行业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发表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年度报告
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提前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发挥了重要监督职能。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
东关心和关注的关联交易、审计费用等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对于公司董事会于年度内
审议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实地调研,了解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
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本人作为行业专业人员,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
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合计为10天。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情况汇报,在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层
的沟通,维护好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使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5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友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046d170-622a-4fed-9b8d-2775275fb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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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银河电子(002519):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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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发表意见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
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解决相关事项,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郭静娟、陈友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80f3468-ad7e-4f8b-86f8-17b307009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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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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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fdf9dd6-0396-4c9b-b342-18da4c22c4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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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银河电子(002519):银河电子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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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银河电子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0c5d52e-9ef6-4f69-95be-b828336a19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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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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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 2025年 7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
电”)收到某法院送达的某检察院提起的《起诉书》,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涉嫌单位行贿提起刑事诉讼。后续进
展情况如下: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知悉法院已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的判决结果,主要内容为:
1、被告单位同智机电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300 万元。
2、被告人张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 万元。
二、其它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如影响公司的品牌声誉,影响公司拓展业
务等,公司管理层将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况和风险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制度要求加强了内部管理,调整优化了该业
务板块内部管理团队和业务经营模式,尽量减少同智机电被禁止装备采购资格期间的损失和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指导同智机电做
好各项经营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77ba8552-f749-4d35-818b-4a9d2c0dc3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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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2│银河电子(002519):关于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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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债权情况
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为公司数字电视智能终端类业务客户,成立于 2014 年 04 月 23 日,注
册资本 2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霍光。自 2016 年始,公司与国安广视就机顶盒业务开始展开业务合作,2021年 9月,国安广视被
申请破产清算,后被法院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期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如下表所示: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2021 年 9月 27 日 关于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2
2023 年 1月 31 日 关于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2023-003
2024 年 4 月 3 日 关于票据付款请求权诉讼事项款项全额收 2024-014
回的公告
本次破产清算,公司及子公司应收国安广视的货款余额为 140,025,470.60元(含货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上述应收账款
在 2018 年度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已裁定宣告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破产。
根据国安广视《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公司及子公司可获得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7,115,286.08 元。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债务人国安广视应收账款在 2018 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已无亏损影响。本次分配对公司利润
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继续关注国安广视破产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9692198c-349c-4e3d-8901-2c27e8e121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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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41│银河电子(002519):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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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239,420,4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1.25%)的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099,6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1
%)。
2026年 2月 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股) (%)
银河电子集团 控股股东 239,420,401 21.25 通过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
投资有限公司 增股本累计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偿还银行贷款、降低股份质押比例及相关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9,099,6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1%;
3、减持期间:自公司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事项: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
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6d813b73-0b00-4a06-9508-9fdcaee96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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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53│银河电子(002519):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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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8,600 万元–10,550 万元 亏损:68,491.7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减亏幅度:84.6 %-87.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0,000 万元–12,300 万元 亏损:78,469.4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同比减亏幅度:84.33 %- 87.26 %
基本每股收益 -0.08 元/股--0.09 元/股 -0.61 元/股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业绩预告进行了预审核,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5 年整体经营业绩较 2024 年同期减亏,主要原因是 2024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同智机电”)发生大额审核退款和商誉减值,2025 年无此事项。2025 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亏损,主要是同智机电因受到特定领
域合同审核调查、被提起诉讼事项和 36 个月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的影响,新增订单减少,截至 2025 年末仍有大部分订单尚
未确认收入,可确认收入同比下降,而日常经营等各项支出持续发生,且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2025 年,在军工业务领域,公司积极对同智机电各职能部门优化调整,同时改变经营模式,后续公司将继续努力做好经营管理
;在民品业务领域,公司立足于智能终端业务和新能源业务,在做大做强原有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新业务的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
2、鉴于同智机电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依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a5126f12-1d89-448b-a7e3-3b2de9d4f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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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37│银河电子(0025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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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608368a6-6312-4615-851f-15bff019b4f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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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银河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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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08/1225463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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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河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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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7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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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银河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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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1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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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银河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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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银河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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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河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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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6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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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河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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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69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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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银河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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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银河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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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3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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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银河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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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115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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