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21 齐峰新材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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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7:59 │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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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31 │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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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29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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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27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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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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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22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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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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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8:24 │齐峰新材(00252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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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8:24 │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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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9:40 │齐峰新材(00252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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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7:59│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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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安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203,917,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0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202,073,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8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1,84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1,84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1,84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1%。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387,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 4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弃权 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875%;反对 4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348%;弃权 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孙一杰律师、冉令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7b78df2b-f97f-4e5f-b6fc-23c01ab99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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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31│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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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以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临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参加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参会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年龄原因,李学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因工作调整,李安东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专门委员会职务。会议选举李安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长,选举李学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由李学峰先生变更为李安东先生,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
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工作调整,李安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同意
聘任李润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
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个人身体原因,李文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补选李润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
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25年6月2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2fae6b2b-e40d-4970-9748-c431296c77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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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29│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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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 6月 2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27日 9:15至 9:25,9:30 至
11:30和 13:00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4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码 该列打钩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董事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6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
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6月26日 9:30-11:30,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姚延磊
电 话:0533-7785585
传 真:0533-7788998
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9a19f00e-d7af-455f-b21f-48a387884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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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27│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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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6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学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李学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继续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安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安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专门委员会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安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李学峰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安东先生,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变更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润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李润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
解除的情形。
三、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辞职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朱洪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洪升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洪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54,3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文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李文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
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文海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李文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
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李文海先生和朱洪升先生辞职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洪升先生和李文海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谨代表全体员工向朱洪
升先生和李文海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四、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润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阅,李润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
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7588634d-337c-46bc-8a38-f85eb5e37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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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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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学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润生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致行动人
李学峰 是 5,340,000 3.66% 0.95% 2024年 11 2025年 5 国泰海通证券股
月 27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李润生 是 19,500,000 69.28% 3.48% 2024年 11 2025年 5 国泰海通证券股
月 27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24,840,000 - 4.44%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 合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股份数量 其所持 占公 已质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份比 司总 押股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例 股本 份限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比例 售和 结数量 比例
冻 (股)
结、
标记
数量
(股
)
李学峰 146,071,19 26.08% 34,670,000 23.74% 6.19% 0 0 0 0
6
李润生 28,14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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