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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21(齐峰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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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21 齐峰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 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安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延磊先生,财务负责人张淑芳女士,独 立董事王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 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1caf4a0c-180d-4e86-9a12-0c0b69198b85.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5 月 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7日上午 9:15 至 9:25,9:3 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29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 √ 核方案》 7.00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 议案》 8.00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1.00 《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月 13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独立董事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夏洋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 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姚延磊 电 话:0533-7785585 传 真:0533-7788998 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06d78050-36ab-4007-ae6a-4b82d2af2d58.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宫本高、王新以及夏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ee29e725-67c8-43ea-aca3-06af22c6811f.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新) ─────────┴──────────────────────────────────────────────── 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466ed588-5d4e-415f-a816-4372050419da.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洋) ─────────┴──────────────────────────────────────────────── 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198500b6-df7a-4882-98cc-ab577e17c388.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4)第 2351 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证上〔2023〕1203 号)的规定,编制后附的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深 证上〔2023〕120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 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贵公司 2023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的理解贵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 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 目的。 附件: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61837d70-1443-4c74-afaa-c53fd05a7795.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附件: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6d4b607c-7072-4271-8533-8fb3a47cf58a.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本高) ─────────┴──────────────────────────────────────────────── 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本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aa53bdc1-e6b6-4c4f-844a-237ab46e84d6.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齐峰新材(00252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9d376cbb-264a-40bf-add2-bb2115ee34ac.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刚 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期内,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61亿元,比去 年同期增长17.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77.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90.9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23 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4)第235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6,779,896.46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59,984,100.56元。经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公司2023年度 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6,238,672.31元。 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494,685,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预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 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期限为2024年度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a53faca7-b61a-4c25-95b6-f925bc564e83.PDF ─────────┬──────────────────────────────────────────────── 2024-04-13 00:00│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载、二误、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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