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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21(齐峰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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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21 齐峰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2 18:52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5-12 18:51 │齐峰新材(002521):国泰海通关于齐峰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5-12 18:51 │齐峰新材(002521):国泰海通关于齐峰新材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 │2026-04-28 07:31 │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7 19:45 │齐峰新材(0025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7 19:45 │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7 19:45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7 19:44 │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夏洋) │ ├─────────┼──────────────────────────────────────────────┤ │2026-04-27 19:44 │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宫本高) │ ├─────────┼──────────────────────────────────────────────┤ │2026-04-27 19:44 │齐峰新材(00252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 ─────────┬──────────────────────────────────────────────── 2026-05-12 18:52│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 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活动将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 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 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150ee25-8cac-47d9-8ece-ac71954a86e8.PDF ─────────┬──────────────────────────────────────────────── 2026-05-12 18:51│齐峰新材(002521):国泰海通关于齐峰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齐峰新材(002521):国泰海通关于齐峰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8a66a2b-24b2-421c-93fc-40f0cea20546.PDF ─────────┬──────────────────────────────────────────────── 2026-05-12 18:51│齐峰新材(002521):国泰海通关于齐峰新材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齐峰新材(002521):国泰海通关于齐峰新材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17ade0b-7aba-4521-8bc1-f891a66c6f29.PDF ─────────┬──────────────────────────────────────────────── 2026-04-28 07:31│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年度报告 ─────────┴──────────────────────────────────────────────── 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0ebc62-55ae-4af3-b180-34e583d6a38d.pdf ─────────┬──────────────────────────────────────────────── 2026-04-27 19:45│齐峰新材(0025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7891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ae3397-9731-4be4-94b8-de865445c749.PDF ─────────┬──────────────────────────────────────────────── 2026-04-27 19:45│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e16dbb-c650-45d4-980d-4c12cfc844e3.PDF ─────────┬──────────────────────────────────────────────── 2026-04-27 19:45│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e38b5e-df21-4624-8646-934db7f10a6c.PDF ─────────┬──────────────────────────────────────────────── 2026-04-27 19:44│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夏洋) ─────────┴──────────────────────────────────────────────── 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夏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f06990-f8c2-4afb-904f-2fee9e6116f5.PDF ─────────┬──────────────────────────────────────────────── 2026-04-27 19:44│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宫本高) ─────────┴──────────────────────────────────────────────── 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宫本高)。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f17cbf-f91c-4324-b478-3f355785674b.PDF ─────────┬──────────────────────────────────────────────── 2026-04-27 19:44│齐峰新材(00252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齐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五)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六)有奖有罚、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协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六)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调整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司 代扣代缴。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三)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负责评价公司薪酬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完善建议; (六)其他董事会规定或授权的薪酬管理事项。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上市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可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 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自身实际,参考市场同行业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职位、责任、能 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含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可额外享受董事工作津贴,具体金额将根据股东会批准的非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 公司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的调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调整由董事会审定。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绩 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后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按季度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若已发放,亦应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收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审查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 (六)其他不应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的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中长期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 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 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未下降的, 应当披露原因。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 01月 0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第二十二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 经营业绩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财务、人力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岗位绩效 考核评定。 第二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对董事会的考核和评价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91fb43-7836-4f32-a1f1-9b2a51ea0ea3.PDF ─────────┬──────────────────────────────────────────────── 2026-04-27 19:44│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b3309d-5065-4397-b2c3-8d90d907993b.PDF ─────────┬──────────────────────────────────────────────── 2026-04-27 19:44│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新) ─────────┴──────────────────────────────────────────────── 齐峰新材(0025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0bd5f6-7b60-4354-b3a9-44925cfa7339.PDF ─────────┬──────────────────────────────────────────────── 2026-04-27 19:43│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117a2c-457a-470c-980e-d3f820d43ef0.PDF ─────────┬──────────────────────────────────────────────── 2026-04-27 19:43│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 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安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延磊先生,财务总监张淑芳女士,独立董事王新先 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68edac-f594-4131-83f3-ba5fbfbff8b8.PDF ─────────┬──────────────────────────────────────────────── 2026-04-27 19:43│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齐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 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欧华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山东黎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朱台热力有限公司、山东华 沙新材料有限公司、齐峰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重大投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内部检查与监督、关联交易管理、信息与沟通、财务 内部控制管理等。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 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定性标准: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 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董事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执行,并综合考虑缺陷对经营管理、资产安全、合 规性等方面的实际影响。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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