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21 齐峰新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5 16:55 │齐峰新材(00252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4-12-25 16:55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齐峰新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
│2024-12-25 16:54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2-25 16:54 │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章程(2024年12月) │
├─────────┼──────────────────────────────────────────────┤
│2024-12-25 16:52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2024-12-25 16:52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4-12-25 16:51 │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
├─────────┼──────────────────────────────────────────────┤
│2024-12-25 16:51 │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5 16:50 │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09 17:06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4-12-25 16:55│齐峰新材(00252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齐峰新
材”、“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齐峰新材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 号)
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65,375,231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575,970.2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165,010.9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410,959.22 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不低于 19,555.56 万元(含本数)且
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75,637.01
不超过 27,457.60 万元(含本数)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截至 2024 年 11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人民币30,111.01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净额 自有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年产 20 万吨特 不低于 19,555.56 27,041.10 30,111.01 27,041.10
种纸项目(一 万元(含本数)且
期) 不超过 27,457.60
万元(含本数)
合计 - 27,041.10 30,111.01 27,041.10
注:上述“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6.50 万元(不含税),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8.30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8.30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不含增 自筹资金已支 拟置换金额
值税) 付金额(不含
增值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310.84 - -
2 会计师费用 12.26 9.43 9.43
3 律师费用 37.74 18.87 18.87
4 信息披露费用 55.66 - -
合计 416.50 28.30 28.30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 27,069.40 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如下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7,041.10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30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69.40 万元。
(二)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
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
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
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ca732a9c-2dc3-4f45-9efc-ce367c2716ad.PDF
─────────┬────────────────────────────────────────────────
2024-12-25 16:55│齐峰新材(002521):关于齐峰新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齐峰新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906dbba7-40c2-4c3c-b140-584dc7edf64d.PDF
─────────┬────────────────────────────────────────────────
2024-12-25 16:54│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
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
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延磊
电话:0533-7785585
传真:0533-7788998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06e9a02f-cfc4-4492-a492-fcd38e8452b9.PDF
─────────┬────────────────────────────────────────────────
2024-12-25 16:54│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章程(2024年12月)
─────────┴────────────────────────────────────────────────
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章程(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8d95bf73-4033-4339-8217-f3be5536cd7d.PDF
─────────┬────────────────────────────────────────────────
2024-12-25 16:52│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ac5c71eb-4d63-43be-abad-7d757bb4593c.PDF
─────────┬────────────────────────────────────────────────
2024-12-25 16:52│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齐峰新材(0025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f91ac693-e3d4-442f-b46a-d63f576d6c38.PDF
─────────┬────────────────────────────────────────────────
2024-12-25 16:51│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
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b2ec9558-41ac-49d4-b2b2-f09f630f913e.PDF
─────────┬────────────────────────────────────────────────
2024-12-25 16:51│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b7138ff1-9752-4f9d-8da9-52dbbafe0eb5.PDF
─────────┬────────────────────────────────────────────────
2024-12-25 16:50│齐峰新材(00252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以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354e6e66-c559-43a3-be46-b4fd13ba92bd.PDF
─────────┬────────────────────────────────────────────────
2024-12-09 17:06│齐峰新材(00252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学峰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所致。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
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李学峰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同时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经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同意李学峰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李学峰可
免于发出要约。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学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27.41%增加到35.88%,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5,375,231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94,685,819股增加至 560,0
61,050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李学峰以现金认购 65,375,231 股。因此,李学峰的持股数量发生变动。
二、李学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学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安宗、李安东、李润生、李润泽合计持有公司 135,6
01,77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1%。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560,061,050 股,李学峰直接持有公司146,071,196股股票。李学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安宗、
李安东、李润生、李润泽合计持有公司 200,977,00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8%。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学峰的持股比例将得到提高,李学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发行对象李学峰承诺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