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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22(浙江众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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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22 浙江众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15 │浙江众成(00252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1 17:25 │浙江众成(00252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 ├─────────┼──────────────────────────────────────────────┤ │2026-04-21 17:22 │浙江众成(0025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2026年4月) │ ├─────────┼──────────────────────────────────────────────┤ │2026-04-21 17:22 │浙江众成(00252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1 17:22 │浙江众成(00252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1 17:22 │浙江众成(00252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1 17:22 │浙江众成(00252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1 17:22 │浙江众成(0025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21 17:22 │浙江众成(002522):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 │2026-04-21 17:22 │浙江众成(002522):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6-04-24 16:15│浙江众成(00252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 其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 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 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 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 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内,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其他 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6信杭嘉银保字 第ZB002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确保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与众立合成材料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保障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债权的实现,公司愿意为债务人众立合成材料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提供的保证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被担保人):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 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6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3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 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如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为承兑人及 持票人等情形)或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合同签署日,票据、信用证、保函等的开 立日、到期日或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实际垫款日、履行担保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约定期间内的,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基于上述业务形 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内,公司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如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保理业务的,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保理合同 签署日或履行回购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约定期间内的,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 内,公司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由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本合同附件《转入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清单》所列的合同项下中 信银行嘉兴分行享有的债权亦转入本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 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中信银行嘉兴分行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中信银行嘉兴分行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其他说明:鉴于众立合成材料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财务管理规范、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 保风险可控,因此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的利益。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总计为不超过人民 币125,000.00万元,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总计为人民币81,414.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 ;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26信杭嘉银保字第ZB002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2be8f9c-2051-431b-833d-6f9e1d65bebf.PDF ─────────┬──────────────────────────────────────────────── 2026-04-21 17:25│浙江众成(00252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 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 司收益。 2、投资额度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投资的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5亿元。 3、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 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各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固定收益或类固收的资 产管理计划、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 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及额度有效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授权为年度授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止(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资金来源: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债务性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各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属于高风险 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有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及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 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 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 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投资事项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 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 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6e61e81-8056-4112-ab8f-89c25a480837.PDF ─────────┬──────────────────────────────────────────────── 2026-04-21 17:22│浙江众成(0025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2026年4月) ─────────┴──────────────────────────────────────────────── 浙江众成(0025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b5aad86-3122-4786-a495-857dbdc84dbf.PDF ─────────┬──────────────────────────────────────────────── 2026-04-21 17:22│浙江众成(00252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浙江众成(00252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8afc227-3720-4092-8767-b4b1a1e6c6dc.PDF ─────────┬──────────────────────────────────────────────── 2026-04-21 17:22│浙江众成(00252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浙江众成(00252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b0bc46c-1ca6-4620-9b94-3898fda56e11.PDF ─────────┬──────────────────────────────────────────────── 2026-04-21 17:22│浙江众成(00252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浙江众成(00252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a1b5759-7068-49e4-92a5-a602b3e8f3cd.PDF ─────────┬──────────────────────────────────────────────── 2026-04-21 17:22│浙江众成(00252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 2025 年度薪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中列入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内部董事: 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 酬。 董事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不另行领取董事薪 酬。 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 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12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3、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 度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的补充调整。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考核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 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26633a1-9b12-4edd-93fe-f50c62c0d8de.PDF ─────────┬──────────────────────────────────────────────── 2026-04-21 17:22│浙江众成(0025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浙江众成(0025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898c3ed-cb87-4cf7-a3bf-f98cf263a673.PDF ─────────┬──────────────────────────────────────────────── 2026-04-21 17:22│浙江众成(002522):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或 “大信”)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具体情况 如下: 一、资质条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 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二、执业记录: 1、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在大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注册会计 事上市公司 信事务所执业 为本公司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师 审计 提供审计 服务 签字注册会 宋光荣 1998年 2013年 2013年 2024 年 浙江众成(002522)、 计师 恒光股份(301118) 欧承佳 2021年 2014年 2014年 2024 年 浙江众成(002522) 质量控制复 刘仁勇 2005年 2004年 2004年 2024 年 天风证券(601162)、 核人 人福医药(600079)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 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 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 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 大事项分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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