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23 天桥起重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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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4 │天桥起重(00252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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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4 │天桥起重(002523):天桥起重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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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4 │天桥起重(002523):天桥起重章程(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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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58 │天桥起重(0025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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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33 │天桥起重(0025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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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39 │天桥起重(00252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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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37 │天桥起重(002523):公司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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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37 │天桥起重(002523):关于完成补选第六届职工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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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37 │天桥起重(00252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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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37 │天桥起重(002523):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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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4│天桥起重(00252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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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 266 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9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31,420,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12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72,551,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72%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09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8,868,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55%
。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09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83,567,7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958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8,087,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7%;反对 2,785,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2%;弃权 54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0,234,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41%;反
对 2,785,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75%;弃权 54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4%。
表决结果:许大为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8,229,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6%;反对 2,717,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4%;弃权 473,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0,376,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18%;反
对 2,717,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6%;弃权 473,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8,159,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4%;反对 2,774,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1%;弃权 485,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0,307,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38%;反
对 2,774,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6%;弃权 485,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慧、夏鹏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c6355a51-51da-4937-8c9b-cb466915e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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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4│天桥起重(002523):天桥起重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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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
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等通知公
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议案、会议登记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 266 号天桥起重
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均为公司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
总数 472,551,7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1,416,640,800 股)的 33.3572%。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92 名,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8,8
68,7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1,416,640,800 股)4.1555%。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该等
人员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2、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
加计票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代表与本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3、表决结果
在本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项
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关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根据现场投票和的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7cc999bd-1f29-40df-828d-33e28d426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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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24│天桥起重(002523):天桥起重章程(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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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002523):天桥起重章程(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a1d1a764-d98c-4233-8d40-dfce99f4ba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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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58│天桥起重(0025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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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0025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3b12de7e-8864-46ef-9b6d-fee2a4f33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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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33│天桥起重(0025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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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12月9日、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实,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ac10ea32-f31e-4bfb-96b3-0660c0a87b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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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39│天桥起重(00252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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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3 均为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1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本次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9:0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动力谷F区2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sid@tqcc.cn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苗妙 电话:0731-22504022
邮箱:sid@tqc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1。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87fa1dcb-50ab-409e-8fe8-7821079292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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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37│天桥起重(002523):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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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人数部分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原制度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 12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人数的 1/3。董事会设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人数的 1/3。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6ea2270d-3c9c-4e36-bd45-f0b10b48a1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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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37│天桥起重(002523):关于完成补选第六届职工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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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补选
彭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彭为先生当选为公司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职工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选举完成后监事会成
员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职工监事占监事会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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