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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23(天桥起重)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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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23 天桥起重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9:23 │天桥起重(00252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25 19:32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5 20:14 │天桥起重(002523):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5-15 20:11 │天桥起重(00252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5 20:09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20:09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20:07 │天桥起重(00252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 ├─────────┼──────────────────────────────────────────────┤ │2026-04-27 17:16 │天桥起重(0025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 ├─────────┼──────────────────────────────────────────────┤ │2026-04-27 17:16 │天桥起重(0025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 ├─────────┼──────────────────────────────────────────────┤ │2026-04-24 00:34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 2026-07-13 19:23│天桥起重(00252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6,000万元–7,500万元 盈利:4,391.33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6.63%–70.79%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 盈利:5,100万元–6,500万元 盈利:3,635.14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0.30%–78.8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2元/股–0.053元/股 盈利:0.03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已就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三、本期业绩预增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提质增效,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经营质量稳步提升。业绩较同期预增的主要原因:一是主营业务毛利 率提升,公司通过拓展海外市场及优化产品结构,带动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升;二是较上年同期收到投资现金分红增加,进一步贡 献利润。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预计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2d3ae7f-f352-433d-be06-a9be7fef9570.PDF ─────────┬──────────────────────────────────────────────── 2026-06-25 19:32│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416,64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0元(含税), 合计派发金额 28,332,816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总额固定方式,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 1,416,64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扣税说明: 1)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180000元。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所得税: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 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7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5*****827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6*****372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6*****325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 08*****06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08*****593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 08*****006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 08*****913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8 08*****88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9 08*****845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00*****557 郑正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23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 266号 咨询联系人:刘苗妙 咨询电话:0731-225040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62da4ba-f0b2-4671-97d2-be4276eded75.PDF ─────────┬──────────────────────────────────────────────── 2026-05-15 20:14│天桥起重(002523):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凡金湘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之日起生效,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凡金湘先生当选职工董事后,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报备文件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6236ed8-0563-4037-abb2-d56475dd041e.PDF ─────────┬──────────────────────────────────────────────── 2026-05-15 20:11│天桥起重(00252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 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 2026年 5月 1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推选贾先才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 实际出席董事 1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选举形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贾先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黄生湘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聘任郑正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聘任黄建湘女士、张薇薇女士、李进女士、张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武利冲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同时聘任黄建湘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薇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聘任刘苗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慧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董事会选举及聘任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6cb20a6-037a-44d4-a86e-49f58cc6c045.PDF ─────────┬──────────────────────────────────────────────── 2026-05-15 20:09│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6950579-e35e-4f61-a4c1-536e19063600.PDF ─────────┬──────────────────────────────────────────────── 2026-05-15 20:09│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 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 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了《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方式、审议议案、会议登记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 266 号天桥起重研发中 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均为公司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512,726,122 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931%。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52名,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0,616,92 9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30%。 (3)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具有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2、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 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3、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 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关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根据现场投票和的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fd6fd33-15a2-4012-9387-91ff8b0322cf.PDF ─────────┬──────────────────────────────────────────────── 2026-05-15 20:07│天桥起重(00252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 作,并在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相关人员。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 1.董事长:贾先才 2.副董事长:黄生湘 3.其他董事成员:许大为、郑正国、从鑫、孙德刚、凡金湘(职工董事)、周奇才(独立董事)、林峰(独立董事)、曹斌( 独立董事)、殷敬伟(独立董事) 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总人数的比 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董事 的公告》。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委员会 成员 战略委员会 贾先才(召集人)、郑正国、许大为、从鑫、曹斌 提名委员会 周奇才(召集人)、曹斌、贾先才 审计委员会 殷敬伟(召集人)、周奇才、凡金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林峰(召集人)、殷敬伟、许大为 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1.总经理:郑正国 2.副总经理:黄建湘、张薇薇、李进、张波 3.总工程师:武利冲 4.财务总监:黄建湘 5.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张薇薇 刘苗妙 联系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 电 话 0731-22504022 电子信箱 sid@tqcc.cn 6.内部审计负责人:刘慧娟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其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持有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均符合任职相关要求。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c190e56-9215-4ba1-86dd-e68f79dabf16.PDF ─────────┬──────────────────────────────────────────────── 2026-04-27 17:16│天桥起重(0025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 天桥起重(0025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715d1b-3c9b-4a11-9edd-9420f9c4c30d.PDF ─────────┬──────────────────────────────────────────────── 2026-04-27 17:16│天桥起重(0025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 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 2026年 4月 10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先才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11人,实际出席 董事 1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谭永东先生、周奇才先生、林峰先生、殷敬伟先生、杨艳女士、易宏举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 述职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16,640,8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8,332,81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4月 24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正国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向股东会进行说明。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 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6.《关于董事、监事 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十五五”战略规划纲要》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十五五”战略规划纲要》。 12.《2026年度经营计划》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1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22.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主要用于流贷、承兑、保函和 贴现等,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授信业务均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授信文件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相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管理授信使用。 14.《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000万元,关联董事从鑫先生已回避表决。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1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1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提名贾先才、许大为、黄生湘、郑正国、从鑫、孙德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周奇才、林峰、曹斌、殷敬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董事)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9.《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4:30在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fd7a64-9f30-4cd6-bb42-89fcec81da78.PDF ─────────┬──────────────────────────────────────────────── 2026-04-24 00:34│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6fc39d6-3fbb-4f84-bc31-d6aee76c4020.PDF ─────────┬──────────────────────────────────────────────── 2026-04-23 20:39│天桥起重(00252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天桥起重(00252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6afe6f-06c9-4b26-ad3a-ad9f1e712451.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进行分配,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416,640,800 股为基数计算,拟每 10股派息 0.2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为 28,332,816元,未高于 2025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如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332,816 21,249,612 21,249,6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393,073.59 52,753,992.14 37,335,456.7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739,330,907.54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369,216,771.17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70,832,04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9,827,507.4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70,832,04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行业特点及当前发展阶段,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或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f964308-743b-4ece-bb05-2c78ed32d7d6.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斌) ─────────┴──────────────────────────────────────────────── 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3fea92c-dd11-4e89-9854-ad9da7b05584.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报告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 2025 年度报告及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情况将在股东会上说明。现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情况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任职期间应发放的薪酬。 三、薪酬方案 (一)专职董事年度薪酬 公司专职董事指在公司有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任职(含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重要职务及其他),根 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体系考核;在子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的 ,按照子公司考核体系考核;职工董事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体系。 专职董事实施年薪制,薪酬组成包括基础薪酬、考核年薪等。专职董事的基础薪酬、考核年薪总额根据近年公司经营规模及盈利 能力确定,考核年薪占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考核指标分为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党建工作、安全环保等重点工作设定。 (二)非专职(兼职)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 公司兼职董事、独立董事实施年度津贴制,年度津贴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及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确定,不参与薪酬考核,同时满 足国有企业相关监管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组成包括基础年薪、考核年薪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各项分配及考核指标等内容同专 职董事一致。 四、薪酬审议流程及发放办法 (一)审议流程 公司实行年薪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年薪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形成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董 事年度薪酬提交股东会决定。 (二)发放办法 1.年薪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年薪按月度平均发放,兼职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平均发放。 2.年薪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年薪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其 他激励奖励,采用递延支付机制。 五、其他事项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 (三)薪酬的调整、不予发放或支付追索情况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93b0d66-2847-4f43-a930-2e57235305f3.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相关制度,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说明 一是制度内容与《公司章程》衔接,统一董事会职权及审批范围;二是理顺章节分布,调整与其他现行制度冲突或重复内容;三 是将具体的实施细则条款分别安排至配套专项制度中体现。 二、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说明 一是变更制度名称,由《总经理工作细则》变更为《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整合精简总经理办公会的职责与权限;三是 明确总经理办公会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三、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说明 一是重新定义制度适用范围,将证券投资(含衍生品)、委托理财等投资类别由专项制度规范,避免相关条款冲突;二是对外投 资的审批权限与《公司章程》衔接;三是完善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实施程序。 四、其他制度修订情况 一是重点围绕治理结构调整(尤其是取消监事会)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二是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涉及具体经营相关实操或实践中需要经常修订的制度,授权至经理层或专门委员会修订和解释并不再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五、新增制度 本次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深交所互动平台信息的内部审核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制度。 上述制度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3956071-8c4a-4c88-820b-95731da663f1.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 2025 年 12 月末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合同资产、各类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明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2,493.25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2025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万元) 应收票据 -32.50 应收账款 1,249.16 其他应收款 603.21 信用减值准备小计 1,819.87 合同资产 -83.73 存货 674.35 长期股权投资 82.76 资产减值准备小计 673.38 合计 2,493.25 (一)信用减值准备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减值准 备,本期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32.50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249.1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603.21万元。 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公司对长账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理,基于客户经营状况、历史回款记录及未来偿债能力等因 素综合评估,对预计无法收回、收回可能性较低或债务人已注销等涉及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7 64.99万元。 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预计无法收回、已清算债务人涉及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212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减值准备,本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83.73万元; 公司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时发现,受市场环境变化及供应链成本波动影响, 部分存货因合同执行滞后或履约成本上升,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为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最新市场数据、成本 测算及替代用途评估,对相关存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74.35万元。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根据 2025年法院对参股公司湖南天桥利亨停 车装备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裁定,基于预计可回收金额为零的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补提资产减值准备 82.76万元。截至 2025年末,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493.25万元,将减少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70.41万元,相应减少 2025 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70.41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确认。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dd4fec3-93f5-4586-9bc2-2b9eba279bd0.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斌) ─────────┴──────────────────────────────────────────────── 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d6a99c-36da-44d4-92ea-9d9994df57b4.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5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名(含 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4名。经公 司主要股东及其他有提名权的主体提名,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贾先才、许大为、郑正国 、黄生湘、从鑫、孙德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奇才、林峰、曹斌、殷敬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职工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超过六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殷敬伟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周奇才、林峰、殷敬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曹斌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 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董事)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6acaa40-09b9-4914-b02b-2547fcc041b6.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天桥起重(002523):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878b869-c795-4074-a98c-09d096067cd0.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殷敬伟) ─────────┴──────────────────────────────────────────────── 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殷敬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880d6e-0bf0-43ab-be58-027f47386aed.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以风险为导向,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各部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7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销售业务 、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点关 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海外业务、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当年合并报 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缺陷级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0.8%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资产总额的 0.8%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级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报告给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完成整改; 因会计差错导致公司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级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8%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2%≤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8%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级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 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e82f23-3b39-4879-8a84-11fa4ed3e992.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关于做好深市上市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4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家 司(含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75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实 施审计程序,审计过程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工作原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对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表示认可,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 1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针对此前 与年审会计师的多次线上交流结果、公司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基于对公司环境的了解,以及目前 获取的资料,结合财务报表分析,沟通了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重点审计领域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计程序。 (四)2026年 3月 19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对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分别在现场 审计中,在报告出具的各时间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要求年审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五)2026年 4月 15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对 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概述,介绍了公司 2025年度经营总体情况及报告期的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 对报告期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并充分肯定了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 2025年需披露的年度报告等相关报告的情况进行 了了解。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服务过程中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 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能较好地完成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5eadc7-a8d6-4efe-8fdf-08a98baa8402.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公司章程修正案 ─────────┴──────────────────────────────────────────────── 天桥起重(00252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2e1d41-6a79-4120-b8ed-2d0877f7868b.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奇才) ─────────┴──────────────────────────────────────────────── 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奇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86d12d1-9b55-453d-a209-a7dbaff506cd.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殷敬伟) ─────────┴──────────────────────────────────────────────── 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殷敬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09b94cd-50f5-4bb6-838a-cc6714135690.PDF ─────────┬──────────────────────────────────────────────── 2026-04-23 20:37│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峰) ─────────┴──────────────────────────────────────────────── 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3d0774-9e3f-4aa5-ad49-230bfcc4e8e8.PDF ─────────┬──────────────────────────────────────────────── 2026-04-23 20:36│天桥起重(00252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天桥起重(00252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c558df7-cbb5-46a1-821e-156dceb579c5.PDF ─────────┬──────────────────────────────────────────────── 2026-04-23 20:36│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6bc67e-426a-4cfb-8b90-17a63c0299da.PDF ─────────┬──────────────────────────────────────────────── 2026-04-23 20:36│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年度报告 ─────────┴────────────────────────────────────────────────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7109af-795f-41a2-aa91-8a112a744d37.PDF ─────────┬──────────────────────────────────────────────── 2026-04-23 20:36│天桥起重(0025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桥起重(00252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50ea68a-a8f7-40ed-8c1b-df917112a043.PDF ─────────┬──────────────────────────────────────────────── 2026-04-23 20:35│天桥起重(00252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2-285 号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桥起重公司)2025 年 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桥起重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桥起重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328bd03-bc5a-47d5-954d-da1f6293eb4c.PDF ─────────┬──────────────────────────────────────────────── 2026-04-23 20:35│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天桥起重(0025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38036c-b48f-49b2-b2ba-ff15c527e784.PDF ─────────┬──────────────────────────────────────────────── 2026-04-23 20:35│天桥起重(00252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 等类型。禁止用于投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风险。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从而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等类型。禁止用 于投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对投资进行持续风险管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自有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7e542a5-5c90-4bd4-abc2-909b548c0220.PDF ─────────┬──────────────────────────────────────────────── 2026-04-23 20:35│天桥起重(002523):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年度业务预计情况,预计公司 2026年度将与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简称中车 产投及其控股企业)发生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及配件、采购起重机配套件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1,000万元。该关联交易事 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从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序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关联交易 2026年预计 占 2025年度 上年发生 号 定价原则 金额 净资产比例 金额 1 销售产品 销售物料搬运装备 中车产投及 市场定价 500 0.20% 285.93 及配件 其控股企业 2 购买产品 购买起重机配套件 市场定价 500 0.20% 267.88 合计 1,000 0.40% 553.81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 生金额 额 生 额与预计 内容 额占同 金额差异 类 (%) 业务比 例 (%) 关联租赁 杭州华新 租办公 1,048.21 1,600 44.12% -34.49% 公司 2025 年 4 科 场 月 26 日在巨潮 技有限公 地 资讯网及合作证 司 券媒体披露《关 销售/购买产品 中车产投 销售物 285.93 1,000 0.12% -44.62% 于预计 2025 年 及 料 度日常关联交易 其控股企 搬运装 的公告》(公告 业 备 编号:2025-008) 购买起 267.88 0.12% 重 机配套 件 合计 1,602.01 2,6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必要的 情况 关联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交易总额方面考虑,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按照可能发 生关 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规划,因此较难进行准确预计。公司日 常关 联交易事项不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及成本组成部分,对公司生产 经营 及业绩实现影响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 生情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车产投注册资本 644,088.3989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溥,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号院 1号楼,经营范围 为:机电、能源、交通、节能、环保、新材料、物联网等领域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车产投持有公司 5%股份,根据《上市规则》中车产投及其控股的企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车产投及其控股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对目前跟踪的项目及未来可能开展的项目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上述关联人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细分市场的市场份额,对公司高质量发展 有积极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付款条件的合理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将依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2026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1日,独立董事召开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如 下意见: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实际需求,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允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 意 2026年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43ab26f-cbdb-43a2-9cc1-f41e801caa78.PDF ─────────┬──────────────────────────────────────────────── 2026-04-23 20:35│天桥起重(0025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天桥起重(0025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f3cf28e-e8e8-4d8e-b71a-15a56b58b3e8.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殷敬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 在 2025 年 12 月 26 日正式当选独立董事后,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 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本人就 2025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殷敬伟,中国国籍,1992 年 11 月出生,博士,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 公司治理、公司并购、公司数字化转型与会计审计问题,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讲师、副教授兼硕士生导师等职务。本人 同时兼任拟上市公司湖北航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自正式履职后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权益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正式履职后无召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形。 (二)现场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2 日,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形式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交流,初步掌握了解公司核心业务、财务状况、技术研发、战略方向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同时积极学习了解上市公司董事特别 是独立董事的合规履职要求,报名参与交易所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已充分掌握独立董事履职的特别职权、事前审议职权以及应重点关注事项等,未来将在工作中审慎考虑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 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 并发表相应意见,保障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合法合规。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殷敬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928086-f850-476b-8181-2035d41f7c9d.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完善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三)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原则; (四)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明确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实施该事项同时需要遵循国有企业相关规定;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 持续发展相协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在公司工资总额范围内,同时应当遵守国有企业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专职董事(不含职工董事):指在公司有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任职(含董事长、副董事长、子公司重要职务及其他), 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年度考核方案执行。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体系考核;在子公司担任重 要职务的,按照子公司考核体系考核。 (2)非专职董事:指在公司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平均按月发放 。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同时须遵守国有企业兼职相关规定。 (3)职工董事:按照担任职工董事以外的职务进行考核或参照高级管理人员体系考核,具体以方案为准。 (二)独立董事 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平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独 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由公司实报实销。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 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实行固定津贴制的董事无绩效薪酬,不适用本条。 第十二条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公司董事(非津贴制)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实施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四)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五)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六)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止付追索 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对于超 额发放部分,公司有权追回。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第二十条 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业绩表现、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公司出现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公司较上一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则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45325d-81db-4dff-8197-b6ac2873167e.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天桥起重(00252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34dfda-0e4c-4efd-9464-7e312a13e2d7.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公司章程 ─────────┴──────────────────────────────────────────────── 天桥起重(002523):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67e636d-4b73-43d3-acb3-f1b157350aa2.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天桥起重(00252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c5b8ff-74f8-45f9-a8e2-436d90511fd8.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易宏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题,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本人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 (2025年 1月 1日-12月 26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易宏举,中国国籍,1959年 4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具备人力资源、技术经济、统计等长期研究经历,历任湖南工 业大学讲师、技术经济教研室主任,东莞市政府政研室顾问,东莞理工学院副教授。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次,股东会 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 4次,股东会 1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重要事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了 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认 真履行职责,审慎核查关于薪酬与考核的相关方案,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切实履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 1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了解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分析研判了是否影响公司独立性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 形,审慎发表同意意见。 (四)现场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17 日,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定期报告期间对公 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对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 产经营情况、项目投资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交流,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同行业相关项目、业务情况,向公司推荐意向项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会,审慎考虑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相应意见,保障 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合法合规。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审 核了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5年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及 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等内容。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所披露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 2024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在研究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健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表示认可,我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并 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认为候选人均具备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选举董事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审查,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实施,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来希望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体系,进一步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持续发力,高度关注变化科学制定经营计划与发展战略,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易宏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4b6afce-5849-453e-b26d-640841db7ca1.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 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 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对外进行各种形式,不能随 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证券投资(含衍生品)、委托理财等投资事项遵照公司《证券投资管理 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设立企业或独立出资经营项目、出资与其他境内或境外法人、自然人成立企业或开发项目 ;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扩建或新建厂、信息化建设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第四条 投资管 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政 府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必须谨慎注意风险 ,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50% 的子公司和虽持有其股权比例低于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施实际控 制的公司。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为: (一)以下对外投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 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同一类别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款的规定。 已按照本条履行审批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二)以下对外投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单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2.交易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以下披露标准之一: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同一类别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款的规定。 已按照本条履行审批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三)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经营层审议决定。 第七条 涉及关联对外投资的,应同时参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应当按内部规则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如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事项,应当经公司批 准后再实施。 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为对外投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决策授权范围内投资事 项;为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提供决策建议,并依据相关决策组织项目执行工作。 第十条 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可以提出对外投资建议;公司业务部门 、投资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灵活组成项目投资小组,负责寻找、收集投资相关信息,对拟投资项目的项目背景、行业前 景、竞争格局、项目优势、投资风险、投资收益及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投资项目建议。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和汇报工作。公司投资部门或项目主要负责部门,对投资项 目进行项目论证、筹备、 效益评估和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筹措资金、办理出资等手续。 第十三条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的法律审核,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的风险控制及 专项审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形成立项报告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议确定立项,并组建项目工作小组。 第十五条 立项通过后,项目工作小组拟定尽职调查计划,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召开投资 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项目是否可行。第十六条 经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项目根据审批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 履行审议程序。 第十七条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必要的可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针对投资标的进行 审计评估。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须经公司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并履行合同审批流 程后签署。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协同被授权部门和人员,按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投入现金、实物或无形资产。 第二十条 投资部门根据公司所确定的投资项目,相应编制投资计划,参与监督与控制,参与投资项目审计、终(中)止清算与 交接工作,并进行投资评价与总结。第二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 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决策机构讨论处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投资部门负责整理归档。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收回或转让股权投资,处置投资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批准处置投资的程序与权限与批准实施投资时相同。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股权投资公司派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派出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在派驻公司的 经营管理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实现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五条 公司投资部门应对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及投资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针对公司关注的重要事项开展专项研究 ;组织与协调投资的后续处置工作,确保投资收益的收回。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 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做好投资收回工作,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第二十九条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 务部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的权益,确保公司利 益不受损害。 第三十条 公司审计部门有权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投资资产确保账实一致性。审计部 门应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权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三十二条 股权投资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报送重大信息以便公司对外披露。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97c06b-c0e7-4eeb-9b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天桥起重(002523):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23b23bd-8668-44e5-b666-c093a0a15876.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奇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 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题,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本人就 2025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奇才,中国国籍,1962 年 4 月出生,工学博士,历任同济大学人事处副处长兼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机械与能源工程 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长期从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教学、科研及学生培养工作。现任同济 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 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对提名的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履职水平,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了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第六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认真履行 职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请审计机构、定期财务报告等重要事 项并出具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 1 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详细了解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分析研判了是否影响公司独立性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情形,审慎发表同意意见。 (四)现场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15 日,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定期报告期间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技术方面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会,审慎考虑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相应意见,保障 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合法合规。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核了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5 年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等内容。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所披露的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在研究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 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表示认可,我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认为候选人均具 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选举董事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审查,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实施,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在全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现 场工作的基础上,客观、独立地行使监督职责,在公司自动化技术开发及工厂数字化建设方面建言献策。未来建议公司进一步聚焦主 业技术壁垒开展研发,在制定战略时关注长期创新能力,确保研发工作顺利开展。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奇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ccfa80-6f3e-4b7b-bf38-5635fb7d8d96.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谭永东) ─────────┴──────────────────────────────────────────────── 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谭永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f214e6-343e-4347-9fe3-d2188fe01ec9.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明确经营人员职责权限,促进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经营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不能出席主持的,应当指定副总经理代其主持会议。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主要由经营层成员参加,总经理可以根据议题内容扩大参会人员范围,董事长、副董事长视情况出席。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可以列席。 第六条 公司经营层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议事原则和范围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遵循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对董事会负责,坚持依法议事、科学决策原则。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委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五)决定员工聘任及解聘等事项,决定员工日常薪酬、绩效等事项; (六)研究部署公司日常各项重要工作; (七)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分别授权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行使职权。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重要事项进 行研究和决策:(一)贯彻落实党委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二)依据公司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内部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有权决策授权范围内事项; (三)审议总经理职责范围内事项; (四)讨论职能部门提请研究的重要问题,督查协调各部门工作; (五)研究讨论投资活动的投前、投后管理等相关重大事项; (六)其他公司认为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 第三章 会议召开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可以以现场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召开。 第十一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两名以上副总经理提出时; (四)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五)其他重要事项发生时。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可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提出,并由总经理确认上会议题。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与会人员应针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总经理综合各方意见,并对所议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 行政管理部门是总经理办公会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协调、组织和会务工作。 第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就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召开情况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审议结果等 内容,并负责将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第四章 执行与督办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作出,经总经理签发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执行。 第十七条 行政管理部门对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有关重要事项进行督查催办。第十八条 督查内容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文件签报的重要批办意见,以及其他需督办事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内容涉及党委会决策事项,严格遵照党委前置程序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c67c5e-667a-4156-acd9-767ebccbafc2.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于 2025年 12月 26日当选独立董事,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题,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本人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林峰,中国国籍,1966年 10月出生,博士后,现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长聘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中国机械工程 学会生物制造工程分会副主任委员。从事首台叠层实体制造系统、电子束选区熔化技术、EBSM工艺性能、浮动粉末床技术等产品技术 的研制及研究,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历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副系主任。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亲自出席了 1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权益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形。 (二)现场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形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流,初步掌握了解公司核心 业务、财务状况、技术研发、战略方向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同时积极学习了解上市公司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合规履职要求,报名参 与交易所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已充分掌握独立董事履职的特别职权、事前审议职权以及应重点关注事项等,未来将在工作中审慎考虑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 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 并发表相应意见,保障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合法合规。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c4277af-7d9f-4387-97bb-c19f915103d9.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天桥起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 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或股东会批准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完毕审议程序 后及时披露,按照本制度第五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其他主体,视同公司 对外担保,公司应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下列对外担保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担保;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六)项担保 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六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由董事会负责审批。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 做出决议。 第七条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 有可执行性。 第八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当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其他股东未能采取前述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 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 第九条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 议的,公司可以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和 70%以下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 交股东会审议。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第三章 对外担保审核程序和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涉及公司相关部门及职能如下:(一)财务部门作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 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财务资金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 以下内容: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 款计划及来源的说明等。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资金部在受理被担保人的申请后,应当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对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 并形成书面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就担保事项进行合规性复核,并经公司相关前置审议程序后,根据《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 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核被担保人的担保申请时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董事会在必要时可聘请外 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策的依据。 第十六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主 要条款应当明确无歧义。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资金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资金部应当妥善保存管理所有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申请书及其附件、财 务资金部、公司其他部门以及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核意见、经签署的担保合同等),并应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公司 总经理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资金部应当对担保期间内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进行持续风险控制。在被担保人 在担保期间内出现对其偿还债务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二十条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视为新的对外担保,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担保申请审核 批准程序。 第四章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于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还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一)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 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二)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c745ae-8157-4a72-b1d5-9026c77b3fca.PDF ─────────┬──────────────────────────────────────────────── 2026-04-23 20:34│天桥起重(00252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天桥起重(00252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ce78a2-762c-451c-abf3-d90064cadc2f.PDF ─────────┬──────────────────────────────────────────────── 2026-04-23 20:29│天桥起重(00252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 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正式当选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 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 尚未届满的或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 30 日内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 第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董事,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 之日解任生效。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应当及时予以披露。第九条 董事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自动离职。 第三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离职时按规定办结所有交接手续。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 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或涉及经济责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要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 配合。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的 2年内仍然有效;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 职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第十四条 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其持股变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董事、高管对持有股份比例、 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职或离 职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 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9ea18b5-69ef-459e-a535-289e00b4019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天桥起重: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9932.PDF ─────────┬──────────────────────────────────────────────── 2026-04-24│天桥起重: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9939.PDF ─────────┬──────────────────────────────────────────────── 2025-10-29│天桥起重: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894.PDF ─────────┬──────────────────────────────────────────────── 2025-08-16│天桥起重: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498396.PDF ─────────┬──────────────────────────────────────────────── 2025-04-26│天桥起重: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946.PDF ─────────┬──────────────────────────────────────────────── 2025-04-26│天桥起重: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965.PDF ─────────┬──────────────────────────────────────────────── 2024-10-31│天桥起重: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868.PDF ─────────┬──────────────────────────────────────────────── 2024-08-24│天桥起重: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0789.PDF ─────────┬──────────────────────────────────────────────── 2024-04-29│天桥起重: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125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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